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2015年年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1: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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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二○一五年年度报告

(A 股股票代码:600016)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本年度报告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由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

应到董事 18 名,现场出席 9 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刘永好、董事郭广昌、郑海泉、韩建旻

通过电话连线出席会议;委托他人出席 1 名,董事王玉贵书面委托董事王航代行表决权;未

出席董事 3 名,董事秦荣生、巴曙松、尤兰田未出席会议。

经董事会审议的 2015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预案

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中“本公司”、“本行”、“中国民生银行”、“民生银行”均指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集团合并

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本公司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长洪崎、行长郑万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丹、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

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目 录

重要提示.................................................................................................................................... 2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1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13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第四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五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8

第六章 公司治理 ................................................................................................................ 98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 133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 138

第九章 重要事项 ............................................................................................................ 142

第十章 财务报告 ............................................................................................................ 147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索引 ................................................................................................ 148

第十二章 备查文件目录 ................................................................................................. 152

第十三章 附 件 ............................................................................................................. 153

3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风险。可能面临的风险请参见本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中“十一、前景展望与措施(三)可能面临的风险”部分。

4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行」或「本公司」或「中 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生银行」或「民生银行」

「本集团」 指 本行及其附属公司

「民生金融租赁」 指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基金」 指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政协」 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全国工商联」 指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标准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10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

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民企」 指 民营企业

「可转债」或「民生转债」 指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或「A 股可转债」

「高管」 指 高级管理人员

「凤凰计划」 指 本公司为应对利率市场化实施的以客户为中心的

全面战略转型与银行体系再造

「民生加银资管」 指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民银国际」 指 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5

董事长致辞

2015 年,全球经济复苏进程整体疲弱,中国经济运行缓中趋稳,供给侧改革措施有序

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呈现积极变化,经济增长新动力不断增强。在金融体系改革取得突破性

进展,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汇率市场化与人民币国际化协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建

设的环境下,中国银行业经营总体稳健,也面临盈利持续稳定增长的压力。

2015 年,本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和监管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克服重重困难和挑

战,深入推进战略转型,有序推进“凤凰计划”,呈现良好发展局面,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

面:

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15 年,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11 亿元,同

比增长 3.51%;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 1.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6.98%,同比略有下

降。基本每股收益 1.30 元,同比减少 0.01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达到 8.26 元,

比上年末增加 1.23 元。

战略业务加快推进。2015 年,本公司坚持战略定位,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战略

客户,聚焦核心客户的上下游、要素市场、电商平台等客群,持续做好客户基础培育工作。

截至 2015 年末,本公司境内有余额对公存款客户达 69.20 万户,境内有余额一般贷款客户

13,557 户;境内有余额民企一般贷款客户 9,580 户,境内民企一般贷款余额 6,783.18 亿元,

在境内对公业务板块中的占比分别达到 70.66%和 57.07%。着力推进以收入为导向的零售转

型,强化专业化客群经营,客户规模和金融资产持续稳定增长。截至 2015 年末,个人非零

客户较年初增长 582.96 万户,增幅 29.47%;管理个人客户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 971.09 亿,

增幅 9.05%;其中,储蓄存款较年初增长 277.46 亿,增幅 5.22%。2015 年末,管理私人银

行金融资产规模达到 2,730.08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8.50%。

收入结构持续优化。2015 年,本集团继续推进收入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实

现非利息净收入 601.57 亿元,同比增加 168.24 亿元,增幅 38.82%,占营业收入比率为 38.96%,

同比提高 6.97 个百分点。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12.05 亿元,增幅 33.91%,占营业收

入比率为 33.16%,同比提高 4.93 个百分点。

2015 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态势,本公司以前瞻性的眼

光和战略性的思维谋划全局,以“凤凰计划”为主线推动各项改革,加快战略转型,优化战

略执行,聚焦战略、聚焦客户,业务发展呈现如下显著变化:

6

第一,全面启动“凤凰计划”,深入推进公司业务事业部改革。现阶段改革主要侧重四

大方面:建立强大的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总部,培育大事业部运行管理的经验和能力;组

建集团客户金融部,提升集团客户开发与服务能力;强化产品创新能力,打造完整的产品服

务体系;建立事业部内部运行的相关机制、流程和系统。通过体制改革引领,用三到五年时

间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变革及全面增长方式转型,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可持

续发展的领先银行。

第二,强化战略聚焦,以互联网和投行思维打造公司业务。聚焦战略客户、交易银行和

机构金融业务,抢抓资本市场业务机会,加快增长方式转型。加强结算业务平台建设,交易

融资线上平台建设,大力拓展低成本核心负债。成立公司网络金融与现金管理部,打造新型

公司业务网络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聚焦战略客户及公司结算客户价值提升,快速推动业务服

务模式转型。

第三,推进零售转型,发力消费信贷业务。适应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进消费信贷产品

创新,积极拓展批量开发模式,消费信贷增长强劲。坚定推进“小微战略”实施,深入了解

客户需求,大力调整产品结构,推进交叉销售,提升小微客户的综合开发水平。2015 年末,

本公司小微客户数达 449.82 万户,较上年末增长 54.48%;有贷客户户均贷款水平为 152 万

元,较上年末降低 1.94%。

第四,加快布局优化,推动转型提升。总行成立渠道管理部,统筹各类渠道的规划与管

理,网点建设从机构扩张转入布局优化。进一步明确社区金融发展模式,加快社区支行执牌

步伐,2015 年持有社区支行牌照的 1,576 家,较上年末增长 833 家。持续优化社区网点布局,

持续提升社区网点产能,2015 年社区网点项下金融资产 1,190 亿元,比年初新增 433 亿元;

社区网点客户数达到 398 万,比年初新增 156 万户。

第五,适应市场变化,金融市场板块强势增长。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成立专营机构,推

进同业客户统一管理,确立同业客户三级分层管理体制,推进同业业务健康合规发展。抓住

当前大投行、大资管、大财富的发展机遇,以“托管+”服务平台为依托,率先推出网络交

易平台资金托管系统,并在资产证券化领域取得领先优势,实现托管业务稳健有序发展。强

化资产管理理念,全力打造“非凡资产管理”品牌,拓展销售渠道,促进理财业务快速健康

发展。

第六,抢抓“互联网+”战略机遇,持续开展网络金融创新。产品体系更为齐全,特色

服务日益丰富,用户体验大幅提升,网络金融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攀升,市场规模快速

7

扩张,稳居商业银行第一梯队。2015 年末,手机银行客户总数达 1,902.57 万户,较上年末

新增 600.45 万户;2015 年交易笔数 3.42 亿笔,较上年同期增长 87.91%;交易金额 6.00 万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6.34%,户均交易金额 31.54 万元,客户交易活跃度领先同业。直

销银行客户规模达 286.72 万户,如意宝申购总额 8,475.32 亿元。

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辛勤努力,离不开广大客户、投资者和社会

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本公司,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中国民生银行发展的社会各界

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

2016 年,全球经济继续呈现深度结构调整特征,经济仍难以恢复到高增长轨道上来;

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经济发展动能正处在新旧接续的关键期,下行压力

仍然较大。站在成立 20 周年的新起点上,本公司将秉承“持续创新的银行、追求卓越的银

行、全球布局的银行、聪惠共赢的银行”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十三五”开局之年的良好

发展契机,加快推进“凤凰计划”和新战略实施,着力构建“融资+融智+融商+网融”四轮

驱动业务新模式,加快打造数字化、集团化、国际化新版民生银行,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加满

意的回报,为员工建设茁壮成长的家园,为社会肩负更多的企业责任,力争再上新台阶、创

造新佳绩!

8

本公司战略定位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随着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加快,面对日趋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日益激烈

的市场竞争态势,国内商业银行战略定位同质化的现状将被打破。未来三到五年时间,本公

司要加速转型、深化改革,牢牢根植于民营企业,形成明确的业务定位和战略目标,选择差

异化经营道路,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小微金融服务,打造自身品牌,成为一家具有鲜明特色

的金融机构,全面提升公司价值。

二、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

(一)战略定位

用三到五年时间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全面的增长方式转型与治理模式变革,再造一个

完全不同版本的、适应市场变化的民生银行。

(二)战略目标

坚持特色银行和效益银行的战略目标,通过加快分行转型和深化事业部改革,成为中国

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具有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的标杆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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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获奖情况

1、 本公司荣获《亚洲周刊》“公司卓越管治企业”大奖;

2、 本公司在“金紫荆”奖评选活动中获得“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奖;

3、 本公司蝉联“第十一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之“最佳董事会奖”和“最具创

新力董秘”奖;

4、 本公司手机银行在中国电子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联合

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层论坛中荣获“年度互联网金融创新奖”;

5、 本公司在新浪财经主办的“2015 年银行综合评选”中再次荣获“年度最佳手机银行”

大奖;

6、 本公司直销银行在金融行业权威杂志《银行家》、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千人

会联合主办的“2015 中国金融创新论坛暨中国金融创新奖颁奖典礼”中荣获“十佳互联网

金融创新奖”;

7、 本公司直销银行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中获得

“中国最佳直销银行奖”;

8、 本公司荣获 2016 胡润中国新金融 50 强和 2016 中国最具创新模式新金融企业奖;

9、 本公司在《银行家》杂志举办的“中国金融创新奖”评选中,“小微宝”荣获“2015 年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零售业务)”;

10、 本公司在中国经营报社、中国经营报社研究院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2015 年度

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荣获“2015 卓越竞争力小微金融服务银行”奖;

11、 本公司在“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论坛暨第三届普惠金融论坛”上荣获“2015 中国最具影

响力普惠金融服务提供商”奖;

12、 本公司荣获《欧洲货币》“中国区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

13、 本公司在《21 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 2015 年中国资产管理年会中获得“2015 中国资

产管理金贝奖”;

14、 本公司在《金融理财》举办的 2015 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选中,荣获“金牌创新

力托管银行奖”;

15、 本公司在《欧洲货币》杂志的 2015 年黄金零售调查中获得黄金零售第一名;

16、 本公司在 2015 年新京报行业评选活动中获得“2015 年最佳外汇资金交易银行奖”;

17、 本公司管理会计系统荣获 IMA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颁发的“管理会计特别贡献奖”;

18、 本公司荣获中国银联颁发的“客户服务协作奖”;

19、 本公司荣获 VISA 国际组织颁发的“2015 年度最佳高端产品设计奖”;

20、 本公司荣获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2015 年度最佳深度合作伙伴奖”;

21、 本公司荣获《亚洲银行》颁发的 2015 年度“中国最佳多渠道管理项目”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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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缩写:“CMBC”)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洪 崎

三、公司授权代表: 韩建旻

孙玉蒂

四、董事会秘书: 万青元

联席公司秘书: 万青元

孙玉蒂

证券事务代表: 王洪刚

五、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民生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86-10-68946790

传真:86-10-58560720

电子信箱:cmbc@cmbc.com.cn

六、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邮政编码:100031

网址:www.cmbc.com.cn

电子信箱:cmbc@cmbc.com.cn

七、香港分行及营业地点:香港中环夏悫道 12 号美国银行中心 36 楼

八、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 A 股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sse.com.cn

登载 H 股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www.hkexnews.hk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九、中国内地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香港法律顾问: 高伟绅律师行

十、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楼

11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遮打道 10 号太子大厦 8 楼

签字会计师:金乃雯、史剑

十一、A 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H 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号铺

十二、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A 股:上交所股票简称:民生银行 股票代码:600016

H 股:香港联交所股票简称:民生银行 股票代码:01988

十三、首次注册日期:1996 年 2 月 7 日

首次注册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 4 号

十四、变更注册日期:2007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十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100000000018983

十六、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国税东字 110101100018988

地税京字 110101100018988000

以上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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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上年同期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 增减(%)

利息净收入 94,268 92,136 2.31 83,033

非利息净收入 60,157 43,333 38.82 32,853

营业收入 154,425 135,469 13.99 115,886

业务及管理费 48,208 45,077 6.95 37,958

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 33,029 19,928 65.74 12,947

营业利润 60,250 59,479 1.30 56,803

利润总额 60,774 59,793 1.64 57,1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11 44,546 3.51 42,2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5,848 44,496 3.04 42,16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25,121 229,163 -1.76 -35,238

每股计(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1.30 1.31 -0.76 1.24

稀释每股收益 1.27 1.24 2.42 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29 1.31 -1.53 1.24

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1.26 1.24 1.61 1.19

每股收益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17 6.71 -8.05 -1.04

量净额

盈利能力指标(%) 变动百分点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1.10 1.26 -0.16 1.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98 20.41 -3.43 23.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16.89 20.39 -3.50 23.17

均净资产收益率

成本收入比 31.22 33.27 -2.05 32.7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

33.16 28.23 4.93 25.85

收入比率

净利差 2.10 2.41 -0.31 2.30

净息差 2.26 2.59 -0.33 2.49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

利息净收入 23,152 23,842 23,495 23,779

非利息净收入 12,878 17,030 15,773 14,476

营业收入 36,030 40,872 39,268 38,255

业务及管理费 9,126 11,899 11,327 15,856

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 6,487 7,855 9,484 9,203

营业利润 17,840 17,465 15,300 9,645

利润总额 17,882 17,647 15,397 9,8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77 13,401 11,599 7,7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3,363 13,323 11,559 7,60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5,227 11,856 45,362 102,676

2015 年 2014 年 本报告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比上年度末 12 月 31 日

规模指标(人民币百万元) 增减(%)

资产总额 4,520,688 4,015,136 12.59 3,226,21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048,048 1,812,666 12.99 1,574,263

负债总额 4,210,905 3,767,380 11.77 3,021,923

吸收存款 2,732,262 2,433,810 12.26 2,146,6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 301,218 240,142 25.43 197,7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8.26 7.03 17.50 5.81

资产(人民币元)

资产质量指标(%) 变动百分点

不良贷款率 1.60 1.17 0.43 0.85

拨备覆盖率 153.63 182.20 -28.57 259.74

贷款拨备率 2.46 2.12 0.34 2.21

资本充足指标(%) 变动百分点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17 8.58 0.59 8.72

一级资本充足率 9.19 8.59 0.60 8.72

资本充足率 11.49 10.69 0.80 10.69

总权益对总资产比率 6.85 6.17 0.68 6.33

注: 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权平均余额。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5、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6、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7、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8、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4

二、补充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年

营业外收入 664

其中:税款返还 385

其他营业外收入 279

营业外支出 140

其中:捐赠支出 65

其他营业外支出 75

营业外收支净额 52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24

减:以上各项对所得税的影响额 148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 376

其中:影响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263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13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二)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主要指标 标准值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性比例 汇总人民币 ≥25 44.72 36.00 29.31

存贷比 汇总人民币 ≤75 71.00 69.88 73.39

注: 以上数据均为本公司口径,监管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计算。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本集团根据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报告期内净利润和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无差

异。

15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济金融与政策环境回顾

2015 年,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复苏进程整体疲弱。我国经济发展稳

中有进、稳中有好,供给侧改革措施有序推进,财政货币政策有效服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

调整呈现积极变化,经济增长新动力不断增强。金融体系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利率市场化

进程加快,汇率市场化与人民币国际化协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建设,直接融资占比

明显上升。银行业经营总体稳健,但受连续降息和资产质量下滑影响,盈利持续稳定增长的

压力突出。互联网金融领域创新不断,监管部门持续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全面风险管控不断

完善。为积极应对经营环境变化、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本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董事会充分重视战略引领作用,适时启动《中国民生银行中长期发展战略(2016

-2025)》制定工作,持续完善战略管理体系,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深入推进战略转型,以“凤凰计划”为主线推动各项改革,“三大总部制”市场营

销体系改革有序进行,充分发挥客户之声、精益六西格玛和平衡计分卡等先进管理工具的作

用,加强战略实施管理,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三是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成立零售业务风险管理部,加快问题资产处置平

台建设,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保持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四是主动对焦“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支持重大基础设

施项目和新兴产业发展,不断优化客户和信贷资产结构,实现公司业务平稳增长。

五是创新“两小”金融服务模式,依托互联网平台加强业务条线联动,服务“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拓展客户群体规模,积极打造新的价值增长点。

六是重点产品和业务模式持续创新,手机银行、直销银行客户规模和交易量快速增长,

现金管理、资产管理、交易银行、投资银行、互联网金融及信用卡等业务稳步增长。

七是平台建设不断推进,信贷工厂集中审批与分行集中运营有机结合,阿拉丁、智能管

家与数据标准化三大工程有序推进,服务支撑能力不断提升,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系统顺利上

线,系统与数据应用持续完善。

16

八是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产负债、人力、财务和信息科技资源的管理,加强法治民生

建设,以优秀的企业文化增强凝聚力,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精细

化管理水平。

二、总体经营概况

2015年,本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和监管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

启动并有序推进“凤凰计划”,深化经营体制改革,加快战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强化全

面风险管理,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一)盈利水平稳定增长,股东回报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11亿元,同比增加15.65亿元,增

幅3.51%;实现营业收入1,544.25亿元,同比增加189.56亿元,增幅13.99%;净息差和净利差

分别为2.26%、2.10%,同比分别下降0.33和0.31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1.30元,同比减少

0.01元,降幅0.76%,主要由于可转债转股摊薄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8.26元,

比上年末增加1.23元,增幅17.50%。因央行连续降息和不良资产增加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

本集团平均总资产收益率1.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98%,同比分别下降0.16和3.43

个百分点。

(二)资产负债协调发展,经营结构不断优化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5,206.8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055.52亿元,增幅

12.59%;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0,480.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53.82亿元,增幅12.99%;

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9,135.6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153.98亿元,增幅52.73%。负债总

额42,109.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435.25亿元,增幅11.77%;其中吸收存款总额27,322.62亿

元,比上年末增加2,984.52亿元,增幅12.26%。

在资产负债规模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本公司积极、主动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客户结构,

并加大重点业务推动力度。

在业务结构及重点业务方面,本公司不断优化资产业务投向,推动重点业务发展。截至

报告期末,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在资产总额中占比46.62%,比上年末提升0.13个百分点;其

中,在个人贷款和垫款中,全年累计投放小微贷款4,930.62亿元,期末小微贷款余额3,712.24

亿元,占比51.76%,个人消费贷款占比24.41%,比上年末提升9.96个百分点;交易和银行账

17

户投资净额在资产总额中占比20.86%,比上年末提升5.56个百分点;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比20.55%,比上年末下降3.35个百分点。

在客户结构方面,本公司顺应经营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不断拓宽交易渠道。截至报

告期末,境内有余额对公存款客户69.20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4.50万户;境内有余额一般贷

款客户13,557户,其中有余额民企一般贷款客户9,580户,占比达到70.66%;个人非零客户

2,561.39万户,比上年末增加582.96万户;小微客户数449.82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58.63万户;

手机银行客户1,902.57万户,比上年末增加600.45万户;个人网银客户1,450.81万户,比上年

末增加289.78万户;直销银行客户286.72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39.91万户;微信银行用户343.53

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25.42万户。

(三)收入结构持续优化,运营效率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调整优化收入结构,实现非利息净收入601.57亿元,同比增加

168.24亿元,增幅38.82%;占营业收入比率为38.96%,同比提高6.97个百分点。在收入结构

持续优化的同时,本集团不断强化成本管理,优化成本管控模式,提升运营效率,本报告期

成本收入比为31.22%,比上年同期下降2.05个百分点。

(四)风险管理不断加强,资产质量总体可控

本集团持续完善风险政策管理体系,加强信贷风险全过程控制,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

力度,有效控制资产质量,确保资产质量总体可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为

1.60%,比上年末上升0.4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分别为153.63%和2.46%。

三、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61.11亿元,同比

增加15.65亿元,增幅3.51%,主要由于业务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的增长以及运营效率的提

升。

本集团主要损益项目及变动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幅(%)

营业收入 154,425 135,469 13.99

其中:利息净收入 94,268 92,136 2.31

18

非利息净收入 60,157 43,333 38.82

营业支出 94,175 75,990 23.93

其中:业务及管理费 48,208 45,077 6.95

营业税金及附加 9,968 9,005 10.69

资产减值损失 34,801 21,132 64.68

其他业务成本 1,198 776 54.38

营业利润 60,250 59,479 1.30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 524 314 66.88

利润总额 60,774 59,793 1.64

减:所得税费用 13,752 14,226 -3.33

净利润 47,022 45,567 3.1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11 44,546 3.51

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 911 1,021 -10.77

其中,营业收入的主要项目、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增幅(%)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净收入 94,268 61.04 92,136 68.01 2.31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117,594 76.15 116,924 86.31 0.57

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利息收

34,463 22.32 21,449 15.83 60.6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22,335 14.46 34,355 25.36 -34.99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

12,015 7.78 7,164 5.29 67.71

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6,818 4.41 6,655 4.91 2.45

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 6,157 3.99 6,962 5.14 -11.56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

4,000 2.59 5,543 4.09 -27.84

息收入

利息支出 -109,114 -70.66 -106,916 -78.92 2.06

非利息净收入 60,157 38.96 43,333 31.99 38.8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1,205 33.16 38,239 28.23 33.91

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8,952 5.80 5,094 3.76 75.74

合计 154,425 100.00 135,469 100.00 13.99

(一)利息净收入及净息差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942.68亿元,同比增加21.32亿元,增幅2.31%。其中,

业务规模增长促进利息净收入增加144.63亿元,利率变动导致利息净收入减少123.31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息差为2.26%,同比下降0.33个百分点。净息差下降主要是受央行

降息等因素的影响。

19

本集团利息净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平均余 利息收 平均收 平均余 利息收 平均收

额 入 益率(%) 额 入 益率(%)

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942,707 117,594 6.05 1,703,039 116,924 6.87

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 1,243,934 71,040 5.71 1,085,564 72,517 6.68

个人贷款和垫款 698,773 46,554 6.66 617,475 44,407 7.19

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 734,799 34,463 4.69 420,053 21,449 5.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42,067 22,335 4.12 651,848 34,355 5.27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280,864 12,015 4.28 139,504 7,164 5.14

构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45,250 6,818 1.53 435,648 6,655 1.53

长期应收款 93,041 6,157 6.62 86,235 6,962 8.07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138,659 4,000 2.88 126,212 5,543 4.39

构款项

合计 4,177,387 203,382 4.87 3,562,539 199,052 5.59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平均余 利息支 平均成 平均余 利息支 平均成

额 出 本率(%) 额 出 本率(%)

付息负债

吸收存款 2,569,985 58,370 2.27 2,274,787 54,320 2.39

其中:公司存款 2,023,906 46,405 2.29 1,739,194 41,888 2.41

活期 678,316 5,278 0.78 631,846 4,912 0.78

定期 1,345,590 41,127 3.06 1,107,348 36,976 3.34

个人存款 546,079 11,965 2.19 535,593 12,432 2.32

活期 135,762 509 0.37 131,500 511 0.39

定期 410,317 11,456 2.79 404,093 11,921 2.9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946,255 32,951 3.48 773,892 37,666 4.87

放款项

应付债券 179,323 8,417 4.69 112,958 5,761 5.10

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147,858 6,334 4.28 101,899 5,225 5.13

借款及其他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4,343 1,606 3.62 59,645 2,567 4.3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拆

45,253 1,436 3.17 38,078 1,377 3.62

入款项

合计 3,933,017 109,114 2.77 3,361,259 106,916 3.18

利息净收入 94,268 92,136

净利差 2.10 2.41

20

净息差 2.26 2.59

注:汇出及应解汇款在此表中归入公司活期存款;发行存款证在此表中归入公司定期存款。

下表列出本集团由于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导致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变化的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2015 年 净增/

项目 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规模因素 利率因素 减

利息收入变化: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6,455 -15,785 670

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 16,072 -3,058 13,0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86 -6,234 -12,020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7,259 -2,408 4,85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7 16 163

长期应收款 549 -1,354 -805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547 -2,090 -1,543

小计 35,243 -30,913 4,330

利息支出变化:

吸收存款 7,049 -2,999 4,05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389 -13,104 -4,715

应付债券 3,385 -729 2,656

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

2,357 -1,248 1,109

其他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59 -302 -96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 259 -200 59

小计 20,780 -18,582 2,198

利息净收入变化 14,463 -12,331 2,132

注:规模变化以平均余额变化来衡量;利率变化以平均利率变化来衡量。

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2,033.82亿元,同比增加43.30亿元,增幅2.18%,主要

是由于生息资产规模的增长以及业务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利息收入的增长。从利息收入主要构

成看,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占利息收入总额的57.82%,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利息收入

占利息收入总额的16.94%。

(1)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1,175.94亿元,同比增加6.70亿元,增

幅0.57%。个人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在各项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中的占比达到39.59%,同比

21

提高1.61个百分点。

(2)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利息收入344.63亿元,同比增加130.14亿元,

增幅60.67%,主要由于本集团投资业务规模的增长。

(3)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383.50亿元,同比减少87.12亿元,降幅18.51%,主要由于同业资产业务收益率水平的下降。

(4)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68.18亿元,同比增加1.63亿元,增幅

2.45%。

(5)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61.57亿元,同比减少8.05亿元,降幅11.56%。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为1,091.14亿元,同比增加21.98亿元,增幅2.06%,主要由

于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发行债券业务规模的增长。从利息支出主要构

成看,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占利息支出总额的53.49%;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占利息支出总额的32.99%。

(1)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为583.70亿元,同比增加40.50亿元,增幅7.46%。

主要由于吸收存款规模的增长。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为

359.93亿元,同比减少56.17亿元,降幅13.50%,主要由于同业负债业务结构的调整和成本

率水平的下降。

22

(3)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应付债券利息支出84.17亿元,同比增加26.56亿元,增幅46.10%,主

要由于发行债券规模的增长。

(4)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利息支出为63.34亿元,同比增加

11.09亿元,增幅21.22%,主要由于本集团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规模的增长。

(二)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601.57亿元,同比增加168.24亿元,增幅38.8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幅(%)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1,205 38,239 33.91

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8,952 5,094 75.74

合计 60,157 43,333 38.82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12.05亿元,同比增加129.66亿元,增幅

33.91%,主要是代理、银行卡和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等收入的增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幅(%)

代理业务手续费 15,926 9,666 64.76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15,266 12,242 24.70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1,800 8,911 32.42

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 5,502 4,398 25.10

财务顾问服务费 2,839 3,608 -21.31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2,529 2,349 7.66

融资租赁手续费 861 992 -13.21

其他 384 127 202.3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5,107 42,293 30.30

减: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902 4,054 -3.7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1,205 38,239 33.91

2、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其他非利息净收入89.52亿元,同比增加38.58亿元,增幅75.74%,

23

主要是由于投资收益以及贵金属租赁收入和子公司经营租赁业务收入等的增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幅(%)

投资收益 4,264 1,737 145.4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47 1,258 7.07

汇兑收益 237 685 -65.40

其他业务收入 3,104 1,414 119.52

合计 8,952 5,094 75.74

(三)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482.08亿元,同比增加31.31亿元,增幅6.95%,主要

是由于人工成本、机构网点、科技系统和渠道建设等项目的投入。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

31.22%,同比下降2.05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幅(%)

员工薪酬(包括董事薪酬) 24,074 22,427 7.34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4,787 3,979 20.31

折旧和摊销费用 3,781 2,994 26.29

办公费用 2,656 3,739 -28.96

业务费用及其他 12,910 11,938 8.14

合计 48,208 45,077 6.95

(四)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348.01亿元,同比增加136.69亿元,增幅64.6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幅(%)

发放贷款和垫款 33,029 19,928 65.74

应收款项类投资 779 943 -17.39

长期应收款 551 288 91.32

其他 442 -27 上年同期为负

合计 34,801 21,132 64.68

(五)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137.52亿元,同比减少4.74亿元,所得税费用在利润总

额中的占比为22.63%。

24

四、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45,206.8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055.52亿元,增幅

12.59%,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本集团资产总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048,048 45.30 1,812,666 45.15 1,574,263 48.80

减:贷款减值准备 50,423 1.11 38,507 0.96 34,816 1.08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1,997,625 44.19 1,774,159 44.19 1,539,447 47.72

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

913,562 20.21 598,164 14.90 304,736 9.45

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 901,302 19.94 927,756 23.11 767,335 23.78

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

432,831 9.57 471,632 11.75 433,802 13.45

长期应收款 92,579 2.05 88,824 2.21 82,543 2.56

固定资产净额(含在建

37,726 0.83 33,375 0.83 21,478 0.67

工程)

衍生金融资产 5,175 0.11 3,231 0.08 1,986 0.06

其他 139,888 3.10 117,995 2.93 74,883 2.31

合计 4,520,688 100.00 4,015,136 100.00 3,226,210 100.00

注: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

1、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20,480.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53.82亿

元,增幅12.99%,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45.30%,比上年末上升0.15

个百分点。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5

公司贷款和垫款 1,320,020 64.45 1,157,985 63.88 968,734 61.54

其中:票据贴现 79,084 3.86 26,930 1.49 33,364 2.12

个人贷款和垫款 728,028 35.55 654,681 36.12 605,529 38.46

合计 2,048,048 100.00 1,812,666 100.00 1,574,263 100.00

其中,个人贷款和垫款的结构分布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小微企业贷款 378,177 51.95 410,139 62.65 408,891 67.53

信用卡透支 170,910 23.48 147,678 22.56 113,298 18.71

住房贷款 114,328 15.70 69,606 10.63 62,096 10.25

其他 64,613 8.87 27,258 4.16 21,244 3.51

合计 728,028 100.00 654,681 100.00 605,529 100.00

2、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为9,135.6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153.98

亿元,增幅52.73%,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资产业务结构的调整。

(1)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结构

本集团按持有目的划分的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款项类投资 451,239 49.39 234,393 39.19

持有至到期投资 278,364 30.47 176,834 29.5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7,000 17.19 159,724 26.7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6,959 2.95 27,213 4.55

的金融资产

合计 913,562 100.00 598,164 100.00

(2)金融债券持有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所持金融债券主要是政策性金融债,以及部分商业银行债和其他

金融机构债券。其中,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的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面值 年利率(%) 到期日 减值准备

2014 年金融债券 5,370 5.70 2017-01-14 -

2013 年金融债券 4,800 3.68 2016-04-11 -

26

2012 年金融债券 4,200 4.20 2017-02-28 -

2013 年金融债券 3,100 3.98 2016-07-18 -

2013 年金融债券 3,000 4.37 2018-07-29 -

2013 年金融债券 2,480 3.15 2020-04-08 -

2015 年金融债券 2,300 4.18 2018-04-03 -

2010 年金融债券 1,930 2.00 2020-02-25 -

2015 年金融债券 1,900 4.21 2025-04-13 -

2013 年金融债券 1,630 3.15 2018-04-08 -

合计 30,710

3、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合计

9,013.0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64.54亿元,降幅2.85%;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19.94%,比上

年末下降3.17个百分点。

4、衍生金融工具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允价值

项目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货币掉期合约 355,851 3,235 2,657

利率掉期合约 287,842 456 447

贵金属类衍生合约 36,906 1,154 125

信用类衍生合约 22,275 - -

结售汇期权 21,694 112 64

外汇远期合约 9,159 98 33

延期选择权 8,300 - -

其他 265 120 -

合计 5,175 3,326

(二)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42,109.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435.25亿元,增幅

11.77%。

本集团负债总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27

吸收存款 2,732,262 64.89 2,433,810 64.60 2,146,689 71.0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 1,039,904 24.70 975,010 25.88 638,244 21.12

融资产款

应付债券 181,233 4.30 129,279 3.43 91,968 3.04

向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

171,015 4.06 149,592 3.97 81,835 2.71

机构借款

其他 86,491 2.05 79,689 2.12 63,187 2.09

合计 4,210,905 100.00 3,767,380 100.00 3,021,923 100.00

1、吸收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总额为27,322.6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984.52亿元,增

幅12.26%,占负债总额的64.89%。从客户结构看,公司存款占比78.62%,个人存款占比

20.94%,其他存款占比0.44%;从期限结构看,活期存款占比35.24%,定期存款占比64.32%,

其他存款占比0.4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存款 2,148,159 78.62 1,884,081 77.41 1,629,503 75.91

活期存款 803,352 29.40 707,374 29.06 677,725 31.57

定期存款 1,344,807 49.22 1,176,707 48.35 951,778 44.34

个人存款 572,053 20.94 539,173 22.15 510,944 23.80

活期存款 159,682 5.84 137,342 5.64 132,703 6.18

定期存款 412,371 15.10 401,831 16.51 378,241 17.62

发行存款证 6,185 0.23 5,698 0.24 1,984 0.09

汇出及应解汇款 5,865 0.21 4,858 0.20 4,258 0.20

合计 2,732,262 100.00 2,433,810 100.00 2,146,689 100.00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

10,399.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48.94亿元,增幅6.66%。

3、应付债券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债券1,812.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9.54亿元,增幅40.19%。

(三)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3,097.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20.27亿元,增幅

28

25.04%,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3,012.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10.76亿元,增幅

25.43%。股东权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净利润的增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幅(%)

股本 36,485 34,153 6.83

资本公积 64,744 49,949 29.62

其他综合收益 1,451 -400 上年同期为负

盈余公积 25,361 17,077 48.51

一般风险准备 56,351 49,344 14.20

未分配利润 116,826 90,019 29.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01,218 240,142 25.43

少数股东权益 8,565 7,614 12.49

合计 309,783 247,756 25.04

(四)表外项目

本集团主要表外项目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幅(%)

银行承兑汇票 694,294 594,300 16.83

开出保函 267,341 205,168 30.30

开出信用证 107,950 170,666 -36.75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50,385 47,830 5.34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 2,762 3,846 -28.19

再保理业务 - 300 本期为零

资本性支出承诺 20,262 20,375 -0.55

经营租赁租入承诺 16,916 16,533 2.32

融资租赁租出承诺 5,142 3,007 71.00

(五)主要产品和服务市场占有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12月《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月报表》,截至报告期末,本

公司各项存款总额在9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12.98%,其中个人存款总额

的市场份额为13.62%;本公司各项贷款总额在9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的市场份额为

13.02%,其中个人贷款总额的市场份额为13.67%。(注:9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指招商

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和本公

司。上述数据的统计口径为本公司境内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

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从2015年开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

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

29

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

五、贷款质量分析

(一)贷款行业集中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

制造业 257,157 12.56 230,875 12.74

房地产业 243,983 11.91 236,931 13.07

批发和零售业 181,659 8.87 149,983 8.2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4,557 8.03 126,971 7.00

采矿业 115,682 5.65 96,949 5.3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2,867 3.56 65,088 3.59

金融业 58,564 2.86 28,988 1.60

建筑业 54,000 2.64 49,785 2.7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2,502 2.56 54,107 2.9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0,588 1.49 25,144 1.3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6,235 1.28 31,366 1.73

农、林、牧、渔业 12,393 0.61 14,897 0.82

住宿和餐饮业 9,411 0.46 12,540 0.69

其他 40,422 1.97 34,361 1.90

小计 1,320,020 64.45 1,157,985 63.88

个人贷款和垫款 728,028 35.55 654,681 36.12

合计 2,048,048 100.00 1,812,666 100.00

(二)贷款投放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北地区 624,249 30.48 541,053 29.85

华东地区 610,632 29.82 556,898 30.72

华南地区 247,295 12.07 195,054 10.76

其他地区 565,872 27.63 519,661 28.67

合计 2,048,048 100.00 1,812,666 100.00

注:华北地区包括民生金融租赁、宁晋村镇银行、总行和北京、太原、石家庄、天津分行;华东地区包括

慈溪村镇银行、松江村镇银行、嘉定村镇银行、蓬莱村镇银行、阜宁村镇银行、太仓村镇银行、宁国

村镇银行、贵池村镇银行、天台村镇银行、天长村镇银行和上海、杭州、宁波、南京、济南、苏州、

温州、青岛、合肥、南昌、上海自贸区分行;华南地区包括民生加银基金、安溪村镇银行、漳浦村镇

30

银行、翔安村镇银行和福州、广州、深圳、泉州、汕头、厦门、南宁、三亚分行;其他地区包括民银

国际、彭州村镇银行、綦江村镇银行、潼南村镇银行、梅河口村镇银行、资阳村镇银行、江夏村镇银

行、长垣村镇银行、宜都村镇银行、钟祥村镇银行、普洱村镇银行、景洪村镇银行、志丹村镇银行、

榆阳村镇银行、腾冲村镇银行、林芝村镇银行和西安、大连、重庆、成都、昆明、武汉、长沙、郑州、

长春、呼和浩特、沈阳、香港、贵阳、拉萨、哈尔滨、兰州和乌鲁木齐分行。

(三)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贷款 378,198 18.47 332,482 18.34

保证贷款 601,837 29.38 604,994 33.38

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 789,273 38.54 664,031 36.63

-质押贷款 278,740 13.61 211,159 11.65

合计 2,048,048 100.00 1,812,666 100.00

(四)前十大贷款客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前十大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为504.1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2.46%。

前十大贷款客户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前十大贷款客户 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A 6,712 0.33

B 6,445 0.32

C 6,439 0.31

D 5,505 0.27

E 4,924 0.24

F 4,831 0.24

G 4,554 0.22

H 3,765 0.18

I 3,735 0.18

J 3,500 0.17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如下: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主要指标 标准值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1.75 2.11 2.59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13.11 13.60 14.44

31

注: 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2、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五)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60%,较上年末上升0.43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增幅(%)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贷款 2,015,227 98.40 1,791,532 98.83 12.49

其中:正常类贷款 1,939,680 94.71 1,755,630 96.85 10.48

关注类贷款 75,547 3.69 35,902 1.98 110.43

不良贷款 32,821 1.60 21,134 1.17 55.30

其中:次级类贷款 20,595 1.00 16,591 0.92 24.13

可疑类贷款 8,536 0.42 3,267 0.18 161.28

损失类贷款 3,690 0.18 1,276 0.07 189.18

合计 2,048,048 100.00 1,812,666 100.00 12.99

(六)贷款迁徙率

本公司贷款迁徙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4.59 3.05 2.40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27.19 16.67 23.71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23.69 12.30 19.60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52.01 14.57 11.79

(七)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重组贷款总额55.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12亿元,在发放贷款

和垫款总额中占比为0.27%,比上年末上升0.10个百分点。逾期贷款总额807.15亿元,比上

年末增加310.29亿元,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中占比为3.94%,比上年末上升1.20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重组贷款 5,568 0.27 3,156 0.17

逾期贷款 80,715 3.94 49,686 2.74

注:1、重组贷款(全称:重组后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

32

款条款做出调整的贷款。

2、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

(八)抵债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减值准备 余额 减值准备

抵债资产 13,221 81 9,362 57

其中:房产和土地 12,296 75 9,077 51

运输工具 218 - 116 -

其他 707 6 169 6

(九)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初余额 38,507 34,816

本期计提 35,528 22,559

本期转回 -2,499 -2,631

本期转出 -9,065 -10,056

本期核销 -12,255 -7,119

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 1,165 1,616

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转回 -1,032 -674

汇兑损益 74 -4

期末余额 50,423 38,507

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贷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

的,且损失事件对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会产生可以可靠估计的影响时,本集团认定该贷款

已发生减值并将其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首

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单独评估,并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

款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整体评估。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单独评估的贷款存在

减值情况,无论该贷款金额是否重大,本集团将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别

中,整体评估减值准备。单独评估减值并且已确认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资产,不再对其计

提整体评估减值准备。

(十)不良贷款情况及相应措施

33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328.2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87亿元,增幅

55.30%。

1、不良贷款行业集中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

制造业 9,657 29.42 6,062 28.68

批发和零售业 7,176 21.86 6,498 30.75

建筑业 697 2.12 250 1.1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09 1.86 236 1.12

采矿业 483 1.47 128 0.61

房地产业 346 1.05 486 2.30

农、林、牧、渔业 192 0.58 103 0.4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3 0.41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0 0.34 - -

住宿和餐饮业 70 0.21 75 0.35

金融业 45 0.14 36 0.1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 0.12 - -

其他 152 0.47 102 0.48

小计 19,710 60.05 13,976 66.13

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 13,111 39.95 7,158 33.87

合计 32,821 100.00 21,134 100.00

2、不良贷款投放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北地区 14,505 44.19 9,465 44.78

华东地区 7,544 22.99 5,925 28.04

华南地区 3,585 10.92 2,035 9.63

其他地区 7,187 21.90 3,709 17.55

合计 32,821 100.00 21,134 100.00

注:地区分布与本报告“五、贷款质量分析(二)贷款投放地区分布情况”分布一致。

报告期内,为有效控制资产质量,确保资产质量保持总体稳定,本集团主要采取了以下

措施:

第一,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宏观调控政策要求,积极调整信贷投向,不断优化资产结构;

34

第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实施行业、地区等多维度风险限额管理;

第三,加强授信后管理,优化贷后管理流程,完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开展

各项排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密切监测问题贷款,提前发现风险隐患并及时介入,及时制定和

实施清收处置预案,有效控制不良及逾期贷款;

第四,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强化信贷资产质量管理,综合运用催收、重组、转

让、抵债、诉讼、核销等多种清收处置方式,加强对区域性风险和异常突发性贷款事项处置,

组织开展专项清收活动;

第五,加强创新管理,积极探索和运用创新清收手段,拓展内外部渠道,搭建创新清收

处置方式交流平台,提升清收处置工作成效;

第六,进一步加快推进监控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有效提升资产监控管理能力,加大培

训力度,不断提高风险管理团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

六、资本充足率分析

本集团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新办法”)和其他

相关监管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包括本公司以及符合新办法规定的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均达到中国银监会新办法达标要求。

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集团 本公司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306,873 290,270

一级资本净额 307,360 290,270

总资本净额 384,391 365,109

核心一级资本 308,039 296,577

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1,166 -6,307

其他一级资本 487 -

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 -

二级资本 77,031 74,839

二级资本扣减项 - -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3,346,232 3,175,727

35

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3,070,856 2,912,241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23,997 21,375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251,379 242,11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17 9.14

一级资本充足率(%) 9.19 9.14

资本充足率(%) 11.49 11.50

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新办法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

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

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176亿元。

本报告期末较2015年9月末,一级资本净额增加87亿元,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增加

738亿元,杠杆率水平上升0.09个百分点。本集团杠杆率情况如下: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3 月 31 日

杠杆率(%) 5.60 5.51 5.40 5.28

一级资本净额 307,360 298,622 286,216 259,688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5,488,943 5,415,173 5,302,584 4,919,301

关于监管资本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公司网站(www.cmbc.com.cn)“投资者关系——信

息披露——监管资本”栏目。

七、分部报告

在地区分布方面,本集团主要在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及其他地区等四大地区

开展经营活动;在业务领域方面,本集团主要围绕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

及其他业务等四大业务领域提供各项金融服务。

(一)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总额(不含递延

项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所得税资产)

华北地区 3,097,436 82,636 41,035

华东地区 1,202,523 29,575 5,809

华南地区 654,656 15,385 5,579

其他地区 967,318 26,829 8,351

分部间调整 -1,417,108 - -

合计 4,504,825 154,425 60,774

注:分部间调整为对涉及本集团或若干机构的某些会计事项(如分支机构间往来款项、收支等)进行的统

一调整。

36

(二)按业务领域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总额(不含递延

项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所得税资产)

公司银行业务 1,841,262 76,140 33,592

个人银行业务 730,090 45,579 9,222

资金业务 1,778,918 25,702 14,195

其他业务 154,555 7,004 3,765

合计 4,504,825 154,425 60,774

八、其他财务信息

(一)同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情况

1、同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为规范公允价值计量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加强风险控制,维护投资者及相

关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公允价值管理办法》,将部分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的计量纳入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并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方法以及程序进行了

明确和细化。为提高公允价值估值的合理性和可靠性,针对公允价值的管理,本公司确定了

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对资产、负债业务的估值研究,提升自身估值能力,

逐步完善估值模型和系统,强化对外部获取价格的验证。本公司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过程采取

了相应的内控措施,实行公允价值查询和确认的双人复核制度,采用公允价值的估值流程需

由经办与复核双人签字生效等方式。与此同时,内审部门通过对公允价值的确定范围、估值

方法和程序等的监督检查,积极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本公司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

平。

2、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贵金属。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债券投资采用如下估值方法:人民币债

券估值原则上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估值获得,外币债券市值通过

BLOOMBERG系统与询价相结合的方法获得;衍生金融工具估值大部分直接采用公开市场

报价,部分客户背景的衍生产品通过市场询价获得。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是具有客户背景的利

