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6-014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通过书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全体董事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在董事长洪石笙先生主持下如期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人。董事姜宝才先生、董事
王云琪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
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关于取消股东大会并择
日另行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出《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拟于 2016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17 项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在收到中钢集
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关于对中钢天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函》后,正与中
钢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进行积极沟通,鉴于该函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鉴于,董事洪石笙先生、张野先生、章超先生在公司任职;董事姜宝才先生、
王云琪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董事虞夏先生在受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任
职。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召开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