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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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乡化纤”)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根

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新乡化纤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644]号)核准,新乡化纤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98,019,801.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03 元。截止 201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019,801.00 股,募集资

金总额 6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

费用 1,965.5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34.5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

16-00006 号的验资报告。

2015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14,242.81 万元,累计投入金额 58,309.42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74.92 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资金余额为 14.16 万元(均为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 截止2015年12月31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名称 金额 日余额

年产2×2万吨超柔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48131065498 软氨纶纤维项目一 582,199,997.10 141,622.19

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期工程

合计 - - 582,199,997.10 141,622.1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共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 1 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职责。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重新签订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8,309.42 万元,全部

用于“年产 2×2 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出于进度方面的考虑,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

×2 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投资, 截至 2014 年 8 月 27 日先期

投入资金 37,009.0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置换了先期投入的部分资金人民

币 27,870.42 万元,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

专审字 [2014]第 16-00006 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审核报告》。

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募集资金的

使用、置换符合法律法规,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

变更,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与处置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4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暂不使用

部分的 A 股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如下:

开户行 金额 期限 利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5000万元 6个月 3.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6000万元 3个月 2.86%

定期存款办理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该项定期存款只

增加此笔资金在保存期间的利息,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上述两笔定期存款已分

别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和 2015 年 3 月 12 日到期,全部资金和利息已转回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

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新

乡化纤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乡化纤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新乡化纤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鹏 赵宏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034.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42.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309.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 项 目 可

截至期末投 是 否

承 诺 是否已变更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定 本 年 度 行 性 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进度(%) 达 到

投 资 项目(含部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状态日 实 现 的 否 发 生

投资总额(1) 总额 诺投入金额 额 入金额(2) (4) = 预 计

项目 分变更) 差 额 (3) = 期 效益 重 大 变

(2)/(1) 效益

(2)-(1) 化

年 产

2*2 万

吨 超

柔 软 4,035.4

否 58,034.50 58,034.50 不适用 14,242.81 58,309.42 274.92 100% 2015年6月底 是 否

氨 纶 5

纤 维

一 期

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 2014 年 8 月 27 日前期投入金额 37,009.04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资金 27,870.42 万元,并经大信专审字【201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 16-00006 号审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募投项目年产 2*2 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一期工程已于 2015 年 6 月底建成投产,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生产 9,125.91 吨,销售 6,080.13 吨。

注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比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 274.92 万元,为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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