37

率掉期合约以及市场风险已经对冲的自营利率掉期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对本公司利润影响

很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本期计提

项目 期初金额 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期末金额

的减值

损益 值变动

金融资产

其中:贵金属 - 960 - - 18,1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7,213 2,189 - - 26,959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3,231 1,944 - - 5,17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9,577 - 2,471 -379 156,853

合计 190,021 5,093 2,471 -379 207,174

金融负债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1 -2 - - 337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2,558 768 - - 3,326

合计 2,579 766 - - 3,663

(二)应收利息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提取情况

1、应收利息增减变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未对应收利息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应收利息 16,593 170,967 168,396 19,164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提取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其他应收款 58,597 41,024 17,573

减:坏账准备 497 337 160

(三)逾期未偿付债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逾期未偿付债务。

(四)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主要原因

3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资产负债表 增幅(%) 主要原因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

101,428 75,462 34.41 存放同业业务规模增长

金融机构款项

衍生金融资产 5,175 3,231 60.17 货币掉期交易规模增长

持有至到期投资 278,364 176,834 57.42 资产业务结构调整,投资业务规模

应收款项类投资 451,239 234,393 92.51 增长

当期未抵扣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增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63 11,764 34.84

待结算和清算款项以及抵债资产

其他资产 81,130 58,726 38.15

增长

拆入资金 70,395 43,048 63.53 同业拆入资金业务增长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337 21 1,504.76 交易性贵金属业务快速增长

期损益的金融负

衍生金融负债 3,326 2,558 30.02 货币掉期交易规模增长

卖出回购金融资

49,129 83,291 -41.02 卖出回购业务规模下降

产款

应交税费 9,008 6,078 48.21 应交企业所得税增长

应付债券 181,233 129,279 40.19 发行二级资本债及同业存单

上年同期

其他综合收益 1,451 -4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为负

盈余公积 25,361 17,077 48.51 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利润表 2015 年 2014 年 增幅(%) 主要原因

手续费及佣金收 代理、银行卡和托管及其他受托业

55,107 42,293 30.30

入 务收入增长

投资收益 4,264 1,737 145.48 票据买卖价差收入增长

汇兑收益 237 685 -65.40 市场汇率波动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贵金属租赁业务收入和子公司经

其他业务收入 3,104 1,414 119.52

营租赁业务收入增长

资产减值损失 34,801 21,132 64.68 贷款减值准备支出增长

其他业务成本 1,198 776 54.38 租赁公司经营租赁成本增长

营业外支出 140 536 -73.88 捐赠支出下降

九、主要业务回顾

(一)公司与投资银行

报告期内,为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适应外部市场、客户的变化,根据“凤凰计划”

39

整体规划和安排,借鉴国际领先实践,结合本公司过去七年事业部改革探索经验,坚持“以

客户为中心”,坚持“前台一体化、中台专业化、后台集约化”,深入推进公司业务事业部

改革,推动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本公司从2015年开始全面启动实施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

部改革。

本次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改革按照“凤凰计划”的总体部署,着眼于建设国内领先的

标杆型金融企业的战略目标,更好地适应当前改革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通过完善公司金

融组织架构体系,明确机构职能定位,理顺机构管理关系,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建立起市场

反应快、运行效率高、管理机制完善的公司金融营销服务模式,全面提升业务发展活力、经

营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通过体制改革引领,用三到五年时间分步实施,平稳推进,实

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变革,及全面增长方式转型,再造一个完全不同版本的民生

银行,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的领先银行。现阶段改革主要侧重四大方面,即一

是建立强大的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总部,培育大事业部运行管理的经验和能力;二是组建

集团客户金融部,提升集团客户开发与服务能力;三是强化产品创新能力,打造完整的产品

服务体系;四是建立事业部内部运行的相关机制、流程和系统。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平稳推进改革的同时,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和中国经济新常态带来

的新机遇和新挑战,以互联网和投行思维打造公司业务,聚焦战略客户、交易银行和机构金

融业务,抢抓资本市场业务机会,加快增长方式转型,实现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1、公司业务客户基础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战略定位,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战略客户;聚焦核心客户

的上下游、要素市场、电商平台等客群,持续做好客户基础培育工作。截至报告期末,本公

司境内有余额对公存款客户达69.20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4.50万户,增幅26.51%;境内有余

额一般贷款客户13,557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境内有余额民企一般贷款客户9,580户,境内民企一般贷款余额

6,783.18亿元;境内对公业务板块中,有余额民企一般贷款客户数、民企一般贷款余额占比

分别达到70.66%和57.07%。

2、公司存贷款

报告期内,为有效应对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对公存款业务的冲击和挑战,

40

本公司加强结算业务平台建设、交易融资线上平台建设,大力拓展低成本核心负债。截至报

告期末,本公司的对公存款余额21,307.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66.14亿元,增幅14.30%。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自贸区等国

家战略带来的业务机会,聚焦战略客户及其上下游,深化交易融资服务模式,通过对物流、

资金流、单据流、人流等在线整合和监控,形成商业生态,降低风险资本占用。报告期内,

本公司票据业务秉承“以客户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抓手”的经营宗旨,进一步

加强商业汇票尤其是电子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开展,支持企业融资需求,密切深化银企关系,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在做深基础实体客户基础上,持续创新票据产品,丰富产品组合及合作

模式,开展电票代理服务业务,拓宽了票据交易渠道,有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广

票据“e票通”产品,畅通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途径;对“快易贴”产品系统进行了升级开发,

持续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加强票据业务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完善票

据业务管理制度和产品推广体系,打造专业的票据业务团队,提供针对性强的金融服务解决

方案及产品业务支持,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客户的业务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对公贷款余额(含贴现)13,144.02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607.73

亿元,增幅 13.94%;其中,对公一般贷款余额 12,372.37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097.51 亿元,

增幅 9.73%;对公贷款不良贷款率 1.50%。

3、投资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将投行业务主要聚焦在五大领域:一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综合金融服务

领域;二是债券承销发行、投资与交易;三是产业整合、区域整合、企业整合相关的并购重

组,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域;四是以证券化为核心的结构金融领域;五是投行财富管理领

域。围绕这五大领域,目前乃至未来几年,本公司要着力拓展并购金融、上市金融、结构金

融、跨境金融、投资管理、债券发行、证券化和财富管理等重点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先

后荣获《中国证券报》颁发的“2015年度传统产业并购重组最佳效果奖”、《第一财经日报》

颁发的第二届华新奖“新三板最佳服务银行”、《经济观察报》颁发的“新三板伯乐奖”,

投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本市场业务取得重大突破,创新性完成ST超日重组、分众传媒返

程上市等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重大项目,在并购重组、产业整合、中概股回归等领域形成

品牌效应。

41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立足国有大中型优质客户,聚焦重点区域、聚焦

重点行业与客户、聚焦重点产品;积极调整营销策略,深入整合内外资源,推行评审扁平化

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了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为229家企业代理发行了短期

融资券、中票票据(含永续中票)、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等323

只融资工具,发行规模共计2,446亿元,同比增长67%,增长速度位列主要股份制商业银行

前茅,债券承销业务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9.87亿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打造了“创富”、“企富”、“汇富”系列资产证券化业务品牌,发

行的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住房公积金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

券(RMBS)、保函项下应收款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均为市场首单创新产品。

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司业务板块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实现快速增长,累计实现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 228.98 亿元,同比增长 19.01%。

4、交易银行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搭建全行交易银行业务平台,本公司遵循“以强化服务为着力点、

以梳理产品体系为着力点、以培育创新机制为着力点、以IT平台和系统建设为着力点”的理

念,调整组建了交易银行部。交易银行业务将以贸易金融业务为主体,以公司网络融资和现

金管理业务为两翼,从单一产品服务于企业某个生产环节、交易环节,向企业物流、资金流、

信息流各环节的渗透和延伸服务转型,为企业提供综合性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提升对客户

的服务层次和服务能力。

贸易金融业务方面,本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特色贸易金融服务品牌,形成覆盖国际结算、

国际贸易融资和国内贸易融资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拥有遍布全球的代理行网络和通畅的清

算渠道,已与全球115个国家和地区的1,532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致力于做金融方案的

提供者、做金融和资源的整合者,努力为客户提供保理、走出去投融资、跨境人民币、境内

外联动等一系列创新产品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内外贸一体化的多环节、全过程的贸易融资需

求。本公司不断创新保理业务产品,陆续推出银租通、国内双保理、地产供应链保理、无追

索权保理、进口保单等系列产品,保理转让量全年达到2,138亿元,业务笔数23.21万笔;其

中,国际保理业务量为177.82亿元,业务笔数为3.17万笔。持续推动走出去、自贸区、跨境

电商、本外币资金池、境外发债等业务,期冀为企业跨境交易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民

营企业国际化主办行”的清晰定位和发展理念逐步得到市场的青睐和认可,在商业银行同业

42

中形成了差异化的特色和优势。积极搭建跨境电商平台,联合部分跨境电商共同推进系统开

发与平台搭建,跨境支付平台一期上线,实现了与支付机构客户的系统对接。强化流程管理,

借助国内保理业务引入“六西格玛”管理工具的成功经验,启动了国际收支项目、进口信用

证付款、对公境外汇出汇款、档案管理、结售汇、贸易金融产品研发六个“六西格玛”项目,

在提升运营效率的同时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体现流程银行的真正价值。报告期内,贸易金融

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引起国内外金融媒体广泛关注,先后荣获《欧洲货币》“中国最佳贸

易金融银行奖”、中国银行业协会“贸易金融产品创新银行”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

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

公司网络金融与现金管理方面,本公司以打造新型公司业务网络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聚

焦战略客户及提升公司结算客户价值为工作主线,快速推动本公司业务服务模式转型。一是

着力打造公司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平台涵盖线上融资、在线财富管理、重客网络收单管理、

客户订单管理等功能,实现“交易金融+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与极致体验。二是研发投产“招

标通”、“市场通”等新型现金管理产品,优化流动利增值、现金池等产品功能,有效拉动

存款增长。截至报告期末,为全行 48,265 户重点客户提供现金管理及存款增值服务,派生

日均存款 2,932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885 亿元;全行企业网银活跃客户数 58.10 万户,比上

年末增加 9.87 万户;企业手机银行客户数 9.23 万户,比上年末增加 5.69 万户。三是快速

推进公司业务线上化。完成企业网银端线上融资模块开发,客户通过企业网银平台即可完成

融资、出质、还款等线上化作业,进一步降低业务办理成本。四是持续提升供应链金融综合

服务能力。以“聚焦目标产业,聚焦批量开发”为核心,实现对弱周期行业内核心企业、平

台企业的延伸开发,并为客户提供融资、资金管理、价格避险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

(二)零售银行

1、个人金融

报告期内,本公司着力推进以收入为导向的零售转型,强化专业化客群经营,客户规模

和金融资产持续稳定增长;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消费信贷规模增长较快;积极开展产品

创新,助力业务发展。

客户规模和金融资产持续稳定增长。报告期内,本公司开展“客户提升、助我成长”等

系列营销活动,拟定新的客户分层体系,推进客群分析和数据化营销,持续深化信用卡交叉

43

销售。截至报告期末,个人非零客户达2,561.39万户,比上年末增长582.96万户,增幅29.47%。

管理个人客户金融资产11,701.32亿,比上年末增长971.09亿,增幅9.05%;其中,储蓄存款

5,593.74亿,比上年末增长277.46亿,增幅5.22%。

财富管理业务加快提升。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顺应市场变化,以科学

配置及管控风险相结合为原则,着力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大力引进资管类产品,全面满足客

户金融资产配置需求。截至报告期末,代销基金余额比上年末增长930.09亿,增幅达183.87%。

代理保险销售比上年末增长302.50亿,增幅达70.35倍。

消费信贷增长较快。报告期内,本公司适应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

推进消费信贷产品创新,积极拓展批量开发模式,以系统平台和流程优化促进业务效率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消费信贷余额比上年末增长820.99亿,增幅88.28%,促进零售整体资产负债

结构进一步优化。

产品创新持续推进。报告期内,一是持续推进消费信贷产品升级,推出留学贷、薪喜贷、

公喜贷等消费信贷创新产品;二是中国人民银行实行注册制后,在同业中率先完成个人住房

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的发行;三是微信微社区营销管理平台上线,34家分行微信服

务号接入微社区平台,粉丝数量大幅超过预定目标,成为我行在移动互联网端的重要布局;

四是搭建以生活圈为核心的多边营销平台,逐步推广包括银联钱包、消费回馈等产品在客户

端的应用;五是大零售统一积分商城和分行专区正式上线,全面推广信用卡和借记卡“2+N”

新流程和自动发卡,大零售资源整合不断深化。

2、小微金融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坚定推进“小微战略”实施,以“稳规模、调结构、增收入”为

主线,在更深入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力度推进交叉销售,提升小微

客户的综合开发水平。

持续推进小微贷款结构调整和优化。一是以“易押贷”、“超吉贷”等产品为业务抓手,

在流程、渠道等方面进行优化,不断提升抵质押贷款占比。截至报告期末,抵质押类小微贷

款余额占比超过50%,较上年末上升9个百分点。二是将小微贷款投放向弱周期行业倾斜,

居民服务、大农业、医疗卫生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10大行业贷款余额超过450亿,比上

年末增长超过430亿元。

44

积极创新,提升客户体验。建设和完善供应链金融获客模式,探索小微金融新的业务发

展方向,通过统一标准营销、统一授信政策、统一利率定价,建立专业团队,围绕大消费行

业,整合核心企业供应链资源,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报告期内对多家市场龙头品牌企业的

上下游企业进行营销,为其提供融资、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在部分区域试点推出了全

新的小微企业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小微之家”。小微客户未来可通过“小微之家”在线实

时办理预约开户、贷款、收银、投资等各类企业经营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互联网营销

平台“小微之家”为载体,实现升级版网乐贷2.0产品在线自动审批发放,客户反响良好。

在存贷合一卡的基础上,推出“财神卡”,是一款汇集存款理财、循环额度贷款、支付结算

等多种金融服务的综合银行卡产品。通过在线评估技术运用,推出“超吉贷”抵押产品,实

现按日计息、随借随还,契合价值客户需求,提升服务体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小微贷款余额3,712.24亿元;全年累计投放小微贷款4,930.62亿元;

小微客户数达449.82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58.63万户,增幅达54.48%;小微有贷客户户均贷

款水平为152万元,比上年末降低1.94%。小微业务为传统零售贡献贵宾客户达到33.43万户,

比上年末增加4.46万户。

3、信用卡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信用卡中心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核心、以

创新为灵魂”的经营理念,通过加强产品创新、加快技术革新、强化风险管控,保持稳定发

展。在产品创新方面,发行百夫长黑金卡,为中国区首发第一张符合全球顶级标准的钛金属

黑金卡,首次向中国大陆地区客户提供美国运通旅行及生活礼宾服务;发行全币种系列信用

卡,通过一个产品实现所有币种外币交易免货币转换费。在技术革新方面,积极布局“互联

网+”,以网络发卡、微信银行、新一代数据平台、“新e付”支付体系为突破口,抢占行业

发展前沿高地。在风险管控方面,研究全流程资产质量管控改革,对信用卡资产进行主动布

控及动态管理,以期控制风险敞口,促进清收产能。此外,民生信用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客

户优惠活动,不断提升持卡人用卡体验。一是经营“天天民生日”全国品牌用卡活动平台,

与全国性知名连锁品牌合作,针对每月满足一定刷卡条件的高交易频次、高活跃度的个人消

费类客户推出涵盖吃喝玩乐多方面需求的优惠权益。二是积极拓展特惠商户,全国特惠商户

7.5万户,全年特惠活动精彩纷呈。三是打造全新无卡线上闭环支付的服务体系,包括境内

外机场贵宾服务、综合医疗健康、各类保险服务、美容美体服务、私人律师服务、道路救援

45

服务、高尔夫网球体育服务等七大类别。

报告期内,本公司信用卡中心荣获美国运通颁发的“2015年度最佳深度合作伙伴奖”;

荣获第二届全国银行业客服中心“寻找客服好声音”大赛最高奖项“客服好声音团队奖”综

合排名二等奖;网络申请项目在2015年亚洲银行家最佳科技实践奖的评选中获得“最佳多渠

道创新项目奖”。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到2,359.46万张,报告期新增发卡量304.69

万张;实现交易额11,184.91亿元,同比增长27.63%;应收账款余额1,709.10亿元,比上年末

增长15.7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38.67亿元,同比增长24.80%。

4、私人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动应对经济下行、政策调整及资本市场波动等外部环境变化,继续

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在资产管理、另类投资等方面积极推出新产品,不断丰富产品货架,以

持续满足私人银行客户长、短期投资需求;建立个人高端授信通道、海外信托业务及委托资

产管理服务平台,同时结合独特的高端非金融服务及对家族办公室业务模式的深入探索,紧

密锁定高净值及超高净值客群并为其提供全方位管家式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及品质服务持续得到权威媒体的高度认可,荣获21

世纪经济报道“最佳品牌管理私人银行”;每日经济新闻“最佳私人银行”;经济观察报“最

佳私人银行”;中国经营报“卓越竞争力私人银行”;第一财经日报“最佳品牌表现力私人

银行”;华夏时报“年度私人银行”;和讯网“最具竞争力财富管理机构”等多项年度大奖。

此外,联合《胡润百富》发布《2014-2015中国超高净值人群需求调研报告》,该报告是迄

今为止最深度聚焦中国超高净值人群的调研,探索更具市场前景、更贴合市场规律的私人银

行发展方向,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与回报,呈现顶级私人银行服务品质。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管理私人银行金融资产规模达到2,730.0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426.12亿元,增幅18.50%。报告期内,本公司私人银行业务非利息净收入35.67亿元,同比

增加14.12亿元,增幅65.52%。

5、个人网络金融与服务创新

报告期内,本公司抓住国家推行“互联网+”战略的重大机遇,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和客

户痛点,持续开展手机银行、直销银行、网络支付等网络金融创新,产品体系更为齐全,特

46

色服务日益丰富,用户体验大幅提升;同时积极探索实践市场营销宣传新模式,通过微信、

微博以及热门APP等新媒体组织多样化交互活动、精准营销和裂变式传播,推动网络金融品

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攀升、市场规模快速扩张。

(1)手机银行

本公司继续以“民生手机银行每一天都是最好的”为目标,广泛挖掘市场需求,积极回

应客户需要,紧跟时尚潮流,推出手机银行3.0版,该版本采用目前流行的扁平化风格设计

操作界面,更加便捷易用;功能服务板块整合精简为“手机银行”、“生活圈”和“我”三

大类,更加符合客户使用习惯;借鉴先进互联网企业的经验,将“扫一扫”服务移至右上角,

客户体验提升显著。报告期内,本公司还将直销银行引入手机银行,并打造了借记卡在线预

约办理、代发工资、境外汇款、外汇买卖、结售汇、银行资产等新功能以及医疗挂号、流量

充值、消息推送、小区特卖、深圳E钱包、武汉校园一卡通等新服务,手机银行综合服务水

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持续攀升,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支持和信赖。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组织

的本年度中国手机银行综合测评中,本公司手机银行凭借高用户转化率、多版本类型、简便

的签约开通方式、丰富的金融和生活服务、牢靠的安全保障以及畅爽的客户体验,连续三年

以最高综合得分名列全国性商业银行榜首,并荣获“年度最佳手机银行奖”。

截至报告期末,手机银行客户总数达1,902.57万户,比上年末新增600.45万户;报告期

交易笔数3.42亿笔,比上年增长87.91%;交易金额6.0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6.34%,户均交

易笔数17.95笔,户均交易金额31.54万元,客户交易活跃度领先同业。

(2)网上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进一步创新优化个人网上银行功能,扁平化设计操作页面,首页呈现

客户常用功能和服务,方便客户查找和使用,简化主导航目录,优化流程,统一视效,客户

体验全面提升;推出储蓄国债、大额存单、结售汇和境外汇款等新功能以及话费充值优惠、

郑州自来水缴费和校园一卡通充值、福州和济南燃气费、武汉和兰州电信缴费等便民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个人网银客户1,450.81万户,比上年末新增289.78万户;交易笔数8.42

亿笔,比上年增长97.16%;交易金额12.9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8.63%;交易替代率98.43%。

本公司电子渠道个人理财销售额增长态势强劲,报告期电子渠道个人理财销售金额2.77万亿

元,比上年增长46.56%,在本公司全部个人理财销售总量中占比达98.77%。

(3)直销银行

47

报告期内,本公司紧抓互联网金融新机遇,加大投入和创新,持续夯实直销银行领先地

位,根据互联网用户需求和习惯,打造更为完善的纯线上一站式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专属

网站、手机APP、微信银行及10100123客服热线的服务效率和使用体验,在扩大随心存、如

意宝、定活宝、民生金等业务规模的同时,创新推出基金通、好房贷等产品,构建了完善的

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第三方公司合作,深挖其零售客户资源,提供理财产品、底

层账户等服务,批量拓展新客户;积极探索ATM机开户、电子账户代发工资业务,不断丰

富开户渠道和服务模式。在新浪财经举办的“2015年银行综合评选”中,民生直销银行获得

网友及专家评委的肯定和好评,赢获“最受欢迎直销银行”大奖。

截至报告期末,直销银行客户规模达286.72万户,如意宝申购总额8,475.32亿元。

(4)网络支付

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大网络支付业务布局,大力开展平台建设和产品创新,丰富支付手

段和应用场景,率先推出指纹支付,成为国内首家试水生物识别支付应用的商业银行;联合

中国银联应用HCE技术推出手机银行“云闪付”,客户无需前往网点,使用该行手机银行,

就能将银行卡加载到手机中,在线自助签约和开通,消费时只需刷手机即可支付,具有闪电

付款、安全性高等特点。报告期内,本公司创新推出民生付,涵盖移动端和PC端,支持本

行及他行账户,为电子商户提供一次接入标准接口、货款回笼快、银行级安全保障、手续费

优惠等一系列贴心实惠服务;对个人用户而言,通过民生付可选择银行卡支付、网银支付等

支付模式进行订单支付,既安全又快捷。本公司大力推广跨行通、基金销售监管、基金快付

等支付业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跨行通客户数189.31万户,比上年末新增61.25万户,累计归集资

金4,771.77亿元;个人网上支付年累计交易规模3,402.84亿元,比上年增长191.78%;基金销

售监督业务年累计交易量为8,886.39亿元,比上年增长192.32%;基金快付年累计交易量达

305.95亿元。

(5)微信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创新微信银行,新增银行卡申办、账户信息即时通等微金融服务,

并升级微信平台,推出功能超市;深入开展微信银行跨界营销,积极整合资源,通过社会化

营销扩大本公司重点产品业务认知度和影响力,推动了微信用户数的持续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微信银行用户数达到343.53万户,位居同业前列。

48

(三)资金业务

1、投资及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银行账户投资净额8,829.62亿元,交易账户投资余额261.66亿元。

全年来看,债券市场维持牛市格局。考虑收益率、流动性与整体资产负债结构规划等因素,

本公司主要增加了中长期利率债配置和非标类投资,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规模有所提升,在

总资产中规模占比较上年末上升5.56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公司境内即期结售汇交易量1,840.63亿美元,同比增长27.84%;远期结售

汇、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量2,618.38亿美元,同比下降6.78%。本公司积极参与期权及其组

合的创新产品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量51.58亿美元,同比上升147.03%。

2、同业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成立专营机构推进同业业务健康合规发展。围绕

同业业务专营专管和提升同业盈利水平两大核心职能,推进同业客户统一管理,明确三个集

中一个分散的经营管理模式,实行同业客户三级分层管理体制,搭建形成总行驱动、分行参

与、同业互动的创新机制,基本完成分级授权、准入管理的同业团队管理体系。

在同业客户管理方面,重点强化同业客户全面管理,一是抓战略客户平台建设,深化战

略级客户合作共赢,完成银交、银证、银银、银农联信、银公基、银私基、银保、银信等8

大战略合作平台建设;与150家机构确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总行战略级客户达到269户,同业

客户数2,960户;二是抓客户分层精细化管理,在统一客户准入、授信管理、限额管理的基

础上,实施总分支三级客户分层营销管理。

在同业产品管理方面,积极推进同业产品体系搭建。加强市场分析,抓住市场机会,丰

富产品种类,更好服务同业客户。

在同业业务系统建设方面,大力推进同业业务信息化建设,初步完成同业系统框架规划,

夯实数据基础,实施推进客户管理系统、同业资产业务相关管理系统开发和上线运行。

3、托管业务情况

资产托管业务方面,本公司抓住当前大投行、大资管、大财富的发展机遇,以“托管+”

服务平台为依托,在保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保险资金托管、

银行理财托管等传统托管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积极探索和推进产品及服务模式创新,率先

49

推出网络交易平台资金托管系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在资产证券化领域

取得领先优势,实现托管业务稳健有序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托管资产规模余额

46,690.32亿元,实现托管业务收入33.21亿元。报告期内,本公司被《金融理财》杂志评为

“2015年度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创新能力获得行业认可。

养老金业务方面,本公司整合优质资产及渠道资源,实施养老金业务产品化发展策略,

以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为载体,面向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综合养老金融服务,推动

养老金业务健康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养老金托管规模达到361.72亿元,企业年金账

户管理规模达到15.61万户。

4、理财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理财业务严格遵守监管政策要求,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拓

展业务创新的发展途径,全力打造“非凡资产管理”品牌,强化资产管理理念,抓住机遇,

拓展销售渠道,促进理财业务快速健康发展。截至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存续规模10,585.40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1.83%。

5、黄金及其他贵金属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贵金属业务场内(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量(含

代理法人及个人)1,620吨,白银交易量(含代理法人及个人)9,779吨,交易金额合计人民

币3,866.57亿元。以场内交易金额计算,本公司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第十大交易商,也是上海

期货交易所最为活跃的自营交易商之一,亦是国内重要的黄金进口商之一。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公客户黄金租借116.39吨,市场排名第6位;对私客户实物黄金销

售额4.1亿人民币,产品多样,有效满足了客户需求,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四)海外业务

本公司全面深化提升国际化发展战略,稳步推进海外机构布局,首家境外分行——香港

分行坚持三大板块的业务定位即批发业务(公司银行业务)板块、资金交易板块以及私人银

行板块和“商行+投行”的商业模式,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发展,已经成为本公司重要的海外

平台,在推动全行跨境业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跨境联动贸易融资业务为香港

分行带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34亿港币,同比增长11.89%,联动存款余额385.21亿港币。

50

直接带动境内存款76.46亿人民币,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47亿人民币,跨境联动的双赢效果

十分显著。

报告期内香港分行设立5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作为发行人和全球协调人成功发行3年

期6亿美元的高级无抵押债券, 债券评级为标准普尔BBB, 发行利率为T+145基点,被誉为本

年度至今最成功的美元高级债交易之一。在港中资股份制银行中,香港分行继首家推出企业

网上银行后,又首家推出企业手机银行。另外,积极开拓创新,发展多项首笔业务,在风险

参与业务、人民币债券承销业务、上海自贸区跨境直贷业务和人民币拆借业务、非银行金融

机构负债业务方面取得了突破。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香港分行存款余额 591.63亿港币,贷款余额580.26亿港币;实现

非利息净收入13.64亿港币,利息净收入8.66亿港币。

(五)渠道管理和运营服务

1、支行建设和优化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 本公司设立支行网点1,061家(含营业部),渠道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省、

自治区、直辖市。为统筹各类渠道的规划与管理,本公司成立渠道管理部,目前,网点建设

从机构扩张转入布局优化。报告期内,按照客户化运营模式,加快支行网点转型提升,设计

下发新的网点功能分区手册,交易处理转变为以客户主导,自助、自主处理。在全行建设客

户化运营示范网点,分两批推进模式试点,截至报告期末,上线客户化运营网点74家。

2、社区布局优化和产能提升

报告期内,本公司进一步明确社区金融发展模式,加快社区支行执牌步伐,截至报告期

末,持有牌照的社区支行1,576家,比上年末增长833家,增幅达112.11%。本公司持续优化

社区网点布局,实施分类管理,按照执牌模式进行调整,同时强化营销,持续提升社区网点

产能,报告期内社区网点项下金融资产1,190亿元,比上年末新增433亿元;其中,个人存款

371亿元,比上年末新增147亿元;社区网点消费信贷169亿元,比上年末新增142亿元;社区

网点客户数达到398万,比上年末新增156万户。

3、运营服务

本公司针对新时期银行运营特点,制定并落实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战略规划,持续提升

运营服务水平。支行层面,逐步推进网点运营“轻量化”模式,不断升级移动智能柜员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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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窗机具等创新型自助机具功能,全面提升客户体验,促进网点逐步向服务营销转型。总

分行层面,通过“凤凰计划”推进集中运营项目,实施条线横向业务集中、总分支行纵向业

务集中、搭建与集中运营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模式。其中,已实现零售以及小微信贷业务全行

面签集中,3,079人通过面签资质认证。同时,继续深化结算与账户管理创新,开发“云账

户”,为微小企业提供全流程电子化服务;优化账户通产品,提升客户结算服务效率。

4、客服保障

本公司加大对全媒体客服平台的投入和建设,搭建集电话、短信、在线、微信等多渠道

的全媒体运营平台,致力于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应用大数据分析模型开展多渠道精准

营销,持续对海量大众客户进行客户关怀和交叉销售,有效提升客户综合价值贡献。报告期

内,电话渠道呼入总来电4,395万通,其中人工来电1,072.80万通,电话接通率97.63%,全媒

体渠道服务客户191万次,客户综合满意度98.75%。95568大众客户金融资产规模(季日均)

比上年末提升754亿元,成功提升贵宾客户37.7万户。在中国银行业协会举办的第二届“寻

找好声音”客服中心评比活动中获得“好声音综合团队”奖。

(六)主要股权投资情况

1、主要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占该公 报告期所

最初投资 报告期

序 司股权 期末账面价 有者权益 股份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金额(千 损益(千 会计核算科目

号 比例 值(千元) 变动(千 来源

元) 元)

(%) 元)

1 400061 长油 5 497,659 4.63 744,191 - 246,532 可供出售股权投资 抵债

2 000520 长航凤凰 366,250 3.22 396,578 - 61,609 可供出售股权投资 抵债

3 03698.HK 徽商银行 264,841 0.77 242,250 13,515 2,643 可供出售股权投资 抵债

4 400062 二重 3 467,503 2.66 228,891 - -238,612 可供出售股权投资 抵债

5 00866.HK 中国秦发 117,078 16.76 76,353 - -40,724 可供出售股权投资 抵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6 03898.HK 南车时代电气 5,801 0.01 5,322 -476 -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投资

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7 00207.HK 大悦城地产 3,477 0.03 3,587 109 -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投资

益的金融资产

8 01766.HK 中国中车 3,236 0.001 3,122 -11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投资

52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9 00506.HK 中国食品 3,079 0.04 2,940 -138 -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投资

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10 02607.HK 上海医药 2,162 0.01 2,194 32 -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投资

益的金融资产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591 592 1

-

合计

1,731,677 1,706,020 12,930 31,448

注:1.本表按期末账面价值大小排序,列示本集团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的情况;

2.其他证券投资指除本集团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之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3.本集团持有徽商银行股份为非上市内资股。

(2)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报告期所有者

最初投资金额 持有数量 占该公司股 期末账面价 报告期损 股份

所持对象名称 权益变动(千 会计核算科目

(千元) (股) 权比例(%) 值(千元) 益(千元) 来源

元)

民生人寿保险股

2,598,000 788,000,000 13.13 2,513,720 - -84,280 可供出售股权投资 抵债

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 476,075 62,861,183 2.99 868,742 - 392,667 可供出售股权投资 抵债

中国银联股份有

125,000 80,000,000 2.73 125,000 4,400 - 可供出售股权投资 投资

限公司

浙江领航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 10,000 - 1.00 1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

(有限合伙)

高康资本投资管

2,000 - 2.00 2,000 - - 可供出售股权投资 投资

理有限公司

江西井冈山北汽

投资管理有限公 3,000 - 30.00 3,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

西藏尚易加资产

300 - 30.00 300 - -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芜湖九派金新农

产业股权投资基 100 - 0.03 100 - -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

金(有限合伙)

合计 3,214,475 - 3,522,862 4,400 308,387

2、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及并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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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生金融租赁

民生金融租赁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5家拥有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企业之一,

成立于2008年4月。本公司持有民生金融租赁51.03%的股权。

截至报告期末,民生金融租赁总资产1,390.1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3.45亿元,增幅

8.04%;净资产132.7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41亿元,增幅11.23%;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10.56亿元,同比下降7.54亿元,降幅41.66%,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8%,同比下降8.04个百

分点。

为适应经济新常态,民生金融租赁深化结构调整,创新业务模式,加大细分领域的市场

拓展力度,努力推进国际化、专业化。2015年,商用飞机业务经营特色逐渐显现并初具规模,

与美国波音公司签署30架波音737MAX飞机购买意向协议。继续拓展国际海工市场,专业化

水平大幅提升,与印度尼西亚规模最大的钻井承包商Apexindo合作完成了自升式钻井平台租

赁项目,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完成了

Super M2型自升式钻井平台租赁项目。健康医疗业务立足于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累计完成

80家医院投放,确立了区域市场影响力。车辆业务开发了城市公共交通租赁新产品,形成可

复制的商业模式。电子信息业务专注于“网络设备+数据中心”的细分市场,与中金数据、

世纪互联、润泽科技等数据中心企业开展合作。

民生金融租赁的行业影响力获得社会高度认可,报告期内相继荣获最佳行业影响力、最

具影响力租赁公司、杰出企业奖、第三届中国航空金融产业促进奖、Marine Money 海工租

赁年度最佳交易奖等荣誉。

(2)民生加银基金

民生加银基金是由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

本公司持有民生加银基金63.33%的股权。

报告期内,民生加银基金实现净利润4.9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2亿元,增幅62.54%。

截至报告期末,民生加银基金旗下公募基金产品总数25只,管理基金资产净值746.46亿元,

管理基金份额699.63亿份。民生加银基金产品涵盖股票型、混合型、指数型、债券型和货币

市场型等高中低风险的主要基金品种。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在国内105家基金公

司中,民生加银基金规模排名第31位,在中型规模基金管理公司中处于领先水平。民生加银

54

基金专户业务稳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管理资产规模达222.40亿元。

民生加银基金于2013年1月24日发起设立民生加银资管,并持有其40%的股权。民生加

银资管注册资本1.2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投资咨询。具体的投资范围除传统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还包括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

让的股权、债券及其他财产权利的专项计划管理等业务以及投资咨询业务。截至报告期末,

民生加银资管资产管理规模达8,303.65亿元,与民生加银基金形成良好的业务互动和互补,

并逐步成为本公司重要的战略平台。

报告期内,民生加银基金在第12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中荣获“债券投资金牛基金公

司”;在首届中国基金业营销创新高峰论坛上荣获2015年度“最具品牌成长力基金公司”称

号。公司旗下的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获得“五年期开放式债券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这

是该基金继获得2012年度“三年期债券型金牛基金”后第二次摘得金牛奖杯。公司旗下的民

生加银策略精选混合型基金荣获东方财富风云榜“年度最受欢迎权益类产品奖”。

(3)民银国际

民银国际是由中国银监会批准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11日,

注册资本20亿港币,主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民银国际总资产16.89亿元,

净亏损1.45亿元。

民银国际作为控股公司,计划通过设立/收购子公司的方式,以其子公司向香港监管当

局申请相关业务牌照,从而获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民银国际是本公司多元化、国际化发

展的重要战略平台,在获得相关业务牌照后,将与本公司在业务上加强合作,充分发挥业务

互补优势,为本公司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4)民生村镇银行

民生村镇银行是本公司作为主发起行,发起设立的各家村镇银行的总称。截至报告期末,

本公司共设立29家民生村镇银行,营业网点达到83个,总资产302.9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7.17

亿元,增幅13.99%;存款余额共计243.6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13亿元,增幅13.58%;贷

款余额共计164.1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90亿元,增幅5.06%;报告期内共计实现净利润1.08

亿元,同比增长0.86亿元,增幅390.91%。

报告期内,本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五年发展纲要》的要求,落实“风险控制有

55

效、业务稳健发展、内部管理有序”的目标,聚焦小微金融、深耕区域特色、进一步探索可

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逐步打造集中化管理、标准化操作、特色化经营的管理模式,不断完

善管理体系,促进民生村镇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探索完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风险控制模式和业务发

展模式,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聚焦小微金融,深耕区域特色,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成

效初现,促进民生村镇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

(5)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根据对结构化主体是否存在控制,并基于本集团作为

资产管理人的决策范围、资产管理计划其他方的权力和面临的可变动收益风险敞口等因素来

判断本集团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资产管

理计划,尽管本集团不在其中持有任何权益,但本集团作为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投资决策权,

且集团所享有的总收益在资产管理总收益中占比较大,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管理及合并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人享有的权益金额共计人民币

66.77亿元,主要在吸收存款中列示;单支资产管理计划对集团的财务影响均不重大。

(6)并表管理

本集团以落实中国银监会2014年12月颁布的《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工作要求

为重点,重新梳理集团并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重要并表管理要素牵头部门,修订《中国民

生银行并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本集团并表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各项工作有

章可循。

建立集团并表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加强集团并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

集团并表管理的报告机制、保障机制、监督评价和问责机制等予以明确。

完成集团并表科技系统的升级开发,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数据的沟通和共享机制,实现并

表一级子公司的全覆盖。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3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73号文核准,本公司发行了面值总额

为人民币200亿元的A股可转债,并于2013年3月29日和5月2日在上交所上市(可转债代码:

56

110023)。本次A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共计约为人民币199.12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全部与本公司其他资金一并投入运营,用于

本公司的业务发展。

于2015年7月1日,本公司已将截至2015年6月24日登记在册的A股可转债全部赎回,本

公司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资本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资金用途将已转股金额全部

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十、风险管理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指导思想是秉承“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风险理念,坚持质量、效益、

规模协调发展,通过积极推进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有效提升风险

管理的能力,支持业务发展与战略转型,增强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员工、客户的长远

利益,从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履行偿还债务而违约的风

险。本公司在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筹下,由风险管理部、授信评审部、零售业务风险管理部、

资产监控部、资产保全部等专业部门充分协作,形成了以风险政策、组合管理、风险量化工

具支持为平台,覆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资产清收与资产保全的风险全流程管

理,以及表内、表外、非授信业务全口径的信用风险管控机制。

报告期内,面对日益严峻的风险形势,本公司主动提高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积极推

动业务结构调整,推进风险计量工具应用,创新风险管理模式,强化资产质量管理,确保各

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一是推动战略转型和结构调整。本公司制定发布了《2015年风险政策总体导向》,从行

业、产品、客户等维度,提出了“退、压、限、控、进”的组合管理目标,集中度风险、资

产组合风险得到持续优化和完善。二是优化公司业务授信调查机制,强化风险预警提示。完

善授信调查方法和技术,改进提升评审人员对授信调查数据真实性的甄别手段和甄别能力。

启动风险预警体系项目,增强自上而下的主动预警能力,提高公司业务风险管控水平。三是

创新零售业务商业模式与管理模式。通过推进落实集中运营改革、信贷工厂流程优化等手段,

57

实现信息化批量营销、标准化业务处理,提高了风险决策水平,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提升客

户体验,降低运营成本。四是开展“资产质量效益年”活动,推动经营机构落实“资产质量

管理体制机制、组织保障、创新手段、目标责任和问责约束”五个到位,严格放款管理、强

化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加快清收处置,确保了全行信贷资产质量基本稳定。五是推进风险计

量工具的应用与提升。本公司对涵盖公司法人业务、金融机构法人业务和零售业务等的信用

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做了全面验证优化;并不断深化风险计量结果在风险政策制定、授信评审、

贷后监控等过程中的应用,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

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

目标是根据本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提高管理和计量流动性风险水平,加强流动性风险识别、

定价、精细化管控能力,力求做到流动性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报告期内,无论是监管要

求,还是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都使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

理面临较大压力。报告期初,本公司确定将流动性风险承受能力保持在相对稳健水平,保证

各项业务发展的流动性,满足监管需求,确保压力情形下有足够可变现的高流动性资产储备,

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包括:

提高流动性风险计量和监测水平,优化管理模式,在调控资产负债结构,进行资产配置

时,充分考虑资金业务未来现金流缺口的变化情况,并与存贷款业务进行差异化的监测和管

理,特别是一些敏感时段,对资金业务波动和存贷款业务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对冲或风险叠

加提前做出安排。优化流动性风险指标,准确衡量流动性风险水平。调整了报告期流动性风

险控制指标,扩大了流动性风险监控的覆盖范围。保持流动性管理政策的前瞻性和灵活性。

流动性风险成因复杂,且极易受其他风险的影响和转化,在执行既定风险管理政策的同时,

密切关注政策和市场的变化,关注本公司重大经营政策,包括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变化对流动

性的影响,对流动性风险水平进行阶段性评估,根据需要必要时做出调整。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商业银行

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有关

规定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风险和商品风险进行管理,通过对市场风险限额的编制,

58

市场风险计量、监控、预警与报告等措施优化市场风险的管理体系并持续提升。

在本报告期内,面对市场波动加剧、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局面,本行进一步完善市场

风险的监测范围,全面梳理表外业务的潜在市场风险,初步建立对表外业务市场风险的监测

与控制机制,将表外市场风险纳入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流程中。依托市场风险管理信息平台,

利用风险归因分析等工具,推进风险管理前瞻化,建立投资与交易业务的交易策略分析机制;

本行进一步提升市场风险的计量能力,通过对VaR值突破情况持续跟踪、分析,完善返回检

验和VaR计量,深化内部模型在限额管理、风险报告、压力测试、资本计量等领域的核心应

用。持续完善市场风险数据集市功能,提升市场风险时间序列分析功能,提升前中台多系统

自动化对账功能,提升损益分析功能,进一步提高了全行中台风险监控的效率。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

成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

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故障以及执行、交

割和流程管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完成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管理流程

及报告体系的优化,包括建立多层级监控指标体系、丰富收集损失数据的线索与渠道、完善

中后台管理部门对RCSA评估结果的验证与支持等;及时关注新兴业务领域操作风险状况,

实施了基于互联网的新兴金融服务风险专项管理,防控新兴业务操作风险;强化业务连续性

应急演练,开展了全行核心系统中断应急演练和各业务条线专项应急演练;持续优化生产运

营管理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生产系统运行安全平稳,未发生重大生产事件和安全事件。

本公司持续强化合规内控风险检查,一是围绕监管要求、核心业务、重点风险领域,组

织开展风险检查、排查与调研,包括落实银监会要求,组织全行扎实开展“两个加强、两个

遏制”专项检查及其“回头看”检查,基本覆盖全行所有业务与重点操作环节;组织开展资

产证券化、P2P互联网金融、投行基金平台等创新业务调研和非关联第三方存单质押授信业

务等风险排查;按季组织全行完成3次案件风险排查等。二是开展非现场检查系统三期优化,

加强非现场检查系统工具运用。三是强化检查结果运用,落实风险处置、整改与问责,推动

内控体系整体改进,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59

(五)国别风险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贷

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

地区的商业遭受损失,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按照《中国民生银行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国别风险,

并对境外机构设定准入和集中度指标。本公司将国别风险管理与金融机构评级与限额管理有

机结合,不但将国别风险管理嵌入境外客户的风险评级和限额核定过程,也将国别风险管理

维度植入涉外业务的分类管理。

(六)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主要指商业银行及其员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

会道德准则、内部相关规定的行为,或由其它外部客户、事件,引起利益相关方、新闻媒体、

社会舆论对商业银行乃至银行业整体负面评价。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建立和制定声

誉风险管理机制与制度,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具体事件妥善处置,采取多重手段化解、

消除负面影响,做到主动有效防范,最大程度减少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从而

实现声誉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面落实《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和《中国民生银行声誉风险

管理办法》,坚持加强外部有益宣导与完善内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以及风险联动机制建设相

结合。升级监测平台,对各类外部暴露的舆情信息进行有效监控、预警和跟踪,并基于统计

分析,归纳出风险点和风险趋势进行风险提示。

本公司通过扎实深入地开展品牌文化建设,提升了社会形象,推动了各项业务的健康发

展,促进了相关各方对本公司改革、创新和发展的了解、理解与支持,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

