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公告编号:2016-11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3 月 3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
常德德山开发区崇德路 158 号)五楼多媒体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2,734,3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28.47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文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1
3、董事会秘书刘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部分股权资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9,384,337 100.00 0 0.00 0 0.00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9,384,337 100.00 0 0.00 0 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关于选举谢文辉先生为公司第
3.01 158,400,489 86.68% 是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永圣先生为公司第
3.02 158,400,489 86.68% 是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根荣先生为公司第
3.03 158,400,489 86.68% 是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陈伟先生为公司第七 158,400,489 86.68% 是
2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关于选举喻建良先生为公司第七
4.01 158,400,489 86.68%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平波女士为公司第七
4.02 158,400,489 86.68%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戴晓凤女士为公司第七
4.03 158,400,489 86.68%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关于选举王志辉先生为公司第七
5.01 158,400,489 86.68% 是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成利平女士为公司第七
5.02 158,400,489 86.68% 是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及
1 关联方部分股权资产暨关联交 39,340,300 100%
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
2 39,340,300 100%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选举谢文辉先生为公司第
3.01 15,006,401 38.15%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永圣先生为公司第
3.02 15,006,401 38.15%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根荣先生为公司第
3.03 15,006,401 38.15%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伟先生为公司第七
3.04 15,006,401 38.15%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喻建良先生为公司第
4.01 15,006,401 38.15%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平波女士为公司第
4.02 15,006,401 38.15%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戴晓凤女士为公司第
4.03 15,006,401 38.15%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关于选举王志辉先生为公司第 15,006,401 38.15%
3
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成利平女士为公司第
5.02 15,006,401 38.15%
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青云、刘佩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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