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总经理任职期间离职的独立意见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
经理朱洪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针对朱洪章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
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朱洪章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
与实际情况一致。
2、朱洪章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3、朱洪章先生的辞职事宜不会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朱洪章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
周旭东 佘上能 姜 鸿
201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