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13: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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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 Y Z H /2016B J A 90448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 照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唐山港集 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港公司)2 0 1 5 年 1 2 月 3 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 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唐山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

二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

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唐山港公司于2015年 1 2 月 3 1 日 按 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一

i麵 削 刚 |

中国注册会计师: i p i i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1000 公司简称: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

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京唐港

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唐山市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唐山港京唐港

区进出口保税储运有限公司、唐山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唐山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唐山通盛国际船

务代理有限公司、唐山港船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唐山海港京唐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唐山港集团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唐山海港港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唐山海港港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唐山

港集团港机船舶维修有限公司、唐山港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唐山港国贸投资有限公司等十六家

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8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82%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法律事务、内控建设与评价、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存货管理、

担保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管理、安健环管理、生产管理、业务与收款管理、业务外包管理、财务

报告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及信息系统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担保管理、内部监督、全面预算管理、拖轮作业管理、业务与收款管理、信息安全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

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唐山港集团内

部控制手册》、《唐山港集团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新增“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两个指标,“所有者权益”指标的重大缺陷判断标准由“3%”

调低至“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指标“所有者权益”,重大缺陷判断标准由“3%”

调低至“1.5%”,重要缺陷判断标准由“1%”调低至“0.5%”。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大于等于当年营业收入的 大于等于当年营业收入的 小于当年营业收入的 1.5%

3% 1.5%,小于 3%

资产总额 大于等于当年资产总额的 大于等于当年资产总额的 小于当年资产总额的 1%

2% 1%,小于 2%

所有者权益 大于等于当年所者权益总 大于等于当年所有者权益 小于当年所有者权益总额

额的 2% 总额的 1%,小于 2% 的 1%

说明:

将缺陷可能造成的潜在错报金额按照其影响的报表类别与对应指标相比对。影响两个及以上指标时,符

合任一重大缺陷判断标准即为重大缺陷,符合任一重要缺陷判断标准且不符合所有重大缺陷判断标准即

为重要缺陷,符合所有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迹象

说明:

定性分析缺陷显露的迹象,按照上述标准认定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所有者权益 大于等于当年所者权益总 大于等于当年所有者权益 小于当年所有者权益总额

额的 1.5% 总额的 0.5%,小于 1.5% 的 0.5%

说明:

将缺陷可能造成的损失金额与上述指标相比对。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

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

离预期目标

说明:

定性分析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对工作效率效果、目标完成的影响,按照上述标准认定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1 项,

按照定性评价标准(未造成潜在错报,不适用定量标准),在日常工作中的现金限额管理、承兑汇票收取

及盘点、法人章保管授权、凭证复核、入账科目、小额资金支付等环节存在一般缺陷,于内控评价报告

基准日,上述缺陷已整改完成,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数量 1 个。

非财务报告 截至报告基 截至报告发

业务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

内部控制重 缺陷描述 准日是否完 出日是否完

领域 划

要缺陷 成整改 成整改

子公司仓储 物流公司与木材进口代 生 产 出台了《唐山市港口物 是 是

业务管理不 理商签订仓储协议,对 管理 流有限公司木材出入库

规范 其木材进行保管。在木 管理规定》,完善了仓储

材仓储期间,对货物管 管理控制程序,对货物

理不善,入库、出库监 的入库、仓储、出库进

管不力,导致货物丢失。 行严格的管理控制。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8 项,

按照定性评价标准(无预计损失,不适用定量标准),在日常工作中的信息系统管理、法律事务、业务外

包、生产管理、业务管理等环节存在一般缺陷,于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上述缺陷已整改完成,公司不

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4 年度,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58 项,7 项为财务报告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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