了声誉风险的发生。

(七)反洗钱

本公司秉承“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以“满足监管要求,减少监管处罚,杜绝洗钱风

险,挖掘数据价值”为核心工作目标,深入落实监管政策要求,扎实推进全行反洗钱内控精

细化管理,大力开展反洗钱宣传与培训,持续优化自主监测可疑交易模型体系,不断强化可

疑交易甄别报告与风险预警工作,促进反洗钱内控管理有效性与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全面提

60

升。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面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了《中国民生银行

反洗钱工作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内控体系建设,认真履行反洗钱客户身

份识别与尽职调查职责,持续强化内控合规意识,并组织实施了首次反洗钱工作自评估,切

实提高反洗钱风险防控水平和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公司境内外机构和员工参与或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十一、前景展望与措施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6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将更加错综复杂。从国际看,全球经济继续呈现深度结构

调整特征,经济仍难以恢复到高增长轨道上来,人口老龄化与全球经济不平衡加剧有效供给

不足,全球技术、制度红利有减弱趋势;各国复苏进程仍将两重分化,货币政策不同步与债

务问题将普遍困扰各国;全球贸易规则重塑和地缘政治冲击仍将影响复苏进程。从国内看,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国发

展面临的困难更多更大、挑战更为严峻。在新常态下,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经济发展动能正处在新旧接续的关键期,爬坡过坎的动能还不足,下行压力仍较大。在此环

境下,银行业经营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多。一是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调整给银行风险防控带来

压力。部分行业和地区的信用风险加大,银行业不良贷款暴露增加,资产质量持续承压,风

险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二是金融脱媒和竞争加剧对银行传统盈利模式造成冲击。金融脱媒降

低了优质企业的信贷需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非银行机构加速设立与快速成长,不断压

缩银行盈利空间,倒逼盈利模式转变。三是互联网金融挤压市场份额。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

展,导致银行支付及融资功能边缘化,金融产品可替代性增强,增加了银行获取和维护客户

的难度。

在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了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首次提出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

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下一阶段的宏观调控指明了新方向,并确立了金融业改革

发展的新重点。未来,经济金融的发展将紧紧围绕五大新理念,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形成平衡发展的格局、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内外合作共赢、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并以高

61

效的制度供给和开放的市场空间,激发微观主体的创新创造潜能,全面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进而打造长期、可持续的新型驱动力。

伴随“十三五”期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实体经济的新需求也将不断涌现,并呈现

出多元化、差异化、复杂化特征。银行业需对此保持密切关注,积极把握其间蕴含的新机遇。

一是居民消费升级产生新需求。“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到2020

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中

产阶级崛起,居民消费需求将从模仿型、排浪式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转变,从“吃穿

住用行”的基本需求向“学乐康安美”的方向升级,这必然催生对信用卡、消费信贷、跨境

支付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大量新增需求。二是产业升级转型拓展新市场。国务院颁布的“中

国制造2025”,为未来十年的产业发展制定了行动纲领。一方面,传统行业面临转型升级,

行业间的并购重组将会加快,对并购融资、投资银行服务需求巨大。另一方面,新产业、新

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包括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航空

航天、生物工程、新能源、环保节能、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发展方兴未艾。除信贷需求外,

对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服务需求也将非常迫切。三是基建投资领域仍有新空间。相

比发达国家,我国在交通、水利、地下管网、民生工程等方面还有较大空间,加大对公共产

品和公共服务“双引擎”的投入,短期可以托底稳增长,长期也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实

现中高速增长的重要推手。新型基建项目的融资主体将从政府平台转向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

的PPP方式,资金来源也将从“信贷+信托”转向“信贷+债券”。四是区域协调布局提供新

机遇。“十三五”期间,三大国家级战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

将取得重大进展,四大板块(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部)之间发展也将趋于平衡,这种区

域战略布局的优化将会催生新的业务机遇。特别是随着我国成为对外投资大国和人民币国际

化进程加快,企业走出去的空间将会进一步打开,也将为银行业推进国际化战略提供重要契

机。五是加快绿色发展创造新动力。“建设美丽中国、打造绿色经济升级版”是我国“十三

五”期间的重要发展目标之一。我国绿色投资存在巨大发展空间,特别是在能效融资、碳排

放权融资、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创新需求将更为迫切。

未来,银行业必须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稳健经营为目标,找准服务实体经济的重

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构建新的业务发展模式,寻找业务发展的平衡点、结构调整的着力点以

及改革创新的动力点,充分释放金融活力,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

率。要大力发展创业金融,破解创业融资难题;要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实现金融业态协调

62

发展;要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注重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发展成果

共享。

2016年,站在成立20周年的新起点上,本公司将紧紧抓住“十三五”开局之年的良好发

展契机,适应经济新常态,把握各种有利条件和重大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和经营风险,主动

聚焦国家战略,合理确定信贷投向布局;坚持民生金融的服务特色,加大个人贷款投放力度,

助力居民消费升级;顺应经济和金融改革全面深化的趋势,加快综合化、国际化、数字化业

务布局,培育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效益为核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收增效活力,

开源与节流并重,强化成本约束;牢牢守住风险底线,高度重视输入型、交叉型风险和声誉

风险,建立起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统筹协调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协调好规模增长、

效益提升和内部分配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经营业绩稳健发展,社会认同度不断

提升。

(二)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发展需求,本公司制定了未来十年发展的中长期战略。展望未

来,本公司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推进“凤凰计划”

和新战略实施,描绘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新蓝图。

根据中长期发展战略,本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鲜明特色及全球竞争力的跨界互联、

聪惠共赢、平台型现代金融服务集团”,秉承“持续创新的银行,追求卓越的银行,全球布

局的银行,聪惠共赢的银行”四大发展理念,构建“融资+融智+融商+网融”四轮驱动业务

新模式,持续开辟蓝海市场,不断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

在战略执行中,坚持资产负债管理的引领作用,公司、零售和金融市场三大板块联动,

母子公司协同,加快打造数字化、集团化、国际化新版民生银行。具体为:构建“战略性大

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引领全行业务稳健发展;深化大事业部改革,聚焦优势领域与战略客

户,打造竞争力强、行业领先的公司金融业务;积极推动金融市场板块发展,助力向轻型银

行战略转型;结合“两小”业务特色,构建新型“大零售体系”,开辟零售金融新蓝海;构

建融智业务线,形成差异化新型核心竞争力;打造特色分行,构建区域核心竞争力;加快构

建垂直化传统业务和水平化新兴业务相结合的“民生网融生态圈”;顺应发展趋势,补充关

键牌照,打造“集团军作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聚焦“跟随战略”,拓展国际化布局,提

升全球竞争力。

63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

当前,中国进入经济增长的“新常态”,商业银行面临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利率

市场化进程加快、市场准入放开、资本市场放开和互联网金融兴起的五元冲击。国际经验表

明,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利差收窄、盈利能力下降将成为大概率事件,将给银行经营带来严

峻挑战。面对金融生态环境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本公司将坚持提前谋划,周密部署,依托

“凤凰计划”,主动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拥抱“新常态”,强化资产质量管理,放眼大未

来,不断提高风控能力,把握新的市场机遇。

64

第四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增减变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股数量

一、有限制条件股份 - - - - -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股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其中 - -

境内法人持股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其中 - -

境外法人持股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二、无限制条件股份 34,153,103,037 100.00 2,332,245,715 36,485,348,752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27,219,523,629 79.70 2,332,245,715 29,551,769,344 81.0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外资股 6,933,579,408 20.30 - 6,933,579,408 19.00

4、其他 - - - - -

三、股份总数 34,153,103,037 100.00 2,332,245,715 36,485,348,752 100.00

(二)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二、公众持股量的充足性

根据本公司获得的公开资料并据本公司董事所知,董事确认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已维持香

港《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公众持股量。

三、报告期股票及债券发行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1]328 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73 号文核准,本公

65

司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的 A 股可转债。经上交所上

证发字[2013]1 号文同意,本公司 200 亿元 A 股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可转债简称:民生转

债,可转债代码:110023),其中,17,173,833,000 元的 A 股可转债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起

上市交易,2,826,167,000 元的 A 股可转债于 2013 年 5 月 2 日起上市交易。“民生转债”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起进入转股期。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公司对 2015 年 6 月 24 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民生转债”全部赎回。

(二)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可转债转为本公司 A 股股票共 2,332,245,715 股,本公司股份总数增

至 36,485,348,752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比由年初的 79.70%提升至 81.00%。由于本公司总股

本增加,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占比由年初的 20.30%下降至 19.00%。

(三)内部职工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四)可转债发行、赎回情况

2013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73 号文核准,本公司发行了面值总

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的 A 股可转债,并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和 2013 年 5 月 2 日在上交所上

市(可转债代码:110023)。本次 A 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约为人民币 199.12 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与本公司其他资

金一并投入运营,用于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在 A 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已转股金额全部

补充本公司核心资本。

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至 2015 年 5 月 8 日期间,本公司 A 股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民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人民币 8.105 元/股)的 130%

(即人民币 10.537 元/股),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次级条款)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董事会批准行使可转债的赎回权。

2015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前赎回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意见的

函》(股份制银行部 [2015]26 号),批准本公司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2015 年 6 月 9 日,

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实施“民生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并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6 月 11 日、6 月 12 日、6 月 18 日、6 月 19 日、6 月 23 日在上交所网站分别披露了

66

六次后续提示性公告,向“民生转债”持有人充分提示了赎回权行使的时间、赎回价格、资

金划付办法等。2015 年 6 月 24 日收市后,尚有人民币 161,232,000 元的“民生转债”未转

股,占“民生转债”发行总量的 0.81%。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向转债持有人发放了赎

回资金,同日,“民生转债”在上交所摘牌。

截至报告期末,共计人民币 19,838,768,000 元“民生转债”转换成“民生银行”股票,

累计转股股数为 2,446,493,105 股,本公司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资本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募集

说明书的资金用途将已转股资金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四、公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及二级资本债发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发行未到期债券的发行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6]第 27 号)和中国银

监会(银监复[2006]80 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43

亿元人民币的混合资本债券。本次发行的混合资本债券期限为 15 年期,在本期债券发行满

10 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公司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

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分成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个品种,其中固定利率发行 33 亿元,初始

发行利率为 5.05%,如本公司不行使赎回权,则后 5 年债券利率在前 10 年初始利率的基础

上增加 300BP。浮动利率债券发行 10 亿元,浮动利率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

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初始基本利

差为 2%,如果本公司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则从第 11 个计息年度开始,每个计息年度基本利

差为在初始基本利差基础上提高 100BP。至 2006 年 12 月 28 日,43 亿元混合资本债券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本次债券发行募集完毕。根据有关规定,43 亿

元募集资金全部计入本公司附属资本。根据中国银监会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商业银

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规定比例计入本公司二级资本。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9]第 8 号)和中国银监会

(银监复[2009]16 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50 亿元人

民币的混合资本债券。本次发行的混合资本债券期限为 15 年期,在本期债券发行满 10 年之

日起至到期日期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公司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分成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个品种,其中固定利率发行 33.25 亿元,初始发行利率

为 5.70%,如本公司不行使赎回权,则后 5 年债券利率在前 10 年初始利率的基础上增加

67

300BP。浮动利率债券发行 16.75 亿元,浮动利率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

之和,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初始基本利差为

3%,如果本公司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则从第 11 个计息年度开始,每个计息年度基本利差为

在初始基本利差基础上提高 300BP。至 2009 年 3 月 26 日,50 亿元混合资本债券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已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本次债券发行募集完毕。根据有关规定,50 亿元募

集资金全部计入公司附属资本。根据中国银监会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

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规定比例计入本公司二级资本。

根据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0]第 625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

场准予字[2011]第 64 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

100 亿元的次级债券,全部为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分成债券

期限十年期和十五年期两个品种,其中,十年期品种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0 亿元,票面

利率为 5.50%,十五年期品种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票面利率为 5.70%。本次发

行的次级债券设定一次发行人提前赎回的权利,即在本期债券十年期品种发行满五年之日起

至到期日期间,在本期债券十五年期品种发行满十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经中国银监会批

准,本公司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发行人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无需征

得债券持有人的同意。至 2011 年 3 月 28 日,人民币 100 亿元次级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已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本次次级债券发行募集完毕。根据有关规定,人民币 100 亿元募集

资金全部计入本公司附属资本。根据中国银监会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

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规定比例计入本公司二级资本。

根据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1]480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

许准予字[2011]第 119 号)的批复,本公司分别于 2012 年 2 月和 5 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分两期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 500 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门用于小

微企业贷款。其中,2012 年 2 月发行了 2012 年第一期民生银行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 300 亿元,5 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4.30%,每年付息一次。至 2012 年 2 月 14 日,合计

300 亿元金融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 2012 年 5 月发行了 2012

年第二期民生银行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0 亿元, 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4.39%,

每年付息一次。至 2012 年 5 月 10 日,合计 200 亿元金融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额划

入本公司账户。至此,本次 500 亿元小微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全部募集完毕。

根据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第 570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

68

场许准予字[2014]第 6 号)的批复,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

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本次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全部为固定利率债

券,期限为十年期,票面利率为 6.60%,每年付息一次。本次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设定一次

发行人提前赎回的权利,在行使赎回权后本公司的资本水平仍满足中国银监会规定的资本监

管要求情况下,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本公司有权按

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因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期

债券不再满足二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在不违反当时有效监管规定并经过中国银监会批准

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选择提前赎回。本公司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无需征得债券持有人的同

意。截至 2014 年 3 月 20 日,人民币 200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额划

入本公司账户。根据有关规定,人民币 200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计入本公司二级资本。

根据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5]第 136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

场许准予字[2015]第 54 号)的批复,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

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本次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全部为固定利率

债券,期限为十年期,票面利率为 5.40%,每年付息一次。本次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设定一

次发行人提前赎回的权利,在行使赎回权后本公司的资本水平仍满足中国银监会规定的资本

监管要求情况下,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本公司有权

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因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

期债券不再满足二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在不违反当时有效监管规定并经过中国银监会批

准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选择提前赎回。本公司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无需征得债券持有人的

同意。截至 2015 年 4 月 29 日,人民币 200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额

划入本公司账户。根据有关规定,人民币 200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计入本公司二级资本。

五、股东情况

(一)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395,998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 381,950

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69

持有有限

持股比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期末持股总数 售条件股

例 股份数量

份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其他 18.91% 6,898,397,707

0 未知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型投 其他 0

6.49% 2,369,416,768 无

资组合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其他 0 无

4.56% 1,665,225,632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 其他 0 无

4.49% 1,639,344,938

产品

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0

4.18% 1,523,606,135 285,390,000

有法人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0

3.15% 1,149,732,989 1,149,732,989

有法人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境内非国 0

2.98% 1,086,917,406 无

有法人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0

2.92% 1,066,764,269 795,426,240

有法人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 其他 0 无

2.89% 1,055,915,075

产品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 2.66% 971,956,698 0 无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 种类(A、B、H 股或

股东名称

件流通股的数量 其它)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6,898,397,707

H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型投资组合

2,369,416,768 A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665,225,632 A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1,639,344,938 A

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1,523,606,135 A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1,149,732,989 A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1,086,917,406 A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6,764,269 A

7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055,915,075 A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71,956,698 A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财产保险股

动的说明 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96% 股份,持有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5.26% 股份。除上述外,本公司未知股东之间关

联关系。

注:

1、 H 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公司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

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合计数;

3、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单一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型投资组合,报告

期内增持 670,837,624 股。

(二)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

根据本公司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以及就本公司所知,于2015年12

月31日,下列人士(本公司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在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以下权益或

淡仓:

占相关

股份类

别已发

行股份 占全部已

股 份 好仓/ 百份比 发行股份

主要股东名称 类别 淡仓 身份 股份数目 附注 (%) 百份比(%)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673,502,001

限公司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4,453,401,906

企业拥有

6,126,903,907 1 20.73 16.79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358,908,500 2及12 5.18 0.98

企业拥有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822,968,401* 3及6 6.17 5.00

企业拥有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523,606,135* 3 5.16 4.18

公司 企业拥有

71

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523,606,135* 3 5.16 4.18

李巍 A 好仓 权益由其配偶所 1,822,968,401* 4及6 6.17 5.00

控制企业拥有

刘畅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822,968,401* 5及6 6.17 5.00

企业拥有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695,179,800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13,432,600

企业拥有

808,612,400 7及8 11.66 2.22

Fosun International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808,612,400 7及8 11.66 2.22

Holdings Ltd. 企业拥有

UBS Group AG H 好仓 对股份持有保证 372,176,475

权益的人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06,980,820

企业拥有

479,157,295 9 6.91 1.31

淡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67,938,021 9 0.98 0.19

企业拥有

占相关

股份类

别已发

行股份 占全部已

股 份 好仓/ 百份比 发行股份

主要股东名称 类别 淡仓 身份 股份数目 附注 (%) 百份比(%)

BlackRock, Inc.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423,516,649 10 6.11 1.16

企业拥有

淡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5,952,000 10 0.09 0.02

企业拥有

葛卫东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333,641,500

权益由其所控制 79,642,700

72

企业拥有

413,284,200 11 5.96 1.13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358,908,500 2及12 5.18 0.98

限公司 企业拥有

* 就本公司所知,上述股份数目反映各有关主要股东于2015年12月31日的权益及淡仓,但相关

股份数目并未申报于这些主要股东填报的申报表格内,因为彼等的权益的更新额度未构成须

根据证劵及期货条例而予以申报。

附注:

1.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拥有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及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而被视作持有本公司合共6,126,903,907股A股。

2. 该358,908,500股H股之好仓由安邦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安邦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乃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

95.26%已发行股本由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

安邦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358,908,500股H股的权益。

3. 该1,822,968,401股A股包括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299,362,266股A股及由新

希望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1,523,606,135股A股。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由新希望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其51%已发行股本,而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新希望六和

股份有限公司(其23.98%及29.41%已发行股本分别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希望实业有

限公司持有)分别持有其25%及75%已发行股本。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299,362,266股A股及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523,606,135股A股的权益。同时,新希望

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亦被视为于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523,606,135股A股中拥有权益。

4. 李巍女士为刘永好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李女士被视为

拥有刘永好先生于本公司拥有的1,822,968,401股A股之权益(刘永好先生之股份权益载于本

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权益」

一节内)。

5. 刘畅女士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见上文附注3)37.66%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刘女士被视为拥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公司拥有的1,822,968,401股A股之权益。刘

畅女士乃刘永好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女儿。

6. 上表所列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李巍女士及刘畅女士所拥有的1,822,968,401股A股权益,乃

是关于同一笔股份。

73

7.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808,612,400股H股之好仓(其中的390,000,000股H股乃涉及其他类

别的衍生工具)包括由该公司直接持有的695,179,800股H股、由Pramerica-Fosun China

Opportunity Fund, L.P.直接持有的35,592,600股H股及由Topper Link Limited直接持有的

77,840,000股H股。Pramerica-Fosun China Opportunity Fund, L.P.为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管理的基金公司;Topper Link Limited乃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复星国

际有限公司的82.63%已发行股本由复星控股有限公司拥有,而复星控股有限公司乃Fos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的全资附属公司。郭广昌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则持有

Fos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64.45%的已发行股本。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Pramerica-Fosun China Opportunity

Fund, L.P.的35,592,600股H股及Topper Link Limited的77,840,000股H股的权益。Fos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及郭广昌先生亦同时被视为在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于本公司拥

有的808,612,400股H股中拥有权益(郭广昌先生之股份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董

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权益」一节内)。

8. 上表所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及Fos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所拥有的808,612,400

股H股权益,乃是关于同一笔股份。

9. UBS Group AG 透 过 其 多 间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合 共 479,157,295 股 H 股 之 好 仓 及

67,938,021股H股之淡仓。另外,有42,742,113股H股(好仓)及8,264,006股H股(淡仓)乃涉及

衍生工具,类别为:

1,588,985股H股(好仓)及 -以实物交收(场内)

2,500,000股H股(淡仓)

8,348股H股(好仓)及 -以现金交收(场内)

2,196,473股H股(淡仓)

155,947股H股(好仓)及 -以实物交收(场外)

3,149,000股H股(淡仓)

40,988,833股H股(好仓)及 -以现金交收(场外)

418,533股H股(淡仓)

10. BlackRock, Inc. 因拥有多间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视作持有本公司合共423,516,649股H股之

好仓(其中的6,500股H股涉及以现金交收(场外)的衍生工具)及5,952,000股H股之淡仓(其中

的293,500 股H 股涉及以现金交收( 场外) 的衍生工具) ,除以下企业外,其余企业均由

BlackRock, Inc.间接全资拥有:

10.1 BR Jers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P.由BlackRock, Inc.间接持有86%权益。BR

Jers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P.透过以下其间接全资拥有的企业持有本公司权

益:

10.1.1 BlackRock Japan Co., Ltd.持有本公司6,752,600股H股(好仓)。

10.1.2 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Canada Limited持有本公司725,980股H股(好

74

仓)。

10.1.3 BlackRock Investment Management (Australia) Limited持有本公司743,100

股H股(好仓)。

10.1.4 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North Asia Limited持有本公司21,842,339

股H股(好仓)。

10.2 BlackRock Group Limited由BR Jers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P.(见上文附注

10.1)持有90%权益。BlackRock Group Limited透过以下其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企

业持有本公司权益及淡仓:

10.2.1 BlackRock (Netherlands) B.V.持有本公司1,393,100股H股(好仓)。

10.2.2 BlackRock Advisors (UK) Limited持有本公司108,376,927股H股(好仓)。

10.2.3 BlackRock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本公司2,240,351股H股(好仓)。

10.2.4 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Ireland Limited持有本公司38,448,055股H

股(好仓)。

10.2.5 BLACKROCK (Luxembourg) S.A.持有本公司743,500股H股(好仓)及50,000股H

股(淡仓)。

10.2.6 BlackRock Investment Management (UK) Limited持有本公司15,030,936股H

股(好仓)。

10.2.7 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Deutschland AG持有本公司346,100股H股(好

仓)。

10.2.8 BlackRock Fund Managers Limited持有本公司2,994,624股H股(好仓)。

10.2.9 BlackRock Life Limited持有本公司113,500股H股(好仓)。

10.2.10 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Schweiz) AG持有本公司30,000股H股(好仓)。

11. 该413,284,200股H股之好仓包括由葛卫东先生直接持有的333,641,500股H股之好仓及透过

其全资拥有的Chaos Investment Co., Ltd.所持有的79,642,700股H股之好仓。

12. 上表所列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358,908,500股

H股之好仓权益,乃是关于同一笔股份。

除于上文以及于「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权

益」一节内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于2015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

75

份中拥有须登记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三)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股东的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型投资组合持有本公司 A 股

2,369,416,76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49%。本公司无其他单一持股 5%(含 5%)以

上的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稳健

型投资组合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

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 36.5%,本公司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安邦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型投资组合持股比例为 6.49%,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能

够控制本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投票权或股东大会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五)其他持有本公司 10%(含 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单一持股 10%(含 10%)以上的法人股东。安邦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和谐健康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合并持有本公司 10%(含 10%)以上的股份。

单位负责

法人股东名

人或法定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代表人

安邦人寿保 姚大锋 2010-06-23 307.9 亿元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险股份有限 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

公司 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

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

安邦财产保 张峰 2011-12-31 370 亿元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

险股份有限 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

公司 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

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安邦保险集 吴小晖 2004-10-15 619 亿元 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

团股份有限 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

公司 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

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

76

和谐健康保 上官清 2006-01-12 89 亿元 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

险股份有限 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

公司 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与

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

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7

第五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是否

报告期内

期初 期末 应付报酬 在关

出生

姓 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持股 持股 总额(税 联方

年份 前)

(股) (股) 获取

(万元)

报酬

副董事长、执行董

事、行长 2012.4.10-2014.8.18

副董事长、执行董

事、行长、代董事长 2014.8.18-2014.8.28

洪崎 男 1957 0 0 448.35 否

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4.8.28-2015.1.31

董事长、执行董事、

代行长 2015.1.31-2015.11.19

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5.11.19-至今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

张宏伟 男 1954 0 0 89.50 是

事 2012.4.10-至今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

卢志强 男 1951 0 0 84.00 是

事 2012.4.10-至今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

刘永好 男 1951 0 0 84.50 是

事 2012.4.10-至今

梁玉堂 男 1958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2.4.10-至今 0 0 402.27 否

王玉贵 男 1951 2012.4.10-至今 0 0 81.00 否

非执行董事

王航 男 1971 2012.4.10-至今 0 0 84.50 否

非执行董事

王军辉 男 1971 非执行董事 2012.4.10-至今 0 0 70.50 是

吴迪 男 1965 非执行董事 2012.6.15-至今 0 0 78.00 是

郭广昌 男 1967 非执行董事 2012.12.17-至今 0 0 77.50 是

姚大锋 男 1962 非执行董事 2014.12.23-至今 0 0 79.50 是

秦荣生 男 1962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2.4.10-至今 0 0 0 否

王立华 男 1963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2.4.10-至今 0 0 102.00 是

78

是否

报告期内

期初 期末 应付报酬 在关

出生

姓 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持股 持股 总额(税 联方

年份 前)

(股) (股) 获取

(万元)

报酬

韩建旻 男 1969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2.4.10-至今 0 0 106.00 是

郑海泉 男 1948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2.6.15-至今 0 0 93.00 否

巴曙松 男 1969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2.6.15-至今 0 0 0 否

尤兰田 女 1951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2.12.17-至今 0 0 0 否

行长 2015.11.19-2016.2.1

1964 0 0 43.25 否

郑万春 男 执行董事、行长 2016.2.1-至今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

1957 0 0 366.92 否

段青山 男 事 2012.4.10-至今

监事会副主席、职工

1959 759,720 759,720 325.51 否

王家智 男 监事 2012.4.10-至今

职工监事 2016.3.18-2016.3.30

1961 监事会副主席、职工 0 0 0 否

郭栋 男 监事 2016.3.30-至今

张 克 男 1953 外部监事 2012.4.10-至今 0 0 64.50 是

黎 原 男 1954 原监事、已辞任 2012.4.10-2015.12.14 0 0 62.50 否

张迪生 男 1955 监事 2012.4.10-至今 0 0 61.50 否

鲁钟男 男 1955 监事 2012.4.10-至今 0 0 67.00 否

王 梁 男 1942 外部监事 2012.4.10-至今 0 0 62.50 否

邢本秀 男 1963 副行长 2012.4.10-至今 0 0 238.52 否

万青元 男 1965 董事会秘书 2012.4.10-至今 0 0 253.91 否

白丹 女 1963 财务总监 2012.4.10-至今 0 0 255.84 否

石杰 男 1965 行长助理 2012.8.7-至今 0 0 229.53 否

李彬 女 1967 行长助理 2012.8.7-至今 0 0 231.47 否

林云山 男 1970 行长助理 2012.8.7-至今 0 0 229.53 否

注:

1. 2015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延期换届,监事会决议监事会延期换届,上述事宜

已经 2015 年 4 月 27 日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接受证券监管机构

处罚;

79

3. 2015 年 11 月 19 日,本公司董事会聘任郑万春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2016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郑万春先生为执行董事。郑万春行长、董事

任职资格已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4. 2015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监事会监事黎原先生根据其所在公司关于员工年龄管理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向本公司辞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5. 2016 年 3 月 18 日,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职工大会提名及选举,补选郭栋先生为第六届

监事会职工监事。2016 年 3 月 30 日,经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选举,补选郭栋先

生为监事会副主席;

6.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及离任)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

酬合计 4,373.1 万元。本公司履职的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

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另行披露;

7. 已辞任或已退任董事、监事、高管薪酬为在任期间薪酬,郭栋监事于 2016 年获任,故未在报告

期内领取监事薪酬;

8. 独立非执行董事秦荣生、尤兰田根据相关规定和个人要求,未领取 2015 年度董事薪酬。 独立非

执行董事巴曙松自 2014 年 5 月起自愿提出停止领取董事薪酬。

(二)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姓 名 任职股东单位 职务 任期

张宏伟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6 月-至今

卢志强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裁 1999 年 5 月-至今

吴迪 福信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首席执行官 2003 年-至今

郭广昌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董事长 2004 年 12 月-至今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裁 2011 年 7 月-至今

姚大锋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长 2010 年 7 月-至今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执行董事

洪崎先生,自2004年1月8日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现为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发

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席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洪先生是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孙冶方经济科

学基金会名誉副董事长、全国工商联中华红丝带基金副理事长、全国工商联扶贫基金会副理

事长、全国工商联扶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理事长、中国国际金融

学会常务理事及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委员。洪先生于2000年至2009年3月担任本行副行

长,并于2009年3月出任行长。洪先生于1996年1月至1996年9月任本公司总行营业部主任。

洪先生于1996年9月至1998年4月出任本公司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并于1998年至2000年升任

为总经理。加入本公司前,洪先生于1994年至1995年曾任交通银行北海分行行长兼党组书记,

80

1993年至1994年任中国人民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1985年至1991年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主

任科员。洪先生在银行管理和金融业方面积逾31年经验。洪先生于1994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博士学位。

梁玉堂先生,自2009年3月23日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现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梁先生于本公司创立时加

入本行出任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并于1996年至2002年出任本公司资金计划部总经理及金融

同业部总经理。梁先生于2003年至2005年任本公司行长助理,2002年至2007年任本公司北京

管理部总经理并于2005年2月成为本公司副行长。加入本公司前,梁先生于1994年至1995年

任交通银行综合计划部经理,1992年至1994年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豫通房地产开发投资公司

总经理。梁先生于1991年至1992年任河南金融管理学院教务处副处长,以及于1985年至1991

年任河南金融管理学院管理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梁先生在金融方面积逾34年经验。梁先生

于1993年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郑万春先生,自2016年2月1日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现为本公司行长及董事会战略发

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郑先生自2013年10月至2015年10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

经理、总行工商信贷部副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部副总经理、债权部总经理、

经营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2004年12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兼华融证券董事

长、中德合资融德资产董事长,2009年1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兼华融证券董事

长、华融期货董事长,2011年3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郑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非执行董事

张宏伟先生,自2000年4月30日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张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

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先生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上交所上市 公司(股份代码:600811))之董事长、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

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467))之董事局主席、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张先生亦曾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190/900952))之董事

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张先生于1997年至2007年任全国工

81

商联副主席。张先生于1997年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卢志强先生,自2006年7月16日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卢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

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卢先生自本公司创立起

至2003年6月止出任本公司董事,并于2006年重新出任本公司董事。卢先生现任泛海集团有

限公司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泛海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0046))董事长、以及联想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396))之非执行董事。卢先生亦为全

国政协常务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副理事长、并于2012年任

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卢先生于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为本行监事长,于2004年12月至2006

年6月为本行副监事长,亦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837))

董事。卢先生于1998年至2012年先后任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副主席。卢先生于1995年获得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为研究员。

刘永好先生,自2009年3月23日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刘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

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于本公司创立起至2006年止亦曾出任本公司

董事会副董事长。刘先生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及山东新希望六和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876,

本公司主要股东)董事,以及新希望全球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刘先生于1993年至2013

年出任全国政协委员,期间先后出任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并于2013

年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刘先生亦曾出任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长,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以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王玉贵先生,于1995年12月3日获委任,并自本公司创立起一直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王先生亦为本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国际

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先生曾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中国海商法

协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常务理事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

600837))监事。王先生于1977年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现为高级经济师。

王航先生,自2006年7月16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82

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先生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股

东)副董事长。王先生自2011年11月29日起出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876),本公司主要股东)的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

行办公厅公务员、昆明大商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顾问和

首席运营官、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

裁及北京首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先生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王军辉先生,高级经济师,自2009年3月23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

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王先生自2011年2月起担任国寿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此前,王先生于2007年至2012年9月任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04年至2007年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裁助理,及于2000

年至2004年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总监及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王先生为第十届及

第十一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以及第九届及第十届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常委。王先生于

2008年获得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学位。

吴迪先生,自2012年6月15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

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吴先生现为福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CEO,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董

事。此外,吴先生还现任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主席团主席、福建省工商联常务理事、

厦门经济学会副会长、厦门工商联副会长、厦门市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副会长。吴先生曾任

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副处长、深圳天马新型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先生为经济学博士,

高级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华侨大学兼职教授。

郭广昌先生,自2012年12月17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郭先生现任复星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

代码:00656))执行董事及董事长、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复星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2196)和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

码:600196))非执行董事以及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股份于2011年5月撤销在

香港联交所上市地位)。郭先生亦担任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Multicare –

Seguros de Saude, S.A.及Fidelidade Assistencia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原名:Cares –

Compania de Seguros, S.A.)董事长及Club Méditerranée SA董事(其股份于2015年3月撤销在泛

83

欧证券交易所上市地位)。此外,郭先生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

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上海市浙江商会会长、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副理事长等。郭先生曾为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及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委员会第八届副主席。郭先

生曾荣获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颁发的「光彩事业突出贡献奖」、2015年中国企业领袖年会暨

中国企业家三十年颁奖典礼颁发的「2015中国最具影响力企业领袖」称号等,并入选《彭博

市场》「2014 年全球投资及银行领域最具影响力50 人」榜单及美国著名商业杂志《快公司》

(Fast Company 中文版)「2014 年中国商业最具创意人物100」榜单。郭先生先后于1989 年

和1999年从复旦大学取得哲学学士学位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姚大锋先生,高级经济师,自2014年12月23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

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姚先生自2011年7月至今担任安邦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及自2010年7月至今担任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董事长。姚大锋先生亦于2014年4月至今担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

公司(股份代码:600383))董事。姚大锋先生曾于2004年9月至2011年7月担任安邦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02年11月至2004年9月担任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副组长,于2002年8月至2002年11月担任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于1981年8月至2002

年7月相继担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信贷员、科长、副处长及处长职务。姚大锋先生于1998

年9月至2001年6月就读于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并于1999年9月至2002

年7月就读于浙江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秦荣生先生,自2009年9月9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秦先生现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

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秦先生曾任中国总会计

师协会副会长。秦先生亦为清华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兼职教授、江西财经大学兼职教授。

王立华先生,自2009年9月9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王先生现为北

84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三届北京人民政府行政复

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第一届西城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

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1969))独立董事和北京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王

先生曾任北京市西城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科研办主任、第七届北京市

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证监会第七届、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三届、

第四届(新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

专家顾问团顾问、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专家、第一届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及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

代码:000972))和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

002355))独立董事。王先生于1993年在北京大学取得经济法硕士学位。

韩建旻先生,自2009年9月9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韩先生现为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委员、执行合伙人,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1198))独立董事,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部管

理会计咨询专家。韩先生曾任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职员、北京中洲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主

任会计师、中国金融工委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兼职监事、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董事、合伙人,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执行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一届、第二届及

第三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韩先生具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高级会计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中国注册税务师。

郑海泉先生,自2012年6月15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席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郑先生现为中电控股有限公司(香

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02))、鹰君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

代码:00041))、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66))、汇贤房托

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87001))、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香港

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363))、永泰地产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

码:00369))及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01))独立非

执行董事。郑先生是香港太平绅士,英国官佐勋章、香港金紫荆星章获得者。郑先生曾任第

85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财务总监、恒生银行有限

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11))副董事长及行政总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有限公司主席、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记黄埔有限公司(其股份于2015年6

月撤销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地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此外,郑先生还曾任香港政府中央政

策组顾问、行政局议员、立法局议员,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事顾问。郑先生于1973年获香港

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于1979年获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哲学硕士学位,于2002年获香港

中文大学荣誉院士,于2005年获香港公开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博士学位,于2005年获香港中文

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

巴曙松先生,自2012年6月15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发

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巴先生现为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曾任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1988)和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

码:03988))发展规划部副处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港澳管理处高级经理、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

码:02388))风险管理部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

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巴先生还曾经担任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203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

份代码:601166))、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1519))、中

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705),原名:北亚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更名)、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份代码:000728))的独立董事以及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份代码:00217))、中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204))

和万达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169),原名:恒力

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更名)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巴先生于1999年

获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现为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尤兰田女士,自2012年12月17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主席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尤女士现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及中国宋庆龄基

金会副主席。尤女士曾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统战部副部

长、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北京市劳动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劳动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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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障局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崇文区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卫生工委书记及市总工会主席。

尤女士是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现为高级经济师。

监事

段青山先生,自 2012 年 4 月 10 日起出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段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并为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段先生自 1996 年加入本公司,

于 2010 年至 2012 年 4 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于 2007 年 11 月至 2012 年任本公司人力资源

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段先生曾于 2002 年至 2007 年任本公司太原分行行长、党委书

记,于 1998 年至 2002 年任本公司太原支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并于 1996 年至 1998

年为太原支行筹备组成员。在加入本公司前,段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分行稽核处处长,

中国人民银行阳曲支行信贷科科长、会计科科长等职位。段先生在银行管理方面积累逾 40

年经验。段先生于 2006 年获得武汉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段先生于 2007 年获得全国

优秀创业企业家、企业文化建设优秀管理者、山西省功勋企业家,于 2006 年获得山西省十

佳金融人物等称号,于 2004 年获得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山西省劳动模范。

王家智先生,自 2012 年 4 月 10 日起出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王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副主

席,并为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王先生自 1998 年加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石家庄分行行

长、党委书记,曾于 2001 年至 2002 年任本公司石家庄支行行长、党委书记,于 2000 年至

2001 年为本公司福州分行筹备组成员,于 1998 年至 2000 年任本公司信贷业务部业务一处

处长等职。加入本公司前,王先生于 1996 年至 1998 年任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市南办副主

任(主持工作)、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于 1992 年至 1996 年任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

行办公室科长,于 1987 年至 1992 年任山东临沂经委、体改委办事员、副科长(科级),于

1986 年至 1987 年任中国工商银行山东临沂地区中心支行信贷科信贷员,于 1983 年至 1986

年在山东电大脱产学习,于 1981 年至 1983 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山东临沂地区中心支行计划统

计员,于 1980 年至 1981 年任中国人民银行费县支行统计员、信贷员。王先生获得上海财经

大学经济哲学专业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郭栋先生,自 2016 年 3 月 18 日起出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自 2016 年 3 月 30 日起当选本

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并为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郭先生自 2015 年加入本公司,曾任中央

统战部五局巡视员(正局级)、副巡视员(副局级)、处长、副处长;北京市经济技术协作办

公室副处长、主任科员;北京市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解放军

52958 部队机要参谋等职务;河北省长征汽车制造厂工人。郭先生获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

87

张克先生,自 2012 年 4 月 10 日起出任本公司外部监事,并为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

主任委员及监督委员会委员。张先生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北京信永方略

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份代码:300288)及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

码:002467)独立董事、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1898)

及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1898))独立非执行董事、慧聪网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2280))独立董事、当当网(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

DANG))独立董事及中国盐业总公司外部董事,此外还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及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监事长职务。张先生曾于 2003 年至 2009 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张

先生亦曾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永道中国副执行董事,永道国际合伙人,中信会

计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中信集团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部门经理。张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

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为高级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

张迪生先生,自 2007 年 1 月 15 日起出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并为第六届监事会提名

与评价委员会委员。张先生现为四通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张先生曾于 1994

年至 2000 年曾任四通集团公司执行副总裁及常务副总裁。张先生亦为 Stone Resources

Limited 董事,该公司系于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SRH) 及视觉 (中国)

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0681),原名:远东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更名)独立董事。张先生毕业于日本流通经济大学并获

得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鲁钟男先生,自 2007 年 1 月 15 日起出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并为监事会监督委员会

和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鲁先生现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上市公司(股份代码:832666))独立董事。鲁先生曾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并于

2001 年至 2008 年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于 2001 年至 2005 年任东

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于 1979 年至 2001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哈尔滨及沈

阳分行担任若干职位。鲁先生毕业于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进修班,现为高级经

济师。

王梁先生,自 2009 年 3 月 23 日起出任本公司外部监事,并为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

委员。王先生现为东莞市凤岗雁田企业发展公司董事。此前,王先生曾于 1995 年 12 月 3

日至 2009 年 3 月 22 日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王先生于 1993 年至 2003 年曾任广州新联

88

公司、广州商汇经济发展总公司董事长及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王先生于 1991 年至

1993 年亦曾任广州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王先生于 1968 年在北京铁道学院(现为北京交通

大学)取得会计专业学士学位。王先生为高级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

高级管理人员

郑万春先生为本公司行长。请参阅「董事-执行董事」的简历。

邢本秀先生,本公司副行长,于 2010 年 7 月获委任。邢先生于 2010 年加入本公司。在

加入本公司前,邢先生于 1988 年至 1991 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计划司副主任科员,于

1991 年至 1994 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司主任科员、储蓄处副处长,于 1994 年至

1998 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银行业务管理处副处长,于 1998 年至 2003 年,担任中

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中国银行监管一处副处长,中国银行监管处处长,于 2003 年 4 月至 7

月,任中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中国银行监管处正处级干部,于 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担任中

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筹备组组长,党委书记、局长,于 2006 年至 2008 年,担任中国银监会

辽宁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于 2008 年至 2010 年 6 月,担任中国银监会人事部部长。邢先

生拥有辽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万青元先生,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联席秘书,于 2012 年 4 月获委任。万先生亦是

民生加银基金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民生加银资管董事长。万先生于 2001 年加入本公司,历

任本公司总行办公室公关策划处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企业文化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万先生金融从业 29 年。万先生拥有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编辑。

白丹女士,本公司财务总监,于 2012 年 4 月获委任。白女士亦是本公司资产负债管理

委员会主席、财务管理委员会主席。白女士于 2000 年加入本公司,担任本公司会计结算部

副总经理,自 2001 年 3 月及 2008 年 12 月起分别担任本公司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在加入本公司前,白女士于 1993 年至 2000 年分别担任交通银行大连分

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于 1988 年至 1993 年担任交通银行大连开发

区支行会计、副科长。白女士于 2008 年获得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会计师。

石杰先生,本公司行长助理,于 2012 年 8 月获委任。石先生亦是本公司授信评审部总

经理。石先生于 1998 年加入本公司,担任本公司石家庄支行计财部总经理,2001 年 3 月任

本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总经理,2001 年 7 月在本公司授信评审部工作,历任副处长(主

持工作)、总经理高级助理、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任本公司长春分行筹备组组长,2009

年 2 月任本公司长春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9 年 8 月任授信评审部总经理。加入本公司

89

前。石先生于 1995 年至 1998 年任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科长,于 1992 年至 1995 年任河北财

经学院太行实业有限公司干部。石先生拥有天津财经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

李彬女士,本公司行长助理,于 2012 年 8 月获得委任。李女士于 1995 年加入本公司,

担任本公司国际业务部资金处负责人、处长,2000 年 10 月任本公司资金及资本市场部副总

经理,2007 年 5 月任本公司衍生产品业务部总经理,2009 年 5 月任本公司金融市场部党委

书记,2009 年 6 月任本公司金融市场部总裁、党委书记。在加入本公司前,李女士于 1990

年 8 月至 1995 年 7 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国际部工作。李女士于 2006 年 1 月获得中国

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

林云山先生,本公司行长助理,于 2012 年 8 月获得委任。林先生亦是本公司零售银行

管理委员会主席,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主席。林先生 2001 年加入本公司,于 2002 年至 2003

年担任本公司公司业务部票据业务处处长,于 2003 年至 2005 担任本公司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助理,于 2005 年至 2007 年担任本公司深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于 2007 年至 2009 年担

任本公司公司银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 2009 年至 2012 年担任本公司公司银行部总经

理。在加入本公司前,林先生于 1999 年至 2001 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建行监管处主

任科员,于 1998 年至 1999 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科技司支付系统处主任科员,于 1993

年至 1998 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司结算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林先生拥有中国人民

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

联席公司秘书

万青元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联席公司秘书。请参阅「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孙玉蒂女士,50 岁,于 2009 年 11 月 2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孙女士现为

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一所全球性的专业服务公司,专门提供综合的商务、企业及投资者

服务)的企业服务部门董事。在 2002 年加入卓佳集团之前,孙女士为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

所及登捷时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事务部高级经理。孙女士为特许秘书,并为英国特许秘书及

行政人员公会以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员。孙女士于多方面的企业服务拥有丰富经验,

至今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专业秘书服务。

(四)董事和监事资料变动

以下为本公司董事和监事在报告期内的资料变动:

1、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张宏伟先生不再担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90

2、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刘永好先生出任新希望全球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3、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郭广昌先生出任浙商总会副会长。

4、本公司监事张克先生不再担任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副会长。

5、本公司监事鲁钟男先生出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

公司(股份代码:832666))独立董事,不再担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五)报告期内新任和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

