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6-009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将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现就会议
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7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至 2016 年 4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6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3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 号,广州市昊
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
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 号,广州市昊
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
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 2),传真至
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
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03
2、投票简称:“昊志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昊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该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
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 以下所有议案 100.00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0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6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7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
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 号,广州市昊志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肖泳林、梅丽,联系电话:020-62868399,传真:020-62868320-8884,
邮箱:zqswb@haozhihs.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
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广州市
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
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
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6 年 4 月 5 日 17:00 之前以电子
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