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药: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3: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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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833 公司简称:第一医药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医药崇明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3.6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88.83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公司层面、业务流程层

面和管理流程层面。其中公司层面包括:内部环境、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业务流程层面包括:采购、

销售(批发与零售)、存货(批发与零售);管理流程层面包括:资产、资金、投资、预算、人力资源、

合同印章、财务报告、成本费用、信息系统以及税务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及收款管理流程、采购及付款管理流程、药品效期管理流程、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财务报告编

制管理流程、信息系统管理流程等高风险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的 7%≤错报 税前利润的 3%≤错报<税前利润的 7% 错报<税前利润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损失;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

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舞弊行为;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给公司声誉带来

无法弥补的损害。

重要缺陷 为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损失;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期末

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

实、完整的目标;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

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其造成的负面影

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给公司声誉带来较大的损害。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的 3%≤错报造成

税前利润的 7%≤错报造成 错报造成的财产损失<税

错报造成的财产损失 的财产损失<税前利润的

的财产损失 前利润的 3%

7%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对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整

重大缺陷 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

位人员流失严重;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对重要缺陷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重要缺陷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新一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将继续随着市场环境、经营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完善,规范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将内部控制作为一项常态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以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陆琨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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