豫能控股 6 届 5 次董事会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河南豫能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截止2015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
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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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
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
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
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包括: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
权,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河南豫能电力检修工程
公司100%股权、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鹤壁鹤淇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97.15%股权、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实质控制
100%股权、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实质控制60%股权。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战略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审计 、关联交易、反舞弊、
资金管理、财务报告、预算管理、融资管理、担保管理、信息系统管
控、安全管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燃煤采购与管理、 物资采购
与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业务外包管理、合同管理、
检修服务成本管理、检修服务销售与收款管理 。
3.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结合业务实际,在自我评价过
程中,公司重点关注的前七大高风险领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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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否必要、交易是否规范、交易价格
是否公允;
(2)资金管理:资金计划的全面、及时、准确,资金调度的合
理性和资金运营活动的管控力度;
(3)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执行、考核的有
效性;
(4)安全管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安
全管理及安全监督规范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及报告机制的合理性;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制度及架构设置的合理性、环保与资源节约过程
分解的科学性、奖惩措施的规范性;
(5)燃煤采购与管理:燃煤采购计划的合理性、供应商评估导
入机制及采购定价的科学性、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的规范性;会计控
制及采购付款审批是否到位、燃煤存储及出库的合理性;
(6)物资采购与管理:采购计划的合理性、采购方式的准确性
及验收、付款环节的操作规范性、存货库存量的合理性;
(7)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的合理性、采购及验收
程序的规范性及签订、审批程序执行的有效性、运行维护及检修的科
学有效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或法定豁免。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手册》,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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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预计单项影响金额高于(包括)经营收入总额的1%,
或预计单项影响金额高于(包括)资产总额的0.5%;造成公司财务报
告重大的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
众关注,给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控未发现;因财务报
告差错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等。
重要缺陷:预计单项影响金额高于(包括)经营收入总额的0.5%
低于1%,或预计单项影响金额高于(包括)资产总额的0.25%低于
0.5%; 造成公司财务报告的中等程度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
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给公司声誉带来较大的损害;关键管理
人员舞弊; 在合理期限内未纠正内控存在的重大缺陷;未建立反舞
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预计单项影响金额低于经营收入总额的0.5%,或预计
单项影响金额低于资产总额的0.25%;造成公司财务报告轻微的错报、
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在部分区域流传,给公司声誉带来轻微损害;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认定标准如下:考虑补偿
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对直接经济损失金额100 万元以上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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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以下、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者3人及以上重伤、负面事件引起
国际、国家主流媒体关注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对直接经济损失金额10
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未达到重大缺陷的人员损失工作日伤害、负
面事件引起省级主流媒体关注的认定为重要缺陷;对直接经济损失金
额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以下人员伤害事故、负
面事件引起省级以下主流媒体关注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严重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 造
成决策严重失误;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高层岗
位和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
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其造成的负面
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
损害。
重要缺陷: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造成决
策失误;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高层岗位和核心技术
人员部分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
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
较广,在部分地区为公司声誉带来较大的损害。
一般缺陷:没有完全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
造成少部分决策失误;经营行为轻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中
高层岗位和核心技术人员少部分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一般缺陷未得
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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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
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16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
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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