1、2015 年 1 月 31 日,因个人原因,毛晓峰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中国民生银

行董事、行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2、2015 年 11 月 19 日,本公司董事会聘任郑万春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行长,任期与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郑万春行长任职资格已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3、2015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监事黎原先生,根据其所在公司关于员工年龄管理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申请辞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4、2016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万春先生为本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郑万春董事任职资格已获中国银监会核准;

5、2016 年 3 月 18 日,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职工大会提名及选举,补选郭栋

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6 年 3 月 30 日,经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选举,补选郭栋先生为监事会副主席。

(六)董事、监事服务合约说明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9A.54 条及 19A.55 条,本公司已与本公司各董事及监事就遵

守相关法律及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及仲裁的规定等事宜订立合同。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本公司与本公司董事或监事就其董事/监事的职务而言,并无订立亦不拟订立任何服务合同

(不包括于一年内到期或雇主可于一年内终止而毋须支付任何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合

同)。

91

(七)董事在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的权益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吴迪先生担任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

联合银行”)董事,未持有股份。就本公司所知,杭州联合银行创立于 2011 年 1 月 5 日,

为一家主要客户为“三农”、社区、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资

本 16.67 亿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末未经审计的报表数据,该行资产总额达 1,230.28 亿元,

存款余额 953.17 亿元,贷款余额 632.06 亿元,所有者权益 128.22 亿元。因此,杭州联合银

行在规模上以及业务覆盖地域上与本公司差异较大。根据杭州联合银行章程,其董事会共有

13 名董事。吴迪先生仅为其董事之一且并不担任董事长一职。另外根据本公司章程第 149

条的规定,吴迪董事将在涉及杭州联合银行的相关议案中放弃投票权。综上,吴迪董事在杭

州联合银行中的权益并未影响其履行作为本公司董事的职责。

除上文披露外,本公司所有其他董事均未在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中持有任何权益。

(八)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

权益

(一)根据本公司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以及就本公司所知,于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列董事/监事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以下权益:

占相关

股份类 占全部

别已发 已发行

行股份 股份百

股份类 好仓/ 百份比 份比

姓名 职位 别 淡仓 身份 股份数目 附注 (%) (%)

刘永好 非执行董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 1,822,968,401 1 6.17 5.00

事 制企业拥有

张宏伟 非执行董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 1,066,764,269 2 3.61 2.92

事 制企业拥有

卢志强 非执行董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 838,726,939 3 2.84 2.30

事 制企业拥有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 6,864,600 4 0.10 0.02

制企业拥有

郭广昌 非执行董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 808,612,400 5 11.66 2.22

事 制企业拥有

92

王家智 职工监事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759,720 0.003 0.002

附注:

1. 该1,822,968,401股A股包括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299,362,266股A股及由

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1,523,606,135股A股。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由新希望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已发行股本,而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新希

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其23.98%及29.41%已发行股本分别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希

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分别持有其25%及75%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希望集

团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299,362,266股A股及新希望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的1,523,606,135股A股的权益。

由于刘永好先生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62.34%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永

好先生被视为拥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1,822,968,401股A股权益。刘永好先生之此

等权益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李巍女士及刘畅女士所拥有的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

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它人士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一节内),

乃是同一笔股份。

2. 该1,066,764,269股A股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27.98%已发行股本由东方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而张宏伟先生持有东方集团实业有限公

司的32.59%已发行股本。

3. 该 838,726,939 股 A 股由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97.43%已发行股本由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而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乃由通海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卢志强先生持有通海控股有限公司 77.14%已发行股本。

4. 该 6,864,600 股 H 股由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乃由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见上文附注 3)全资拥有。

5. 该 808,612,400 股 H 股之好仓(其中的 390,000,000 股 H 股乃涉及其他类别的衍生工具)包

括由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 695,179,800 股 H 股、由 Pramerica-Fosun China

Opportunity Fund, L.P.直接持有的 35,592,600 股 H 股及由 Topper Link Limited 直接

持有的 77,840,000 股 H 股。Pramerica-Fosun China Opportunity Fund, L.P. 为复星国

际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公司;Topper Link Limited 乃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

公司。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的 82.63%已发行股本由复星控股有限公司拥有,而复星控股有限

公司乃 Fos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的全资附属公司。郭广昌先生则持有 Fos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64.45%的已发行股本。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Pramerica-Fosun China Opportunity

Fund, L.P.的35,592,600股H股及Topper Link Limited的77,840,000股H股的权益。Fosun

93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及郭广昌先生亦同时被视为在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于本公司

拥有的808,612,400股H股中拥有权益。

(二)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列董事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附属

公司)中拥有以下权益:

好仓/ 占总注册资本

姓名 职位 淡仓 身份 出资额 附注 百份比(%)

权益由其所控制 人民币 1 3.64

刘永好 非执行董事 好仓 企业拥有 2,000,000元

附注:

1.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元。由于刘

永好先生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62.34%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永好先生

被视为拥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15年12月31日,概无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

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352条须予备存之登记册所记录之权益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

分部及香港《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的《标准守则》而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之权益及╱或

淡仓;彼等亦无获授予上述权利。

(九) 董事及监事的合约权益及服务合约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和监事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所订立的重大合约中,无任何重大

权益。本公司董事和监事没有与本公司签订任何一年内若由本公司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的

服务合约(法定赔偿除外)。

(十)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财务、业务、亲属关系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刘永好先生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大股东。王航先生现

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除此之外,董事会各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

政、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关关系)。

二、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职员工 59,510 人,其中本公司员工 57,228 人,附属机构员工

2,282 人。本公司员工按专业划分,管理人员 5,361 人,市场人员 28,070 人,专业技术人员

23,797 人。员工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为 55,536 人,占比 97%。本公司另有退休人员 181

94

人。

本公司 2015 年度薪酬政策的主导思想是:紧密围绕全行战略转型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

充分发挥薪酬资源对提升战略绩效要求、强化资本约束、优化业务结构、提高银行核心竞争

力的导向作用,强化投入产出与价值经营理念。同时,进一步完善薪酬延付机制,健全风险

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激励机制在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

本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培训工作,全行培训以“聚焦发展,紧贴需求,加速变革,助推

转型”为指导思想,以人才发展为主线,打造“1+3+4”培训管理体系,建立与员工职涯通

道匹配的三类学习地图、四项引导机制,将培训与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年检等建立关

联,着力加强新技术、新机制在培训管理中的应用,推进培训管理数字化、流程化建设,大

幅提升培训的投入产出效率。2015 年,全行共举办各类培训项目 3,300 余个,参训 880,000

余人次,培训时长累计 5,300,000 小时,组织 9 场内部岗位资格考试,累计 57,000 人次参加

考试。

95

三、机构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在全国 39 个城市设立了 40 家分行,机构总数量为 2,806 个。

报告期内,本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顺利开业。

报告期末,本公司机构主要情况见下表:

资产总额(百

万元)(不含

机构名称 机构数量 员工数量 地址

递延所得税

资产)

总行 1 15,506 1,889,472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北京管理部 227 3,516 812,192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上海分行 84 2,579 373,575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00 号

209,650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猎德大道 68 号民生

广州分行 126 2,234

大厦

深圳分行 111 1,773 172,668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民生银行大厦

97,801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396 号中国民生银行

武汉分行 124 1,599

大厦

太原分行 111 1,443 104,394 太原市并州北路 2 号

98,990 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 197 号民生银行

石家庄分行 178 2,265

大厦

大连分行 88 1,048 67,566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4A 号

南京分行 162 2,681 261,308 南京市洪武北路 20 号

124,044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

杭州分行 78 1,737

厦金尊

重庆分行 72 1,056 92,633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 9 号同聚远景大厦

70,721 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 78 号中国民生银行大

西安分行 73 1,137

福州分行 58 1,033 53,098 福州市湖东路 282 号

济南分行 149 1,996 112,103 济南市泺源大街 229 号

宁波分行 43 797 43,309 宁波市聚贤路 815 号

成都分行 124 1,466 106,858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6 号楼

62,916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 43 号中国民生银行大

天津分行 45 944

昆明分行 129 934 56,422 昆明市环城南路 331 号春天印象大厦

泉州分行 45 569 46,086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 689 号

81,943 苏州市工业园区时代广场 23 幢民生金融大

苏州分行 35 1,126

青岛分行 80 1,081 42,070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 18 号

温州分行 32 576 58,330 温州市温州大道 1707 号哼哈大厦

96

厦门分行 23 513 97,240 厦门市湖滨南路 90 号立信广场七楼

143,155 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1 号民生

郑州分行 133 1,568

银行大厦

长沙分行 65 877 54,836 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189 号民生大厦

长春分行 32 651 32,140 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 500 号民生大厦

合肥分行 69 705 47,241 合肥市亳州路 135 号天庆大厦

南昌分行 58 633 32,036 南昌市象山北路 237 号

汕头分行 16 438 14,117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 17 号华景广场 1-3 层

34,955 南宁市民族大道 111—1 号广西发展大厦东

南宁分行 53 509

楼 1、8-12 层

呼和浩特分 35,314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 36 号财富大厦

30 371

行 A 座 1-3 层

沈阳分行 74 480 27,913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65 号

91,239 香港中环夏悫道 12 号香港美国银行中心 36

香港分行 1 172

贵阳分行 38 369 33,020 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 28 号

三亚分行 21 137 17,063 三亚市河东区新风街 128 号

拉萨分行 4 168 9,292 拉萨市北京西路 8 号环球大厦

上海自贸试 13,738

3 102 上海市浦东新区业盛路 188 号一层

验区分行

13,319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 11 号奥林匹克中心

哈尔滨分行 4 170

一区一至六层

16,886 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 123 号甘肃日报报业

兰州分行 5 188

大厦(一至四层)

乌鲁木齐分 8,045

2 81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 314 号

地区间调整 (1,417,108)

合计 2,806 57,228 4,342,590

注:

1、机构数量包含总行、一级分行、分行营业部、二级分行、支行、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等各类分支机构。

2、总行员工数包括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信用卡中心、金融市场部等事业部员工数。

3、地区间调整为辖内机构往来轧差所产生。

97

第六章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架构

股东大会

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提名与评价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行长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审计委员会

公司银行管理委员会 产品创新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零售银行管理委员会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治理综述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致力于建立高效透明的公司治理架构,不断优化制度建设,持续

开展对董事和高管的履职评价,推进关联方集团统一授信,通过行内调研等多渠道增强董、

监事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具体工作如下:

1、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召开各类会议 71 次。其中,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11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46 次,监事会会议 5 次,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通过上

述会议,审议批准了本公司定期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行长工作报告、

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重大关联交易、机构设置、制度修订等议案 246 项。

2、根据境内外的监管要求,本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并表管理办法》、《压力测试管理办法》、《外包风险管理办法》,制

定了《中国民生银行重大房地产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制定、修订上述制度,进一步

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同时,董事会和监事会不断强化制度的落实和实施,持续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

98

3、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对其聘任的高管进

行了考评,并将尽职考评结果应用于考评对象的薪资分配、职务聘任等方面,以促进本公司

高管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完善董事会对高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考核评价机制。

根据《董事履职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本公司

完成了对董事年度履职的评价工作,促进董事履职尽责、自律约束。

4、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赴苏州分行、长春分行和沈阳分行开展了内控管理调

研,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评价工作。

5、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加强关联方名单的整理和更新工作,推进关联方集团统一授

信,规范关联交易报备管理。

6、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

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体系,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履职行为、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性,

积极履行各项职责。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召开监事会各类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列席董事会各

次会议及高级管理层重要经营会议;开展专项检查、调研等监督活动;组织监事培训和同业

交流互访等。通过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监事会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将“监督促进公司

战略落实、监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

步提高。

7、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监督职责和监管要求,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依

法组织开展对公司新设分行、支行、社区支行、附属机构、村镇银行、信用卡中心等机构经

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情况的调研检查,组织开展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履职评价工作,以

及结合公司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根据上述调研和检查工作情况,向董事会及高级管

理层提出多项管理建议,促进了公司的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

8、报告期内共出版《董事会工作通讯》7 期、《内部参考》46 期,为董事会、监事会

与管理层之间、董事与监事之间等搭建了一个便捷、有效的公司治理信息沟通平台。

9、报告期内,本公司先后分批组织董、监事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董、监事培训,圆满

完成了监管机构对董、监事任职资格的培训要求,提高了董、监事的履职能力。

10、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各项重大信息,不断提升公司透

明度,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本公司信息。本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继续贯彻公司战

99

略,采取多种方式、举办各类活动,充分展示本公司战略优势、经营策略和财务成果,促进

资本市场对本公司的了解。详见本章“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11、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报告期末,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情,内幕信息知情人没有在影

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2012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自此公司严格按照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12、本公司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

本公司通过认真自查,未发现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

性文件要求存在差异。本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也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情况。

三、股东权利

1、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

《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 10%以上股东请求时,本行在 2 个月以内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是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 5 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

馈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 10%以上的股东有权书面向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或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 10%以上股份(该等股份在该拟举行的会

100

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

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行承担。

2、股东向董事会提出查询的程序:

股东可随时以书面方式通过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提出查询,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的

联络详情如下: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民生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86-10-68946790

传真:86-10-58560720

电子信箱:cmbc@cmbc.com.cn

3、在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的程序: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合并持有本行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

的内容。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

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本行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持有本行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以上(含 3%)的股东有权以

书面形式向本行提出新的提案,本行应当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

次会议的议程。

股东可通过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联系方式同“2、股东向董事会提

出查询的程序”中所列。

四、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

101

合 的 方 式 召 开 。 会 议 决 议 详 见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cmbc.com.cn ) 及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并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

2015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决议详见本公司网站(www.cmbc.com.cn)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并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五、董事会

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决策机构,具有独立性,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本公司的重

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决定本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订年

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利润分配方案,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本公司管理层具有经营自主权,

董事会不干预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事务。

(一)董事会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17 名,其中非执行董事 9 名,执行董事 2 名,独

立非执行董事 6 名。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万春先生为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 18 名,其中非执行董事 9 名,执

行董事 3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6 名。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均来自大型知名企业并担任重要职务,

具有丰富的管理、金融和财务领域的经验;3 名执行董事长期从事银行经营管理工作,均具

有丰富的专业经验;6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经济、金融、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知

名专家,其中一名来自香港,熟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资本市场规则,具有丰富的银行

管理经验。

本公司的董事结构兼顾了专业性、独立性和多元化等方面,以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本公司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的运营质量,因此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制定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确定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构成时,应从多个方面

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

知识及服务任期。最终将按人选的价值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作出决定。所提名董事均以

用人唯才为原则,并需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要求。提名委员会将每年在年报内汇报董事

会在多元化层面的组成,并监察《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并在需要时候审核该政

102

策,以确保其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也将会讨论任何需要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作出

的修订,再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

本公司董事名单及简历列载于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章节。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刘永好先生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大股东。王航先生现任新

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除此之外,董事会各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政、业

务、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关关系)。所有载有董事姓名的本公司通讯中均明确说明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身份,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职权

本公司董事会可行使以下职能及权力: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本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本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本公司形式的方

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资产抵押、重大

担保事项及关联交易事项;

9、决定本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公司行长、财务总监;根据董事长的提名,

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公司的副行长、财务负责人等高

管,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批准聘任或解聘分行行长、副行长及经中国银监会资格审核认定的高管;

12、制订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3

13、制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本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本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本公司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

17、董事会建立督促机制,确保管理层制定各层级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及

工作准则,并在上述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层级员工及时报告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规定

具体的条款,建立相应的处理机制;

18、董事会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要求高级管理层定期向董事会、董事报告本公司经营事

项,在该等制度中,对下列事项作出规定:向董事会、董事报告信息的范围及其最低报告标

准;信息报告的频率;信息报告的方式;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及报告不及时、不完整应当承

担的责任;信息保密要求;

19、行使适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或本公司《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共举行 11 次会议,以审议批准涉及本公司战略、财务和经营

方面的重大议题。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报纸 披露日期

2015 年 1 月 14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5 年 1 月 15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2015 年 1 月 31 日 2015 年 2 月 2 日

证券时报

2015 年 3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5 年 3 月 5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证券时报

2015 年 4 月 21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5 年 4 月 22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证券时报

2015 年 6 月 8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9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证券时报

2015 年 8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5 年 8 月 29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证券时报

2015 年 10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5 年 10 月 31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证券时报

104

2015 年 11 月 19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5 年 11 月 20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证券时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12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证券时报

2015 年 12 月 23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24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上述 11 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公司四期定期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

行长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制度修订等议案 93 项。

下表列示本公司董事在 2015 年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董 事 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洪 崎 11/11

张宏伟 11/11

卢志强 11/11

刘永好 11/11

梁玉堂 11/11

王玉贵 11/11

王 航 11/11

王军辉 10/11

吴 迪 11/11

郭广昌 10/11

姚大锋 11/11

秦荣生 11/11

郑海泉 11/11

巴曙松 5/5

尤兰田 1/1

王立华 11/11

韩建旻 11/11

毛晓峰 1/1

注:董事毛晓峰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辞任,董事尤兰田自 2015 年 1 月 31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董事巴

曙松自 2015 年 5 月 9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故毛晓峰、尤兰田、巴曙松未计入全数应出席会议次数内。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105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 2014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股

东实施分红派息。以截至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现金

股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0 元(含税)。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 40.13 亿元。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2015

年 7 月 7 日完成 A 股股东现金红利派发事宜。2015 年 7 月 27 日完成 H 股股东现金红利派

发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向公司股东实施了分红派息。以截至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现金

股利: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75 元(含税)。现金派息总额共计约人民币 27.36 亿元。现金

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2016 年 2

月 26 日完成 A 股股东现金红利派发事宜,2016 年 3 月 21 日完成 H 股股东现金红利派发事

宜。

2、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下表列示本公司董事在 2015 年内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董事

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洪崎 2/2

张宏伟 2/2

卢志强 1/2

刘永好 2/2

梁玉堂 2/2

王玉贵 2/2

王航 2/2

王军辉 2/2

吴迪 2/2

郭广昌 2/2

姚大锋 2/2

秦荣生 2/2

王立华 2/2

韩建旻 2/2

106

郑海泉 2/2

巴曙松 1/1

尤兰田 0/0

注:董事毛晓峰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辞任前,本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故无参会记录。董事尤兰田自

2015 年 1 月 31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董事巴曙松自 2015 年 5 月 9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故董事尤兰田、巴曙

松未计入全数应出席会议次数内。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现有独立非执行董事 6 名,其中,尤兰田自 2015 年 1 月 31 日起不再继续

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巴曙松自 2015 年 5 月 9 日起不再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独立非执行董事资格符合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报

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通过实地考察、专项调研与座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本公司的沟通,

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发表意见,并注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要求,充分发

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作用。

1、独立非执行董事上班制度

为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强化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本公司董事会自 2007

年 3 月开始实施独立非执行董事上班制度,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每月到银行上班 1-2 天。

本公司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安排了专门办公室和办公设备,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能够按规定执行

上班制度。独立非执行董事上班的主要工作是:研究所属委员会的工作事项;研究并确定委

员会提出的议案;听取管理层或总行部门的工作汇报;讨论制定或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等。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累计上班 48 个工作日,约见管理层及相关部室人员百余人次。

本公司实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上班制度是一项创举,对于努力推动独立非执行董事发挥专业

研究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独立性提供了重要的支

持和帮助。

2、独立非执行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确保公

司年报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本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该制度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非执行

107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

向独立非执行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独立

非执行董事可对相关事项进行考察。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是否具有相关业

务资格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的见面会以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按照制度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遵守

公司相关制度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事项为: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 2015 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持续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计划及预审和审计情况汇

报。

3、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其他工作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发生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的关联交易,以

及本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还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至少有 1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4、本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勤勉尽职,积极参加董事会的各项会议。

108

2015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表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董事

次数 次数 次数

秦荣生 11 11 0

巴曙松 5 5 0

郑海泉 11 11 0

尤兰田 1 1 0

王立华 11 11 0

韩建旻 11 11 0

注:董事尤兰田自 2015 年 1 月 31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董事巴曙松自 2015 年 5 月 9 日起不再继续履

职。故董事尤兰田、巴曙松未计入全数应出席会议次数内。

(六)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确认

本公司 6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不涉及香港《上市规则》第 3.13 条中所述会令独立性受

质疑的因素。另外,本公司已收到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按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就其独立

性而做出的年度确认函,据此,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

(七)董事长及行长

本公司董事长、行长的角色及工作由不同人士担任,各自职责界定清晰,符合香港《上

市规则》的建议。

报告期内,洪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负责领导董事会,担任会议主席,确保董事会会

议上所有董事均知悉当前所议事项,管理董事会的运作及确定董事会能适时及有建设性地讨

论所有重大及有关的事项。为协助董事会能适时地讨论所有重要及有关的事项,董事长会与

相关高层管理人员合作以确保董事及时收到适当、完备及可靠的信息供他们考虑及审议。

2015 年 1 月 31 日,毛晓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行长及董

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在行长职务空缺期间

由洪崎董事长代行行长职责。

2015 年 11 月 1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聘任郑万春先

生为本公司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09

(八)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不比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的《标准守则》所订标准宽松的本公司

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本公司经查询全体董事及监事后,已确认他们于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度一直遵守上述守则。本公司亦就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事宜设定指

引,指引内容不比《标准守则》宽松。本公司并没有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九)董事关于编制账目的责任声明

本公司各董事承认其有编制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账目的责任。

六、董事会的企业管治职能及专门委员会

本公司的企业管治职能赋予董事会,具体职能如下:(1)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公司治

理政策及常规工作;(2)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管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3)检讨及监察

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工作;(4)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

的操守准则;以及(5)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及在年报内《公司治理》

的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履行公司治理职责的主要工作包括:开展对董事和高管的尽职考

评;组织开展董事培训;根据境内外的监管要求,制定和修订若干公司管理制度,包括《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回顾确认除本年报披露外,本

公司 2015 年年度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守则条文。

本公司董事会六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职权范围及 2015 年度工作如下:

(一) 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1、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组成及 2015 年会议情况

自 2014 年 10 月 15 日起,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共 8 名,主席

为洪崎,成员为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王玉贵、王军辉、巴曙松和毛晓峰。

2015 年 1 月 14 日,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决议》,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为 9 名,主

席为洪崎,成员为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王玉贵、王军辉、巴曙松、毛晓峰和姚大锋。

110

2015 年 1 月 31 日,原执行董事毛晓峰辞去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第

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为 8 名,主席为洪崎,成员为张宏伟、卢志

强、刘永好、王玉贵、王军辉、巴曙松和姚大锋。

2016 年 2 月 28 日,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第六届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为 9 名,主席为洪崎,成员为张宏

伟、卢志强、刘永好、王玉贵、王军辉、巴曙松、姚大锋和郑万春。

2015 年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审议议题 49 项,听取汇报 10 项。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成员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非执行董事

张宏伟 11/11

卢志强 11/11

刘永好 11/11

王军辉 9/11

王玉贵 11/11

姚大锋 11/11

执行董事

洪崎(委员会主席) 11/11

毛晓峰 0/1

独立非执行董事

巴曙松 4/4

注:董事毛晓峰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辞任,董事巴曙松自 2015 年 5 月 9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故董事

巴曙松、毛晓峰未计入全数应出席会议次数内。

2、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2015 年主要工作

2015 年,在董事会整体战略思路引领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提供决策

支持、开展战略管理、投资管理、集团并表等工作,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1)履行决策支持与日常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现场会议 9 次,通讯会议 2

次),共审议 49 项议案;听取 10 项专题汇报,商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董事会落实监管消

费者权益保护规定,明确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承担董事会层面的消费者权益保

护工作职能。

(2)积极推进战略管理

111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开展战略调研,跟踪《2012-2016 年五年发展纲

要》执行情况;推进全行市场营销体系改革方案、“凤凰计划”项目等全行重大变革与转型

项目顺利实施。

(3)强化资本管理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持续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审议通过了本公司首

份《2015 年度资本战略》,加强资本补充、资本监测管理,开展利润分配政策调研,提供决

策参考。

(4)稳步推进投资并购重大项目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指导完成民银国际的设立,指导下设业务主体布

局,搭建本公司在港投资银行业务平台,助推集团化、国际化战略实施。

(5)加强附属机构管理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持续完善对附属机构的管理机制建设,强化战略

引导,增进业务协同,促进民生金融租赁、民生加银基金、民生加银资管和村镇银行等各类

附属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6)持续加强集团并表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落实监管新规,组织修订《并表管理办法》,重

新梳理集团并表管理架构,建立了集团并表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升级集团并表科技系统,

实现了并表一级子公司的全覆盖。

(7)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下发《重大房地产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

公司重大房地产项目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管理,审议、推进多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确保重大项目运行管理的规范有序。

(二) 提名委员会

1、提名委员会组成及 2015 年会议情况

自 2014 年 10 月 15 日起,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 10 名,主席为尤兰田,成员

调整为洪崎、张宏伟、王航、秦荣生、郑海泉、巴曙松、王立华、韩建旻和毛晓峰。

112

2015 年 1 月 31 日,原执行董事毛晓峰辞去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第

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为 9 名,主席为尤兰田,成员为洪崎、张宏伟、王航、秦荣

生、郑海泉、巴曙松、王立华和韩建旻。

2016 年 2 月 28 日,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为 10 名,主席为尤兰田,成员为洪崎、张

宏伟、王航、秦荣生、郑海泉、巴曙松、王立华、韩建旻和郑万春。

2015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议题 11 项。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成员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非执行董事

张宏伟 6/6

王航 6/6

执行董事

洪崎(代行主席职责) 6/6

毛晓峰 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尤兰田(委员会主席) 1/1

秦荣生 6/6

郑海泉 6/6

巴曙松 3/3

王立华 6/6

韩建旻 6/6

注:董事毛晓峰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辞任,董事尤兰田自 2015 年 1 月 31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董事巴

曙松自 2015 年 5 月 9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故董事毛晓峰、尤兰田、巴曙松未计入全数应出席会议次数内。

2、提名委员会采用的提名程序及处理过程

(1)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①董事候选人的一般提名程序

本公司董事的选举方式是:由上届董事会在广泛征求股东意见的基础上,以书面提案的

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并在提案中按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介绍有关候选人简

历和基本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广泛征求股东意见及收集提名提案,并对提名人是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

担任商业银行董事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

113

会进行表决。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股东和监事会如对董事候选人名单

有异议,有权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之规定提出新的提案,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

资格,并报董事会决定是否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②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特别提名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的股东、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提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

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应当具备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独立性。

在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本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在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本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

送中国证监会、本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本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中

国银监会。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对中国

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

股东大会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时,董事会应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

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2)挑选及推荐董事候选人的准则与标准

董事应当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符合中国银监会规定的条件。其

任职资格须经中国银监会审核。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商业银行董事的资格;

②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③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

④具备上市商业银行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能够阅

读、理解和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114

⑤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⑥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及

⑦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3、提名委员会 2015 年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围绕年初制定的《提名委员会工作计划》,在评核独立董

事年度工作的独立性、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1)评核独立董事年度工作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六名独立董事的年度工作情况,从年度履职概况、年度

报告工作情况以及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评核了《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年度

股东大会时向股东报告。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六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遵循了独立董事的职

业规范,独立、客观地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及重大事项的合规进行了认真

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2)审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客观、公允地审核了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此外,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要求,提名委员会在审核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时,充分考虑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

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贤为原则,并在考虑

人选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请参见本报告

第五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认为,本公

司董事会的组成符合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要求。

(3)审核银行行长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结合本公司发展战略及行长候选人的履历情况,对行长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核分行及附属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15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继续发挥在高级管理人员选拔任命过程中的作用,提高提名核准

程序的规范性、透明性和科学性。全年审核拟任分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8 人次,审核拟任

附属机构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次。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及 2015 年会议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 9 名,主席为郑海泉,成员为卢志强、梁玉堂、

王航、郭广昌、秦荣生、尤兰田、王立华和韩建旻。

2015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议题 10 项,听取汇报 7 项。会议出席

情况如下:

成员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非执行董事

卢志强 5/5

王航 5/5

郭广昌 5/5

执行董事

梁玉堂 5/5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海泉(委员会主席) 5/5

秦荣生 5/5

尤兰田 2/2

王立华 5/5

韩建旻 5/5

注:董事尤兰田自 2015 年 1 月 31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故董事尤兰田未计入全数应出席会议次数内。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

会年度工作计划,以构建和完善科学、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全年完成主要工作如下:

(1)研究讨论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116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多次听取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进行研究讨论,细化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针对方案中的具体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建议,持续推进员工持股

计划的方案论证与实施。

(2)研究确定 2015 年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绩效管理指标及目标值

根据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高管人员绩效薪酬与关键绩效管理

指标的达成情况挂钩。报告期内,结合本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

究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绩效管理指标、权重和目标值,为高管绩效考核确立了科学依据。

(3)组织完成对董事年度履职情况的客观评价

为促进董事履职,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14

年度全体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评价对象为全体董事,包括股东董事、独立董事

和执行董事共 19 人。

(4)组织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尽职考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董事会聘任的总行 9 位高级

管理人员和 47 位分行行长和事业部总裁(含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副总裁)2014 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了尽职考评。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包括领导力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实施尽

职考评工作有利于保证董事会全面了解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引导高级管理人员持

续提升履职能力。

(5)审议董事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董事年度履职

情况,审议了董事 2014 年度薪酬报告,并予以披露;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 2014 年度经营指标,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了董事会聘任的总行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报告,并予以披露。

(6)审议确定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级薪档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议确定了行长的职级薪档。

(7)听取本公司 2014 年薪酬竞争力分析报告

117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听取了《2014 年薪酬竞争力分析报告》,研究讨

论本公司各职级员工的激励政策和措施,提出未来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为提升本公司薪酬竞

争力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建议。

(四)风险管理委员会

1、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及 2015 年会议情况

自 2013 年 1 月 4 日起,第六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共 5 名,主席为巴曙松,成员为梁

玉堂、王玉贵、王航和郭广昌。

2015 年 1 月 14 日,姚大锋先生获董事会增补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第六届风险管理

委员会成员调整为 6 名,主席为巴曙松,成员调整为梁玉堂、王玉贵、王航、郭广昌和姚大

锋。

2015 年 6 月 8 日,第六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主席为王立华,成员调整

为梁玉堂、王玉贵、王航、郭广昌和姚大锋。

2016 年 2 月 28 日,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为 7 名,主席为王立华,成员为梁玉堂、

王玉贵、王航、郭广昌、姚大锋和郑万春。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宏观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分析市场变化,制定行业

风险管理建议,拟定公司风险约束指标体系;研究监管部门颁布的法规、政策及监管指标,

提出有效执行实施建议;研究公司发展战略、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改进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控制程序、风险处置等决策建议;审核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及风险管理信息分析报告,监督经

营管理层对经营风险采取必要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措施;审核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风

险事件的预警预控、应急预案;组织对重大经营事件的风险评估工作,研究拟定风险防范方

案及董事会授予委员会的其他职权。

2015 年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10 次会议,讨论、审议各类风险议题 26 项,超风险限额

业务 119 笔。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成员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非执行董事

王玉贵 10/10

王 航 10/10

118

郭广昌 10/10

姚大锋 10/10

执行董事

梁玉堂 10/10

独立非执行董事

巴曙松(原委员会主席) 5/5

王立华(委员会主席) 5/5

注:董事王立华于报告期内获任,董事巴曙松自 2015 年 5 月 9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故董事王立华、

巴曙松未计入全数应出席会议次数内。

2、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5 年主要工作

2015 年,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不断拓展风险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坚持创

新与实践,加强对监管部门、董事会各项风险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监督力度,扎实履行风险指

导、评估等职责,开展风险指导、风险评估、风险报告等工作,全年共召开 10 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董事会 2015 年度风险指导意见》、《董事会年度、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压

力测试管理办法》、《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实施准备情况评估申请》、《恢复计划(2015 版)》

及《非零售法人客户评级主标尺管理办法》等议案。按季研究并听取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情

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经营管理层的季度风险管理报告等。

(五)审计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组成及 2015 年会议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 5 名,委员会主席为秦荣生,成员为吴迪、郑海泉、尤

兰田和韩建旻。

截至 2015 年底,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4 名,非执行董事 1

名。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财经、管理专家;1 名非执行董事为国内知名公司主要负责人员,

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成熟的金融、财务专业知识。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结构合理,具有足够

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可以确保审计委员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名单及简历列载于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

况》章节,各委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政、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关关系)。

2016 年 1 月 15 日,因审计委员会主席秦荣生已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成员调整为 3 名,主席调整为韩建旻,成员调整为吴迪和郑海泉。

201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议案 16 项,听取汇报 2 项。会议出席情况如

下:

119

成员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非执行董事

吴 迪 6/6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秦荣生(报告期内任委员会主席) 6/6

郑海泉 6/6

韩建旻 6/6

尤兰田 0/0

注:董事尤兰田自 2015 年 1 月 31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因此,董事尤兰田未计入全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内。

2、审计委员会 2015 年主要工作

(1)多次赴分行进行内控调研和工作指导

面对经济新常态下银行业发生的变化,审计委员会加大分行调研力度,年内分别赴苏州

分行、长春分行和沈阳分行进行内控调研,对分行经营管理基本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及

内控风险管理措施进行深入了解,并对分行内控管理及风险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对分行工作

规划和工作重点布局予以指导。

(2)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根据监管部门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要求及审计委员会审核披露计划,审计委员会组织了

2014 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计,并完成审核工作,2014 年度决算、2015 年度预算、2015 年度

中期财务报告、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工作。

(3)组织完成内控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商

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

和客观性原则,对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工作,强化对经营机

构经营业绩、特色和董事会战略执行力的评估,全面提升内控评价综合成效。

(4)完成外审会计师的评价和续聘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民生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管理办法》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完成了外审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估,根据

评估结果,确认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外审会计师,同时,完成了外审会计师事

务所报酬事项的审议工作。

120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1、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组成及 2015 年会议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共 7 名,委员会主席为秦荣生,成员为梁玉堂、

王军辉、吴迪、巴曙松、王立华、韩建旻。

第六届董事会关联控制委员会成员 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审计、财经和管理专家;2

名非执行董事为国内知名公司主要负责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成熟的金融、财务专业

知识。本公司关联交易委员会结构合理,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可以确保关联交易委

员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本公司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名单及简历列载于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

工情况”章节,各委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政、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关关系)。

2016 年 1 月 15 日,因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秦荣生已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第六届董

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调整为 5 名,主席调整为韩建旻,成员调整为梁玉堂、王军辉、

吴迪和王立华。

2015 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议题 17 项。 会议出席情

况如下:

成员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非执行董事

王军辉 6/8

吴迪 8/8

执行董事

梁玉堂 8/8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秦荣生(报告期内任委员会主席) 8/8

王立华 8/8

韩建旻 8/8

巴曙松 1/1

注:董事巴曙松自 2015 年 5 月 9 日起不再继续履职,故董事巴曙松未计入全数应出席会议次数内。

2、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5 年主要工作

(1)完成重大关联集团统一授信

121

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继续大力推进集团统一授信的开展,分别对复

星国际等六家关联方的集团统一授信进行了逐笔审批,并将超过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审批限额的集团统一授信提交董事会进行审批,提高了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效率,更好的控

制了关联交易的风险。

(2)关联方名单全面梳理

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维护关联方信息数据库。定期向关联方发函

征集更新信息,有效地向股东、董监高和附属机构传递了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的重要性和管

理原则,并对关联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奠定了坚实基础。

(3)关联交易认定和审批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完成了多笔关联交易认定、关联授信的审批以及非授信

关联交易的审批和备案。

(4)对集团内部交易实施有效管理

报告期内,内部交易管理工作继续在《中国民生银行内部交易管理办法》的指导下,不

断规范内部交易管理的监测、审核、报告、控制、评价等流程环节。

七、监事会

监事会为本公司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

司章程》行使相应职权,促进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对股东大

会负责。

(一)监事会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共 6 名,2016 年 3 月 18 日,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增补 1 名职工监事,本公司监事会现成员共 7 名,其中股东监事 2 名,外部监事 2

名,职工监事 3 名。2 名外部监事均为财经、管理专家;2 名股东监事为国内知名公司主要

负责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金融、财务专业知识;3 名职工监事长期从事政策研究及

银行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报告期内,原股东监事黎原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辞去监事职务及相关监事会委员会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结构合理,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可以确保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职

122

能。

本公司监事名单及简历列载于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章节,

各监事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政、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关关系)。

(二)监事会职权

依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的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的财

务;

3、对公司董事、行长、副行长、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履行公司职务合法合规性进行

监督;

4、当公司董事、行长、副行长、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

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监管机关报告;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5、根据需要对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

6、根据需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7、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9、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10、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11、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2、《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123

本公司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列席会议的监事有权发表意见。

(三)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共举行 5 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报纸 决议披露日期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2015 年 3 月 4 日 2015 年 3 月 5 日

时会议 报、证券时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会议 报、证券时报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2015 年 4 月 21 日 根据相关规定,豁免公告

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2015 年 8 月 28 日 根据相关规定,豁免公告

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2015 年 10 月 30 日 根据相关规定,豁免公告

次会议

通过上述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2015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及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等 11 项议案。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所监督事项无异议。

(四)本公司监事 2015 年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 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段青山 5/5

王家智 5/5

张 克 5/5

黎 原 5/5

张迪生 5/5

鲁钟男 5/5

王 梁 5/5

注:本公司原监事黎原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辞任。

(五)本公司监事出席 2015 年股东大会情况:

下表列示本公司监事在 2015 年内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124

董 事

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段青山 2/2

王家智 2/2

张 克 2/2

黎 原 2/2

张迪生 2/2

鲁钟男 2/2

王 梁 2/2

八、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公司监事会设有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其成员、职权范围及 2015 年度工

作情况如下:

(一)提名与评价委员会

第六届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成员共 5 名,主任委员为张克,成员为段青山、张迪生、

鲁钟男、王梁。

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负责对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

出建议;负责研究监事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负责广泛搜寻合格的监事

的人选,或受理《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有权人提出的监事候选人建议;负责对由股东提名

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

组织实施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与评价工作;负责研究和拟定监

事的薪酬政策、办法与方案,经监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对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政

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对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离任审计;制定监事培训计划,组织监事培训活动;负责处理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第六届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议题 4 项。会议出席

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第六届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

张 克(委员会主任委员) 3/3

段青山 3/3

张迪生 3/3

125

鲁钟男 3/3

王 梁 3/3

报告期内,第六届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围绕监事会工作计划,积极履行《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工作细则》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开展履职评价、组织离任审计、

研究审定监事薪酬发放方案、组织安排监事培训、完善履职监督档案,圆满完成 2015 年各

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委员会职责。2015 年度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有:

1、开展履职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提名与评价委员会认真完成了对董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管层及高管人员

2014 年度的履职评价工作。本年度,通过列席董事会、高管层会议、记录董事会议发言情

况、组织调阅、检查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会议资料,完善董事履职监督档案等方式,了解和监

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活动情况,对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日常性、持续性的监

督。对董事上半年的履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检查,提出监督通报,提示董事关注自身履职

情况。根据年度履职监督信息,组织开展对董、监事履职评价工作,并与董事会协同开展高

管人员年度履职考评工作。完成了《2015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草案)》及《2015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草案)》。

2、组织开展高管的离任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及上市地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及本

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了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工作。委员会在充分了解被

审计对象职责范围的基础上,梳理了被审计对象任期工作内容,采取资料调阅、审查、判断、

分析、访谈等方式,完成了离任审计报告。

3、研究审定监事薪酬发放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负责研究和拟定监事的薪酬政策与预

案。报告期内,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在做好基础性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对 2014 年度监事薪酬

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随 2014 年年度报告提交监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4、组织安排监事培训

报告期内,提名与评价委员会组织监事参加了由北京市证监局举办的董监事培训;邀请

126

行业专家就国内经济发展热点,结合监管政策及监事会工作等内容,为监事举办专题培训,

持续做好提升监事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工作。

5、完善董、监事履职监督档案

报告期内,提名与评价委员会细化履职监督工作,持续规范和完善董事、监事履职档案,

不断提升履职监督的科学性。

(二)监督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六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原有成员共 5 名,主任委员为段青山,成员为王家

智、张克、鲁钟男、黎原。

2015 年 12 月 14 日,原股东监事黎原辞去监事及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2016 年 3 月 30

日,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增补郭栋为第六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第六

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成员仍为 5 名,主任委员为段青山,成员为王家智、郭栋、张克、鲁钟

男。

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负责拟定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

方案;负责拟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监督的方案;负责组织

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负责组织对行内经营机构的考察、调研,并

监督对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特定项目组织实施专项检查,

按时报送检查报告;负责处理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第六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议题 4 项。会议出席情况如

下:

委员姓名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第六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

段青山(委员会主任委员) 4/4

王家智 4/4

张 克 4/4

黎 原 4/4

鲁钟男 4/4

报告期内,第六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围绕监事会工作计划,积极履行《公司章程》及《监

127

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所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协助监

事会组织完成重点调研,加强财务、内控和风险监督,积极开展专题调研等工作,较好地履

行了监督职责。2015 年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有:

1、组织、完成重点调研工作

报告期内,监督委员会根据监事会工作安排和公司发展情况,协助监事会组织完成了多

次重点调研工作,包括社区金融业务发展状况、支行经营机构运营及管理状况调研,新设分

行、附属机构、信用卡中心业务发展情况调研和民生电商发展情况考察等,针对小区金融业

务、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完善提升社

区金融发展,促进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健康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2、加强财务监督

报告期内,监督委员会按照监管要求和信息披露规定,加强对公司财务重点事项的监督。

通过定期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汇报,列席董事会相关会议,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加

强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监督,及时关注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指标的变动

情况,从盈利能力、规模增长、资产质量、监管指标、发展与效率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完

成同业经营情况分析报告,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管理建议。

3、强化内控和风险监督

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对公司内控和风险的监督,主要包括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风险管理架构、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如对小区金融

业务发展、支行经营机构运营、资产质量管理等进行监督调研,并加强对基金代销等业务的

调查,出具提示函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切实加强风险管控,规避各类风险发

生。

4、积极开展专题调研

针对公司面临的形势与挑战,选取热点领域和问题,对经营机构运营模式转型、互联网

金融等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阅数据资料、与相关部门人员访谈、走访同业机构网点、形成

专题调研报告,提出若干优化网点运营模式和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管理建议。

九、公司经营决策体系

128

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对本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行长

受聘于董事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本公司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均

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本公司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方面完全独立。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十、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机制、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高管人员绩效薪酬与关键绩效管理指标的

达成情况挂钩。结合《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5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键

绩效管理指标的目标值进行了设定,董事会将根据净利润等六项关键绩效管理指标的达成情

况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年度绩效薪酬。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本公司自 2009 年起建立

了高管风险基金,每年从高管应发业绩薪酬中按一定比例提留。

(一)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策略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策略是在支持本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同时

体现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和指导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策略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

效文化,激励高管人员与民生银行共同发展;建立公平、一致、结构合理的高管薪酬方案,

并具有市场竞争力;以更加简明清晰的职位分类体系、职位评估程序、绩效管理体系为基础

建立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职位任职者的职位职责、胜任能力及对实现经营结果

所作的贡献来支付薪酬。

(二)本公司董事薪酬策略

本公司根据《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规定,为全体董事提供报酬,董事薪酬由年费、

专门委员会津贴、会议费、调研费四部分组成。

十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一)信息披露

本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

129

告,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本公司信息。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上交所发布 4 份定期报告,58 份临时公告,在香港联交所发布 120 余

份公告。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在美国通讯公关职业联盟 LACP(League of American

Communications Professionals)举办的年报评选中,荣获“年报视觉比赛银奖”及“前 40 名

最佳中文年报奖”。在美国 ARC(Annual Report Competition)年报评选大奖中,荣获“内

容文字”金奖。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紧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突出强调公司市场定位,定期举办业绩

发布会,积极参加大型投资策略会,向投资者展示最新业绩和未来潜力。

报告期内,本公司进一步完善网站、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专刊、证券公司投资策略会和

联合调研等渠道。报告期内,共举办两场业绩发布会,累计 234 人参加业绩发布会;举办两

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管理层与投资者近 200 人进行了沟通;参加大型机构投资策略会 10

场,接待投资者 500 余人;接待海内外大型机构联合调研 8 场,现场接待投资者 46 场,接

待投资者 360 人;采用电话会议、邮件、上交所 e 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待投资者 300 人以上;

