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一年来我们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汤敏:1953 年 12 月出生,美国伊里诺伊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 Champagne)经济学博士。历任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学家、高
级经济学家,亚洲开发银行驻华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副代表,国务
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现任国务院参事、友
成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
张守文:1966 年 12 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
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
王秀丽:1965 年 5 月出生, 经济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
员资格,1988 年 7 月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学
院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任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创业版)、
北京麒麟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北京全聚
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我们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2015 年公司独立董事变更情况如下表:
姓名 担任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时间 会议届次
汤敏 独立董事 选举 2015 年 4 月 29 日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张守文 独立董事 选举 2015 年 4 月 29 日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汤谷良 独立董事 离任 2015 年 4 月 29 日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蔡洪平 独立董事 选举 2015 年 4 月 29 日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离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王秀丽 独立董事 选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其中,独立董事张守文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提出辞职报告,
该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二)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10 次,独立
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15 年在任时间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次数
汤敏 1 月至 12 月 1 10
汤谷良 1 月至 4 月 0 1
张守文 1 月至 12 月 1 10
蔡洪平 4 月-12 月 0 9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15 年,四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4 次,我们均亲自出席。
2015 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开展各项工作。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关注公司的战略推进情况,审议了五矿发展 2015 年
度经营目标;审计委员会关注并指导五矿发展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
制工作,并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等事项;提
名委员会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任事项中严格审核了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年度薪
酬事项。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积极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有效配合我们的工作。
公司与我们保持定期的沟通,并提供现场考察和办公的条件,使我们
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运作情况;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
在事前与我们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以便于我们作出独立判断;
我们在各项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都高度重视,积极采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5 年,我们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2015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
转让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此两项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部分成员发生了变更。我们根据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
事项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所聘人员符合任职条件。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情况和业绩完成情况提出了薪酬建议方案,并将方案提交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该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具备内控审计资质条件,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15 年共发布临时公告 58 份,定期报告 4 份,高质量地完
成了信息披露各项工作。同时,公司重大事项事前提报和董事会决议
会后跟踪机制运转顺畅,并通过制定内部工作规范使公司信息披露流
程标准化、程序化。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有《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内部
控制标准手册》等一套完备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依据上述制度在
公司本部和下属企业切实有效地开展了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我们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能够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规开展,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及下属的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
四个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
作制度开展工作,高效、合法、合规运作。
公司 2015 年度无对外担保情况,无资金被占用情况,无募集资
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5 年,我们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独立
董事的各项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2016 年,我们将继
续在公司重大决策上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汤敏、张守文、王秀丽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