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3: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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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等规定,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钱逢胜先生、陈康华先生、俞卫中

先生及董事王明忠先生、凌玮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

事钱逢胜先生担任。2016 年 1 月,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

届选举,独立董事储一昀先生、张驰先生、董事王明忠先生组成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储一昀先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

部会议。具体如下:

1、2015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

议,会议听取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年报工作

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201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报告》并发表意见,并提出续聘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15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3、2015 年 7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4、2015 年 10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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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 监督及评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1)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15 年年报审计计划和预审情况的汇报,并就

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进行了沟通,对事务所的预审情况表示肯定。

(2) 在审计过程中,为了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于 2016

年 2 月、3 月两次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函,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协商解决有关

问题,保证了年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及时完成。

(3) 审计委员会在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后,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

的 2015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

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

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对审计机构的评价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4 年年度报告和内控

审计过程中的工作进行评估,认为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完成年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建议公司续聘其为 201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5 年,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指导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开展内

审工作,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审计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

范风险、完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经审核,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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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5、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配

套指引及《公司制度汇编》、《公司“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

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企业的内部控制能实现对经营和财务活动的“有

效控制”,完善了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现代企业制度正常运行。

就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委员会也与事务所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有效的沟

通,保证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为内部控制的运行与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规定要求,在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及内部控

制有效性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

行,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201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健

康、稳健、规范、持续地发展。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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