编撰发布 12 期《投资者》专刊。报告期内,本公司荣获《亚洲企业管治》“公司卓越管治

企业”大奖。

十二、 2015 年公司章程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章程无变动情况。

十三、董事遵守有关持续专业发展培训的情况

本公司每名董事均恪守作为本公司董事的责任与操守,并与本公司的业务经营及发展并

进。本公司鼓励董事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及更新其知识和技能。本公司

董事王航和吴迪参加了本公司组织的业务简介会及培训、参加专业机构组织的金融或公司治

理专题研讨会并研读相关书籍。本公司董事洪崎和梁玉堂参加了本公司组织的业务简介会及

培训,并参加专业机构组织的金融或公司治理专题研讨会。本公司董事郭广昌和王立华参加

了本公司组织的业务简介会及培训,并研读相关书籍。本公司董事刘永好、王军辉、姚大锋

130

和韩建旻参加了专业机构组织的金融或公司治理专题研讨会,并研读相关书籍。本公司董事

张宏伟和卢志强参加专业机构组织的金融或公司治理专题研讨会。本公司董事王玉贵研读了

相关书籍。全体董事已向公司秘书提供其于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度内的培训记录。

十四、公司秘书接受培训的情况

联席公司秘书万青元和孙玉蒂,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政年度内,均已参加不

少于 15 个小时由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及其他专业机构举办的相关专业培训。

十五、与公司秘书联络的情况

本公司委任外聘服务机构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孙玉蒂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本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洪刚先生为主要联络人。

十六、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

2015 年 1 月 31 日,毛晓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行长及董

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在行长职务空缺期间

由洪崎董事长代行行长职责。2015 年 11 月 19 日,郑万春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行长,其任

职资格已获中国银监会批准。洪崎董事长代行行长职务期间,本公司的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

权力和授权分布均衡,经营管理和日常业务有序进行。

除上述外,于报告期内,根据载列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已全面遵守该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同时符合其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

十七、内部控制

本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公司内部

控制管理体系有效运作。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131

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公司审计部受董事会委托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并出具《中国民生银行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以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关于《中国民生银行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

见本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中国民生银行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

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在所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关于《中国民生银行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

网站(www.cmbc.com.cn )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132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一、主要业务回顾、财务成果及发展

有关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财务表现关键指标分析、业务发展,请参见“第二章会计数据

和财务指标摘要”及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公司的环境政策及表现

2015年, 本公司坚持以行动共担环境责任。本公司从战略高度支持绿色信贷,加强环

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明确绿色信贷重点发展领域,优先支持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产业。通过

绿色信贷激励, 优先支持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开发等,执行差异化的资源配置政策。截至

2015年末,本公司绿色信贷贷款余额合计114.04亿元。在绿色办公方面,本公司严格执行《供

应商管理办法》,对自助设备类、保管箱、出纳机具等10类89家供应商,强化集中采购价格

管理、质量管理、供货管理、服务管理,提升集中采购综合效益。2015年,总行绿色采购总

额达到96,380万元,绿色采购比率达到25.4%。在绿色办公方面,本公司以“节约成本、提

高效益”为中心,重点推进了固定资产效益管理、节能环保分支机构建设及提高员工环保意

识。2015年末本公司达到使用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耐用固定资产原值达131,144万元,一年

节约成本额达24,917万元,办公废弃电脑回收量2吨,废弃硒鼓回收量850台,极大地节约了

采购成本和所耗用的自然资源。在环保公益方面,本公司充分发挥主营业务优势,通过积极

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公益活动,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促进可

持续发展。

下表显示本公司本年度对比往年的环境绩效指标:

环境绩效指标 单位 2015 2014 年 2013 年

绿色采购金额 万元 96,380 84,678 84,451

项目贷款环评达标率 % 100 100 100

产能过剩贷款率 % 3.08 3.46 5.94

视频会议次数 次 184 211 274

三、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现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

133

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期后事项

于财政年度结算日后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并无发生任何重大事项。

五、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为 454.85 亿元,其中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264.78

亿元,已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支付现金股利 0.75 元,支付现金股利 27.36 亿元;

下半年实现净利润 190.07 亿元。拟定 2015 年度下半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本公司 2015 年下半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01 亿元;

按照 2015 年 12 月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33.73 亿元,2015 年 12

月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余额为 1,108.30 亿元。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

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

和 H 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以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股份 364.85 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 58.38 亿元。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

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基准汇率折算。

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

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中小股东

可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对业务经营活动提出建议或质询等方式充分表达意见和

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六、本公司前三年(含本报告期)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8,574 6,574 7,3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11 44,546 42,278

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率(%) 18.59 14.76 17.31

134

七、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章程》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盈利年度应当分配股利。在满足本

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本公司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本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

本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本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公司

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本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遵守合规、透

明的原则。

八、主要股东

有关本公司的主要股东信息,请参见“第四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九、股本与股票及债券发行

有关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与股票及债券发行的情况,请参见“第四章 股

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董事会 2015 年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及 2016 年指导意见

(一)董事会 2015 年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

《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 2015 年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2015 年指导意见》)是

本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以及管理层风险管理策略指引,同时也是本公司风险

管理文化的重要载体。《2015 年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宏观经济展望与风险管理关注要

点、风险管理指导思想与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以及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等。

《2015 年指导意见》要求管理层根据董事会风险管理目标,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

135

性的风险管理政策与实施方案,以及具体落实措施,统筹规划董事会风险管理目标任务落实

执行。本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2015 年指导意见》落实执行情况。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半年)或根据风险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对本公司风险管

理状况,以及《2015 年指导意见》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同时,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通过风险检查、风险专项调研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公司风险管理状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

题,通过下达风险提示函、风险管理整改通知书,以及风险问责等方式,揭示风险,反馈董

事会风险管理意见。

(二)董事会 2016 年风险管理指导意见

为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保障战略转型和业务发展,指导管理层风险管理,本公

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 2016 年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2016 年指导意见》)。

《2016 年指导意见》根据董事会“凤凰计划”以及公司风险管理状况,结合监管政策

和经营环境变化,进行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判断、指出经营及风险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明确董事会风险管理指导思想和风险偏好,并针对经营管理面临的主要风险,提出董事会风

险管理意见。《2016 年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基本判断、经营及风险

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指导思想与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意见,以及贯彻落实等。

本公司董事会制定《2016 年指导意见》,创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顶层设计,优化以董事

会为核心,管理层为主体“三会一层”风险治理体制,进一步增强董事会风险管理有效性,

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强化董事会风险管理职责,为本公司安全稳健运营,有效推进董事会发

展战略,实现本公司安全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 2015 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金乃雯、史剑签字,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600400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二、优先认股权

本公司《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就优先认股权作出规定,不要求本

公司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增加资本,可以采

用向非特定投资人募集新股,向现有股东配售新股,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向特定对象发行

新股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的其他方式。《公司章程》中没有关于股东优先认

股权的强制性规定。

136

十三、慈善及其他捐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做出公益捐赠额为人民币 0.65 亿元。

十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有关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合约安排及薪酬详情,请参见“第

五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为雇员提供的退休福利有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福利的情况载于财务

报表附注八、24(2)。

十五、管理及行政管理合约

于本报告日期,本公司未就本公司所有业务或主要业务签订任何行政管理合约。

十六、许可弥偿条文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面对因企业活动产生的法律诉讼,

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有效的责任保险。

十七、与客户的关系

本集团认为,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非常重要,并努力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及创

造更大的价值与回报。于 2015 年,本集团与客户之间并没有重大和严重的争议。

十八、董事、监事在重要合约中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和监事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所订立的重大合约中,无任何重大

权益。

137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活动情况

(一)专项检查、调研情况

1、2015 年 2 月,监事会组织对公司社区金融业务发展状况的调研。

2、2015 年 4 月,监事会组织对公司支行经营机构运营及管理状况的调研。

3、2015 年 5 月,监事会组织对公司村镇银行管理状况的调研。

4、2015 年 7 月,监事会组织对公司新设分行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状况的调研。

5、2015 年 10 月,监事会组织对公司附属机构经营管理情况的调研。

6、2015 年 10 月,监事会组织对公司信用卡中心业务发展情况的调研。

7、2015 年 10 月,监事会组织对民生电商控股有限公司及民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考

察活动。

(二)重点调研情况

1、社区金融业务发展状况调研。为全面了解公司社区支行的业务发展和管理现状,为

公司社区金融持续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2015 年 2 月,监事会调研组对北京管理部、

广州等 7 家分行的 38 家社区支行、网点进行了调研,并走访了招商、兴业、平安、光大等

同业银行的社区网点,基本掌握了公司社区金融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了解到大量来自业务

一线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经分析整理后形成调研报告,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多条改进提升

社区金融业务发展的管理意见和建议。

2、公司支行经营机构运营及管理状况调研。为全面了解公司支行经营机构运营和管理

现状,分析支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2015 年 4 月,监事会组织总行多个部门抽调人

员组成四个调研组,通过对公司所有支行各类数据的比较分析,遴选出部分支行进行现场走

访,共访谈基层员工 900 余人次,形成访谈纪要 3 万余字,收集到大量一线员工的意见建

议。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监事会提出尽快明确支行职能定位、强化总行渠道管理职能、

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投入产出效能、优化后台管理机制,建立强大的支持保障平台等

多项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分支机构建设和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了重要参考。

138

3、村镇银行管理状况的调研。为了解公司设立的村镇银行的发展情况,监事会于 2015

年 5 月开展了对村镇银行管理状况的调研。本次调研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监事会调研组走访

了公司设立的部分村镇银行,了解村镇银行管理现状。二是先后走访了中国银监会合作部,

并调研了中国银行、包商银行、哈尔滨银行、台州银行及其下设的村镇银行,比较全面的了

解到同业村镇银行的管理方法和模式,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向董事会、管理层提出改进

公司村镇银行管理的一系列意见和建议。

4、附属机构经营管理情况的调研。2015 年 10 月,监事会开展了对民生金融租赁及民

生加银基金的调研。调研工作在收集、调阅相关材料及数据的基础上,监事会调研组赴民生

金融租赁及民生加银基金进行实地调研。期间,调研组开展了座谈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并

调阅部分有关文件资料。调研总结了民生金融租赁及民生加银基金七年来的发展经验,同时,

针对民生银行在附属机构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以及两家附属机构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提出

了 20 余项管理建议,为完善公司投资管理,推动公司集团化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5、信用卡中心业务发展情况的调研。2015 年 10 月,监事会开展了对信用卡中心的调

研。调研组通过座谈、访谈等工作,深入了解了信用卡中心发卡十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管理情

况,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意见,获取了大量客观详实的信息资料,形成相关调研报告。该报告

对民生信用卡业务十年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其面临问题与困难,提出促进公司信用

卡业务健康发展的建议。

6、民生电商发展情况考察。为了解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探索公司与电商企业的合作

发展模式,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2015 年 11 月,监事会对民生电商控股有限公司及民生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工作考察。根据考察中收集的信息资料和访谈听取的各方意见,客观分

析民生电商经营成效和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提出进一步促进民生电商业务发展的多项建议。

7、新设分行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状况调研。为了解公司新设立分行经营管理和业务发

展情况,特别是内控体系建设情况,2015 年 7 月,监事会组织开展了对近三年设立的部分

新分行管理及发展情况的调研。调研共走访四家分行,通过现场座谈、调阅资料及数据分析

等方式,总结了新设分行整体的发展情况,指出新分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业务发展中面临

的困难,向管理层提出了支持和保障新分行稳健发展的若干管理建议。

(三)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监事会定期组织开展对董事会及董事、

高管层及高管人员 2014 年度的履职监督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高管层会议,记录会议发

139

言情况,组织调阅、检查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会议资料,完善董事履职监督档案等方式,对董

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日常性、持续性的监督。年中,监事会对董监事 2015 年度上半

年的履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检查,并发出履职情况通报,提示董监事关注自身履职情况。

2015 年末,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对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的履职评价工作。同时,

为进一步提升董监事履职监督工作的实效,监事会年内持续完善董监事履职档案,提高了董

监事履职情况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此外,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及本公司相关规定,开

展了对公司离任高管的离任审计工作,对被审计人员在任职期间履行各项义务、职责情况及

工作效果等进行了多方位的了解,完成了相关离任审计报告。

(四)监事会履职能力建设情况

1、开展金融同业交流调研

2015 年内,根据监事会工作计划,结合履职需要,积极开展与金融同业监事会的交流

和学习活动。分别对招商银行、包商银行、哈尔滨银行、华瑞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等进行了

调研走访。同时,监事会先后接待了多家同业监事会的到访。通过上述调研交流活动,一方

面了解金融同业在战略定位、公司治理、业务创新、风险管理、监事会履职等方面创新的工

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另一方面,加强了与各金融同业的联系,为今后强化业务合作、提高业

务能力打好基础。

2、组织监事业务培训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监事会组织监事参加针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培训。另外,为应

对利率市场化及宏观经济下行对银行内部改革的影响,组织监事对利率市场化以及金融宏观

与微观经济问题进行学习培训,很好地提升了监事的履职能力和政策业务水平,开拓了视野。

3、加强公司内部交流与沟通

根据自身履职需要,监事会继续加强与行内董事会、管理层及各业务机构的联系沟通,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的机制和通道,为监事会履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监事会十分重

视与监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联系和沟通,继续按时向监管机构报送监事会履职信息,争

取得到监管机构更多地业务指导和支持。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140

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国

内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本年度本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行了总规模为人民币 200 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已用于补

充二级资本,与本公司承诺的用途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香港全资设立民银国际,注册资本 20 亿港币。分别向太仓、阜宁民

生村镇银行增资人民币 2,550 万元和 2,040 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不变。未发现收购和出售

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能够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审核和披露,关联交易管理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在 2015 年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七)内部控制情况

本公司持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无异议。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存在

重大缺陷。

141

第九章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未判决生效的标的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诉讼有 5,923 笔,涉及金

额约为人民币 3,599,655 万元。本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未判决生效的诉讼共有 161 笔,涉及

金额约为人民币 103,799 万元。

二、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基本财务规则》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

定,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残值处置及账务处理,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

资产流失等情况。

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本公司参与并中标的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 Z4 地块,已

完成立项批复、节能专篇编制,取得交评、环评批复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核算北侧

基坑一体化实施工程的工程量。项目目前整体在方案设计阶段。

本公司参与并中标的厦门市豆仔尾路与湖滨南路交叉口 2010P26 地块,1 号地块已完成

结构封顶,正在进行室内砌体、机电安装和外幕墙施工;2 号地块正在进行基坑工程施工、

桩基础工程施工及地下室结构施工。

本公司参与并中标的泉州市东海片区总部经济区北侧出让宗地号为 2012-8 号地块,已

完成建筑主体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方案设计。目前正在进行土建施工总包单位的施工招标

工作。

本公司参与并中标的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南侧、鳌峰支路以东(海峡金融商务区 G 地

块),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北京顺义总部基地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进行决算、审计。

本公司参与并中标的郑州市郑东新区白佛路南、徐庄街东出让宗地编号为郑政东出

(2013)4 号地块,已进行土方开挖及桩基础工程,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正在进行设计

调整。

本公司参与并中标的郑州市郑东新区东四环西、莲湖路南出让宗地编号为郑政东出

(2014)1 号地块,项目目前整体在方案设计阶段。

本公司参与并中标的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南、明理路西出让宗地编号为郑政东出

142

(2014)3 号地块,项目目前整体在方案设计阶段。

四、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无其他需要

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五、公司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六、聘任会计师情况

本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确认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

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我行外审会计师,分别担任本公司 2015 年度境内审计和境外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

根据合同约定,本年度本公司就上述审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包含 2015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2015 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以及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师约定的总报酬为人

民币 1,060 万元,其中就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11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

连续 5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金乃雯首年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签字会计师史

剑已连续 5 年为本公司提供服务。

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同一关联方报告期内累计交易总额占本公司

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对股东以及

关联方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

并正常还本付息,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

1、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单一股东安邦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型投资组合持股 2,369,416,768 股,占比 6.49%。(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单一股东)。

2、本集团对关联方的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43

担保方式 2015 年 2014 年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保证 3,449 1,348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保证 1,500 1,800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 820 200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 500 -

福信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 258 -

保证 150 495

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 200 -

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 200 200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150 -

石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 150 -

四川希望深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 80 -

浙江东阳中国木雕城有限公司 保证 80 -

抵押 68 148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抵押 80 80

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60 30

江西信地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 46 288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抵押 20 80

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

司 保证 20 10

济南七里堡市场有限公司 保证 18 1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 - 500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

公司 保证 - 67

成都五月花计算机专业学校 保证 - 50

四川岷江雪盐化有限公司 保证 - 50

关联方个人 抵押 106 153

合计 7,955 5,517

八、购回、出售或赎回证券

本集团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12 个月内没有出售本公司的任何证券,也没有购

回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证券。

九、审计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秦荣生(主席)、郑海泉、尤兰田、韩建旻

及吴迪。2016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的决议,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变更为韩建旻,审计委员会

成员为吴迪和郑海泉。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监察本公司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

控制度,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5 年年度报告和 2015 年年度业绩公告。

十、持股 5%以上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144

不适用。

十一、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受行政处罚情况

就本公司所知,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有权

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环保、

安检、税务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在本报告期内的具体实施情况

本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截至目前,本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

十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情况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

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十五、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本公司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在坚持客户至上、优

化信贷布局、助力生态文明、探索国际运营、全情回馈社会和持续稳健发展等方面勇于创新,

实现了企业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社会责任工作再创佳绩。

报告期内,本公司组织了“我决定民生爱的力量——ME 公益创新资助计划”,资助有

发展潜力及社会影响力的组织及项目,受到公益机构、社会公众和媒体的高度评价。同时,

持续完善文化公益载体,打造独具影响力的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北京民生现代美术馆于 2015

年 6 月成功举办了开馆大展“民间的力量”,获得巨大的社会反响。此外,积极捐赠《百年

巨匠》大型纪录片、中华红丝带基金、“中国光彩事业”等公益项目,确保捐赠资金及时到

位,项目有效实施。

本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工作获得政府部门、公益组织及主流媒体等第三方机构的良

好评价,董事长洪崎获评中华红丝带基金“感动红丝带贡献奖”、“十年功勋奖”,本公司荣

获银行业协会“最佳社会责任实践案例奖”、南方周末“最佳责任企业奖”等。在中国社科

145

院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5)》中获评“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并入

选了“十大责任民企”、“十大责任报告”。

本公司《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本公司网站(www.cmbc.com.cn)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拟进

行境外收购事项。

2、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告,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成功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

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公司二级资本。

3、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告,本公司香港分行已取得香港联交所关于 50 亿美元

中期票据计划上市的批准,该计划将自 2015 年 5 月 8 日起的 12 个月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债券的方式上市。预计计划的上市将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起生效。

4、本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公告,本公司收到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为了实现投资收益,2015 年 6 月 4 日至 5 日,“中国人寿保险(集

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账户累计减持本公司 A 股 227,226,064 股,“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沪”账户累计减持本公司 A 股 24,086,750

股。

5、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公告,收到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业的批复》(新银监复[2015] 144 号),同意本公司乌鲁木齐分

行开业。核准分行行长、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并核定其业务范围和营业地址。分行营业地

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 314 号。

6、本公司 2015 年 7 月 13 日公告,于 2015 年 7 月 12 日收到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和南

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的通知,2015 年 7 月 8 日,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交所二级市场

股票交易平台减持本公司股份 76,698,055 股,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通过上交所二级市场股

票交易平台减持本公司股份 185,210,016 股。

146

第十章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三、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四、2015 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47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索引

刊载的互联网网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刊载的报刊名称及版面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 月 5 日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 月 16 日 www.sse.com.cn

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 月 31 日 中国民生银行行长辞职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 月 31 日 www.sse.com.cn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2 月 12 日 2014 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3 月 4 日 www.sse.com.cn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3 月 4 日 www.sse.com.cn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关于“民生转债”2015 年付息事宜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3 月 9 日 www.sse.com.cn

的公告 证券时报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3 月 11 日 www.sse.com.cn

大会的通知 证券时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3 月 30 日 www.sse.com.cn

公告 证券时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3 月 30 日 www.sse.com.cn

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4 月 1 日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人民银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4 月 2 日 www.sse.com.cn

行批准的公告 证券时报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4 月 7 日 www.sse.com.cn

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4 月 21 日 www.sse.com.cn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关于一季度业绩发布会会议记录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4 月 22 日 www.sse.com.cn

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 2015 年一季度业绩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4 月 22 日 www.sse.com.cn

发布会会议纪要 证券时报

关于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4 月 27 日 www.sse.com.cn

的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148

行境外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4 月 29 日 www.sse.com.cn

通知 证券时报

关于成功发行 200 亿元二级资本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4 月 29 日 www.sse.com.cn

券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5 月 8 日 www.sse.com.cn

前赎回“民生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关于 50 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于港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5 月 11 日 www.sse.com.cn

交所上市的公告 证券时报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5 月 29 日 www.sse.com.cn

充公告 证券时报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1 日 www.sse.com.cn

第二次通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5 日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董事会关于“民生转债”满足提前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8 日 www.sse.com.cn

赎回的情况说明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8 日 www.sse.com.cn

施“民生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8 日 www.sse.com.cn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9 日 关联交易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9 日 “民生转债”暂停债券质押式回购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新增入库的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9 日 施“民生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一次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提示性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10 日 施“民生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二次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提示性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11 日 施“民生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三次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提示性公告

关于实施“民生转债”赎回事宜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17 日 www.sse.com.cn

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关于实施“民生转债”赎回事宜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18 日 www.sse.com.cn

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18 日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关于实施“民生转债”赎回事宜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19 日 www.sse.com.cn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14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25 日 “民生转债”赎回结果及兑付摘牌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的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25 日 www.sse.com.cn

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4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6 月 30 日 www.sse.com.cn

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7 月 13 日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关于乌鲁木齐分行获开业批复的公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8 月 5 日 www.sse.com.cn

告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8 月 28 日 www.sse.com.cn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0 月 30 日 www.sse.com.cn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1 月 19 日 www.sse.com.cn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1 日 关联交易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1 日 关联交易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www.sse.com.cn

议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民生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境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www.sse.com.cn

内预案的公告 证券时报

关于修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www.sse.com.cn

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中国民生银行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14 日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16 日 www.sse.com.cn

大会和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证券时报

东大会的通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23 日 www.sse.com.cn

议公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23 日 关联交易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5 年 12 月 25 日 www.sse.com.cn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证券时报

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150

证券时报

151

第十二章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

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笔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五、本公司《公司章程》

152

第十三章 附 件

附件一:财务报告

附件二: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机构评价意见报告

董事长 洪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15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出

具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注

册会计师按中国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洪 崎________张宏伟________卢志强________

刘永好________梁玉堂________王玉贵________

王 航________王军辉________吴 迪________

郭广昌________姚大锋________秦荣生________

王立华________韩建旻________郑海泉________

巴曙松________尤兰田________郑万春________

邢本秀________万青元________白 丹________

石 杰________李 彬________林云山________

15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15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600400 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刊载于第 1 页至第 174 页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贵行”) 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15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

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行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 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600400 号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行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

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金乃雯

中国北京 史剑

2016 年 3 月 30 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资产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八、1 432,831 471,632 429,493 468,02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八、2 101,428 75,462 94,362 69,027

贵金属 18,425 25,639 18,425 25,639

拆出资金 八、3 229,217 176,416 230,579 179,0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八、4 26,959 27,213 26,166 27,156

衍生金融资产 八、5 5,175 3,231 5,055 3,23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八、6 570,657 675,878 570,657 675,868

应收利息 八、7 19,164 16,593 18,889 16,380

发放贷款和垫款 八、8 1,997,625 1,774,159 1,981,855 1,759,0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9 157,000 159,724 155,033 158,335

持有至到期投资 八、10 278,364 176,834 278,364 176,834

应收款项类投资 八、11 451,239 234,393 449,565 228,946

长期应收款 八、12 92,579 88,824 - -

长期股权投资 八、13 13 - 5,364 3,725

固定资产 八、14 37,726 33,375 19,934 19,161

无形资产 八、15 5,293 5,273 3,949 3,9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八、16 15,863 11,764 14,878 11,060

其他资产 八、17 81,130 58,726 54,900 39,691

资产总计 4,520,688 4,015,136 4,357,468 3,865,082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62,477 50,745 62,000 5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八、19 920,380 848,671 926,866 853,206

拆入资金 八、20 70,395 43,048 68,095 43,0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37 21 337 -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八、21 108,538 98,847 - -

衍生金融负债 八、5 3,326 2,558 3,326 2,55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八、22 49,129 83,291 47,406 80,075

吸收存款 八、23 2,732,262 2,433,810 2,702,166 2,406,308

应付职工薪酬 八、24 9,140 7,996 8,724 7,707

应交税费 八、25 9,008 6,078 8,554 5,524

应付利息 八、26 33,367 33,805 32,611 33,199

预计负债 1,925 1,931 1,925 1,931

应付债券 八、27 181,233 129,279 181,232 129,279

其他负债 八、28 29,388 27,300 17,649 15,917

负债合计 4,210,905 3,767,380 4,060,891 3,628,752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2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股东权益

股本 八、29 36,485 34,153 36,485 34,153

资本公积 八、30 64,744 49,949 64,447 49,652

其他综合收益 八、41 1,451 (400) 1,251 (397)

盈余公积 八、31 25,361 17,077 25,361 17,077

一般风险准备 八、31 56,351 49,344 55,467 48,445

未分配利润 八、31 116,826 90,019 113,566 87,4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01,218 240,142 296,577 236,330

少数股东权益 八、32 8,565 7,614 - -

股东权益合计 309,783 247,756 296,577 236,33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520,688 4,015,136 4,357,468 3,865,082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洪崎 郑万春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行长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白丹 李文 (公司盖章)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3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203,382 199,052 195,086 190,535

利息支出 (109,114) (106,916) (103,653) (101,299)

利息净收入 八、34 94,268 92,136 91,433 89,23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5,107 42,293 53,087 40,51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902) (4,054) (3,504) (3,94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八、35 51,205 38,239 49,583 36,567

投资收益 八、36 4,264 1,737 4,043 1,73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47 1,258 1,219 1,257

汇兑收益 237 685 620 730

其他业务收入 3,104 1,414 1,633 766

营业收入合计 154,425 135,469 148,531 130,295

二、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八、37 (9,968) (9,005) (9,686) (8,727)

业务及管理费 八、38 (48,208) (45,077) (46,759) (43,836)

资产减值损失 八、39 (34,801) (21,132) (33,547) (20,450)

其他业务成本 (1,198) (776) (57) (86)

营业支出合计 (94,175) (75,990) (90,049) (73,099)

三、营业利润 60,250 59,479 58,482 57,196

加:营业外收入 664 850 353 368

减:营业外支出 (140) (536) (162) (534)

四、利润总额 60,774 59,793 58,673 57,030

减:所得税费用 八、40 (13,752) (14,226) (13,188) (13,456)

五、净利润 47,022 45,567 45,485 43,5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11 44,546 45,485 43,574

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 911 1,021 - -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4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续)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六、其他综合收益 八、41 1,992 2,460 1,648 2,4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1,851 2,454 1,648 2,449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1,683 2,450 1,599 2,45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68 4 49 (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41 6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9,014 48,027 47,133 46,0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7,962 47,000 47,133 46,0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52 1,027 - -

八、每股收益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八、42

基本每股收益 1.30 1.31

稀释每股收益 1.27 1.24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洪崎 郑万春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行长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白丹 李文 (公司盖章)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5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370,161 591,319 369,518 583,751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净减少额 3,996 - 7,341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22,581 219,682 213,172 210,3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104,179 - 104,16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 18,717 - 24,723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7,347 13,844 25,047 13,844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11,732 50,340 12,000 5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21 27,293 10,164 7,7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2,717 921,195 741,411 890,364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59,288) (261,184) (258,225) (260,097)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净增加额 - (26,766) - (31,740)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49,743) (90,503) (48,510) (93,0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108,090) - (108,0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34,160) - (32,667)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05,539) (100,172) (99,830) (94,2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2,930) (22,113) (22,125) (21,4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689) (24,365) (24,409) (23,6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247) (58,839) (25,509) (52,1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7,596) (692,032) (511,275) (684,6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八、43 225,121 229,163 230,136 205,758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6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31,214 306,398 627,574 306,31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528 17,334 29,510 17,1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295 126 136 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2,037 323,858 657,220 323,558

投资支付的现金 (941,003) (589,642) (940,505) (582,73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 (13) - (1,63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490) (18,649) (3,578) (6,8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8,506) (608,291) (945,722) (589,5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6,469) (284,433) (288,502) (265,9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8 21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28 21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26,127 51,610 226,127 51,6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6,155 51,631 226,127 51,6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1,276) (14,600) (161,276) (14,6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应付债券

利息支付的现金 (10,391) (6,505) (10,263) (6,4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667) (21,105) (171,539) (21,0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488 30,526 54,588 30,514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7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续)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1,188 (125) 1,091 (12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八、43 (5,672) (24,869) (2,687) (29,83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八、43 132,132 157,001 125,649 155,483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八、43 126,460 132,132 122,962 125,649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洪崎 郑万春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行长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白丹 李文 (公司盖章)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8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 一般 少数 股东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一、2015 年 1 月 1 日余额 34,153 49,949 (400) 17,077 49,344 90,019 240,142 7,614 247,756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46,111 46,111 911 47,022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八、41 - - 1,851 - - - 1,851 141 1,992

综合收益总额 - - 1,851 - - 46,111 47,962 1,052 49,014

(三) 股东投入资本

1. 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28 28

2.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增股本及资本公积 2,332 18,146 - - - - 20,478 - 20,478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八、31 - - - 8,284 - (8,284)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八、31 - - - - 7,007 (7,007) - - -

3. 发放现金股利 八、33 - - - - - (4,013) (4,013) (129) (4,142)

(五)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 八、27 - (3,351) - - - - (3,351) - (3,351)

三、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6,485 64,744 1,451 25,361 56,351 116,826 301,218 8,565 309,783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9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14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 一般 少数 股东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一、2014 年 1 月 1 日余额 28,366 49,234 (2,854) 16,456 42,487 64,023 197,712 6,575 204,287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44,546 44,546 1,021 45,567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八、41 - - 2,454 - - - 2,454 6 2,460

综合收益总额 - - 2,454 - - 44,546 47,000 1,027 48,027

(三) 股东投入资本

1. 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21 21

2.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增股本及资本公积 113 878 - - - - 991 - 991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八、31 - - - 621 - (621)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八、31 - - - - 6,857 (6,857) - - -

3. 发放现金股利 八、33 - - - - - (5,398) (5,398) (9) (5,407)

4. 发放股票股利 5,674 - - - - (5,674) - - -

(五)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 八、27 - (163) - - - - (163) - (163)

三、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4,153 49,949 (400) 17,077 49,344 90,019 240,142 7,614 247,756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洪崎 郑万春 白丹 李文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行长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0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 一般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一、2015 年 1 月 1 日余额 34,153 49,652 (397) 17,077 48,445 87,400 236,330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45,485 45,485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八、41 - - 1,648 - - - 1,648

综合收益总额 - - 1,648 - - 45,485 47,133

(三) 股东投入资本

1.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

股本及资本公积 2,332 18,146 - - - - 20,478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八、31 - - - 8,284 - (8,284)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八、31 - - - - 7,022 (7,022) -

3. 发放现金股利 八、33 - - - - - (4,013) (4,013)

(五)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 八、27 - (3,351) - - - - (3,351)

三、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6,485 64,447 1,251 25,361 55,467 113,566 296,577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1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14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一、2014 年 1 月 1 日余额 28,366 48,937 (2,846) 16,456 41,700 62,264 194,877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43,574 43,574

(二) 其他综合收益 八、41 - - 2,449 - - - 2,449

综合收益总额 - - 2,449 - - 43,574 46,023

(三) 股东投入资本

1.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

股本及资本公积 113 878 - - - - 991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八、31 - - - 621 - (621)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八、31 - - - - 6,745 (6,745) -

3. 发放现金股利 八、33 - - - - - (5,398) (5,398)

4. 发放股票股利 5,674 - - - - (5,674) -

(五)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 八、27 - (163) - - - - (163)

三、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4,153 49,652 (397) 17,077 48,445 87,400 236,330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洪崎 郑万春 白丹 李文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行长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13 页至第 174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2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基本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或“民生银行”) 是经国务院及中

国人民银行 (以下简称“人行”) 批准,于 1996 年 2 月 7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

下简称“中国”) 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 行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 银 监 会 ”) 批 准 持 有

B0009H111000001 号金融许可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

准领取注册证 10000000001898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行 A 股及 H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 及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上市,股份代号分别为 600016 及 01988。

就本财务报表而言,中国内地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 、中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 (“澳门”) 及台湾;中国境外或海外指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其他

国家和地区。

本行及本行子公司 (以下合称“本集团”或“民生银行集团”) 在中国主要从事公

司及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基金及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

业务及提供其他相关金融服务。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共开设了 40 家一级分行及直接控制 32 家子公司。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

况、2015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第 13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四 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和报表列示货币

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除特别注明外,均四舍五入取整到百万元。本集团中

国内地分行及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海外分行的记账本位币按其经营所

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合理确定,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按附注四、5 所述原则折算为

人民币。

3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行及本行控制的子公司

及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

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

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及结

构化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

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

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行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行的会

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

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

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主体控制方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不构成决定性因素的主

体,例如,当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工作相关,以及相关活动由合同安排主导时。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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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5 外币折算

本集团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本位币。于资产

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如该非

货币性项目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项目产生的

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海外机构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外币财务

报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海外经营的收入

和费用,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上述原则产

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6 金融资产

6.1 分类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下列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层在初始

确认时即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

资产,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划分为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i) 取得该金

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ii)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

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

管理;或 (iii) 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

具或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金融工具除外。

第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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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i) 该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为基础作内部管理、评估及

汇报;(ii)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

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或 (iii) 一个包括一项或多项嵌

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即混合 (组合) 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嵌入衍生金融工

具对混合 (组合) 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类似混合 (组合) 工具所嵌入的

衍生金融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 (组合) 工具中分拆。

(2)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为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本集团未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及应收款项:(i) 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准备立即或在近期出售的金融资

产;(ii)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 (iii) 除因债务人信用恶化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外,使本集团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未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

有至到期投资:(i)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ii)

被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iii) 贷款及应收款项。

如果本集团在本会计年度,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持有至到期投

资 (较大金额是指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总金额而言) ,则本集团将该类投资的剩余

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不能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会计年度内再

将任何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满足下述条件的出售或重分类除外:

-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 (如到期前三个月内) ,

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 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

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或

-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某个本集团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

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第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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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除

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ii) 持有至到期投资;及 (iii) 贷款和应收款项。

6.2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时,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

量;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时可能发生的交易

费用。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以成本扣

除减值准备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

金融资产 (如债券投资) 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

在股东权益中单独列示。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出售时,处置利得或损失于当期损益中确认。处置利得或

损失包括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

益。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6.3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第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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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将被终止确认:(i)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或 (ii)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转移,并且本集团

已转移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 (iii) 本集团保留收取该

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

务,同时满足现金流量转移的条件,并且本集团已转移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保

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根据对该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如

果本集团没有保留控制,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让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

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6.5 金融资产的转移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特

殊目的信托。这些金融资产转让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

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让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回报时,相关金融资

产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上述资产。

6.6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一般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定目的实体,然后再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

行证券。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权益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或高收益档资产支持证

券,或其他剩余权益 (“保留权益”) 的形式体现。保留权益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

表内以公允价值入账。证券化的利得或损失取决于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并在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与保留权益之间按他们于转让当日的相关公允价值进行

分配。证券化的利得或损失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成本”。在应用

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政策时,本集团已考虑转移至另一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程度,以及本集团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 当本集团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集团将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

- 当本集团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集团将继续确认

该金融资产;及

- 如本集团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

考虑对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如果本集团并未保留控制权,本集团将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

债。如本集团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

第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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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集团权

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6.8 可转换工具

含权益成分的可转换工具

对于本集团发行的可转换为权益股份且转换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对价的金额固

定的可转换工具,本集团将其作为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复合金融工具。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将相关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

价值 (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 ,再从复合金融工

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成分的价值,计入权益。发行

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

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初始确认后,对于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成

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权益成分在初始计量后不再重新计量。

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当

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的交易费用被分配至权益和负债

成分。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价款和

交易费用分配后,其与权益和负债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中,与权益成分相关的计

入权益,与负债成分相关的计入损益。

7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将确

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无论其发生的

可能性有多大,均不作为减值损失予以确认。

第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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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一个或多个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

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

项。客观证据包括:

- 债务人或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正常

情况下不会作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因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

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

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

业不景气等;

-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 (即公允价值下跌超过 50%) 或非暂时性下

跌 (即公允价值下跌持续一年) ;及

-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7.1 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个别方式评估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出现减值,则将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按该金融资

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

的,在确定相关资产减值损失时不进行折现。有抵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会扣除取得和出售抵押物的费用,无论该抵押物是否将被收回。

组合方式评估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同类客户贷款和垫款、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如有证据表明自初始确认后,某

一类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降的,将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第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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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同类客户贷款和垫款,本集团采用滚动率方法评估组合的

减值损失。该方法利用对违约概率和历史损失经验的统计分析计算减值损失,并

根据可以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进行调整。

对于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本集团将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并以组合方式评估其减值损失。组合方式评估考虑

的因素包括:(i)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经验;(ii) 从出现损失到

该损失被识别所需时间;及 (iii) 当前经济和信用环境以及本集团基于历史经验对

目前环境下固有损失的判断。

从出现损失到该损失被识别所需时间由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确定。

将个别资产 (须按个别方式评估) 组成金融资产组合,按组合方式确认其减值损失

是一种过渡步骤。

组合方式评估涵盖了于资产负债表日出现减值但有待日后才能个别确认已出现减

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当可根据客观证据对金融资产组合中的单项资产确定减值

损失时,该项资产将会从按组合方式评估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剔除。

减值转回和贷款核销

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

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将

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当本集团已经进行了所有必要的法律或其他程序后,贷款仍然不可收回时,本集

团将决定核销贷款及冲销相应的损失准备。如在期后本集团收回已核销的贷款金

额,则收回金额冲减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转出的累计

损失金额为该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期公允

价值及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按

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以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

率) 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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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按以下原则处理:

(i) 可供出售债券,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ii) 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该类金融资产价值的任何上升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 (iii)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不能转回。

8 金融负债

8.1 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于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负债划分为下列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持有为近期内回购的金融负债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2)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减交易费用的差额入账,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

8.2 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将被终止确认:(i) 其现时义务已经解除、取消

或到期;或 (ii) 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现

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或对当前负

债的条款作出了重大的修改,则该替代或修改事项将作为原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以及一项新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处理。终止确认的账面价值与其对价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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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衍生金融工具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远期合同、金融期货合同、金融掉期合同和期

权抵销外汇风险、利率风险。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以下全部三个特征:

- 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

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

- 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

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 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初始确认时,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当公允价值为正数时,作为资产反

映;当公允价值为负数时,作为负债反映。后续计量时,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

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 中的衍生金融工

具,该衍生金融工具使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现金流量,按照特定利率、金融工具

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

发生调整,如嵌在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转换权等。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在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与主合同分拆,并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i) 该嵌

入衍生金融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方面与主合同并不存在紧密关系;(ii) 与嵌入

衍生金融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义;及 (iii) 混合

(组合) 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也不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分拆后,如主合同为金融工具,应按照相应类别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进行处理。

对于不满足套期会计条件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包含合同利息,计

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未将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按套期会计进行核算。

10 贵金属

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本集团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

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为交易目的

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价值于资产负债

表日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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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本集团按返售协议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金融资产

所融出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是指本集团按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

回购的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按业务发生时实际支付或收到的款项入账并在资产

负债表中反映。买入返售的已购入标的资产不予以确认;卖出回购的标的资产仍

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在相关交易期间以实际利率法摊销,分别确

认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12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为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本行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

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

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在本集团合并财

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附注四、3 进行处理。

13 经营性物业

经营性物业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土地和 / 或建筑物;

包括持有并准备作为经营性物业,或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将作为经营性物

业的物业。经营性物业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后续支出在满足相关确认条件的情

况下,计入经营性物业的账面价值。日常维护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经营性物业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对经营性物

业原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经营性物业的

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年 5%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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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物业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经营性物业转换为固定资

产。自用房屋及建筑物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

固定资产转换为经营性物业。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

账价值。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经营性物业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如适用。

当经营性物业被报废或处置,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该项经营性物业。报废或处置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为处置所得款项净

额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1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

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

及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

造固定资产的成本按附注四、14(4) 确定初始成本。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

同预计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

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

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

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

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

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分别为: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 - 40 年 5% 2.38%至 6.33%

经营设备 5 - 10 年 5% 9.5%至 19%

运输工具 5 - 24 年 5% 3.96%至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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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如适用。

(3)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

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正在建设或安装的资产,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

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本集团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无形资产成本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直

线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在摊销时会扣除已

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本集团无形资产的减值按附注四、19 进行处理。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

固定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作

适当调整,如适用。

16 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

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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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营租赁

如本集团使用经营租赁资产,除非有其他更合理反映被租赁资产所产生利益的方

法,经营租赁费用于租赁期内以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获得的租赁奖励作为租赁

净付款总额的一部分,在当期损益中确认。或有租金在其产生的会计期间确认为

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参与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开始日最

低租赁收款额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长期应收款的入账价值,计入 “长期应收

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配。

本集团长期应收款的减值按附注四、7.1 进行处理。

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

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

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其他资产”中。

18 抵债资产

在收回已减值贷款和垫款时,本集团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抵押品的所有权或由借

款人自愿交付所有权。如果本集团有意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变现并且不再要求借款

人偿还贷款,将确认抵债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其他资产”。

以抵债资产抵偿贷款本金及利息时,该抵债资产初始以公允价值加相关费用入

账。抵债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两者之较低金额进行后续计

量。抵债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初始确认及后续重新评估的减值损失计入

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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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非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非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如果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但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本集团将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

产生的现金流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在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时,本集团会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及折现率等因素。

(1) 减值损失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

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例,相应抵减其账面价

值。

(2) 减值损失的转回

本集团的非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0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

考虑的特征 (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 ,并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

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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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预计负债

如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

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于资产负债

表中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

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

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

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

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

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

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2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

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

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缴

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

根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为员工建立补充设定提存退休金计划—企业年

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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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

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税率计算的预期应

交所得税和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

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

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

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

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

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当本集团有法定权利以当期所得税负债抵销当期所得税资产,并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和同一税务机关时,本集团将抵销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其变动额分别列

示,不相互抵销。

本集团除了将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有关的所得税

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24 收入确认

收入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同时满足以下不

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1) 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并计入当期损益。利息收入包括折价或溢

价,或生息资产的初始账面价值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其他差异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进行的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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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法,是指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

入或利息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

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

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

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考虑未来信用损失。本集团支付或收取

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在确定实际

利率时予以考虑。

已减值金融资产确认利息收入所使用的利率为计量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进行

贴现时使用的利率。

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或期限难以可靠预计时,本集团采用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提供相关服务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由于形成或取得金

融资产而收取的初始费收入或承诺费收入进行递延,作为对实际利率的调整;如

本集团在贷款承诺期满时还没有发放贷款,有关收费将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

25 受托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是指本集团与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年金计划等机构客户签订

托管协议,受托为客户管理资产的服务。由于本集团仅根据托管协议履行托管职

责并收取相应费用,并不承担经营资产所产生的风险及报酬,因此托管资产记为

表外项目。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本集团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客户向本集团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资金”) ,并由本集团按客户的指示向第三方发放贷款 (“委托贷

款”) 。

由于本集团并不承担委托贷款及相关委托贷款资金的风险及报酬,因此委托贷款

及资金按其本金记为表外项目,而且并未对这些委托贷款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26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宣告及经批准的拟分配发放的股利,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

负债,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在附注中披露。应付股利于批准股利当期确认为

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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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或有负债

对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

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则本集团会将该潜在

义务或现时义务披露为或有负债,但在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可能性极低的情况

下除外。

或有负债不作为预计负债确认,仅在附注中加以披露。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该事

项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28 财务担保合约

财务担保合约要求提供者为合约持有人提供偿还保障,即在被担保人到期不能履

行合约条款时,代为偿付合约持有人的损失。

财务担保合约相关负债按提供担保之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初始公允价值

在财务担保合约期间进行摊销,本集团的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初始确认金额扣

除在合约期间内摊销计入手续费收入的金额与对履行担保责任的准备金的最佳估

计孰高者列示。对准备金的估计根据类似交易和历史损失的经验以及管理层的判

断作出。

29 关联方

本集团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另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或本集团与另一方同受一方控制或共同控制

