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电:201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3: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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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为了加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

性互动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自律公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1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以下称管理计

划)如下: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工作目标:

1.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取长期的市场支持;

2.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3.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

得认同和支持;

4.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

5.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6.加强媒体沟通,提高媒体报道准确性,稳定舆论环境。

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

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2.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在不涉及经营

秘密的基础上,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3.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

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

时予以披露;

4.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

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5.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

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者,董事会秘书负责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协

助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证券部是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的具体承办和落实。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有义务协助证券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四、2016年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

(一)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是公司对投资者最直接和最全面的信息通报形式,公司

将继续按照一贯的原则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确保股

东及潜在投资者及时准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和财务状况等

重要信息;

2.严格按照最新的信息披露格式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其他重大事项,确保股东或潜在投资者及

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二)组织筹备股东大会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登记、安排组织工作,充分考

虑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召集方式以便于股东参加,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

进行。

2.公司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在“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下,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三)做好投资者来电及来函回复工作

公司通过电话咨询专线(029-88832083)、传真(029-88832084)、

信函(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邮编 710075)、网站

(www.xdect.com.cn)、电子邮件(dsh@xd.com.cn)、上证 E 互动

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联系,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业务和

经营情况。

1.应确保电话咨询专线的畅通,对投资者来电提出的问题应认

真、耐心的回答,对其来电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要做好接听记录,及

时转达给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商业秘密,

对有可能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的重大事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内容,

在公司未发布公告前不得泄露。

2.对于投资者在公司网站或上证 E 互动平台的留言以及给公

司信函或邮件中的提问,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有关

规定的前提下,认真及时的给与回复或解答。

(四)做好特定对象的来访接待工作

做好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

现场参观、调研、采访的接待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合理、妥善的安

排调研、参观过程,使调研、参观、采访人员及时准确的了解公司业

务和经营情况。应做好尚未公开的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

泄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

的内幕交易。

(五)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公司将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

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于媒体上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

息,董事会秘书将及时进行求证、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由交易所审核确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六)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将立即自查

是否存在应予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

如发生危机时,公司将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危机

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

失。

2016 年度公司将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和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同时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具体工作中,公司将注意自觉遵守信

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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