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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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6-4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5:0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

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现场出董事 6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1 人,其

中公司董事李水兰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瑜主持,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苏州印象沙

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中涉及的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本议案,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4)。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独立意

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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