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16-01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
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北京天地人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5,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946.66 万元。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7,000.00 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00 万元。本次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5,000.00 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5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上海福激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对北京天地人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
上海福激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有关反担保协议之后,为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人”)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的 1 年期 5,00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天地人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3,946.6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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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
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自来水”)拟在中国工商银行汉中分行申请的
10 年期 7,00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00
万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涿州中科国
益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涿州中科”)拟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行申请的 5 年期 5,000.00 万元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50.00 万元。
(二)公司与天地人的关系和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天地人在 2015 年 12 月之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 年 12 月,公司与上
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熙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福激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激投资”,与东熙投资合称“收购方”)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65,000 万元将所持天地人 100%股权转让
予福激投资。天地人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
记。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收购方支付的股权转让定金 10,000 万元。根据上述
《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收购方应于天地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6 个月内
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32,500 万元,收购方已支付的定金可冲抵股权转让价款
的相应部分;收购方应于天地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支付第二期股权
转让价款 32,500 万元。
鉴于公司与天地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为天地人提供的担保为非关联
担保。同时,福激投资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将就本次担保事项与相关各方
签订有关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
(三)本次担保应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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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 号院 2 号楼 11 层 1106 室
法定代表人:许革
注册资本:13,87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专业承包;生产环保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地人资产总额为 50,762.5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098.65 万元,净资产为 33,663.91 万元;2015 年度天地人实现营业收入
13,063.72 万元,净利润 198.56 万元。
天地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友爱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韩阳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并维护供水工程;水质检验检测,提供相关的技术咨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汉中自来水资产总额为 16,975.89 万元,负债总额
为 8,399.01 万元,净资产为 8,576.88 万元;2015 年度汉中自来水实现营业收入
4,359.98 万元,净利润 393.28 万元。
汉中自来水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涿州市甲秀路 339 号
法定代表人:周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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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7,55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相关技术咨询、开发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
证经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涿州中科资产总额为 21,780.33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744.20 万元,净资产为 11,036.13 万元;2015 年度涿州中科实现营业收入
4,227.26 万元,净利润 554.24 万元。
涿州中科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相关各方签订有关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具体内容
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地人是所属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最近三年经营状况整
体较好,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福激投资为
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同时,鉴于公司尚未全额收到天地人
的股权转让价款,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天地人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5,00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汉中自来水、涿州中科均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天地人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
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天地人的股东福激投资为公司提供了反担
保,本次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汉中自来水、涿州中科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
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属于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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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9,700.00 万元(不包
含本次担保事项),占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45%。其中,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66,700.00 万元,占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64%。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7,816.66 万元,占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97%。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情形。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3、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4、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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