被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

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行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

本行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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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经营分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

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包括与集团内部其他组成部分交易产生的收入和发

生的费用;(2)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

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单独信息。本集团将符合

特定条件的经营分部进行合并披露,且对达到一定数量化标准的经营分部进行单

独列报。

经营分部的报告同提供给主要经营决策者的内部报告相一致。

五 重大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

在执行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会对未来不确定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作出判断及假设。管理层在报告期末就主要未来不确定事项作出下列的判断及主

要假设,可能导致下个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

1 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除对已经识别的减值贷款和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损失评估外,本集团定期对贷

款组合的减值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对于由单项测试中未发现现金流减少的贷款组

成的贷款组合,本集团对于该贷款组合是否存在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的减值迹象

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导致预计现金流减少的减值迹象

包括该贷款组合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发生恶化,或借款人所处的经济环境发生不

利变化导致该贷款组合的借款人出现违约。基于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组

合所发生损失的历史经验,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贷款组合做出减值估计。对

用于估测预计未来现金流的发生时间与金额时所使用的方法与假设,本集团会定

期评估以降低贷款减值实际损失与估计损失之间的差异。

2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于无法获得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使用了估值模型计算其公允价

值。估值模型 (例如现金流贴现模型) 经过具有专业资格并独立于模型设计人员的

专业人士定期地进行评估验证。估值模型尽可能地只使用可观测数据,但是管理

层仍需要对如信用风险 (包括交易双方) 、市场利率波动性及相关性等因素进行估

计。就上述因素所作出的假设若发生变动,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将受到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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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

本集团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

发生减值。减值确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判断。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

集团需评估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

财务状况和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损失覆盖

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集团将具有固定或可确定支付金额并且到期日固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

有至到期投资。这一分类涉及重大判断。在做出相关判断时,本集团会对其持有

该类投资至到期日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除特定情况外 (如在接近到期日时出

售金额不重大的证券) ,如果本集团未能将这些投资持有至到期,则须将全部该

类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由按摊余成本计量改为按公允价值计量。

5 税项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

在计提营业税和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基于对预期的税

务检查项目是否需要缴纳额外税款的估计确认相应的负债。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

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

营业税和所得税费用以及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6 结构化主体

对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的判断,是指本集团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时,对本集团

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进行评估,以判断是否对该等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本

集团基于作为管理人的决策范围、其他方持有的权力、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报

酬和面临的可变动收益风险敞口等因素来判断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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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税项

本集团主要税种、税率及计税基础列示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 25% 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 5% 应纳税营业额

增值税 6%-17% 应纳税增值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 已缴营业税及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3% 已缴营业税及增值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已缴营业税及增值税

本集团中国内地机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海外机构按当地规定缴纳所得

税,在汇总纳税时,根据中国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扣减符合税法要求可抵扣的税

款。

根据《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 (财预 [2012] 40 号) 及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57 号) 的规定,本行中国内地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

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总行和中国内地分支机构分

月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总行负责进行企

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天津

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 (津财金 [2006] 22 号) ,按照《天津港保

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持政策的函》,民生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3 年期至 2015 年内,享受部分返还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的政策。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关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依据同样政策执行。

根据《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书》,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的子公司自开业之日起前

两年内享受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之后三年享受减半返还企业所得

税地方分享部分;自开业之日起两年内享受全额返还营业税,之后五年享受减半

返还营业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关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依据同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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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合并财务报表

1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本行子公司均是通过投资方式取得,其基本情况如下: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及其他

(简称“民生金融租赁”) 直接控制 天津市 租赁业务 人民币 50.95 亿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简称“民生加银基金”) 直接控制 广东省 基金管理 人民币 3 亿元 资产管理等其他业务 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简称“民银国际”,注) 直接控制 中国香港 投资银行业务 港币 20 亿元 投资银行业务 有限责任公司

彭州民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彭州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四川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5,5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有限责任公司

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慈溪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浙江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1 亿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松江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上海市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1.5 亿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綦江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重庆市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6,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潼南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重庆市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梅河口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吉林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资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资阳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四川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8,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江夏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湖北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8,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长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长垣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河南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宜都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湖北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嘉定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上海市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2 亿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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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钟祥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钟祥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湖北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7,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蓬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蓬莱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山东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1 亿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安溪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福建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1 亿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阜宁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江苏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6,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太仓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江苏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1.35 亿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宁晋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宁晋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河北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4,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漳浦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福建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普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普洱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云南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3,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景洪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云南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3,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志丹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陕西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1,5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宁国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安徽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4,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榆阳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陕西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贵池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安徽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天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天台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浙江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6,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天长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安徽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4,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腾冲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腾冲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云南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4,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翔安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翔安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福建省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7,0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

(简称“林芝村镇银行”) 直接控制 西藏自治区 商业银行业务 人民币 2,500 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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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5 年 实质构成对 本年少数股东权益

12 月 31 日 子公司净投资的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 中用于冲减少数

实际出资额 其他项目余额 (%) (%) 合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损益的金额

民生金融租赁 2,600 - 51.03 51.03 是 6,424 -

民生加银基金 190 - 63.33 63.33 是 631 -

民银国际 1,614 - 100 100 是 - -

彭州村镇银行 20 - 36.36 36.36 是 84 -

慈溪村镇银行 35 - 35 35 是 75 -

松江村镇银行 70 - 35 35 是 200 43

綦江村镇银行 30 - 50 50 是 63 -

潼南村镇银行 25 - 50 50 是 38 -

梅河口村镇银行 26 - 51 51 是 43 1

资阳村镇银行 41 - 51 51 是 52 4

江夏村镇银行 41 - 51 51 是 61 -

长垣村镇银行 26 - 51 51 是 44 -

宜都村镇银行 26 - 51 51 是 36 -

嘉定村镇银行 102 - 51 51 是 107 3

钟祥村镇银行 36 - 51 51 是 49 -

蓬莱村镇银行 51 - 51 51 是 74 -

安溪村镇银行 51 - 51 51 是 67 -

阜宁村镇银行 31 - 51 51 是 57 -

太仓村镇银行 76 - 51 51 是 103 -

宁晋村镇银行 20 - 51 51 是 26 -

漳浦村镇银行 25 - 51 51 是 35 -

普洱村镇银行 15 - 51 51 是 26 -

景洪村镇银行 15 - 51 51 是 24 -

志丹村镇银行 7 - 51 51 是 11 -

宁国村镇银行 20 - 51 51 是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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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5 年 实质构成对 本年少数股东权益

12 月 31 日 子公司净投资的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 中用于冲减少数

实际出资额 其他项目余额 (%) (%) 合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损益的金额

榆阳村镇银行 25 - 51 51 是 37 -

贵池村镇银行 26 - 51 51 是 31 -

天台村镇银行 31 - 51 51 是 42 -

天长村镇银行 20 - 51 51 是 22 -

腾冲村镇银行 20 - 51 51 是 19 -

翔安村镇银行 36 - 51 51 是 48 -

林芝村镇银行 13 - 51 51 是 7 -

5,364 - 8,565 51

注: 民银国际为本行于本报告期内新设成立的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香港,成立日期为 2015 年 2 月 11 日,注册资本为港币 20

亿元 (折合人民币 16.14 亿元) 。本行出资总额为港币 20 亿元 (折合人民币 16.14 亿元) ,持有股份比例为 100.00%,持有表

决权比例为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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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年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团作为资产管理计

划管理人考虑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是否存在控制,并基于本集团作为资产管理人的

决策范围、资产管理计划其他方的权力和面临的可变动收益风险敞口等因素来判

断本集团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对于纳入合并范围

的资产管理计划,尽管本集团不在其中持有任何权益,但本集团作为主要责任人

身份行使投资决策权,且集团所享有的总收益在资产管理总收益中占比较大,因

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管理及合并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人享有的权益金

额共计人民币 66.77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59.44 亿元) ,主要在吸收存款中列

示;单支资产管理计划对本集团的财务影响均不重大。

3 本年度不存在上年纳入合并范围但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八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库存现金 9,282 9,965 9,083 9,77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法定存款准备金 387,270 410,202 385,165 407,217

- 超额存款准备金 31,127 51,106 30,093 50,676

- 财政性存款及其他 5,152 359 5,152 359

小计 423,549 461,667 420,410 458,252

合计 432,831 471,632 429,493 468,023

本行中国内地机构按规定向人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该等存款不能用于本行的

日常业务运作。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

15.0% (2014 年:17.5%) ,外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 5% (2014 年:5%) 。

村镇银行和民生金融租赁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按人行相应规定执行。香

港分行的法定准备金的缴存比率按当地监管机构规定执行。

超额存款准备金是出于流动性考虑,本行存入人行的、用于银行间往来资金清算

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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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中国内地

- 银行 75,449 60,758 69,092 54,583

- 非银行金融机构 2,476 3,143 2,276 3,143

小计 77,925 63,901 71,368 57,726

中国境外

- 银行 23,503 11,537 22,994 11,301

- 非银行金融机构 - 24 - -

小计 23,503 11,561 22,994 11,301

合计 101,428 75,462 94,362 69,027

3 拆出资金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中国内地

- 银行 89,176 104,004 89,176 104,004

- 非银行金融机构 113,094 51,787 114,456 54,382

- 其他* - 14,130 - 14,130

小计 202,270 169,921 203,632 172,516

中国境外

- 银行 26,244 3,744 26,244 3,744

- 非银行金融机构 703 2,751 703 2,751

小计 26,947 6,495 26,947 6,495

合计 229,217 176,416 230,579 179,011

* 拆放中国内地其他是与本行发行的非凡资产管理增利型 (非保本型) 理财产品资

金池进行的短期资金拆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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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持有作交易用途

债券

政府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953 860 953 860

政策性银行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1,997 2,142 1,997 2,142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 香港上市 32 - 32 -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5,553 4,007 5,553 3,987

其他企业

- 香港上市 103 - 39 -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15,530 18,696 15,530 18,659

权益工具

- 香港上市 18 - - -

投资基金

- 非上市 361 -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企业

- 非上市 2,062 1,508 2,062 1,508

投资基金

- 非上市 350 - - -

合计 26,959 27,213 26,166 27,156

本财务报表中将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划分为上市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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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

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金融工

具。本集团运用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远期、掉期及期权。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是指上述的特定金融工具的金额,其仅反映本集团衍生

交易的数额,不能反映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及本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未到期名义金额及公允价值列示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货币掉期合约 355,851 3,235 (2,657)

利率掉期合约 287,842 456 (447)

贵金属类衍生合约 36,906 1,154 (125)

信用类衍生合约 22,275 - -

结售汇期权 21,694 112 (64)

外汇远期合约 9,159 98 (33)

延期选择权 8,300 - -

其他 265 120 -

合计 5,175 (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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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货币掉期合约 355,851 3,235 (2,657)

利率掉期合约 287,842 456 (447)

贵金属类衍生合约 36,906 1,154 (125)

信用类衍生合约 22,275 - -

结售汇期权 21,694 112 (64)

外汇远期合约 9,159 98 (33)

延期选择权 8,300 - -

合计 5,055 (3,326)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2014 年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货币掉期合约 281,081 1,167 (1,598)

利率掉期合约 162,931 390 (345)

信用类衍生合约 66,851 - -

贵金属类衍生合约 32,844 1,180 (282)

外汇远期合约 26,646 446 (323)

延期选择权 8,300 - -

结售汇期权 7,737 48 (10)

合计 3,231 (2,558)

第 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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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信用风险加权金额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外汇合约 4,647 1,350 4,647 1,350

贵金属合约 1,319 1,357 1,319 1,357

利率合约 302 164 302 164

其他衍生合约 94 279 68 279

合计 6,362 3,150 6,336 3,150

信用风险加权金额体现了与衍生交易相关的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其计算参照银

监会发布的指引进行,金额大小取决于交易对手的信用程度及各项合同的到期期

限等因素。

上述信用风险加权金额的计算已考虑协议互抵结算安排的影响。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附注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贴现票据 517,341 594,043 517,341 594,043

债券 42,498 24,897 42,498 24,887

其他* 10,974 57,094 10,974 57,094

总额 570,813 676,034 570,813 676,024

减:减值准备 八、18 (156) (156) (156) (156)

合计 570,657 675,878 570,657 675,868

* 买入返售其他金融资产主要是指符合买入返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以信托受益权或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为标的的买入返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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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收利息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 8,776 5,807 8,730 5,751

债券及其他投资 8,627 7,824 8,564 7,823

其他 1,761 2,962 1,595 2,806

合计 19,164 16,593 18,889 16,380

8 发放贷款和垫款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公司贷款和垫款

- 一般公司贷款 1,240,936 1,131,055 1,237,237 1,127,486

- 贴现 79,084 26,930 77,165 26,143

小计 1,320,020 1,157,985 1,314,402 1,153,629

个人贷款和垫款

- 小微企业贷款* 378,177 410,139 371,224 402,736

- 住房贷款 114,328 69,606 114,059 69,550

- 信用卡 170,910 147,678 170,910 147,678

- 其他 64,613 27,258 61,042 23,452

小计 728,028 654,681 717,235 643,416

总额 2,048,048 1,812,666 2,031,637 1,797,045

减:贷款减值准备

其中:单项计提 (6,725) (3,864) (6,674) (3,834)

组合计提 (43,698) (34,643) (43,108) (34,117)

小计 (50,423) (38,507) (49,782) (37,951)

净额 1,997,625 1,774,159 1,981,855 1,759,094

* 小微企业贷款是本集团向小微企业、个体商户等经营商户提供的贷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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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组合和个别评估方式列示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按组合方式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评估损失 (注释(b))

准备的贷款 其损失准备 其损失准备

和垫款 按组合 按个别

(注释 (a))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小计 合计

贷款和垫款总额

- 公司贷款和垫款 1,300,310 - 19,710 19,710 1,320,020

- 个人贷款和垫款 714,917 13,111 - 13,111 728,028

减值准备 (36,808) (6,890) (6,725) (13,615) (50,423)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1,978,419 6,221 12,985 19,206 1,997,625

2014 年

按组合方式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评估损失 (注释(b))

准备的贷款 其损失准备 其损失准备

和垫款 按组合 按个别

(注释 (a))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小计 合计

贷款和垫款总额

- 公司贷款和垫款 1,144,009 - 13,976 13,976 1,157,985

- 个人贷款和垫款 647,523 7,158 - 7,158 654,681

减值准备 (31,485) (3,158) (3,864) (7,022) (38,507)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1,760,047 4,000 10,112 14,112 1,774,159

第 4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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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按组合方式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评估损失 (注释(b))

准备的贷款 其损失准备 其损失准备

和垫款 按组合 按个别

(注释 (a))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小计 合计

贷款和垫款总额

- 公司贷款和垫款 1,294,751 - 19,651 19,651 1,314,402

- 个人贷款和垫款 704,373 12,862 - 12,862 717,235

减值准备 (36,363) (6,745) (6,674) (13,419) (49,782)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1,962,761 6,117 12,977 19,094 1,981,855

2014 年

按组合方式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评估损失 (注释(b))

准备的贷款 其损失准备 其损失准备

和垫款 按组合 按个别

(注释 (a))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小计 合计

贷款和垫款总额

- 公司贷款和垫款 1,139,751 - 13,878 13,878 1,153,629

- 个人贷款和垫款 636,369 7,047 - 7,047 643,416

减值准备 (31,064) (3,053) (3,834) (6,887) (37,951)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1,745,056 3,994 10,044 14,038 1,759,094

第 4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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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a) 按组合方式评估损失准备的贷款和垫款包括评级为正常或关注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

(b)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包括有客观证据表明出现减值,并按以下方式评估损失准

备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 个别评估 (包括评级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的公司类贷款和垫款) ;或

- 组合评估,指同类贷款组合 (包括评级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的个人贷款和

垫款) 。

(c) 根据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上文注释 (a) 及 (b) 所述贷款分类的定

义请参见附注十四、2(1) 。

(d)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个别方式评估损失准备的已减值贷款和垫

款为人民币 197.10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139.76 亿元) 。其中抵押物涵盖部

分以及未涵盖部分分别为人民币 80.34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55.40 亿元) 和

人民币 116.76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84.36 亿元) 。该类贷款所对应抵押物

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55.38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41.28 亿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类贷款的损失准备为人民币 67.25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38.64

亿元)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以个别方式评估损失准备的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为人民币 196.51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138.78 亿元) 。其中抵押物涵盖部分

以及未涵盖部分分别为人民币 79.90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55.08 亿元) 和人

民币 116.61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83.70 亿元) 。该类贷款所对应抵押物公

允价值为人民币 55.37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41.05 亿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类贷款的损失准备为人民币 66.74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38.34 亿

元) 。

第 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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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账面余额 占比 (%) 账面余额 占比 (%) 账面余额 占比 (%) 账面余额 占比 (%)

公司贷款和垫款

制造业 257,157 12.56 230,875 12.74 255,295 12.58 229,335 12.76

房地产业 243,983 11.91 236,931 13.07 243,977 12.01 236,931 13.18

批发和零售业 181,659 8.87 149,983 8.27 180,667 8.89 149,350 8.3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4,557 8.03 126,971 7.00 164,198 8.08 126,671 7.05

采矿业 115,682 5.65 96,949 5.35 115,657 5.69 96,843 5.3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2,867 3.56 65,088 3.59 72,832 3.58 65,043 3.62

金融业 58,564 2.86 28,988 1.60 58,504 2.88 28,988 1.61

建筑业 54,000 2.64 49,785 2.75 53,510 2.63 49,403 2.75

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 52,502 2.56 54,107 2.98 52,326 2.58 54,019 3.01

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 30,588 1.49 25,144 1.39 30,588 1.51 25,087 1.4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

和社会组织 26,235 1.28 31,366 1.73 26,215 1.29 31,366 1.75

农、林、牧、渔业 12,393 0.61 14,897 0.82 11,547 0.57 14,442 0.80

住宿和餐饮业 9,411 0.46 12,540 0.69 9,393 0.46 12,522 0.70

其他 40,422 1.97 34,361 1.90 39,693 1.95 33,629 1.87

小计 1,320,020 64.45 1,157,985 63.88 1,314,402 64.70 1,153,629 64.20

个人贷款和垫款 728,028 35.55 654,681 36.12 717,235 35.30 643,416 35.80

总额 2,048,048 100.00 1,812,666 100.00 2,031,637 100.00 1,797,045 100.00

(3)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账面余额 占比 (%) 账面余额 占比 (%) 账面余额 占比 (%) 账面余额 占比 (%)

信用贷款 378,198 18.47 332,482 18.34 377,998 18.61 332,223 18.49

保证贷款 601,837 29.38 604,994 33.38 594,741 29.27 596,792 33.21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789,273 38.54 664,031 36.63 783,548 38.57 659,127 36.68

- 质押贷款 278,740 13.61 211,159 11.65 275,350 13.55 208,903 11.62

总额 2,048,048 100.00 1,812,666 100.00 2,031,637 100.00 1,797,04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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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3 个月 3 个月

以内 至1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214 4,601 3,277 - 12,092

保证贷款 16,254 14,340 5,687 18 36,299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8,310 11,182 4,859 348 24,699

- 质押贷款 3,245 1,889 2,491 - 7,625

合计 32,023 32,012 16,314 366 80,715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

总额百分比 1.56% 1.56% 0.80% 0.02% 3.94%

2014 年

3 个月 3 个月

以内 至1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5,658 3,608 851 - 10,117

保证贷款 11,975 8,989 1,053 2 22,019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7,496 4,759 910 35 13,200

- 质押贷款 1,571 2,512 267 - 4,350

合计 26,700 19,868 3,081 37 49,686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

总额百分比 1.46% 1.10% 0.17% 0.01% 2.74%

第 5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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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

2015 年

3 个月 3 个月

以内 至1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213 4,601 3,277 - 12,091

保证贷款 16,012 14,137 5,610 18 35,777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8,179 11,033 4,743 347 24,302

- 质押贷款 3,236 1,888 2,491 - 7,615

合计 31,640 31,659 16,121 365 79,785

占客户贷款和垫款

总额百分比 1.56% 1.56% 0.79% 0.02% 3.93%

2014 年

3 个月 3 个月

以内 至1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5,658 3,607 851 - 10,116

保证贷款 11,678 8,808 962 2 21,450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7,219 4,679 902 35 12,835

- 质押贷款 1,485 2,480 267 - 4,232

合计 26,040 19,574 2,982 37 48,633

占客户贷款和垫款

总额百分比 1.44% 1.09% 0.17% 0.01% 2.71%

已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 1 天或以上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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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个人贷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 和垫款

个别评估 组合评估 组合评估 合计

于 1 月 1 日余额 3,864 18,415 16,228 38,507

计提 9,983 6,533 19,012 35,528

转回 (2,499) - - (2,499)

划转 1,280 (1,280) - -

转出 (2,130) - (6,935) (9,065)

核销 (3,538) - (8,717) (12,255)

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 446 - 719 1,165

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的转回 (681) - (351) (1,032)

汇兑损益 - 74 - 74

于 12 月 31 日余额 6,725 23,742 19,956 50,423

2014 年

个人贷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 和垫款

个别评估 组合评估 组合评估 合计

于 1 月 1 日余额 3,344 19,477 11,995 34,816

计提 9,780 151 12,628 22,559

转回 (2,617) (14) - (2,631)

划转 1,195 (1,195) - -

转出 (4,801) - (5,255) (10,056)

核销 (3,017) - (4,102) (7,119)

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 456 - 1,160 1,616

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的转回 (476) - (198) (674)

汇兑损益 - (4) - (4)

于 12 月 31 日余额 3,864 18,415 16,228 38,507

第 5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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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个人贷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 和垫款

个别评估 组合评估 组合评估 合计

于 1 月 1 日余额 3,834 18,281 15,836 37,951

计提 9,712 6,509 18,934 35,155

转回 (2,485) - - (2,485)

划转 1,275 (1,275) - -

转出 (2,070) - (6,935) (9,005)

核销 (3,344) - (8,682) (12,026)

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 433 - 717 1,150

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的转回 (681) - (351) (1,032)

汇兑损益 - 74 - 74

于 12 月 31 日余额 6,674 23,589 19,519 49,782

2014 年

个人贷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 和垫款

个别评估 组合评估 组合评估 合计

于 1 月 1 日余额 3,311 19,325 11,823 34,459

计提 9,555 151 12,408 22,114

转回 (2,614) - - (2,614)

划转 1,191 (1,191) - -

转出 (4,737) - (5,255) (9,992)

核销 (2,851) - (4,102) (6,953)

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 455 - 1,160 1,615

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的转回 (476) - (198) (674)

汇兑损益 - (4) - (4)

于 12 月 31 日余额 3,834 18,281 15,836 37,951

第 5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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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债券投资,以公允价

值计量:

政府

- 香港上市 18 17 18 17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28,749 13,575 28,749 13,575

- 非上市 838 1,183 838 1,183

政策性银行

- 香港上市 32 79 32 79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36,738 72,323 36,738 72,323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 香港上市 462 - 462 -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46,886 16,895 46,886 16,895

- 非上市 480 52 480 52

其他企业

- 香港上市 119 - 119 -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36,417 51,322 36,417 51,322

- 非上市 1,090 1,000 - -

减:债券投资减值准备 八、18 (379) (291) (379) (291)

小计 151,450 156,155 150,360 155,155

权益投资

- 以成本计量 147 147 125 125

- 以公允价值计量 5,967 3,986 5,112 3,619

减:权益投资减值准备 八、18 (564) (564) (564) (564)

小计 5,550 3,569 4,673 3,180

合计 157,000 159,724 155,033 158,335

第 5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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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5 年度,本集团未将任何证券投资重新分类。2013 年度,因持有意图发生改

变,本集团将面值为人民币 200.9 亿元的债券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持有

至到期投资,于转换日本集团预计能够全额收回上述债券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

242.7 亿元;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93.6 亿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92.5 亿元) ,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203.8 亿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99.7 亿元) ,如未进行重分类,上述债券应在其他综合收益

中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 3.9 亿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确认公允

价值变动损失人民币 1.2 亿元) 。

(2) 年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注 权益工具 债务工具 合计

成本 / 摊余成本 5,653 149,672 155,325

公允价值 5,403 151,450 156,853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314 2,157 2,471

已计提减值金额 (a) (564) (379) (943)

民生银行

2015 年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注 权益工具 债务工具 合计

成本 / 摊余成本 5,008 148,588 153,596

公允价值 4,548 150,360 154,908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104 2,151 2,255

已计提减值金额 (a) (564) (379) (943)

第 5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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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集团

2014 年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注 权益工具 债务工具 合计

成本 / 摊余成本 3,986 156,087 160,073

公允价值 3,422 156,155 159,57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359 359

已计提减值金额 (a) (564) (291) (855)

民生银行

2014 年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注 权益工具 债务工具 合计

成本 / 摊余成本 3,619 155,087 158,706

公允价值 3,055 155,155 158,210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359 359

已计提减值金额 (a) (564) (291) (855)

注:

(a)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变动情况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及民生银行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减值准备 权益工具 债务工具 合计

于 2015 年 1 月 1 日

余额 (564) (291) (855)

本年计提 - (70) (70)

汇兑损益 - (18) (18)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564) (379) (943)

第 5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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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减值准备 权益工具 债务工具 合计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余额 (564) (290) (854)

汇兑损益 - (1) (1)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564) (291) (855)

10 持有至到期投资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政府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226,122 113,277

政策性银行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35,447 41,325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12,136 12,777

- 非上市 284 468

其他企业

- 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4,480 8,987

减:减值准备 八、18 (105) -

合计 278,364 176,834

证券公允价值 287,038 178,616

第 5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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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应收款项类投资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债券

政府

- 非上市 19,971 284 19,971 284

政策性银行

- 香港以外地区

上市 500 9,887 500 9,887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

机构

- 香港以外地区

上市 24,870 6,151 24,870 6,151

- 非上市 1,939 2,195 1,939 2,195

其他企业

- 香港以外地区

上市 2,361 - 2,361 -

- 非上市 14,382 7,190 14,293 7,190

资产管理计划 361,464 162,611 359,654 157,288

信托受益权 27,474 47,018 27,474 46,894

总额 452,961 235,336 451,062 229,889

减:减值准备 八、18 (1,722) (943) (1,497) (943)

净额 451,239 234,393 449,565 228,946

注:上述资产管理和信托受益权计划均未上市交易。

12 长期应收款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2014 年

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 107,515 105,414

减:未实现融资租赁收益 (14,139) (14,237)

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 93,376 91,177

其他 1,976 -

减:减值准备

其中:组合计提 (2,184) (2,066)

单项计提 (589) (287)

净额 92,579 8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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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租赁收益及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的剩余期限分

析列示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长期应收 未实现融资 最低融资 长期应收 未实现融资 最低融资

融资租赁款 租赁收益 租赁收款额 融资租赁款 租赁收益 租赁收款额

1 年以内 27,730 (2,373) 25,357 31,828 (4,299) 27,529

1至2年 26,695 (2,788) 23,907 23,545 (3,180) 20,365

2至3年 18,391 (2,402) 15,989 17,150 (2,316) 14,834

3至5年 19,901 (3,274) 16,627 15,760 (2,128) 13,632

5 年以上 8,972 (2,777) 6,195 6,071 (820) 5,251

无期限* 5,826 (525) 5,301 11,060 (1,494) 9,566

107,515 (14,139) 93,376 105,414 (14,237) 91,177

* 无期限金额是指已减值或已逾期 1 个月以上的部分。

13 长期股权投资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对子公司投资 (附注七、1) (a) - - 5,364 3,725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b) 13 - - -

合计 13 - 5,364 3,725

(a) 本行子公司不存在向本行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本行子公司的基

本情况见附注七。

(b)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本年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年初账面价值 - - - -

投资成本增加 13 - - -

年末账面价值 13 - - -

(c)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行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检查,未发现

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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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固定资产

民生银行集团

房屋及 经营租赁

建筑物 经营设备 运输工具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合计

成本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9,516 5,815 434 5,523 4,895 26,183

本年增加 1,186 2,222 71 8,869 1,631 13,979

在建工程转入 1,810 - - - (1,810) -

本年减少 (25) (248) (18) (64) (62) (417)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487 7,789 487 14,328 4,654 39,745

本年增加 403 1,199 57 4,597 1,058 7,314

在建工程转入 71 - - - (71) -

本年减少 - (579) (37) (127) (124) (867)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961 8,409 507 18,798 5,517 46,192

累计折旧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1,550) (2,696) (240) (139) - (4,625)

本年增加 (357) (1,039) (56) (458) - (1,910)

本年减少 2 227 11 5 - 245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905) (3,508) (285) (592) - (6,290)

本年增加 (457) (1,282) (64) (832) - (2,635)

本年减少 - 543 33 50 - 626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362) (4,247) (316) (1,374) - (8,299)

减值准备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 - - (80) - (80)

本年增加 - - - - - -

本年减少 - - - - -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 - (80) - (80)

本年增加 - - - (88) - (88)

本年减少 - - - 1 - 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 - (167) - (167)

账面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582 4,281 202 13,656 4,654 33,375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0,599 4,162 191 17,257 5,517 3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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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

房屋及

建筑物 经营设备 运输工具 在建工程 合计

成本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9,504 5,701 403 4,895 20,503

本年增加 773 2,182 70 1,561 4,586

在建工程转入 1,810 - - (1,810) -

本年减少 (25) (237) (17) (62) (341)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062 7,646 456 4,584 24,748

本年增加 375 1,166 56 1,046 2,643

在建工程转入 71 - - (71) -

本年减少 - (578) (37) (124) (739)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508 8,234 475 5,435 26,652

累计折旧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1,550) (2,635) (228) - (4,413)

本年增加 (340) (1,020) (51) - (1,411)

本年减少 2 224 11 - 237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888) (3,431) (268) - (5,587)

本年增加 (424) (1,224) (59) - (1,707)

本年减少 - 543 33 - 576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312) (4,112) (294) - (6,718)

账面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174 4,215 188 4,584 19,16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0,196 4,122 181 5,435 19,934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行固定资产中不存在融

资租入固定资产、暂时闲置固定资产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8.65 亿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26 亿元) 的物业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管理层预期相关手续不会影

响本集团承继这些资产的权利或对本集团的经营运作造成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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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无形资产

民生银行集团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其他 合计

原值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4,735 812 1,303 6,850

本年增加 68 304 26 398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803 1,116 1,329 7,248

本年增加 130 454 - 584

本年减少 - - -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933 1,570 1,329 7,832

累计摊销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372) (443) (643) (1,458)

本年增加 (116) (287) (114) (517)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88) (730) (757) (1,975)

本年增加 (130) (276) (158) (564)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618) (1,006) (915) (2,539)

净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315 386 572 5,273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315 564 414 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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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其他 合计

原值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3,241 767 1,302 5,310

本年增加 62 289 26 377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303 1,056 1,328 5,687

本年增加 124 445 - 569

本年减少 - - -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427 1,501 1,328 6,256

累计摊销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246) (422) (642) (1,310)

本年增加 (81) (281) (114) (476)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27) (703) (756) (1,786)

本年增加 (94) (269) (158) (52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21) (972) (914) (2,307)

净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976 353 572 3,90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006 529 414 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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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2014 年

可抵扣 / 可抵扣 /

递延 (应纳税) 递延 (应纳税)

所得税项 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项 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4,219 56,876 9,710 38,840

应付职工薪酬 2,216 8,864 1,960 7,840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损失 831 3,326 639 2,5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估值损失 456 1,824 355 1,4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

损失 13 52 46 184

其他 345 1,380 130 520

小计 18,080 72,322 12,840 51,3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收益 (1,263) (5,055) (807) (3,2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估值收益 (910) (3,640) (223) (89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

收益 (44) (176) (46) (184)

小计 (2,217) (8,871) (1,076) (4,3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15,863 63,451 11,764 47,055

第 6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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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可抵扣 / 可抵扣 /

递延 (应纳税) 递延 (应纳税)

所得税项 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项 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3,491 53,964 9,094 36,376

应付职工薪酬 2,178 8,712 1,920 7,680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损失 831 3,326 639 2,5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估值损失 456 1,824 355 1,4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

损失 3 12 46 184

其他 83 332 82 328

小计 17,042 68,170 12,136 48,5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收益 (1,263) (5,055) (807) (3,2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估值收益 (857) (3,428) (223) (89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

收益 (44) (176) (46) (184)

小计 (2,164) (8,659) (1,076) (4,3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14,878 59,511 11,060 4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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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列示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资产减值 公允价值 递延所得税 公允价值 递延所得税

准备 损失 其他 资产合计 收益 负债合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9,710 1,040 2,090 12,840 (1,076) (1,076)

计入当期损益 4,509 159 471 5,139 (454) (454)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01 - 101 (687) (68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4,219 1,300 2,561 18,080 (2,217) (2,217)

2014 年 1 月 1 日 7,499 1,607 2,098 11,204 (521) (521)

计入当期损益 2,211 47 (8) 2,250 (352) (35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614) - (614) (203) (20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9,710 1,040 2,090 12,840 (1,076) (1,076)

民生银行

资产减值 公允价值 递延所得税 公允价值 递延所得税

准备 损失 其他 资产合计 收益 负债合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9,094 1,040 2,002 12,136 (1,076) (1,076)

计入当期损益 4,397 149 259 4,805 (454) (454)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01 - 101 (634) (63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3,491 1,290 2,261 17,042 (2,164) (2,164)

2014 年 1 月 1 日 7,096 1,607 1,953 10,656 (521) (521)

计入当期损益 1,998 47 49 2,094 (352) (35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614) - (614) (203) (20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9,094 1,040 2,002 12,136 (1,076) (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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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17) (1,076) (2,164) (1,076)

(4)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2014 年

互抵后的 互抵后的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

资产 / (应纳税) 资产 / (应纳税)

(负债) 净额 暂时性差额 (负债) 净额 暂时性差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63 63,451 11,764 47,0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互抵后的 互抵后的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

资产 / (应纳税) 资产 / (应纳税)

(负债) 净额 暂时性差额 (负债)净额 暂时性差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878 59,511 11,060 44,2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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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其他资产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2014 年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附注 (附注

账面余额 八、18)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八、18) 账面价值

应收待结算及清算款项 29,418 - 29,418 17,752 - 17,752

抵债资产* 13,221 (81) 13,140 9,362 (57) 9,305

预付租赁资产购置款** 12,768 (145) 12,623 12,988 (143) 12,845

经营性物业 6,173 - 6,173 4,877 - 4,877

长期待摊费用 3,717 - 3,717 3,857 - 3,857

预付装修款 2,135 - 2,135 2,496 - 2,496

应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743 - 1,743 1,378 - 1,378

应收诉讼费 1,297 (345) 952 753 (194) 559

预付购房款 1,142 - 1,142 1,757 - 1,757

预付房租及押金 1,040 - 1,040 1,172 - 1,172

预付设备款 84 - 84 173 - 173

其他 8,970 (7) 8,963 2,555 - 2,555

合计 81,708 (578) 81,130 59,120 (394) 58,726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附注 (附注

账面余额 八、18)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八、18) 账面价值

应收待结算及清算款项 29,374 - 29,374 17,747 - 17,747

抵债资产* 12,964 (57) 12,907 9,124 (57) 9,067

长期待摊费用 3,580 - 3,580 3,732 - 3,732

预付装修款 2,135 - 2,135 2,494 - 2,494

应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743 - 1,743 1,378 - 1,378

应收诉讼费 1,294 (345) 949 749 (194) 555

预付购房款 1,142 - 1,142 1,757 - 1,757

预付房租及押金 1,014 - 1,014 1,164 - 1,164

预付设备款 84 - 84 170 - 170

其他 1,972 - 1,972 1,627 - 1,627

合计 55,302 (402) 54,900 39,942 (251) 39,691

第 6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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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债资产主要为房屋、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2015 年度本集团共处置抵债资

产成本合计人民币 0.05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2.13 亿元) 。

** 预付租赁资产购置款是本集团为购置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资产而预先支付的款

项。

18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本期转入 /

附注 1月1日 本年计提 (转出) 本年核销 12 月 31 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 八、8 38,507 33,029 (8,858) (12,255) 50,423

长期应收款 八、12 2,353 551 (27) (104) 2,773

应收款项类投资 八、11 943 779 - - 1,72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9 855 70 18 - 94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八、6 156 - - - 156

持有至到期投资 八、10 - 105 - - 105

其他 474 273 (2) - 745

合计 43,288 34,807 (8,869) (12,359) 56,867

2014 年

本期转入 /

附注 1月1日 本年计提 (转出) 本年核销 12 月 31 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 八、8 34,816 19,928 (9,118) (7,119) 38,507

长期应收款 八、12 2,238 288 (138) (35) 2,353

应收款项类投资 八、11 - 943 - - 9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9 854 - 1 - 85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八、6 - 156 - - 156

其他 371 117 (14) - 474

合计 38,279 21,432 (9,269) (7,154) 43,288

第 7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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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

2015 年

本期转入 /

附注 1月1日 本年计提 (转出) 本年核销 12 月 31 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 八、8 37,951 32,670 (8,813) (12,026) 49,782

应收款项类投资 八、11 943 554 - - 1,4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9 855 70 18 - 94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八、6 156 - - - 156

持有至到期投资 八、10 - 105 - - 105

其他 八、17 251 154 (3) - 402

合计 40,156 33,553 (8,798) (12,026) 52,885

2014 年

本期转入 /

附注 1月1日 本年计提 (转出) 本年核销 12 月 31 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 八、8 34,459 19,500 (9,055) (6,953) 37,951

应收款项类投资 八、11 - 943 - - 9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9 854 - 1 - 85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八、6 - 156 - - 156

其他 八、17 139 117 (5) - 251

合计 35,452 20,716 (9,059) (6,953) 40,156

1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中国内地

- 银行 377,864 277,964 382,059 281,620

- 非银行金融机构 533,701 564,036 534,941 564,915

中国境外

- 银行 7 6,671 7 6,671

- 非银行金融机构 8,808 - 9,859 -

合计 920,380 848,671 926,866 85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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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拆入资金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中国内地

- 银行 50,258 28,649 47,958 28,649

- 非银行金融机构 1,100 5,582 1,100 5,582

中国境外

- 银行 19,037 8,817 19,037 8,817

合计 70,395 43,048 68,095 43,048

21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2014 年

信用借款 92,533 84,339

附担保物的借款

- 抵押借款 16,005 14,043

- 质押借款 - 465

合计 108,538 98,847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抵押借款人民币 160.05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140.43 亿

元) 系由账面价值人民币 81.00 亿元的固定资产 (2014 年:人民币 89.74 亿元) 、人

民币 1.68 亿元的其他资产 (2014 年:人民币 3.85 亿元) 和人民币 113.38 亿元的长

期应收款下的资产 (2014 年:人民币 72.25 亿元) 作为抵押。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质押借款 (2014 年:人民币 4.65 亿元) 。附担保物的借款项下,本

集团无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2014 年: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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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债券 40,130 70,766 40,130 70,763

贴现票据 8,099 9,626 7,276 9,312

长期应收款 900 2,899 - -

合计 49,129 83,291 47,406 80,075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中有人民币 80.99 亿元为本集团与人

行进行的卖出回购票据业务 (2014 年:人民币 96.25 亿元) 。

23 吸收存款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活期存款

- 公司 803,352 707,374 794,023 700,213

- 个人 159,682 137,342 158,181 136,088

定期存款 (含通知存款)

- 公司 1,344,807 1,176,707 1,336,744 1,163,940

- 个人 412,371 401,831 401,193 395,540

发行存款证 6,185 5,698 6,185 5,698

汇出及应解汇款 5,865 4,858 5,840 4,829

合计 2,732,262 2,433,810 2,702,166 2,406,308

以上客户存款中包括的保证金存款列示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承兑汇票保证金 218,026 277,199 217,433 276,660

开出信用证及保函保证金 38,940 56,780 38,927 56,698

其他保证金 57,496 75,485 56,955 75,006

合计 314,462 409,464 313,315 408,364

第 7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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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应付职工薪酬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2015 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1) 7,819 21,939 (20,804) 8,954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2) 177 2,135 (2,126) 186

合计 7,996 24,074 (22,930) 9,140

2014 年 2014 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1) 7,537 20,379 (20,097) 7,819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2) 145 2,048 (2,016) 177

合计 7,682 22,427 (22,113) 7,996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5 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1) 7,530 21,051 (20,041) 8,540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2) 177 2,091 (2,084) 184

合计 7,707 23,142 (22,125) 8,724

2014 年 2014 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1) 7,343 19,666 (19,479) 7,530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2) 145 1,997 (1,965) 177

合计 7,488 21,663 (21,444) 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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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短期薪酬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661 16,849 (15,729) 8,781

职工福利费 - 2,228 (2,228) -

社会保险及企业补充保险 29 1,255 (1,247) 37

住房公积金 109 1,010 (1,008) 111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0 597 (592) 25

合计 7,819 21,939 (20,804) 8,954

2014 年 2014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311 15,509 (14,159) 7,661

职工福利费 - 2,144 (2,144) -

社会保险及企业补充保险 1,122 1,192 (2,285) 29

住房公积金 99 926 (916) 10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 608 (593) 20

合计 7,537 20,379 (20,097) 7,819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378 16,031 (15,030) 8,379

职工福利费 - 2,215 (2,215) -

社会保险及企业补充保险 28 1,234 (1,226) 36

住房公积金 109 986 (984) 111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5 585 (586) 14

合计 7,530 21,051 (20,041) 8,540

第 7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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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2014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148 14,907 (13,677) 7,378

职工福利费 - 2,109 (2,109) -

社会保险及企业补充保险 1,092 1,172 (2,236) 28

住房公积金 99 899 (889) 10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 579 (568) 15

合计 7,343 19,666 (19,479) 7,530

(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金 58 922 (910) 70

失业保险费 11 60 (60) 11

企业年金 108 1,153 (1,156) 105

合计 177 2,135 (2,126) 186

2014 年 2014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金 57 789 (788) 58

失业保险费 9 60 (58) 11

企业年金 79 1,199 (1,170) 108

合计 145 2,048 (2,016) 177

第 7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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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金 58 894 (883) 69

失业保险费 11 58 (58) 11

企业年金 108 1,139 (1,143) 104

合计 177 2,091 (2,084) 184

2014 年 2014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金 57 760 (759) 58

失业保险费 9 57 (55) 11

企业年金 79 1,180 (1,151) 108

合计 145 1,997 (1,965) 177

25 应交税费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企业所得税 6,170 3,026 5,798 2,601

营业税 2,015 2,136 1,961 2,092

其他 823 916 795 831

合计 9,008 6,078 8,554 5,524

26 应付利息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吸收存款 24,452 23,970 24,045 23,674

应付债券 4,122 3,622 4,122 3,62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3,800 5,290 3,795 5,270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344 290 - -

其他 649 633 649 633

合计 33,367 33,805 32,611 33,199

第 7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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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应付债券

本集团 本行

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付同业存单 68,159 17,371 68,159 17,371

应付一般金融债券 (1) 49,981 49,965 49,981 49,965

应付二级资本债券 (2) 39,949 19,973 39,949 19,973

应付次级债券 (3) 9,986 15,764 9,986 15,764

应付混合资本债券 (4) 9,286 9,284 9,286 9,284

应付中期票据 (5) 3,872 - 3,871 -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 (6) - 16,922 - 16,922

合计 181,233 129,279 181,232 129,279

本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债券本息逾期或其他违约事项。上述债券未设任何担

保。

(1) 应付一般金融债券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注 2015 年 2014 年

人民币 300 亿元 2012 年 5 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 (i) 29,989 29,978

人民币 200 亿元 2012 年 5 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 (ii) 19,992 19,987

合计 49,981 49,965

(i) 2012 年 5 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3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4.30%。

(ii) 2012 年 5 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4.39%。

第 7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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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付二级资本债券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注 2015 年 2014 年

人民币 200 亿元 2014 年 10 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 (i) 19,974 19,973

人民币 200 亿元 2015 年 10 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 (ii) 19,975 -

合计 39,949 19,973

(i) 2014 年 10 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票面

利率为 6.60%。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 5 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

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ii) 2015 年 10 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票面

利率为 5.40%。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 5 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

