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 300228 公告编号: 2016-025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进行相互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1、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
司张家港韩中深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中深冷”)因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0 万元已到期(其中公司申请 25000 万元授信额度,韩中深冷申请 5000 万
元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公司与韩中深冷相互担保)。
现公司及韩中深冷拟继续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41000
万元,期限 1 年。其中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 37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重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韩中深冷向建设银行申请 4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韩中深冷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长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隆石化”)(公司持股 55%)因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
称“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2000 万元已到期(其中公司申请
15000 万元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借款;韩中深冷申请 5000 万元授信额度,
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隆石化申请 2000 万元授信额度,担保
方式为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现公司、韩中深冷、富瑞重装及长隆石化拟继续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总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 1 年。其中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 14000 万元授信
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借款;韩中深冷向中信银行申请 3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富瑞重装向中信银行申请 1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向中信银行申请 2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其余持股 45%的股东为本次银行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授权副董事长黄锋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授信及担保手续、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晨新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邬品芳
注册资本:29153.5808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类汽车维修(货车)。一般经营项目:发动机
制造、销售(汽车发动机再制造油改气);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资
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
理服务;天然气、石油、冶金、电站、化工、海水淡化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
(涉及压力容器的按许可证范围经营); 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相
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 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资产为 341,241.2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7,137.8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75,054.6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38,445.99 万元),净资产为 194,103.3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3.12%,2015 年
度营业收入为 111,134.13 万元,利润总额为 1,159.68 万元,净利润为 1,662.5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张家港韩中深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晨新村)
法定代表人:邬品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低温装备,电站、石油、化工、天然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
备及零配件制造、销售、安装;专用汽车(高真空大容量 LNG 专用槽车、L-
CNG 移动式汽车加气车、L-CNG 城市天然气管网事故应急供气专用车等)的
制造、销售;同类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韩中深冷的总资产为 38,228.58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7,747.3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4,6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7,747.36 万元),净资产为 20,481.2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6.42%,2015 年度
营业收入为 24,017.36 万元,利润总额为-931.72 万元,净利润为-826.49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住所: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工业园朝东圩港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空气分离、石油化工、海水淡化重型装备的研发、设计、
制造和销售(涉及压力容器的按许可证范围经营);工业撬块、模块的研发、设
计、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富瑞重装的总资产为 76,018.82 万元,负债总额
为 27,582.6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7,582.67
万元),净资产为 48,436.1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6.28%,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8,333.41 万元,利润总额为 867.50 万元,净利润为 771.29 万元。以上数据已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江苏长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30.7692 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石化装卸机械设备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长隆石化的总资产为 3,822.2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43.7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343.75 万
元),净资产为 2,478.4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5.16%,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2,666.47 万元,利润总额为 404.81 万元,净利润为 378.80 万元。以上数据已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韩中深冷同时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41000 万
元,期限 1 年。其中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 37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重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韩中深冷向建设银行申请 4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韩中深冷、富瑞重装及长隆石化同时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总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 1 年。其中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 14000 万元授信
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借款;韩中深冷向中信银行申请 3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富瑞重装向中信银行申请 1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向中信银行申请 2000 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其余持股 45%的股东为本次银行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保证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签署。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20,682.68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
司对子公司担保 75,0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51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1.38%。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
事项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18,682.68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子公
司担保 73,0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52%,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86 %(以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为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总资产),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
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审议
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进行相互担保的议案》,同
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公司、韩中深冷、富瑞重装、长隆石化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
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
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与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进行相互担保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公司、韩中深冷、富瑞重装、长隆石化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
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
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没有
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进行相
互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富瑞特装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相互担保将为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顺利
开展。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富瑞特装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保荐机构同意富瑞特装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上述银行授信相互
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瑞特装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授
信提供相互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