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16-006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下午在江苏丹阳的控股子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独立董事姚晖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新志出席,实际
现场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公司 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15 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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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066.78 万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1,408.03
万元。2015 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6,356.00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5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关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 亿元
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授信额度(其中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 2 亿元,江苏银行
上海分行 1.5 亿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为本决议通过
后的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 2016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关联关系 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额
接受劳务 借用人员工资 300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
控股股东 接受劳务 电气仪表安装维护 300
公司
水电汽购买 水电汽购买 100
江苏丹化煤制化学品工 控股股东的全
接受劳务 技术服务费 400
程技术有限公司 资子公司
丹阳市金丹电气安装有 控股股东的全
接受劳务 电气仪表安装维护 800
限公司 资子公司
江苏丹化进出口有限公 控股股东的控 水处理装置化学药
购买商品 1,500
司 股子公司 剂供应与水质维护
合计 3,400
定价原则为:对购买类可比项目将不高于同类地区市场价,不可比项目将实
行公允价,并在签订协议后执行;对销售类将执行与其他经销商相同的销售政策。
关联董事王斌、李国方、成国俊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关于聘任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并支付 2015 年度审计费
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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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实际业务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向审计单位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15 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 50 万元,不包括
实际支付的差旅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 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内控报告审计单位并支付 2015 年度审计费
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单位。公司向审计单位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15 年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金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金聚)因生产经营
需要,未来将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
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在未来三年内为江苏金聚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金聚为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的全资子公司,为支持江苏金聚的日常经营
活动,通辽金煤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人江苏金
聚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担保的风险不大。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上述第 1~3、8、11~13 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时间另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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