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第 7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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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付次级债券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注 2015 年 2014 年

人民币 60 亿元 2011 年 10 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 (i) 5,993 5,990

人民币 40 亿元 2011 年 15 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 (ii) 3,993 3,992

人民币 58 亿元 2010 年 10 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 (iii) - 5,782

合计 9,986 15,764

(i) 2011 年 10 年期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60 亿元,票面利率

为 5.50%。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 5 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

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ii) 2011 年 15 年期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票面利率

为 5.70%。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 10 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

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iii) 2010 年 10 年期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58 亿元,票面利率

为 4.29%。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 5 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

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本行已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赎回全

部债券。

根据发行条款约定,上述次级债券持有人的受偿次序在本行的其他一般债务债权

人之后,先于本行的混合资本债券持有人和股东。

第 8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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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付混合资本债券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注 2015 年 2014 年

人民币 33.25 亿元 2009 年 15 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 (i) 3,319 3,318

人民币 16.75 亿元 2009 年 15 年期

浮动利率债券 (ii) 1,672 1,672

人民币 33 亿元 2006 年 15 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 (iii) 3,296 3,295

人民币 10 亿元 2006 年 15 年期

浮动利率债券 (iv) 999 999

合计 9,286 9,284

(i) 2009 年 15 年期固定利率混合资本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33.25 亿元,第

1 至 10 年的票面利率为 5.70%,如果本行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从第 11 个计

息年度开始,票面利率提高至 8.70%。

(ii) 2009 年 15 年期浮动利率混合资本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6.75 亿元,第

1 至 10 年票面利率按照计息日人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

率加基本利差 3.00%确定,如果本行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从第 11 个计息年

度开始,基本利差提高到 6.00%。

(iii) 2006 年 15 年期固定利率混合资本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33 亿元,第 1 至

10 年的票面利率为 5.05%,如果本行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从第 11 个计息年

度开始,票面利率提高至 8.05%。

(iv) 2006 年 15 年期浮动利率混合资本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第 1 至

10 年票面利率按照计息日人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加

基本利差 2.00%确定,如果本行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从第 11 个计息年度开

始,基本利差提高到 3.00%。

混合资本债券的持有人对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受偿次序位于次级债务及二级资本债

务债权人之后、股东之前,所有混合资本债券持有人位列同等受偿顺序。根据发

行条款约定,本债券到期前,若本行参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计算的核心

资本充足率低于 4%,本行有权选择延期支付利息;若同时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之和为负,且最近 12 个月内未向普通股

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则本行必须延期支付利息。

第 8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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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付中期票据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美元 6 亿元 2015 年 3 年期

中期票据 3,872 - 3,871 -

合计 3,872 - 3,871 -

2015 年 3 年期中期票据的票面金额为 6 亿美元,票面利率为 2.25%。

(6)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人民币 200 亿元 2013 年 6 年期

固定利率可转换公司债券 - 16,922

经证监会的批准,本行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

20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

间为六年,票面利率为前三年 0.6%,第四至第六年为 1.5%。本次可转债转股期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13

年 9 月 1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 。

于 2015 年 7 月 1 日,本行已将截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登记在册的可转债全部赎

回。

第 8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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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和权益成份分拆如下:

负债成份 权益成份 合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金额 16,469 3,531 20,000

直接交易费用 (72) (16) (88)

于发行日余额 16,397 3,515 19,912

转股 (5) (1) (6)

摊销 584 - 584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6,976 3,514 20,490

转股 (828) (163) (991)

摊销 774 - 77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6,922 3,351 20,273

转股 (17,139) (3,322) (20,461)

摊销 363 - 363

赎回 (146) (29) (175)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 - -

28 其他负债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预收及暂收款项 10,094 9,534 94 77

待划转清算款项 8,174 7,348 8,171 7,346

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暂挂款 4,612 481 4,612 481

理财产品暂挂款 1,386 1,298 1,375 1,298

递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699 847 698 847

预提费用 600 387 598 336

融资租赁保证金 376 787 - -

应付购置设备款 88 443 59 219

应付股利 - 2,562 - 2,562

其他 3,359 3,613 2,042 2,751

合计 29,388 27,300 17,649 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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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股本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9,551 27,219

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6,934 6,934

合计 36,485 34,153

所有 A 股及 H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均具有同等地位,享有相同权力及

利益。

本年股本的增加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请参见附注八、27(6)。

30 资本公积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2015 年

附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46,301 18,146 - 64,447

其他资本公积

- 少数股东溢价

投入 290 - - 290

- 可转换债券权益

部分 八、27(6) 3,351 - (3,351) -

- 其他 7 - - 7

合计 49,949 18,146 (3,351) 6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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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4 年 2014 年

附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45,423 878 - 46,301

其他资本公积

- 少数股东溢价

投入 290 - - 290

- 可转换债券权益

部分 八、27(6) 3,514 - (163) 3,351

- 其他 7 - - 7

合计 49,234 878 (163) 49,949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5 年

附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46,301 18,146 - 64,447

其他资本公积

- 可转换债券权益

部分 八、27(6) 3,351 - (3,351) -

合计 49,652 18,146 (3,351) 64,447

2014 年 2014 年

附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45,423 878 - 46,301

其他资本公积

- 可转换债券权益

部分 八、27(6) 3,514 - (163) 3,351

合计 48,937 878 (163) 4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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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及未分配利润

(1) 盈余公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本行按企业会计准则

下的净利润提取 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的累计额达到本行股本

的 50%时,本行继续按照当期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批

准,本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本行的亏损或者转增本行股本。运用法

定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后,所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少于股本的 25%。

根据 201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行 2014 年下半年应计

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37.92 亿元,其中 2014 年下半年已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

币 0.57 亿元,尚未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37.35 亿元已在 2015 年上半年补

提。

根据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行在 2015 年上半年

利润分配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26.48 亿元。

此外,根据 201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本行在 2015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

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19.01 亿元,该事项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在 2014 年度利润分配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6.21 亿元。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本行均未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 一般风险准备

本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 [2012] 20 号) ,在提取资

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本行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

关的潜在可能损失。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股东权益的组成部

分,原则上应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 1.5%。

一般风险准备还包括本行下属子公司根据其所属行业或所属地区适用法规提取的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行在 2015 年上半年

利润分配中提取人民币 36.49 亿元的一般风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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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1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本行在 2015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中提取

人民币 33.73 亿元的一般风险准备,该事项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在 2014 年度利润分配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67.45 亿元。

(3) 未分配利润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本行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民

币 4.07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3.38 亿元)。

32 少数股东权益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权益为人民币 85.65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76.14 亿元)。

33 股利分配

根据 201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通过的 2015 年下半年股利分配方案,本

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60 元 (含税) 。以本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股份 364.85

亿股计算,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 58.38 亿元。该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根据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5 年上半

年股利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 2016 年 2 月 25 日止收市后在册的 A 股股

东和以截至 2016 年 2 月 17 日止收市后在册的 H 股股东为基数,向其派发现金股

利。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75 元 (含税) ,计现金分红人民币 27.36 亿元。

根据 201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4 年下半年股利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 2015 年 7 月 6 日止收市后在册的 A 股股东和以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收市后在册的 H 股股东为基数,向其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现金分红人民币 1.10 元 (含税) ,计现金分红人民币 40.13 亿元。

根据 201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4 年上

半年股利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 2015 年 1 月 8 日止收市后在册的 A 股

股东和以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止收市后在册的 H 股股东为基数,向其派发现金

股利。每 10 股现金分红人民币 0.75 元 (含税) ,计现金分红人民币 25.6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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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利息净收入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收入

-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7,594 116,924 116,378 115,658

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 68,418 68,608 67,939 68,054

个人贷款和垫款 46,554 44,407 45,886 43,740

票据贴现 2,622 3,909 2,553 3,864

- 债券及其他投资 34,463 21,449 33,627 21,299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1,216 725 1,216 72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2,335 34,355 22,335 34,355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818 6,655 6,776 6,606

- 长期应收款 6,157 6,962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 4,000 5,543 3,955 5,453

- 拆出资金 12,015 7,164 12,015 7,164

小计 203,382 199,052 195,086 190,535

利息支出

- 吸收存款 (58,370) (54,320) (57,476) (53,797)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32,951) (37,666) (33,189) (37,830)

- 应付债券 (8,417) (5,761) (8,417) (5,76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1,670) (368) (1,651) (3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606) (2,567) (1,484) (2,184)

- 拆入资金 (1,436) (1,377) (1,436) (1,377)

-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

其他 (4,664) (4,857) - -

小计 (109,114) (106,916) (103,653) (101,299)

利息净收入 94,268 92,136 91,433 89,236

其中:已减值金融资产

利息收入 1,032 674 1,032 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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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代理业务手续费 15,926 9,666 15,923 9,666

-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15,266 12,242 15,266 12,242

-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1,800 8,911 10,589 8,126

- 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 5,502 4,398 5,571 4,397

- 财务顾问服务费 2,839 3,608 2,842 3,607

-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2,529 2,349 2,526 2,346

- 融资租赁手续费 861 992 - -

- 其他 384 127 370 126

小计 55,107 42,293 53,087 40,51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902) (4,054) (3,504) (3,94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1,205 38,239 49,583 36,567

36 投资收益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贴现票据买卖价差净额 3,648 2,090 3,650 2,0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54 137 575 1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33 (5) 688 (5)

贵金属 (199) (592) (199) (592)

衍生金融工具 (674) (50) (673) (50)

其他 2 157 2 160

合计 4,264 1,737 4,043 1,739

贴现票据买卖价差净额为未摊销贴现利息收入与贴现成本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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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营业税金及附加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税金 8,828 8,001 8,578 7,75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92 536 574 521

教育费附加 440 398 429 388

其他 108 70 105 66

合计 9,968 9,005 9,686 8,727

38 业务及管理费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职工薪酬费用

- 短期职工薪酬 21,939 20,379 21,051 19,666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135 2,048 2,091 1,997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4,787 3,979 4,670 4,152

折旧和摊销费用 3,781 2,994 3,603 2,901

办公费用 2,656 3,739 2,607 3,676

业务费用及其他 12,910 11,938 12,737 11,444

合计 48,208 45,077 46,759 43,836

审计师报酬包含在业务及管理费中,本集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审计

师报酬为人民币 0.16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0.14 亿元) 。

39 资产减值损失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 33,029 19,928 32,670 19,500

应收款项类投资 779 943 554 943

长期应收款 551 288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5 - 10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 - 7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56 - 156

其他 267 (183) 148 (149)

合计 34,801 21,132 33,547 2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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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所得税费用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当期所得税 18,661 16,203 17,756 15,271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 (224) (79) (217) (73)

小计 18,437 16,124 17,539 15,198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

(附注八、16) (4,685) (1,898) (4,351) (1,742)

合计 13,752 14,226 13,188 13,456

本集团及本行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列示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税前利润 60,774 59,793 58,673 57,030

按照 25%所得税税率

计算的所得税 15,194 14,948 14,668 14,258

免税收入的影响 (i) (1,656) (951) (1,627) (951)

不可抵扣支出的影响 388 381 369 380

其他 (174) (152) (222) (231)

所得税费用 13,752 14,226 13,188 13,456

(i) 免税收入主要为免税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本集团 2015 年度,中国内地机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25% (2014 年度:25%) ,香

港地区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16.5% (2014 年度: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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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其他综合收益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以后将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 2,359 3,498 2,005 3,498

减:递延所得税 (589) (875) (501) (875)

因处置转入当期损益 (352) (491) (109) (491)

减:递延所得税 88 123 27 123

因重分类至持有至到期投资

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摊销

转入损益 236 260 236 260

减:递延所得税 (59) (65) (59) (65)

小计 1,683 2,450 1,599 2,45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68 4 49 (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851 2,454 1,648 2,44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141 6 - -

合计 1,992 2,460 1,648 2,4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 外币报表 少数股东其他

民生银行集团 金融资产 折算差额 小计 综合收益 合计

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余额 (392) (8) (400) (2) (402)

本年变动 1,683 168 1,851 141 1,99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291 160 1,451 139 1,5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 外币报表 少数股东其他

民生银行集团 金融资产 折算差额 小计 综合收益 合计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余额 (2,842) (12) (2,854) (8) (2,862)

本年变动 2,450 4 2,454 6 2,460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92) (8) (400) (2)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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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014 年

可供出售 外币报表 可供出售 外币报表

民生银行 金融资产 折算差额 合计 金融资产 折算差额 合计

于 1 月 1 日余额 (392) (5) (397) (2,842) (4) (2,846)

本年变动 1,599 49 1,648 2,450 (1) 2,449

于 12 月 31 日余额 1,207 44 1,251 (392) (5) (397)

42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计算。

2015 年 2014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11 44,546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百万股) 35,453 34,043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1.30 1.31

稀释每股收益以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行发行在外普

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本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2015 年 2014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11 44,546

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 (税后) 291 668

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润 46,402 45,214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百万股) 35,453 34,043

加: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百万股) 1,032 2,331

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的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百万股) 36,485 36,374

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1.27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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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现金流量表附注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净利润 47,022 45,567 45,485 43,574

加:资产减值损失 34,801 21,132 33,547 20,450

预计负债变动 (6) (257) (6) (257)

固定资产及经营性物业

折旧 2,724 1,988 1,707 1,411

无形资产摊销 564 517 521 47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414 1,053 1,375 1,0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失 / (收益) 27 (16) 27 (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47) (1,258) (1,219) (1,257)

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息

净收入 (24,830) (14,963) (23,994) (14,813)

投资(收益) / 损失 (951) 5 (706)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4,685) (1,898) (4,351) (1,74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221,889) (526,991) (204,788) (527,74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92,277 704,284 382,538 684,6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121 229,163 230,136 205,758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126,460 132,132 122,962 125,649

减: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年初余额 (132,132) (157,001) (125,649) (155,4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5,672) (24,869) (2,687) (29,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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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示于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库存现金 (附注八、1) 9,282 9,965 9,083 9,771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附注八、1) 31,127 51,106 30,093 50,676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活期款项 32,192 32,909 28,960 29,324

原始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定期款项 28,050 15,510 29,017 13,236

- 拆出资金 25,809 22,642 25,809 22,642

合计 126,460 132,132 122,962 125,649

44 金融资产的转移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或结

构化主体。这些金融资产转让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终

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以转让资产的几乎全部风险与报酬时,相关金融资产转

让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上述资产。

信贷资产证券化

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结构化主体,再由结构化主体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

券。

本集团进行的一些证券化交易会使本集团终止确认全部转移的金融资产。当本集

团将金融资产的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性地转让给未合并的证券化实体,并同时保

留该实体相对很小的利益或是对于所转让的金融资产进行后续服务的安排时,本

集团会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本集团 2015 年已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于转让

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43.46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58.40 亿元)。同时,本集团

认购了一定比例由这些结构化主体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优先档证券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 7.61 亿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66 亿元),持有的次级档证券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 1.31 亿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0.26 亿元),均已划分为应收款项类投资。

除上述证券化交易外,本集团在 2015 年将面值为人民币 7.80 亿元 (2014 年:无)

的信贷资产转让给证券化实体,本集团在上述交易中没有实质性转让或保留信贷

资产的全部风险和收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继续确认的资产价值为

人民币 0.40 亿元 (2014 年:无) 。本集团确认的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分

别为人民币 0.40 亿元和 0.40 亿元 (2014 年:无) 。

第 9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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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九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从地区和业务两方面对业务进行管理。从地区角度,本集团主要在四大地

区开展业务活动,包括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及其他地区;从业务角

度,本集团主要通过四大分部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

务、资金业务及其他业务。

分部资产、负债、收入、经营成果和资本性支出是以集团的会计政策和内部管理

规则为基础进行计量的。在分部中列示的项目包括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及可基于

合理标准分配至各分部的相关项目。作为资产负债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的资金

来源和运用通过资金业务分部在各个业务分部中进行分配。本集团的内部转移定

价机制以存贷款利率和市场利率为基准,参照不同产品及其期限确定转移价格。

相关内部交易的影响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销。

经营分部按以下地区和业务进行列报:

地区分部:

(一) 华北-包括民生金融租赁、宁晋村镇银行、总行和以下分行:北京、太原、

石家庄和天津;

(二) 华东-包括慈溪村镇银行、松江村镇银行、嘉定村镇银行、蓬莱村镇银行、

阜宁村镇银行、太仓村镇银行、宁国村镇银行、贵池村镇银行、天台村镇银

行、天长村镇银行和以下分行:上海、杭州、宁波、南京、济南、苏州、温

州、青岛、合肥、南昌和上海自贸区;

(三) 华南-包括民生加银基金、安溪村镇银行、漳浦村镇银行、翔安村镇银行和

以下分行:福州、广州、深圳、泉州、汕头、厦门、南宁和三亚;

(四) 其他地区-包括民银国际、彭州村镇银行、綦江村镇银行、潼南村镇银行、

梅河口村镇银行、资阳村镇银行、江夏村镇银行、长垣村镇银行、宜都村镇

银行、钟祥村镇银行、普洱村镇银行、景洪村镇银行、志丹村镇银行、榆阳

村镇银行、腾冲村镇银行、林芝村镇银行和以下分行:西安、大连、重庆、

成都、昆明、武汉、长沙、郑州、长春、呼和浩特、沈阳、香港、贵阳、拉

萨、兰州、哈尔滨和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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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分部间

华北 华东 华南 其他地区 抵销 合计

利息净收入-外部 51,853 14,994 3,439 23,982 - 94,268

利息净 (支出) / 收入

- 分部间 (14,962) 8,644 8,533 (2,215) - -

利息净收入 36,891 23,638 11,972 21,767 - 94,26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2,660 4,631 3,856 3,960 - 55,10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310) (873) (1,137) (582) - (3,90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1,350 3,758 2,719 3,378 - 51,205

其他收入 4,395 2,179 694 1,684 8,952

营业支出 (41,913) (23,786) (9,832) (18,644) - (94,175)

营业外收支净额 312 20 26 166 - 524

利润总额 41,035 5,809 5,579 8,351 - 60,774

折旧和摊销 2,572 894 458 778 - 4,702

资本性支出 6,417 328 149 292 - 7,186

分部资产 3,097,436 1,202,523 654,656 967,318 (1,417,108) 4,504,8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63

总资产 4,520,688

分部负债 / 总负债 (2,866,488) (1,181,963) (637,044) (942,518) 1,417,108 (4,210,905)

信用承诺 400,907 350,911 125,340 250,716 - 1,127,874

第 9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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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4 年

分部间

华北 华东 华南 其他地区 抵销 合计

利息净收入-外部 42,666 19,940 3,443 26,087 - 92,136

利息净 (支出) / 收入

- 分部间 (9,347) 5,460 9,498 (5,611) - -

利息净收入 33,319 25,400 12,941 20,476 - 92,13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1,733 3,933 3,225 3,402 - 42,29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103) (1,065) (1,211) (675) - (4,05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0,630 2,868 2,014 2,727 - 38,239

其他收入 2,474 1,390 464 766 - 5,094

营业支出 (30,960) (19,090) (9,213) (16,727) - (75,990)

营业外收支净额 68 100 37 109 - 314

利润总额 35,531 10,668 6,243 7,351 - 59,793

折旧和摊销 1,961 687 338 572 - 3,558

资本性支出 14,924 1,248 688 1,855 - 18,715

分部资产 2,627,657 1,137,936 550,662 867,997 (1,180,880) 4,003,3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64

总资产 4,015,136

分部负债 / 总负债 (2,448,937) (1,119,225) (535,734) (844,364) 1,180,880 (3,767,380)

信用承诺 460,409 265,247 75,440 224,021 - 1,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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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业务分部:

本集团业务分为四个分部: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

务。

公司银行业务-为公司客户、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这些产

品和服务包括存款、贷款、托管、与贸易相关的产品及其他信贷服务、外币业务

等。

个人银行业务-为个人客户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储蓄存

款、投资性储蓄产品、信用卡及借记卡、小微企业贷款、住房贷款和消费信贷

等。

资金业务-包括外汇交易、根据客户要求叙做利率及外汇衍生工具交易、货币市

场交易、自营性交易以及资产负债管理。该业务分部的经营成果包括分部间由于

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业务而引起的内部资金盈余或短缺的损益影响及外币折算损

益。

其他业务-本集团的其他业务包括集团投资和其他任何不构成单独报告分部的业

务。

由于本集团分部业务总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同时本集团管理部门以利息净收入

作为评估部门表现的主要指标之一,因此报告分部的利息收入和支出在分部报告

中以净额列示。

本集团管理层报告中的外部收入与合并利润表的表述方式相一致。业务分部之间

的交易被抵销。

资金通常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分部间的利息净收入以本集团的内部转移定价为

基础确定。业务分部之间没有其他重大的收入支出交易。

内部转移定价根据每笔交易的性质进行调整。外部收入按合理的标准分配到业务

分部。

分部资产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所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及应收

款项等资产,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所有负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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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公司 个人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利息净收入 49,564 24,921 17,914 1,869 94,268

其中:分部间利息净

收入 / (支出) 5,187 (10,323) 5,019 117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2,901 20,655 5,927 1,722 51,205

其中:分部间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 /

(支出) (50) - - 50 -

其他收入 3,675 3 1,861 3,413 8,952

营业支出 (42,534) (36,408) (11,574) (3,659) (94,175)

营业外收支净额 (14) 51 67 420 524

利润总额 33,592 9,222 14,195 3,765 60,774

折旧和摊销 1,706 1,010 572 1,414 4,702

资本性支出 1,797 1,064 603 3,722 7,186

分部资产 1,841,262 730,090 1,778,918 154,555 4,504,8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63

总资产 4,520,688

分部负债 / 总负债 (2,138,499) (632,213) (1,304,544) (135,649) (4,210,905)

信用承诺 1,072,347 50,385 - 5,142 1,127,874

第 10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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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4 年

公司 个人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利息净收入 45,548 25,000 19,745 1,843 92,136

其中:分部间利息净

(支出) / 收入 (12,658) (6,662) 19,293 27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9,237 12,860 4,344 1,798 38,239

其中:分部间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 /

(支出) (80) - - 80 -

其他收入 2,107 (95) 1,872 1,210 5,094

营业支出 (34,452) (27,647) (11,659) (2,232) (75,990)

营业外收支净额 43 49 26 196 314

利润总额 32,483 10,167 14,328 2,815 59,793

折旧和摊销 1,284 721 496 1,057 3,558

资本性支出 3,821 2,144 1,477 11,273 18,715

分部资产 1,761,438 654,455 1,446,208 141,271 4,003,3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64

总资产 4,015,136

分部负债 / 总负债 (1,873,558) (594,682) (1,173,133) (126,007) (3,767,380)

信用承诺 974,280 47,830 - 3,007 1,025,117

十 或有事项及承诺

1 信用承诺

本集团信贷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贷款及信用卡额度、财务担保及信用证

服务。本集团定期评估信贷承诺的或有损失并在必要时确认预计负债。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的合同金额是指贷款及信用卡额度全部支用时的金额。保函及

信用证的合同金额是指假如交易另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约时可能出现的最大损失

额。承兑汇票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本集团预期大部分

的承兑汇票均会与客户偿付款项同时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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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有关信用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支用,因此以下所述的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

预期现金流出。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银行承兑汇票 694,294 594,300 692,974 592,701

开出保函 267,341 205,168 267,331 205,167

开出信用证 107,950 170,666 107,950 170,66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50,385 47,830 50,385 47,830

融资租赁承诺 5,142 3,007 - -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

- 原到期日在 1 年以内 81 2,280 81 2,280

- 原到期日在 1 年或以上 2,681 1,566 2,681 1,566

再保理业务 - 300 - 300

合计 1,127,874 1,025,117 1,121,402 1,020,510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信用风险加权金额 405,314 341,295 404,335 336,689

信用风险加权金额的计算参照了银监会发布的指引进行,金额大小取决于交易对

手的信用程度及各项合同的到期期限等因素,权重范围是 0%至 100%。

2 资本性支出承诺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已签约但尚未支付 20,224 18,799 1,012 1,396

已批准但尚未签约 38 1,576 38 1,576

合计 20,262 20,375 1,050 2,972

第 10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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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营租赁承诺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及本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列

示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 年以内 3,559 3,055 3,503 2,995

1 年至 5 年 9,213 9,536 9,085 9,365

5 年以上 4,144 3,942 4,093 3,893

合计 16,916 16,533 16,681 16,253

4 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资本性支出承诺及经营租赁承诺在重大方面已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5 抵 / 质押资产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持有至到期投资 33,447 47,308 33,447 47,308

长期应收款 12,238 10,462 - -

固定资产 8,100 9,306 - -

贴现票据 8,068 9,538 7,245 9,2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237 23,455 7,237 23,455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01 2,057 - 1,900

其他资产 168 385 - -

合计 69,559 102,511 47,929 81,888

本集团部分资产被用作卖出回购交易协议、衍生交易合约、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和取得贷款额度等交易的抵 / 质押物。

本集团根据人行规定向人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 (附注八、1) 。上述存款不能用

于本集团日常业务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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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集团在相关买入返售票据业务中接受的质押物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质押。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接受的该等质押物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5,173.41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5,940.43 亿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有人民币 1.97

亿元已售出或再次质押、但有义务到期返还的该等质押物 (2014 年:人民币 24.87

亿元) 。

6 证券承销责任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中短期融资券 142,156 150,082

7 兑付承诺

本行受财政部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持有人可以要求提

前兑付持有的凭证式国债,本行有义务按提前兑付安排确定的凭证式国债本金及

至兑付日的应付利息履行兑付责任。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具有提前兑付义

务的凭证式国债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9.02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34.55 亿元) ,

原始期限为一至五年。

8 未决诉讼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在正常业务中发生的若干未决法律诉讼事项。经

考虑专业意见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事项不会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

响。

十一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

些结构化主体未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包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以及资产支持融资债券。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

者的资产并赚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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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

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的账面价值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敞口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59,775 359,775

信托计划 38,415 38,415

资产支持融资债券 25,606 25,606

合计 423,796 423,796

本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敞口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61,668 161,668

信托计划 103,949 103,949

资产支持融资债券 17,006 17,006

合计 282,623 282,623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

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的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的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 买入返售

类投资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59,775 - -

信托计划 27,441 - 10,974

资产支持融资 25,081 525 -

合计 412,297 525 1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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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 买入返售

类投资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61,668 - -

信托计划 47,018 - 56,931

资产支持融资 13,537 3,469 -

合计 222,223 3,469 56,931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资产支持融资债券的最大损失敞口按其在资产负

债表中确认的分类为其在报告日的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

2 在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行

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和投资基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

的资产并收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本集团在这些未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直接持有投资或通过管

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取管理费收入。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直接持有投资

以及应收管理手续费而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资产账面价值金额不重大。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

本理财 产品及 投资 基金资 产规 模余额 分别 为人民 币 7,703.62 亿 元及 人民 币

9,272.51 亿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765.89 亿元及人民币 5,535.22 亿

元) 。

3 本集团于本年度发起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不再享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于 2015 年度,本集团在上述结构化主体赚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人民币 84.97

亿元 (2014 年度:人民币 54.46 亿元) 。

本集团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行,并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到期的非保

本理财产品发行总量共计人民币 11,309.07 亿元 (2014 年度:人民币 10,233.45 亿

元) 。

第 10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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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十二 受托业务

本集团通常作为代理人为零售客户、信托机构和其他机构保管和管理资产。托管

业务中所涉及的资产及其相关收益或损失不属于本集团,所以这些资产并未在本

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余额为人民币 2,235.26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765.17 亿元) ,养老金产品 (含企业年金基金) 托管余额为人民

币 361.72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177.72 亿元) ,信贷资产委托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256.49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79.75 亿元) ,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4,094.25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4,061.00 亿元) 。

十三 关联方

1 关联方关系

本集团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另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或本集团与另一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被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包括本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或共同控制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

司及对本行的经营或财务政策有影响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企业。

本行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附注七。

2 关联交易

(1) 定价政策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

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第 10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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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联方在本集团的贷款

于报告期末余额:

担保方式 2015 年 2014 年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 保证 3,449 1,348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保证 1,500 1,800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 820 200

上海复星高科技 (集团)

有限公司 保证 500 -

福信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 258 -

保证 150 495

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 200 -

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

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 200 200

金地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150 -

石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 150 -

四川希望深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 80 -

浙江东阳中国木雕城有限公司 保证 80 -

抵押 68 148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抵押 80 80

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60 30

江西信地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 46 288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抵押 20 80

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

有限公司 保证 20 10

济南七里堡市场有限公司 保证 18 1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 - 500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

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 - 67

成都五月花计算机专业学校 保证 - 50

四川岷江雪盐化有限公司 保证 - 50

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质押 注 1,117

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 保证 注 400

无锡健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 注 100

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 注 300

关联方个人 抵押 106 153

合计 7,955 7,434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0.40 0.42

注: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无

锡健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不构成本集团关联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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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报告期交易金额: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贷款利息收入 281 315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0.14 0.16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发现上述关联方贷款存在个别减值 (2014 年:

无) 。

(3)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

资产负债表项目于报告期末余额:

2015 年 2014 年

占同类 占同类

交易的 交易的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贵金属 39 0.21 986 3.8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13 0.79 89 0.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10 0.05

应收利息 31 0.16 19 0.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5 0.13 20 0.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5 0.01 50 0.03

应收款项类投资 3,300 0.73 125 0.05

长期应收款 544 0.59 330 0.37

其他资产 - - 45 0.0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401 0.26 348 0.04

吸收存款 31,444 1.15 47,828 1.97

应付利息 2,979 8.93 1,019 3.01

其他负债 19 0.06 35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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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利润表项目于报告期末发生额:

2015 年 2014 年

占同类 占同类

交易的 交易的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利息收入 98 0.05 33 0.02

利息支出 1,692 1.55 1,669 1.5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41 0.62 注 注

业务及管理费用 227 0.47 注 注

本年度关联交易的其他损益影响不重大。

注:2014 年发生额对本集团财务报告影响不重大。

表外项目于报告期末余额:

2015 年 2014 年

占同类 占同类

交易的 交易的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开出保函 3,825 1.43 2,143 1.04

银行承兑汇票 1,245 0.18 2,203 0.37

开出信用证 503 0.47 102 0.06

其他于报告期末余额:

2015 年 2014 年

占同类 占同类

交易的 交易的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 6,565 0.33 4,159 0.23

本集团买入返售票据中由

关联方开立的票据 535 0.10 392 0.07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集团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损益和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影响不重大。

(4) 与本行年金计划的交易

本集团与本行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除正常的供款和普通银行业务外,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均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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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参与本行计划、直接或间接指导及控制本行活动的人员,

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同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往来。具体业务包括:发放贷

款、吸收存款,相应利率等同于本行向第三方提供的利率。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向关键管理人员发放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0.12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0.85 亿元) ,已经包括在上述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中。

本行 2015 年度计提的关键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包括工资和短期福利合计人民币

0.91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1.34 亿元,此等薪酬已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4 年度高管薪酬补充公告》进行了重述)。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本行执行董事、监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中,人民币 0.47 亿元是本

行按照上述人员业绩薪酬的不低于 50%的比例计提(2014 年计提比例不低于

50%,计提金额为人民币 0.60 亿元),并实行延期支付的部分。待上述人员在本行

任期结束时,视其履职情况确定应支付金额,并在三年内进行支付。如在规定期

限内出现上述人员职责内的风险损失,本行将有权止付并追偿已付金额。本行于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均未提供给关键管理人员退休福利计划、离职计划及其他

长期福利等支出。

本行全薪履职的执行董事、监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2015 年度税前薪酬总额尚

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批准后,本行将另行披露。预计未计提的薪酬

不会对本集团及本行 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 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

于报告期末余额:

2015 年 2014 年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87 392

应收利息 1 3

其他资产 449 37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6,668 4,715

应付利息 11 26

其他负债 6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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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交易金额: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收入 118 58

利息支出 124 13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27 79

业务及管理费 349 271

营业外支出 30 -

表外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向子公司提供担保 36 -

2015 年度,本集团子公司间发生的主要交易为同业间往来。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交易的余额为人民币 9.40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2.50 亿元) 。

本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表外项目中包含的与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交易余额及

交易金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

十四 金融风险管理

1 金融风险管理概述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管理包括分析、评估、接受和管

理不同程度的风险以及风险组合。承受风险是金融业务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

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因此本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和回报的平衡,并尽可

能减少对财务状况的潜在不利影响。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通过母公司民生银行和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民生

加银基金、民银国际及 29 家村镇银行分别提供商业银行、租赁、基金募集及销

售等金融服务。本集团子公司作为各自独立的机构,各自负责相应业务的金融风

险管理。于 2015 年,商业银行业务面临的金融风险构成本集团金融风险的主

体。

本集团通过制定风险管理政策,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控制程序,以及通过可靠

及最新的信息系统来监控风险及遵守限额。本集团还定期复核其风险管理政策及

相关系统,以反映市场、产品及行业最佳做法的新变化。

目前,本行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本行整体风险管理战略,监督

本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并评估本行总体风险。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其制

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并推动执行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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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子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正在逐步

建立集团层面全面风险管理的架构。

对于集团最重要的风险类别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又包括货币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

2 信用风险

本集团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方无法在到期日履行合同义务的风险。信用

风险是本集团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管理层对信用风险敞口采取

审慎的原则进行管理。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贸易融资、信用债券

投资和租赁业务。表外金融工具的运用也会使本集团面临信用风险,如信用承诺

及衍生金融工具。

目前本行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用风险防范进行决策和统筹协调,采取专业化授

信评审、集中质量监控、问题资产集中运营和清收等主要手段进行信用风险管

理。

(1) 信用风险衡量

a 贷款及信用承诺

本集团根据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本集团信贷资产的质

量。《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

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贷款。同时,本集团将表外信用承诺

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实施限额管理,并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针对主

要表内外业务品种进行风险分类。本行制订了《中国民生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管理办法》指导日常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分类原则与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

类指引》一致。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对信贷资产分类的核心定义为:

正常类: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类: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

影响的因素。

次级类: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

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类: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

失。

损失类: 在采取所有可能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

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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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债券及其他票据

本集团通过将债券发行人的信用敞口纳入统一的授信管控流程来管理债券及其他

票据的信用风险敞口。同时,还从投资准入管理的要求设定所持有债券的最低外

部评级,从组合管理的角度设定投资结构与集中度要求等,不断优化敞口结构。

此外风险控制人员定期对存量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业务人员根据

风险建议持续优化调整投资组合。

(2) 风险限额管理及缓解措施

无论是针对单个交易对手、集团客户交易对手还是针对行业和地区,本集团都会

对信用风险集中度进行管理和控制。

本集团已建立相关机制,对信用风险进行分层管理,针对不同的单一交易对手或

集团交易对手、不同的行业和地理区域设置不同的可接受风险限额。本行定期监

控上述客户风险状况,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核。

本集团针对任一借款人包括银行的风险敞口都按照表内和表外风险敞口进一步细

分,对交易账户实行每日风险限额控制。本行对实际风险敞口对比风险限额的状

况进行每日监控。

本集团通过定期分析客户偿还利息和本金的能力,适当地调整信贷额度或采取其

他必要措施来控制信用风险。

其他具体的管理和缓解措施包括:

a 抵质押物

本集团所属机构分别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通过不同的手段来缓释信用风险。其中

获取抵质押物、保证金以及取得公司或个人的担保是本集团控制信用风险的重要

手段之一。本集团规定了可接受的特定抵质押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

型:

- 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 机器设备

- 收费权和应收账款

- 定期存单、债券和股权等金融工具

为了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对单笔贷款一旦识别出减值迹象,本集团就会要求对

手方追加抵质押物或增加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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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相关抵质押物视金融工具的种类而决

定。债券一般是没有抵质押物的,而资产支持证券通常由金融资产组合提供抵

押。

b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只有本行经核准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本行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手实

行净交易额度控制,每日形成交易额度执行情况报告。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仅限于估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本行通过为交易对手申请授信额

度,并且在管理系统中设定该额度从而实现对衍生交易的授信监控。同时,采用

收取保证金等形式来缓释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c 信用承诺

信用承诺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客户能够获得所需的资金。开出保函和信用证为本集

团作出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即本集团在客户无法履行其对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时将

代其履行支付义务,本集团承担与贷款相同的信用风险。在客户申请的信用承诺

金额超过其原有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本集团将收取保证金以降低提供该项服务所

承担的信用风险。本集团面临的潜在信用风险的金额等同于信用承诺的总金额。

贷款承诺及金融租赁承诺为已向客户作出承诺而尚未使用的部分。由于绝大多数

信用承诺的履行取决于客户是否能保持特定的信用等级,本集团实际承受的该等

潜在信用风险金额要低于全部未履行的信用承诺总金额。由于长期贷款承诺的信

用风险通常高于短期贷款承诺,本集团对信用承诺到期日前的信用风险进行监

控。

(3) 准备金计提政策

根据会计政策规定,若有客观证据证明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且减少

金额可以估计,则本集团确认该金融资产已减值,并计提减值准备。

本集团用于确认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依据的标准请见附注四、7 金融资产的减

值。

本集团对单笔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的资产质量进行定期审阅。对单项计提准备金

的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逐笔评估其损失情况以确定准备金的计提金额。

在评估过程中,本集团通常会考虑抵质押物价值及未来现金流的状况。

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经验判断和统计技术对下列资产组合计提准备金: (1) 单

笔金额不重大且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合; (2) 资产损失已经发生但尚

未被识别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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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下表为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未考虑抵质押物及其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最大

信用风险敞口。表内项目的风险敞口金额为金融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

额。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23,549 461,667 420,410 458,25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01,428 75,462 94,362 69,0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及基金投资 26,941 27,213 26,166 27,156

衍生金融资产 5,175 3,231 5,055 3,231

拆出资金 229,217 176,416 230,579 179,0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0,657 675,878 570,657 675,868

应收利息 19,164 16,593 18,889 16,380

发放贷款和垫款 1,997,625 1,774,159 1,981,855 1,759,0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151,450 156,155 150,360 155,155

持有至到期投资 278,364 176,834 278,364 176,834

应收款项类投资 451,239 234,393 449,565 228,946

长期应收款 92,579 88,824 - -

金融资产,其他 58,100 40,687 38,413 26,892

合计 4,405,488 3,907,512 4,264,675 3,775,846

表外信用承诺 1,127,874 1,025,117 1,121,402 1,020,510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5,533,362 4,932,629 5,386,077 4,79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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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放贷款和垫款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未逾期未减值 1,966,934 1,762,876 1,951,459 1,748,317

已逾期未减值 48,293 28,656 47,665 27,803

已减值 32,821 21,134 32,513 20,925

小计 2,048,048 1,812,666 2,031,637 1,797,045

减:贷款减值准备

未逾期未减值 (30,060) (28,220) (29,669) (27,880)

已逾期未减值 (6,748) (3,265) (6,694) (3,184)

已减值 (13,615) (7,022) (13,419) (6,887)

小计 (50,423) (38,507) (49,782) (37,951)

净额

未逾期未减值 1,936,874 1,734,656 1,921,790 1,720,437

已逾期未减值 41,545 25,391 40,971 24,619

已减值 19,206 14,112 19,094 14,038

合计 1,997,625 1,774,159 1,981,855 1,759,094

a 未逾期未减值贷款

未逾期未减值贷款的信用风险基于贷款类别分析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公司贷款和垫款 1,270,677 1,128,370 1,265,195 1,124,566

个人贷款和垫款 696,257 634,506 686,264 623,751

总额 1,966,934 1,762,876 1,951,459 1,748,317

第 1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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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逾期未减值贷款的信用风险基于担保方式评估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信用贷款 365,994 322,365 365,795 322,106

保证贷款 565,381 582,908 558,810 575,278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764,451 650,795 759,124 646,262

- 质押贷款 271,108 206,808 267,730 204,671

总额 1,966,934 1,762,876 1,951,459 1,748,317

b 已逾期未减值贷款

除非有证据证明贷款发生减值,一般而言,逾期未满 90 天的贷款尚未作为减值

贷款。

在初始发放贷款时,本集团要求由独立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应的抵质押物进行价值

评估。当有迹象表明抵质押物发生减值时,本集团会重新审阅该等抵质押物是否

能够充分覆盖相应贷款的信用风险。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逾期账龄分析

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30 天以内 30 至 60 天 60 至 90 天 90 天以上 合计

公司贷款和垫款 8,274 2,815 3,326 15,218 29,633

个人贷款和垫款 6,708 5,062 5,035 1,855 18,660

合计 14,982 7,877 8,361 17,073 48,293

2014 年

30 天以内 30 至 60 天 60 至 90 天 90 天以上 合计

公司贷款和垫款 6,668 2,551 3,418 3,002 15,639

个人贷款和垫款 7,340 2,502 2,229 946 13,017

合计 14,008 5,053 5,647 3,948 2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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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30 天以内 30 至 60 天 60 至 90 天 90 天以上 合计

公司贷款和垫款 8,271 2,809 3,317 15,159 29,556

个人贷款和垫款 6,524 4,951 4,980 1,654 18,109

合计 14,795 7,760 8,297 16,813 47,665

2014 年

30 天以内 30 至 60 天 60 至 90 天 90 天以上 合计

公司贷款和垫款 6,583 2,402 3,276 2,924 15,185

个人贷款和垫款 7,235 2,365 2,186 832 12,618

合计 13,818 4,767 5,462 3,756 27,803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有抵质押物涵盖的逾期未减值贷款及垫款本金为人民币

343.25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112.56 亿元) ,逾期未减值贷款和垫款对应的抵质

押物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557.39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197.25 亿元) 。

上述抵质押物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抵质押物的公允价值

为本集团根据抵质押物处置经验和目前市场状况对最新可得的外部评估价值进行

调整的基础上确定。

c 减值贷款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公司贷款和垫款 19,710 13,976 19,651 13,878

个人贷款和垫款 13,111 7,158 12,862 7,047

合计 32,821 21,134 32,513 20,925

占贷款和垫款总额的百分比 1.60% 1.17% 1.60% 1.16%

减值准备

- 公司贷款和垫款 (6,725) (3,864) (6,674) (3,834)

- 个人贷款和垫款 (6,890) (3,158) (6,745) (3,053)

合计 (13,615) (7,022) (13,419) (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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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集团所有逾期超过 90 天的抵质押类个人贷款以及逾期超过 30 天的信用和保证

类个人贷款 (除信用卡和小微企业贷款外) 均已确认为减值贷款。本集团所有逾期

超过 180 天的抵质押类小微企业贷款,逾期超过 90 天的保证类小微企业贷款,以

及逾期超过 30 天的信用类小微企业贷款均已确认为减值贷款。本集团所有逾期

超过 90 天的信用卡贷款余额均已确认为减值贷款。

发生减值的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类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信用贷款 7,247 4,715 7,247 4,715

保证贷款 15,370 10,088 15,193 9,939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7,631 3,810 7,502 3,750

- 质押贷款 2,573 2,521 2,571 2,521

合计 32,821 21,134 32,513 20,925

减值贷款抵质押物公允价值 7,656 5,459 7,620 5,447

上述抵质押物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抵质押物的公允价值

为本集团根据抵质押物处置经验和目前市场状况对最新可得的外部评估价值进行

调整的基础上确定。

d 重组贷款

重组是基于自愿或在一定程度上由法院监督的程序。通过此程序,本集团与借款

人或其担保人 (如有) 重新确定贷款条款。重组通常因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恶化或借

款人无法如期还款而做出。只有在借款人经营具有良好前景的情况下,本集团才

会考虑重组不良贷款。此外,本集团在批准贷款重组前,通常会要求增加担保、

质押或押品,或要求由还款能力较强的借款人承担。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重

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55.68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31.56 亿元) 。

在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未逾期及逾期尚未超过 90 天的重组减值贷款列示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 230 54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百分比 0.0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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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应收同业款项

应收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及交易对手为银行和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按个别方式评估已出现

减值总额 179 179 179 179

减值准备 (156) (156) (156) (156)

小计 23 23 23 23

未逾期未减值

- A 至 AAA 级 465,226 498,123 459,522 494,273

- B 至 BBB 级 310,589 288,930 310,589 288,930

- 无评级 125,464 140,680 125,464 140,680

小计 901,279 927,733 895,575 923,883

合计 901,302 927,756 895,598 923,906

未逾期未减值的应收同业款项的评级是基于本集团及本行的内部信用评级作出。

部分应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款项无评级,是由于本集团及本行未对一些仅涉

及低风险业务的国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内部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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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长期应收款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2014 年

