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志炯先生、赵宇梓先生和陈刚
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人,徐志炯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
员。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
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召开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所有委员均全
部出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2014年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2015年工作计划》、《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上海爱建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研究公司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等。此外,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阅了
公司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指导内
审部门有效运作等。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并发表意见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管理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阅了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2015年一季度财务
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三季度财务报告。在立信出具年审初步审计
意见后,通过召开会议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
基础上进行相关协调工作,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就执行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审计情况、审计进度、审计结果、重要事项
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说明、提请治理层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讨论和
沟通,并对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在审计工作中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并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担任201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外部
审计机构。
3、关注公司的管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并评价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着重关注公司的管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的落实,在公司范围内检查内部管控基本制度在公司不同层面的执行
情况,包括制度的合适性、执行力和有效性,促使制度更好地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控制的需要;督促有条件的子公司逐步建立风险管
理制度和程序,包括对风险识别、计量、监督、化解的有效途径和方
法。
4、督促内控缺陷整改
针对2014年度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检查缺陷整改情况,通过审
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及公司审计总部等相关
部门的沟通,促进整改工作,以保障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5、指导、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审计总部对内部审计
制度完成了修订工作,认真审阅了审计总部 2015 年度工作计划,及
时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审阅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内部审计
情况并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建议和审后整改工作提出意见
或建议并督促整改。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议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
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充分发挥
审查、监督与协调的作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
职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
(徐志炯) (赵宇梓) (陈 刚)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