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董事会及各
级领导的支持和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
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
年度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201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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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5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
(9)《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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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7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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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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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5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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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1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1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能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亦未发现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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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有关财务数据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核实验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要求。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
交易、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6、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高品堂皮具有限公司向汇智新技术有限公司
出售其位于香港九龙长沙湾永康街77号环荟中心10楼1-3、5-12、15、16室房产
及3楼12号停车场,转让价格为港币8,398万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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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采用市场价格成交,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的决策、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有利
于盘活闲置资产回笼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7、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
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
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建立之后得到了有
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报告
期内,公司在处理定期报告编制、利润分配、对外投资、再融资等归属内幕信息
范围的事项中,均能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执行,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未出现泄密
及内幕交易事件,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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