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1 1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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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6 证券简称:安科瑞 公告编号:2016-038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计划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王

晓明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 年 4 月 1 日,公司收到股东吴建明提交的《关于增加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临时提案《关于补选王

晓明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吴建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12,748,3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2%。

吴建明先生提出的增加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提案作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十项议案。除增加上述一个

临时议案外,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

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5:00至

2016年4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

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6、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选王晓明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袁永军、洪瑜、陈汉民、王茂廷、陆家星、李鹏飞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

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

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至

12:00,下午14:0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6年4月13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021-69158330)到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253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

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

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5286

2、投票简称:安科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安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

议案,1.01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00

议案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2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3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4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

议案5 5.00

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6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00

议案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议案8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8.00

议案9 《关于公司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9.00

议案10 《关于补选王晓明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请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

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4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

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的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

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的议案,视为弃权。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罗叶兰、石蔚

电话:021-69158331

传真:021-69158330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253号证券部

邮编:201801

六、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附件一:2015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

附件一: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法

个人股东姓名/

人股东营业执

法人股东名称:

照注册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明编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授权范围:

表决结果

序号 所 议 事 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5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7

案》

8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补选王晓明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10

案》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2、授

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

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 (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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