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编号:2016-008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在本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陈澄清、李常春、陈锋、
陈强、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参加了会议(董事林建才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
现场会议委托董事陈澄清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李春兴先生因病未能出席也
未委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澄清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5,626,062.15 元(母公司数,下同),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562,606.21 元后,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63,455.94 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89,160,733.72 元,
扣减 2015 年支付属于 2014 年度的现金股利 5,440,000.00 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88,784,189.66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进行如下分配:
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7,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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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0.2 元(含税),共计分配 5,440,000.00 元;
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 83,344,189.66 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七、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八、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九、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十、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十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
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了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根据双方约定,公司拟支付福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度审计费用 80 万元(含税,不含食宿、差旅费用,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鉴于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财务审计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勤勉、尽职,根据审计委员会
的提名,董事会建议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事前审查并
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十二、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
2016 年,因公司日常生产的需要,需向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购入水、电、蒸汽,
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不含税)。关联董事陈澄清、李常春、陈锋、陈强、
林建才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
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
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菲奈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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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需向本公司采购面料、租用厂
房,预计 2016 年面料交易总额不超过 2800 万元(不含税)、租金 4.5 万元。关联董事
陈澄清、陈锋、陈强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该关联交
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正常
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决定在 2016 年至 2017 年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
江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3,000 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
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7,000 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清
源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7,000 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
江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1,500 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
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此外,向其他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共计 61,500 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国际信用证结算业务,月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
同时向泰国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以高温车间后整理厂房(房产证号:晋房权证梅岭字第 011-200050 号,建
筑面积:8514.32 平方米)及其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晋国用(2001)字第 01278 号、
晋国用(2001)字第 01279 号,土地使用面积:9718.18 平方米)作为抵押,利率以银
行通知为准。以上银行业务在具体操作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
来的相关法律文件。
十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六、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经公司
第一大股东陈澄清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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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陈澄清、李常春、李明锋、陈锋、陈强、黄玲玲、吴训豪(董事李常春先生因不
同意提名李明锋先生为董事侯选人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另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事前审查
并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推荐上述人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十七、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
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董事年度
薪酬为 12~72 万元,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 5 万
元(含税),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公司
内部监事按其所在公司任职的岗位确定薪酬,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进行了事前审
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提出的年度薪酬标准。
以上第一、二、三、五、六、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号议案尚需提
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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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1、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澄清:男,1946 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晋江华侨服装鞋帽厂厂长,
晋江市青阳凤竹针织厂厂长,福建省晋江市凤竹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晋江凤
竹针织漂染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凤竹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董事,江西凤竹棉纺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鱼台凤竹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晋
江凤竹印花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李常春:男,1952 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晋江市青阳凤竹针织厂副
厂长,福建晋江凤竹针织漂染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本公司总经理。现任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晋江恒泰化工贸易有限公
司董事长,福建省晋江安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鱼台凤竹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江西凤竹棉纺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李明锋,男,1984 年 8 月生。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工商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毕业。
2007 年至 2010 年在福建凤竹环保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0 年 7 月起任福建凤竹环
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
陈 锋:男,1978 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晋江凤竹针织漂染实业有限公司董
事,本公司供应部部长、常务副总。现任:福建晋江凤竹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福
建凤竹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华泰企业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润环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凤竹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河南凤竹纺织
有限公司董事,永兴东润(中国)服饰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其它社会
职务:泉州市工商联常务委员,晋江市政协委员,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 CEO
俱乐部常务理事,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副会长,世界晋江青年联谊会常务理事,福建省
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泉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晋江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
长,泉州职业经理人协会副会长,晋江市企业与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泉商 CEO 俱乐部常
务副理事长,华大泉商 CMBA 总裁班客座教授。
陈 强:男,1980 年生。曾任福建晋江凤竹鞋业发展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厂长、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市凤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供应部采购主
管。现任东润环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东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永兴东润(中
国)服饰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凤竹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营销副总经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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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玲玲:女,1981 年生,研究生学历,商法学硕士,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国家二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福建省晋江市腾达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本公司人事主管,
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
吴训豪:男,1978 年生,福州大学会计审计专业本科毕业。曾任福耀玻璃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俊明,男,1947 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教授,经济学博士,福建师范大学经济
学博士生导师、华侨大学政治学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理论、经济哲学、管理哲学
的教学科研及指导经济学、政治学博士生撰写博士论文。曾任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
副所长、国际经济系副主任,泉州师范学院人文学院院长,现任泉州师院经济研究所所
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戴仲川,男,1965 年 7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华
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泉州市副主委,第十
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客座教授,曾获福建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第九届泉州市政协常委、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利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
国民主建国会福建省委副主委、泉州市委主委,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
泉州市政协常委,泉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泉州中华
职教社主任,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兴业皮
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肖 虹,女,1967 年生,中共党员,应用经济学(统计)博士后,管理学(会计)博士,
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
会计专业基础理论委员会委员。曾任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厦门大学管理
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利豪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卓越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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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灿,男,1978 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1 年 9 月—2011
年 12 月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厦门所(原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内控部高级
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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