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16-03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七届五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
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向安徽省芜湖徽商银行弋江路
支行申请银行授信 7,500 万元,用于采购原材料及其他经营周转,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不超过当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20%。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此笔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上述保证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340293000005264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纬二次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兆廷
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经营范围:光电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及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921,792.06 万元,净资产 540,371.84 万
元;营业收入 58,742.06 万元,净利润 34,258.70 万元。资产负债率 41.38%(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徽商银行弋江路支行 7,500 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芜湖光电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募投项目“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
目”实施主体,为了支持芜湖光电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
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同意为芜湖光电向安徽省芜湖徽商银行弋江路支行申
请的银行授信 7,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576,000 万元(含本次担
保 7,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总额为 576,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7,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40.22%。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五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