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山东金城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17: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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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22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山东金城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暂定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投资设立山东金城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公

司”或“甲方”)以自有资金出资,与自然人郭爱华共同出资设立山

东金城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金城石墨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

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 1,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0%;自然人郭爱华(以

下简称“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 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0%。公司

成立后,将致力于石墨烯相关产品和应用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郭爱华,女,身份证号码:412701********0526,住所地:北京

市海淀区。

郭爱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山东金城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政

住所:东营市河口区

经营范围:公司主营业务为石墨烯相关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生产、销售,环保治理技术研发,环保设备生产、销售、环保工

程设计和运营、环保治理技术咨询。(注: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

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设立后的股权结构

(人民币:万元)

股东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汇海公司 1200 60%

郭爱华 800 40%

合计 2000 100%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注册资金为 2000 万元人民币。

2、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汇海公司以现金人民

币 1200 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60%;自然人郭爱

华以现金人民币 800 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40%。

3、甲、乙双方的现金出资,在《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时

间内投入到公司的指定帐户。

4、甲、乙双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利润。

5、合作各方的责任:

(1)双方应按约定的出资金额及形式、时间投入认缴出资,并

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

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

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

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双方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公司的商

业资料泄密给第三方。

6、组织机构

(1)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

一切重大事宜。

(2)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注册登记之

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3)董事会成员由三人组成,甲方委派两人,乙方委派一人。董

事会设立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

(4)董事长是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

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

(5)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会议记录应

归档保存。如董事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在收到董事会通过议案之

日起 15 日内给出书面意见。董事既不参加董事会会议,在规定的时

间内又不提出书面意见,视为同意董事会议案。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表决同意,

董事会决议才有效。

(6)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 一 人。

(7)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

(8)公司的财务会计,由甲方委派;出纳人员由甲方委派或公

开招聘。如果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在两人以上,甲方委派人员应担任

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职务。

7、合作期满财产处理: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公司应依法

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债权债务,根据合作各方在公司中的股份比例进

行分配。

8、合同的修改、变更和解除: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

本合同各方签署才生效。如须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当地有关

部门批准才能生效;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公

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或股东会一致通过,可提

前终止合同。

9、违约责任:公司成立后,由公司承担的研发项目,合作各方

不得将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泄密给第三方,否则,由泄密方赔偿因此

造成公司的损失;双方应按本合同与公司章程约定投入注册资金,否

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自身投入公司注册资金的相等金额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

10、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

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

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

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应在事发之日起三十日内,

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

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

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

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1、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应向法院提

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石墨烯是一种技术含量高、应用潜力广泛的新材料,公司全资子

公司汇海公司投资成立山东金城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是其在现有医

药化工产业的基础上向新材料领域的拓展,有利于公司打造石墨烯新

材料研发和开发平台,为进一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动力。同

时,此次投资顺应国家产业政策,为公司向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拓展提

供研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新公司成立后将成为以石墨烯研究和开发为主的研究平台,尚未

形成产业化生产和应用,因此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效益取得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相关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

2、山东金城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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