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会计政策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3: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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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

(2016 年修订)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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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

(201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政策根据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

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

第二条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将严格按照本政策的要求,真实、完整、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第二章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第三条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第四条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五条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 会计计量属性

1、财务报表项目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以公允价值计量;

采购时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存货、固定资产等,以购买价款的

现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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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以可变现净值计量,其他减值资产按可收回金额

(公允价值与现值孰高)计量;

盘盈资产等按重置成本计量。

第七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

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八条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

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

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

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

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第九条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

(1)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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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

(2)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并在允许和恰当的情况

下,于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该分类: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b、持有至到期

投资;c、贷款和应收款项;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

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

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

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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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贷款和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

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

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

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

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

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

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恰当的分类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b、其他金融负

债。

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

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

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

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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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

(4)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随后按照确定的预计负债

的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

后续计量。

(5)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以远期合同、期货、及期权合同来降低与经营活动有

关风险。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定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

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和损失,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

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7)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

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

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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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

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

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

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

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

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b、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

转回。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

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

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

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

过损益转回。

2、金融资产转移与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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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

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

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第十条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

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

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

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

行业分类 1年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含 1 年) (含 2 年) (含 3 年)

供排水企业 5 10 50 90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他 5 10 20 50

公司所属各基本建设单位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各项基本建设项目的成

本构成,公司所属各基本建设单位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

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 BT 项目核算使用的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和长期应收款以及

与其相关的在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工程保证金,根据其款项回收风险及款项特

点等因素,对该部分应收款项统一使用 0.3%的坏账计提比例。应收款项的

账面金额通过采用备抵账户(坏账准备)减少。发生减值的债权如果评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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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收回,则对其终止确认。

第十一条 存货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

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

和其他成本。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

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

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

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

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

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

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第十二条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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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对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合并,直至其控制权自

本公司内转出。

第十三条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a、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

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

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

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

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

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

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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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

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a、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

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

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b、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

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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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

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

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

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

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

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

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c、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

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

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

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

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以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类似投资

当时市场收益率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其他投资,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按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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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之第十八条资产减值所述方法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第十四条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

旧或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本会计政策之第

十八条资产减值方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单位价值在人民币 2000 元以上。

管网类资产除需具备上述特征外,其规格型号还应当在 DN100 以上(含

DN100)。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才给予确认。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

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否则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

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2、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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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预

计净残值及年折旧率如下:

序号 固定资产 估计经济 年折旧率 预计净残值率

类 别 使用年限 (%) (%)

一、 通用设备

1、 机械设备 10 9.7 3

2、 动力设备 11 8.82 3

3、 运输设备 6 16.17 3

4、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其中:自动化半自动化设备 8 12.13 3

计算机 5 19.4 3

通用测试仪器 7 13.86 3

5、 工具及其他生产工具 9 10.78 3

6、 非生产设备及器具

其中:设备工具 18 5.39 3

电视机、复印机 5 19.4 3

文字处理机 5 19.4 3

二、 专用设备

1、 变配电设备 18 5.39 3

2、 机械专用设备 8 12.13 3

3、 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其中:自来水专用设备 15 6.47 3

自来水管网 15 6.47 3

污水厂管网 20 4.85 3

三、 房屋建筑物

1、 生产用房 30 3.23 3

2、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 4.85 3

3、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 9.7 3

4、 非生产用房 35 2.77 3

5、 简易房 8 12.13 3

6、 自来水厂构筑物 25 3.88 3

7、 污水厂构筑物 28 3.46 3

四、 其他设备 10 9.7 3

固定资产一般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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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

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本会计政策之第十

八条资产减值所述方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闲置固定资产

因除季节性停用以外的原因导致连续 6 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

置固定资产。

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

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

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c、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含 75%)];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

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

以上(含 90%)];

d、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

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 90%)];

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5、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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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b、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第十六条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购建固定资产使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

要支出,包括工程直接材料、直接职工薪酬、待安装设备、工程建筑安装费、

工程管理费和工程试运转净损益以及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

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

部完成;

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

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

本相符。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本会计政策之十八

条资产减值所述方法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 无形资产

1、初始确认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

产按照成本或公允价值(若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进行初始计

量。

2、后续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估计收益年限确定的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等依次确定

使用寿命分为有限或无限,无法预见无形资产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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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

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本会计政策之第十

八条资产减值所述方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使用寿命的估计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a、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

命的信息;

b、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c、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d、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e、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

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f、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

赁期等;

g、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

17

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

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

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

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八条 资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资产(除存货、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

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和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

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该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

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

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

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18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十九条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括借款利

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

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

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

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1、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

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

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暂停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2、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

确定:

a、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

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b、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

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

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第二十条 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

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确认预计负债金额时,如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按

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

则按如下方法确定:

a、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b、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

定。

第二十一条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

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

两种方式。

以权益结算方式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按照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若

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

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

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

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0

以现金结算方式的,按照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

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确定可行权权益

工具最佳估计数。

第二十二条 收入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销售商品收入

在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

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

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情况下,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交易的完工进度和交易的结果,且交易中

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情况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

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

的完工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交易结果的,若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

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

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

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

21

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

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a、建造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b、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c、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d、固定造价合同还必须同时满足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及合同完工

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的完工

进度。

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

当期费用。

第二十三条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所得税调

整商誉,或因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计入所有者

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

定计算的预期应交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商誉的初始确认;

-虽然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但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2

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

能不会转回。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

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

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

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

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第二十四条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合理确保可收取且能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的情况下,按其

公允价值予以确认。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

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

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

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待摊费用

23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长期预付租金、长期预付租赁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

受益期限内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

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六条 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

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

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

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

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

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

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

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

其他短期薪酬。

(2)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

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

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3)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

除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企业年金在本分类下核算。

(4)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

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

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

等。

24

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0 号--企业年金基金》。

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2、职工薪酬的确认原则及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

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

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除外。

具体确认原则为: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

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

无形资产成本;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3、职工薪酬的计量

(1)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

提。

(2)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

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3)本公司以非货币性福利部分,根据受益对象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其他职工薪酬根据实际发生成本计量。

第二十七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

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

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

25

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

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

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二十八条 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

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有关资

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公

司内部的所有重大交易和资金往来予以抵销。此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报

告期内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计政策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会计政策的制订与修

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 本政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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