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0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4 月 1 日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董事 7 名。其中陈燕生先生
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建根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做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陈燕生先生、邓川先生(已离任)、甘为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
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三位独立董事的《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已于 2016 年 4 月 2 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16 年 4 月 2 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 2016 年 4 月 2 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刊登。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已于 2016 年 4 月 2 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刊登。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已于 2016 年 4 月 2 日在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具体内容已于 2016 年 4 月 2
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8、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相关具体内容
已于 2016 年 4 月 2 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
管理层根据 201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
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
资的品种为短期的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
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冯华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华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候选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冯华君先生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
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形式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及《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发布《关于召开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已于 2016 年 4 月 2 日在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监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意
见,详见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 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关
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监事会关于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日
附件:冯华君先生简历
冯华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硕士学历,教
授。1986 年 8 起在浙江大学任教,历任浙江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浙
江大学教授、博导,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冯华君先生参加了 2016
年 1 月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
冯华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