长期应收款

未逾期未减值 87,421 82,287

逾期未减值 6,346 7,893

已减值 1,585 997

小计 95,352 91,177

减:减值准备

未逾期未减值 (1,816) (1,255)

逾期未减值 (566) (810)

已减值 (391) (288)

小计 (2,773) (2,353)

净额 92,579 88,824

第 1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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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债权性证券

人民币债权性证券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 可供出售 持有至 应收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到期投资 款项类投资 合计

证券投资

未逾期未减值 25,750 148,567 277,998 441,592 893,907

逾期未减值 - - - 507 507

已减值 - 173 187 1,400 1,760

小计 25,750 148,740 278,185 443,499 896,174

减:减值准备

未逾期未减值 - - - (1,469) (1,469)

逾期未减值 - - - (3) (3)

已减值 - (70) (105) (225) (400)

合计 25,750 148,670 278,080 441,802 894,302

2014 年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 可供出售 持有至 应收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到期投资 款项类投资 合计

未逾期未减值 27,044 154,824 176,567 234,393 592,828

合计 27,044 154,824 176,567 234,393 592,828

第 1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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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 可供出售 持有至 应收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到期投资 款项类投资 合计

证券投资

未逾期未减值 25,389 147,477 277,998 441,182 892,046

逾期未减值 - - - 507 507

已减值 - 173 187 - 360

小计 25,389 147,650 278,185 441,689 892,913

减:减值准备

未逾期未减值 - - - (1,469) (1,469)

逾期未减值 - - - (3) (3)

已减值 - (70) (105) - (175)

合计 25,389 147,580 278,080 440,217 891,266

2014 年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 可供出售 持有至 应收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到期投资 款项类投资 合计

未逾期未减值 26,987 153,824 176,567 228,946 586,324

合计 26,987 153,824 176,567 228,946 58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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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是按照标准普尔评级结果列示的本集团及本行持有的外币债券的评级情况。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 可供出售 持有至 应收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到期投资 款项类投资 合计

AAA 102 609 - - 711

AA-至 AA+ - 1,463 - - 1,463

A-至 A+ 109 623 - - 732

低于 A- 91 85 - - 176

未评级 889 - 284 9,437 10,610

合计 1,191 2,780 284 9,437 13,692

民生银行

2015 年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 可供出售 持有至 应收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到期投资 款项类投资 合计

AAA 102 609 - - 711

AA-至 AA+ - 1,463 - - 1,463

A-至 A+ 45 623 - - 668

低于 A- 91 85 - - 176

未评级 539 - 284 9,348 10,171

合计 777 2,780 284 9,348 13,189

第 1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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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2014 年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 可供出售 持有至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到期投资 合计

AA-至 AA+ 169 1,183 - 1,352

A-至 A+ - 96 - 96

低于 A- - 52 - 52

未评级 - - 267 267

合计 169 1,331 267 1,767

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全部以个别

方式进行评估。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减值债券为人民币 21.24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3.44 亿元) ,对应的减值损失为人民币 7.09 亿元 (2014 年:人民

币 2.91 亿元) 。

(9) 金融资产信用风险集中度

当交易对方集中于某些相同行业或地理区域时,信用风险随之上升。本集团主要

在中国境内开展信贷业务,主要客户集中在若干主要行业。中国的不同地区和不

同行业在经济发展中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所以,本集团在中国不同地区和不同

行业的业务会表现出不同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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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地域集中度

非证券类金融资产 (业务归属机构所在地)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海外及国内

华北地区 华东地区 华南地区 其他地区 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07,026 5,590 5,169 5,764 423,549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8,020 34,203 14,157 25,048 101,428

拆出资金 196,171 790 1,110 31,146 229,21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4,641 159,662 92,232 204,122 570,657

发放贷款和垫款 624,249 610,632 247,295 565,872 2,048,048

减:贷款减值准备 (17,217) (13,531) (6,165) (13,510) (50,423)

长期应收款 84,590 - - 7,989 92,579

金融资产,其他 62,763 4,364 8,520 6,792 82,439

合计 1,500,243 801,710 362,318 833,223 3,497,494

2014 年

海外及国内

华北地区 华东地区 华南地区 其他地区 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47,714 7,155 2,912 3,886 461,667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40,901 12,625 9,008 12,928 75,462

拆出资金 162,954 300 300 12,862 176,4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7,307 193,821 109,239 185,511 675,878

发放贷款和垫款 541,053 556,898 195,054 519,661 1,812,666

减:贷款减值准备 (11,166) (12,117) (4,500) (10,724) (38,507)

长期应收款 82,203 - - 6,621 88,824

金融资产,其他 49,690 6,574 2,854 1,393 60,511

合计 1,500,656 765,256 314,867 732,138 3,312,917

第 1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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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海外及国内

华北地区 华东地区 华南地区 其他地区 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06,965 3,935 4,922 4,588 420,410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5,885 32,312 13,379 22,786 94,362

拆出资金 197,371 790 1,110 31,308 230,5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4,641 159,662 92,232 204,122 570,657

发放贷款和垫款 624,138 601,393 246,092 560,014 2,031,637

减:贷款减值准备 (17,214) (13,169) (6,129) (13,270) (49,782)

金融资产,其他 49,511 4,008 2,398 6,440 62,357

合计 1,401,297 788,931 354,004 815,988 3,360,220

2014 年

海外及国内

华北地区 华东地区 华南地区 其他地区 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47,587 5,253 2,591 2,821 458,252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37,433 11,274 8,355 11,965 69,027

拆出资金 165,549 300 300 12,862 179,0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7,307 193,821 109,229 185,511 675,868

发放贷款和垫款 540,882 548,593 194,158 513,412 1,797,045

减:贷款减值准备 (11,160) (11,785) (4,476) (10,530) (37,951)

金融资产,其他 36,033 6,508 2,624 1,338 46,503

合计 1,403,631 753,964 312,781 717,379 3,187,755

第 1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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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证券类金融资产 (发行人所在地)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中国内地 北美洲 欧洲 其他地区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25,955 102 350 534 26,941

可供出售债券 149,188 187 454 1,621 151,450

持有至到期投资 278,080 138 146 - 278,364

应收款项类投资 451,239 - - - 451,239

合计 904,462 427 950 2,155 907,994

2014 年

中国内地 北美洲 欧洲 其他地区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27,044 169 - - 27,213

可供出售债券 154,920 52 - 1,183 156,15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6,566 - 138 130 176,834

应收款项类投资 234,393 - - - 234,393

合计 592,923 221 138 1,313 594,595

第 12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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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中国内地 北美洲 欧洲 其他地区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25,538 102 - 526 26,166

可供出售债券 148,098 187 454 1,621 150,360

持有至到期投资 278,080 138 146 - 278,364

应收款项类投资 449,565 - - - 449,565

合计 901,281 427 600 2,147 904,455

2014 年

中国内地 北美洲 欧洲 其他地区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26,987 169 - - 27,156

可供出售债券 153,920 52 - 1,183 155,15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6,566 - 138 130 176,834

应收款项类投资 228,946 - - - 228,946

合计 586,419 221 138 1,313 588,091

第 1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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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行业集中度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政府及

准政府机构 金融机构 制造业 房地产业 其他行业 个人 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23,549 - - - - - 423,549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 101,428 - - - - 101,428

拆出资金 - 229,217 - - - - 229,21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70,657 - - - - 570,657

公司贷款和垫款 - 57,982 248,535 240,558 742,478 - 1,289,553

其中:有抵押公司

贷款和垫款 - 47,173 93,288 208,552 359,686 - 708,699

个人贷款和垫款 - - - - - 708,072 708,072

其中:有抵押个人

贷款和垫款 - - - - - 344,128 344,128

证券投资

- 债权投资 276,651 554,263 13,595 4,330 59,155 - 907,994

长期应收款 - 210 27,204 4,201 60,964 - 92,579

金融资产,其他 3,592 11,718 1,776 5,063 60,290 - 82,439

合计 703,792 1,525,475 291,110 254,152 922,887 708,072 4,405,488

2014 年

政府及

准政府机构 金融机构 制造业 房地产业 其他行业 个人 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61,667 - - - - - 461,667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 75,462 - - - - 75,462

拆出资金 - 176,416 - - - - 176,4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75,878 - - - - 675,878

公司贷款和垫款 - 28,633 225,001 233,260 648,812 - 1,135,706

其中:有抵押公司

贷款和垫款 - 25,794 75,200 205,662 304,641 - 611,297

个人贷款和垫款 - - - - - 638,453 638,453

其中:有抵押个人

贷款和垫款 - - - - - 252,579 252,579

证券投资

- 债权投资 129,196 380,757 18,960 2,177 63,505 - 594,595

长期应收款 - 429 12,733 2,262 73,400 - 88,824

金融资产,其他 1,740 11,259 988 5,032 39,402 2,090 60,511

合计 592,603 1,348,834 257,682 242,731 825,119 640,543 3,907,512

第 13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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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

2015 年

政府及

准政府机构 金融机构 制造业 房地产业 其他行业 个人 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20,410 - - - - - 420,410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 94,362 - - - - 94,362

拆出资金 - 230,579 - - - - 230,5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0,657 - - - - 570,657

公司贷款和垫款 - 57,923 246,758 240,552 738,906 - 1,284,139

其中:有抵押公司

贷款和垫款 - 47,114 92,034 208,552 357,963 - 705,663

个人贷款和垫款 - - - - - 697,716 697,716

其中:有抵押个人

贷款和垫款 - - - - - 338,178 338,178

证券投资

- 债权投资 276,651 552,678 13,595 4,330 57,201 - 904,455

金融资产,其他 3,577 11,494 1,761 4,952 40,573 - 62,357

合计 700,638 1,517,693 262,114 249,834 836,680 697,716 4,264,675

2014 年

政府及

准政府机构 金融机构 制造业 房地产业 其他行业 个人 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58,252 - - - - - 458,252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 69,027 - - - - 69,027

拆出资金 - 179,011 - - - - 179,0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75,868 - - - - 675,868

公司贷款和垫款 - 28,633 223,515 233,260 646,106 - 1,131,514

其中:有抵押公司

贷款和垫款 - 25,794 74,300 205,662 303,645 - 609,401

个人贷款和垫款 - - - - - 627,580 627,580

其中:有抵押个人

贷款和垫款 - - - - - 247,365 247,365

证券投资

- 债权投资 129,196 375,277 18,946 1,177 63,495 - 588,091

金融资产,其他 1,740 11,102 983 5,030 25,597 2,051 46,503

合计 589,188 1,338,918 243,444 239,467 735,198 629,631 3,775,846

第 1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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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市场风险

本集团面临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 (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

价格) 的不利变动而使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

风险、汇率风险 (包括黄金) 、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

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本行所进行的各项业务。本行各子公司所面临

的市场风险并不重大,本行与各子公司各自独立地管理各项市场风险。

本行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管理传统区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根据

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

和控制方法。

交易账户记录的是银行为交易目的或对冲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

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记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

条款限制,或者能够完全对冲以规避风险,能够准确估值,并进行积极的管理。

与交易账户相对应,银行的其他业务归入银行账户。

当前,风险管理部统筹全行市场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全行市场风险政策的统筹管

理,市场风险限额的制定、日常监控与报告;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全行银行账户

下各类市场风险的管理。

民生金融租赁计划财务部承担该公司范围内的资金头寸类的市场风险监测和控制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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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 市场风险衡量技术

本行根据业务的实际需求,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适

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按照监管要求,构建适合本行资产负债规模与结构的计量方

法,使用缺口分析、净利息收入模拟分析、经济价值模拟分析等方法量化评估利

率变化对本行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影响。

交易账户利率风险主要采用久期分析、情景分析、风险价值等方法进行计量。银

行账户中可供出售账户组合因其对资本的影响,还同时参照交易账户的利率风险

计量方法进行利率风险监测。

银行账户汇率风险包括结售汇敞口、外币资本金、外币利润的结汇损失、外币资

产额相对本币缩水等,本行根据本外币汇率走势,综合全行资产负债组合的未来

变化,评估未来外汇风险的影响。

交易账户汇率风险计量监测外汇敞口,通过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风险价值等

方法计量汇率波动对交易利润的潜在影响。

本行充分认识到市场风险不同计量方法的优势和局限性,并采用压力测试等其他

分析手段进行补充。压力测试方案包括:集中度风险、压力市场条件下的市场非

流动性、单一走势市场、事件风险、非线性产品以及内部模型可能无法适当反映

的其他风险。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外汇及外汇衍生工具头寸,由于汇率发生不利变化导致银行整体收

益受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资产及负债均以人民币

为主,其余主要为美元和港币。

本集团通过设置分币种外汇敞口、总外汇敞口等风险敞口限额对本集团汇率进行

有效管理。

本集团主要采用外汇敞口分析、情景模拟分析、压力测试和 VaR 等方法计量、分

析汇率风险。在限额框架中,本集团按日监测、报告汇率风险,并根据汇率变化

趋势对外汇敞口进行积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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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下表汇总了本集团及本行于相应资产负债表日的外币汇率风险敞口分布,各原币

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已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96,432 35,765 416 218 432,831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66,959 21,555 9,426 3,488 101,428

拆出资金 189,694 31,811 2,161 5,551 229,2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25,749 1,192 18 - 26,9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0,657 - - - 570,657

发放贷款和垫款 1,911,469 74,896 4,952 6,308 1,997,625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874,102 6,792 888 4,821 886,603

长期应收款 80,631 11,948 - - 92,579

其他资产 159,968 3,179 712 18,930 182,789

资产合计 4,275,661 187,138 18,573 39,316 4,520,688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62,477 - - - 62,47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908,549 10,261 1,565 5 920,380

拆入资金 54,730 11,026 834 3,805 70,395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78,315 28,591 - 1,632 108,5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9,129 - - - 49,129

吸收存款 2,591,603 80,029 15,550 45,080 2,732,262

应付债券 177,361 3,872 - - 181,233

其他负债 81,463 3,447 722 859 86,491

负债合计 4,003,627 137,226 18,671 51,381 4,210,905

头寸净额 272,034 49,912 (98) (12,065) 309,783

货币衍生合约 1,516 126 207 - 1,849

表外信用承诺 1,069,784 54,558 1,473 2,059 1,127,874

第 1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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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4 年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68,000 2,899 523 210 471,632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59,592 13,843 747 1,280 75,462

拆出资金 166,560 7,097 2,461 298 176,4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27,045 168 - - 27,2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5,878 - - - 675,878

发放贷款和垫款 1,688,693 80,334 4,380 752 1,774,159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569,352 416 1,183 - 570,951

长期应收款 81,958 6,866 - - 88,824

其他资产 109,936 18,302 356 26,007 154,601

资产合计 3,847,014 129,925 9,650 28,547 4,015,136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50,745 - - - 50,74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835,676 7,250 672 5,073 848,671

拆入资金 31,200 4,274 1,735 5,839 43,048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73,832 25,015 - - 98,8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3,219 72 - - 83,291

吸收存款 2,321,374 88,809 18,968 4,659 2,433,810

应付债券 129,279 - - - 129,279

其他负债 76,430 2,357 741 161 79,689

负债合计 3,601,755 127,777 22,116 15,732 3,767,380

头寸净额 245,259 2,148 (12,466) 12,815 247,756

货币衍生合约 930 (135) (122) - 673

表外信用承诺 967,255 56,009 394 1,459 1,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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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93,094 35,765 416 218 429,49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 60,635 20,821 9,421 3,485 94,362

拆出资金 190,894 31,973 2,161 5,551 230,5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25,389 777 - - 26,16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70,657 - - - 570,657

发放贷款和垫款 1,895,699 74,896 4,952 6,308 1,981,855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870,550 6,703 888 4,821 882,962

其他资产 117,068 3,179 2,217 18,930 141,394

资产合计 4,123,986 174,114 20,055 39,313 4,357,468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62,000 - - - 62,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915,035 10,261 1,565 5 926,866

拆入资金 52,430 11,026 834 3,805 68,09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7,406 - - - 47,406

吸收存款 2,561,507 80,029 15,550 45,080 2,702,166

应付债券 177,361 3,871 - - 181,232

其他负债 70,132 1,466 670 858 73,126

负债合计 3,885,871 106,653 18,619 49,748 4,060,891

头寸净额 238,115 67,461 1,436 (10,435) 296,577

货币衍生合约 1,516 126 87 - 1,729

表外信用承诺 1,068,065 49,805 1,473 2,059 1,121,402

第 13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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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64,391 2,899 523 210 468,02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 54,761 12,247 739 1,280 69,027

拆出资金 169,155 7,097 2,461 298 179,0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27,003 153 - - 27,1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5,868 - - - 675,868

发放贷款和垫款 1,673,628 80,334 4,380 752 1,759,094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562,516 416 1,183 - 564,115

其他资产 94,647 1,778 356 26,007 122,788

资产合计 3,721,969 104,924 9,642 28,547 3,865,082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50,000 - - - 5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840,211 7,250 672 5,073 853,206

拆入资金 31,200 4,274 1,735 5,839 43,0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0,003 72 - - 80,075

吸收存款 2,293,872 88,809 18,968 4,659 2,406,308

应付债券 129,279 - - - 129,279

其他负债 64,427 1,515 733 161 66,836

负债合计 3,488,992 101,920 22,108 15,732 3,628,752

头寸净额 232,977 3,004 (12,466) 12,815 236,330

货币衍生合约 930 (135) (122) - 673

表外信用承诺 962,648 56,009 394 1,459 1,020,510

本集团对外汇敞口净额进行汇率敏感性分析,以判断外币对人民币的潜在汇率波

动对利润表的影响。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假

定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 100 个基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增加人民币 0.09 亿

元 (2014 年:增加人民币 0.03 亿元)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 100 个基点将导致

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人民币 0.09 亿元 (2014 年:减少人民币 0.03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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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有关的分析基于以下

假设:

a 各种汇率敏感性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 (中间价) 汇率绝对

值波动 100 个基点造成的汇兑损益;

b 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 100 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

内的汇率变动;

c 各币种汇率变动是指美元及其他外币对人民币汇率同时同向波动。由于本集

团非美元的其他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总资产和总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上述

敏感性分析中其他外币以折合美元后的金额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

的可能影响;

d 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掉期;

e 其他变量 (包括利率) 保持不变;及

f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化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可能

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3)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户整体收益和

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来源包括基准风险、重新定价风

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和期权性风险,其中基准风险和重新定价风险是本集团主要

的风险来源。

本集团主要采用情景模拟分析、重定价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计

量、分析利率风险。本集团在限额框架中按日监测、报告利率风险。

本集团密切关注本外币利率走势,紧跟市场利率变化,进行适当的情景分析,适

时调整本外币存贷款利率,以防范利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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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下表汇总本集团及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

者,对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额列示。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3 个月 3 个月

注 以内 至1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非生息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23,549 - - - 9,282 432,831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79,208 22,014 200 - 6 101,428

拆出资金 110,795 108,128 10,294 - - 229,2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5,696 12,754 7,310 831 368 26,9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54,423 114,084 2,150 - - 570,657

发放贷款和垫款 (i) 1,596,638 296,821 88,835 15,331 - 1,997,625

债权投资 252,016 199,167 300,362 129,507 5,551 886,603

长期应收款 92,579 - - - - 92,579

其他资产 10,123 - - - 172,666 182,789

资产合计 3,025,027 752,968 409,151 145,669 187,873 4,520,688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7,650 44,827 - - - 62,477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 660,855 259,525 - - - 920,380

拆入资金 60,519 9,876 - - - 70,395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36,815 48,114 14,147 9,462 - 108,5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5,745 2,484 900 - - 49,129

吸收存款 1,886,391 636,007 209,797 67 - 2,732,262

应付债券 28,709 41,621 54,353 56,550 - 181,233

其他负债 337 - - - 86,154 86,491

负债合计 2,737,021 1,042,454 279,197 66,079 86,154 4,210,905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 288,006 (289,486) 129,954 79,590 101,719 309,783

第 14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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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4 年

3 个月 3 个月

注 以内 至1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非生息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61,667 - - - 9,965 471,632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64,575 10,854 33 - - 75,462

拆出资金 61,503 94,841 20,072 - - 176,4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5,399 12,894 8,136 784 - 27,2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1,847 290,463 13,568 - - 675,878

发放贷款和垫款 (i) 1,600,988 109,236 60,661 3,274 - 1,774,159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89,494 173,900 240,496 63,492 3,569 570,951

长期应收款 88,824 - - - - 88,824

其他资产 - - - - 154,601 154,601

资产合计 2,744,297 692,188 342,966 67,550 168,135 4,015,136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50,145 600 - - - 50,745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 633,503 215,168 - - - 848,671

拆入资金 36,664 6,384 - - - 43,048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19,927 62,637 10,214 6,069 - 98,8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3,825 7,959 1,507 - - 83,291

吸收存款 1,579,233 656,194 198,042 341 - 2,433,810

应付债券 21,209 15,757 49,963 42,350 - 129,279

其他负债 - - - - 79,689 79,689

负债合计 2,414,506 964,699 259,726 48,760 79,689 3,767,380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 329,791 (272,511) 83,240 18,790 88,446 247,756

(i) 本集团三个月以内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包括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

币 605.44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394.29 亿元) 的逾期贷款 (扣除减值损失准

备后) 。

第 1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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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

2015 年

3 个月 3 个月

注 以内 至1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非生息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20,410 - - - 9,083 429,493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73,871 20,485 - - 6 94,362

拆出资金 111,994 108,291 10,294 - - 230,5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5,270 12,754 7,310 832 - 26,16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54,423 114,084 2,150 - - 570,657

发放贷款和垫款 (i) 1,585,580 292,212 88,735 15,328 - 1,981,855

债权投资 249,253 199,167 300,362 129,507 4,673 882,962

其他资产 - - - - 141,394 141,394

资产合计 2,900,801 746,993 408,851 145,667 155,156 4,357,468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7,500 44,500 - - - 62,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 665,511 261,355 - - - 926,866

拆入资金 58,219 9,876 - - - 68,09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5,020 2,386 - - - 47,406

吸收存款 1,868,228 626,950 206,933 55 - 2,702,166

应付债券 28,709 41,621 54,352 56,550 - 181,232

其他负债 337 - - - 72,789 73,126

负债合计 2,683,524 986,688 261,285 56,605 72,789 4,060,891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 217,277 (239,695) 147,566 89,062 82,367 29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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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4 年

3 个月 3 个月

注 以内 至1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非生息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58,252 - - - 9,771 468,023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59,607 9,420 - - - 69,027

拆出资金 61,791 97,148 20,072 - - 179,0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5,366 12,870 8,136 784 - 27,1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1,837 290,463 13,568 - - 675,868

发放贷款和垫款 (i) 1,592,295 102,964 60,572 3,263 - 1,759,094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89,454 168,980 239,009 63,492 3,180 564,115

其他资产 - - - - 122,788 122,788

资产合计 2,638,602 681,845 341,357 67,539 135,739 3,865,082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50,000 - - - - 5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 638,202 215,004 - - - 853,206

拆入资金 36,664 6,384 - - - 43,0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3,492 6,583 - - - 80,075

吸收存款 1,562,632 647,076 196,497 103 - 2,406,308

应付债券 21,209 15,757 49,963 42,350 - 129,279

其他负债 - - - - 66,836 66,836

负债合计 2,382,199 890,804 246,460 42,453 66,836 3,628,752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 256,403 (208,959) 94,897 25,086 68,903 236,330

(i) 本行三个月以内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包括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598.62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385.90 亿元) 的逾期贷款 (扣除减值损失准备

后) 。

假设各货币收益率曲线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平行移动 100 个基点,对本集团及本行

之后一年的净利息收入的潜在影响分析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益 / 收益 / 收益 / 收益 /

(损失) (损失) (损失) (损失)

收益率曲线向上平移 100 个

基点 1,076 1,398 752 1,095

收益率曲线向下平移 100 个

基点 (1,076) (1,398) (752) (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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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利率敏感性分析时,本集团及本行在确定商业条件和财务参数时基于以下

假设:

a 未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业务的变化,分析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静态缺口;

b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客户行为的影响;

c 未考虑复杂结构性产品 (如嵌入的提前赎回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与利率变

动的复杂关系;

d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市场价格的影响;

e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表外产品的影响;

f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影响;

g 其他变量 (包括汇率) 保持不变;及

h 未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4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因无法及时以合理的价格将资产变现为到期负债提供资金

的风险。

在有关期间,本行与各子公司各自独立地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行负责管理

所有分行的流动性风险。

本行面临各类日常现金提款的要求,其中包括隔夜存款、活期存款、到期的定期

存款、客户贷款提款、担保及其他现金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付款要求。本行不

会为满足所有这些资金需求保留等额的现金储备,因为根据历史经验,相当一部

分到期的存款并不会在到期日立即提走,而是续留本行。但是为了确保应对不可

预料的资金需求,本行规定了最低的资金存量标准和最低需保持的同业拆入和其

他借入资金的额度以满足各类提款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银行人民币存贷比不得超过 75%。本行人民币存贷比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将 15%的人民币存款及 5%的外币存款作为法定存款

准备金存放于人行。

通常情况下,本行并不认为第三方会按担保或开具信用证所承诺的金额全额提取

资金,因此提供担保和开具信用证所需的资金一般会低于信贷承诺的金额。同

时,大量信贷承诺可能因过期或中止而无需实际履行,因此信贷承诺的合同金额

并不代表未来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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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

本行与各子公司各自独立地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相关政策。

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本行总体发展战略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资产负债管理

部负责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具体程序包括:

- 日常资金管理,通过监控未来的现金流量,以确保满足资金头寸需求,包括存

款到期或被客户借款时需要增资的资金;本行一直积极参与全球货币市场的交

易,以保证本行对资金的需求;

- 根据整体的资产负债状况设定各种比例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覆盖率、流

动性比例、存款准备金比率、存贷比) 和交易金额限制,以监控和管理流动性

风险;

- 通过资产负债管理系统计量和监控流动性缺口和流动性比率,并对本行的总体

资产与负债进行流动性情景分析和流动性压力测试,满足内部和外部监管的要

求;利用各种技术方法对本行的流动性需求进行测算,在预测需求及在职权范

围内的基础上做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决策;初步建立起流动性风险的定期报告

制度,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流动性风险最新情况;

- 进行金融资产到期日集中度风险管理,并持有合理数量的高流动性和高市场价

值的资产,用以保证在任何事件导致现金流中断时,本行有能力保证到期债务

支付及资产业务增长等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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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流动性风险

(2) 到期日分析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的分析。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注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i) 392,422 40,409 - - - - - 432,83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 30,896 33,367 14,766 22,069 330 - 101,428

拆出资金 - - 40,235 70,560 108,128 10,294 - 229,2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68 - 1,796 3,642 12,643 7,577 933 26,9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3 - 345,656 108,744 114,084 2,150 - 570,657

发放贷款和垫款 (ii) 47,217 13,534 250,260 171,345 876,297 452,352 186,620 1,997,625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7,415 56 73,104 158,656 187,311 324,820 135,241 886,603

长期应收款 4,507 855 4,148 3,780 16,079 57,103 6,107 92,579

其他资产 68,361 32,599 16,930 19,289 39,552 4,568 1,490 182,789

资产合计 520,313 118,349 765,496 550,782 1,376,163 859,194 330,391 4,52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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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注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17,650 44,827 - - 62,47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236,412 208,532 215,858 259,578 - - 920,380

拆入资金 - - 36,932 23,587 9,876 - - 70,395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 8,845 27,970 48,114 14,147 9,462 108,5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26,541 19,204 2,484 900 - 49,129

吸收存款 - 971,620 501,324 342,560 668,932 247,759 67 2,732,262

应付债券 - - 10,983 17,726 38,950 54,353 59,221 181,233

其他负债 2,291 28,112 19,189 6,130 16,045 11,735 2,989 86,491

负债合计 2,291 1,236,144 812,346 670,685 1,088,806 328,894 71,739 4,210,905

净头寸 518,022 (1,117,795) (46,850) (119,903) 287,357 530,300 258,652 309,783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100,700 189,180 400,200 52,212 - 74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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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注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i) 410,561 61,071 - - - - - 471,63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 33,678 16,474 15,044 10,233 33 - 75,462

拆出资金 - - 28,871 32,632 94,841 20,072 - 176,4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255 3,884 12,865 8,415 794 27,2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3 - 143,249 228,575 290,463 13,568 - 675,878

发放贷款和垫款 (ii) 28,102 11,401 230,110 164,740 785,913 443,383 110,510 1,774,159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3,621 - 18,555 37,665 174,780 264,535 71,795 570,951

长期应收款 9,183 137 3,990 3,615 19,214 47,569 5,116 88,824

其他资产 50,412 25,639 47,646 13,140 15,314 1,722 728 154,601

资产合计 501,902 131,926 490,150 499,295 1,403,623 799,297 188,943 4,01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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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注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50,060 85 600 - - 50,74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57,252 373,186 102,742 215,491 - - 848,671

拆入资金 - - 29,010 7,654 6,384 - - 43,048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 4,287 15,641 62,636 10,214 6,069 98,8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70,340 3,485 7,959 1,507 - 83,291

吸收存款 - 1,106,971 165,781 309,308 653,387 197,918 445 2,433,810

应付债券 - - 329 2,284 14,758 66,888 45,020 129,279

其他负债 2,025 14,233 18,883 9,828 20,894 12,216 1,610 79,689

负债合计 2,025 1,278,456 711,876 451,027 982,109 288,743 53,144 3,767,380

净头寸 499,877 (1,146,530) (221,726) 48,268 421,514 510,554 135,799 247,756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125,397 147,351 242,483 71,159 - 58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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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注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i) 390,317 39,176 - - - - - 429,49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 28,960 31,063 13,848 20,485 6 - 94,362

拆出资金 - - 41,234 70,760 108,291 10,294 - 230,5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436 3,642 12,643 7,512 933 26,16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3 - 345,656 108,744 114,084 2,150 - 570,657

发放贷款和垫款 (ii) 46,704 13,361 248,963 169,300 866,033 451,249 186,245 1,981,855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5,362 56 72,015 158,656 187,039 324,593 135,241 882,962

其他资产 44,808 32,555 12,418 16,600 30,271 3,653 1,089 141,394

资产合计 487,214 114,108 752,785 541,550 1,338,846 799,457 323,508 4,357,468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17,500 44,500 - - 62,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236,774 212,168 216,569 261,355 - - 926,866

拆入资金 - - 35,932 22,287 9,876 - - 68,09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26,227 18,793 2,386 - - 47,406

吸收存款 - 958,044 499,626 339,671 659,875 244,895 55 2,702,166

应付债券 - - 10,983 17,726 38,950 54,352 59,221 181,232

其他负债 1,967 27,304 19,269 5,468 13,210 4,363 1,545 73,126

负债合计 1,967 1,222,122 804,205 638,014 1,030,152 303,610 60,821 4,060,891

净头寸 485,247 (1,108,014) (51,420) (96,464) 308,694 495,847 262,687 296,577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100,631 189,180 400,200 52,016 - 742,027

第 15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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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4 年

注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i) 407,576 60,447 - - - - - 468,02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 29,832 15,588 14,187 9,420 - - 69,027

拆出资金 - - 28,871 32,920 97,148 20,072 - 179,0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242 3,884 12,831 8,405 794 27,1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3 - 143,239 228,575 290,463 13,568 - 675,868

发放贷款和垫款 (ii) 27,436 11,221 229,020 162,731 773,963 442,900 111,823 1,759,094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3,232 - 18,515 37,665 169,860 263,048 71,795 564,115

其他资产 37,847 25,639 20,640 18,277 16,225 3,575 585 122,788

资产合计 476,114 127,139 457,115 498,239 1,369,910 751,568 184,997 3,865,082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50,000 - - - - 5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59,543 375,937 102,722 215,004 - - 853,206

拆入资金 - - 29,010 7,654 6,384 - - 43,0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70,233 3,259 6,583 - - 80,075

吸收存款 - 1,099,378 156,403 306,851 647,076 196,497 103 2,406,308

应付债券 - - 329 2,284 14,758 66,888 45,020 129,279

其他负债 1,949 13,380 17,634 8,941 19,274 5,518 140 66,836

负债合计 1,949 1,272,301 699,546 431,711 909,079 268,903 45,263 3,628,752

净头寸 474,165 (1,145,162) (242,431) 66,528 460,831 482,665 139,734 236,330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125,397 147,351 242,483 71,159 - 586,390

第 15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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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i)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的无期限金额是指存放于人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

与财政性存款。投资项中无期限金额是指已减值或已逾期 1 个月以上的部

分。股权投资亦于无期限中列示。

(ii)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长期应收款中的“无期限”类别包括所有已减值发放贷款

和垫款及长期应收款,以及已逾期超过 1 个月的贷款和垫款及长期应收款。

逾期 1 个月内的未减值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长期应收款归入“实时偿还”类

别。

(3) 非衍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非衍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未折现合同

现金流分析。本集团会通过对预计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3 个月 5 年以上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至1年 1至5年 及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0,410 - - - 392,439 432,849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64,340 14,837 22,466 359 - 102,002

拆出资金 40,379 71,010 108,611 10,363 - 230,3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1,827 3,730 13,384 8,518 1,412 28,8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5,964 109,460 115,639 2,310 23 573,396

发放贷款和垫款 330,081 187,817 930,197 542,550 297,978 2,288,623

债权投资 75,145 162,820 209,513 373,621 159,181 980,280

长期应收款 5,520 4,223 17,987 67,154 14,798 109,682

金融资产,其他 33,844 12,461 22,254 1,794 6,842 77,195

金融资产合计

(预期到期日) 937,510 566,358 1,440,051 1,006,669 872,673 4,823,261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7,756 45,035 - - 62,791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 446,361 217,872 261,893 - - 926,126

拆入资金 36,939 23,616 9,906 - - 70,461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8,864 28,197 49,054 15,291 12,272 113,6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6,554 19,303 2,501 980 - 49,338

吸收存款 1,476,299 349,231 695,536 286,899 79 2,808,044

应付债券 10,999 19,703 43,440 70,578 72,748 217,468

金融负债,其他 13,219 418 2,758 1,587 350 18,332

金融负债合计

(合同到期日) 2,019,235 676,096 1,110,123 375,335 85,449 4,266,238

第 152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4 年

3 个月 5 年以上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至1年 1至5年 及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1,072 - - - 410,579 471,651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51,657 15,585 10,193 33 - 77,468

拆出资金 29,179 33,500 100,895 22,553 - 186,1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1,305 3,701 13,802 9,444 915 29,16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4,132 231,844 297,232 14,156 23 687,387

发放贷款和垫款 284,978 183,260 842,469 537,088 177,622 2,025,417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20,635 42,242 197,489 299,217 85,379 644,962

长期应收款 4,736 4,290 22,803 56,454 17,131 105,414

金融资产,其他 53,626 4,678 6,768 750 504 66,326

金融资产合计

(预期到期日) 651,320 519,100 1,491,651 939,695 692,153 4,293,919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50,441 90 605 - - 51,136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 534,299 103,325 219,003 - - 856,627

拆入资金 29,126 7,695 6,575 - - 43,396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4,299 15,805 64,754 11,261 8,147 104,26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0,481 3,393 8,070 1,782 - 83,726

吸收存款 1,290,355 340,439 722,721 243,919 575 2,598,009

应付债券 414 6,252 27,759 80,657 50,214 165,296

金融负债,其他 4,026 1,019 3,226 7,349 1,693 17,313

金融负债合计

(合同到期日) 1,983,441 478,018 1,052,713 344,968 60,629 3,919,769

第 15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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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3 个月 5 年以上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至1年 1至5年 及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9,177 - - - 390,334 429,511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60,041 13,909 20,851 6 - 94,8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1,466 3,730 13,384 8,448 1,045 28,073

拆出资金 41,378 71,213 108,777 10,363 - 231,73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5,964 109,460 115,639 2,310 23 573,396

发放贷款和垫款 328,099 185,772 919,933 541,447 297,603 2,272,854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74,056 162,820 209,330 373,521 156,912 976,639

金融资产,其他 30,069 10,426 15,568 1,191 5,605 62,859

金融资产合计

(预期到期日) 920,250 557,330 1,403,482 937,286 851,522 4,669,870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7,580 45,027 - - 62,607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 450,085 218,480 264,016 - - 932,581

拆入资金 35,938 22,308 9,906 - - 68,15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6,240 18,889 2,403 - - 47,532

吸收存款 1,461,012 346,286 686,119 283,583 65 2,777,065

应付债券 10,999 19,703 43,440 70,578 72,748 217,468

金融负债,其他 13,194 392 2,397 478 135 16,596

金融负债合计

(合同到期日) 1,997,468 643,638 1,053,308 354,639 72,948 4,122,001

第 15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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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4 年

3 个月 5 年以上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至1年 1至5年 及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0,448 - - - 407,594 468,042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46,783 14,697 9,728 - - 71,208

拆出资金 29,179 33,796 103,349 22,553 - 188,8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1,292 3,701 13,768 9,434 915 29,1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4,121 231,844 297,232 14,156 23 687,376

发放贷款和垫款 283,043 181,251 832,278 536,319 177,461 2,010,352

债权及权益性投资 20,586 42,089 187,487 297,721 84,990 632,873

金融资产,其他 34,686 8,059 7,236 1,989 4,285 56,255

金融资产合计

(预期到期日) 620,138 515,437 1,451,078 882,172 675,268 4,144,093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50,441 - - - - 50,441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 536,650 103,305 219,453 - - 859,408

拆入资金 29,126 7,695 6,575 - - 43,39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0,481 3,287 6,675 - - 80,443

吸收存款 1,273,149 337,735 715,740 242,168 133 2,568,925

应付债券 414 6,252 27,759 80,657 50,214 165,296

金融负债,其他 13,302 440 1,875 766 148 16,531

金融负债合计

(合同到期日) 1,973,563 458,714 978,077 323,591 50,495 3,784,440

第 15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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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

a 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

- 利率类衍生产品:利率掉期;

- 信用类衍生产品:信用违约掉期。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

现金流。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2015 年

3 个月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至1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利率类衍生产品 (4) 5 (2) (12) - (13)

信用类衍生产品 - - - - - -

合计 (4) 5 (2) (12) - (13)

2014 年

3 个月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至1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利率类衍生产品 4 3 2 (29) - (20)

信用类衍生产品 - - - - - -

合计 4 3 2 (29) - (20)

第 15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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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b 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

- 汇率类衍生产品:外汇远期、货币掉期和货币期权;

- 贵金属类衍生产品:贵金属远期和掉期;

- 其他类衍生产品:期货和股权衍生工具。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

现金流。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3 个月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至1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汇率类衍生产品

- 现金流出 (67,923) (67,675) (245,358) (1,082) - (382,038)

- 现金流入 68,199 67,604 244,920 1,284 - 382,007

贵金属类衍生产品

- 现金流出 (7,316) (8,230) (21,393) - - (36,939)

- 现金流入 7,435 8,645 21,978 - - 38,058

其他

- 现金流出 - - - - - -

- 现金流入 69 - - 196 - 265

现金流出合计 (75,239) (75,905) (266,751) (1,082) - (418,977)

现金流入合计 75,703 76,249 266,898 1,480 - 420,330

第 15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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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3 个月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至1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汇率类衍生产品

- 现金流出 (67,923) (67,675) (245,358) (1,082) - (382,038)

- 现金流入 68,199 67,604 244,920 1,284 - 382,007

贵金属类衍生产品

- 现金流出 (7,316) (8,230) (21,393) - - (36,939)

- 现金流入 7,435 8,645 21,978 - - 38,058

现金流出合计 (75,239) (75,905) (266,751) (1,082) - (418,977)

现金流入合计 75,634 76,249 266,898 1,284 - 420,065

民生集团和民生银行

2014 年

3 个月

1 个月以内 1 至 3 个月 至1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汇率类衍生产品

- 现金流出 (93,815) (81,079) (143,100) (123) - (318,117)

- 现金流入 93,808 80,851 142,768 123 - 317,550

贵金属类衍生产品

- 现金流出 (7,326) (1,571) (23,968) - - (32,865)

- 现金流入 7,324 1,591 24,524 - - 33,439

现金流出合计 (101,141) (82,650) (167,068) (123) - (350,982)

现金流入合计 101,132 82,442 167,292 123 - 350,989

第 15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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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5) 承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

除非发生违约的客观证据,管理层将合同到期日作为分析表外项目流动性风险的

最佳估计。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1 年以内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 694,294 - - 694,294

开出信用证 107,872 78 - 107,950

开出保函 185,904 74,067 7,370 267,341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50,385 - - 50,385

资本性支出承诺 6,873 13,389 - 20,262

经营租赁承诺 3,559 9,213 4,144 16,916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 81 2,159 522 2,762

融资租赁承诺 4,264 878 - 5,142

再保理业务 - - - -

合计 1,053,232 99,784 12,036 1,165,052

2014 年

1 年以内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 594,300 - - 594,300

开出信用证 170,627 39 - 170,666

开出保函 127,555 64,599 13,014 205,168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47,830 - - 47,830

资本性支出承诺 7,332 13,034 9 20,375

经营租赁承诺 3,055 9,536 3,942 16,533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 2,280 335 1,231 3,846

融资租赁承诺 2,395 612 - 3,007

再保理业务 300 - - 300

合计 955,674 88,155 18,196 1,062,025

第 15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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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1 年以内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 692,974 - - 692,974

开出信用证 107,872 78 - 107,950

开出保函 185,894 74,067 7,370 267,331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50,385 - - 50,385

资本性支出承诺 781 269 - 1,050

经营租赁承诺 3,503 9,085 4,093 16,681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 81 2,159 522 2,762

再保理业务 - - - -

合计 1,041,490 85,658 11,985 1,139,133

2014 年

1 年以内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 592,701 - - 592,701

开出信用证 170,627 39 - 170,666

开出保函 127,554 64,599 13,014 205,167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47,830 - - 47,830

资本性支出承诺 2,450 513 9 2,972

经营租赁承诺 2,995 9,365 3,893 16,253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 2,280 335 1,231 3,846

再保理业务 300 - - 300

合计 946,737 74,851 18,147 1,039,735

5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

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

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信

息技术系统故障以及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

本行为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完成对三大工具、管理流程及报告体系的优化;

及时关注新兴业务领域操作风险状况,启动了基于互联网的新兴金融服务风险专

项管理,防控新兴业务操作风险;强化业务连续性应急演练,开展了全行核心系

统中断应急演练,各业务条线亦开展了专项应急演练;着力于外包前瞻研究,充

分借鉴国内外同业管理经验,有效探索可外包领域,并持续管理外包项目风险。

第 16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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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6 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以满足监管要求、不断提高资本的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提升资本

回报为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确立本集团资本充足率目标,通过综合运用计划考

核、限额管理等多种手段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使之符合外部监管、信用评级、

风险补偿和股东回报的要求,并推动本集团的风险管理,保证资产规模扩张的有

序性,改善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

本集团近年来资产对于资本的耗用日益扩大,为保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等,本集团一方面树立资本约束观念,从资本节约的角度出发进行资本管理,不

断完善资本占用核算机制,确立了以资本收益率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计划考核方

式;另一方面,同时加强资本使用的管理,通过各种管理政策引导经营机构资产

协调增长,降低资本占用。

本集团管理层根据银监会规定的方法定期监控资本充足率和监管资本的使用情

况。本集团及本行于每半年及每季度向银监会提交所需信息。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 》及其他

相关规定的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

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在 2018 年底前达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 》规定

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要求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

得低于 8.50%,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9.50%,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1.50%。

对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要求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7.50%,一

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50%,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50%。此外,在境外设立

的子银行或分行也会直接受到当地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同国家对于资本充足

率的要求有所不同。

表内加权风险资产采用不同的风险权重进行计算,风险权重根据每一项资产、交

易对手的信用、市场及其他相关的风险确定,并考虑合格抵押和担保的影响。表

外敞口也采用了相同的方法计算,同时针对其或有损失的特性进行了调整。场外

衍生工具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

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之和。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根据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

资产根据基本指标法计量。

本集团按照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 》及相关规定计算下列的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该计算依据可能与香港及其

他国家所采用的相关依据存在差异。

第 16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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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集团的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表为基础

进行计算。本年度内,本集团遵守了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本要求。

本集团按照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 》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

注 2015 年 2014 年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17% 8.58%

一级资本充足率 9.19% 8.59%

资本充足率 11.49% 10.69%

资本基础组成部分

核心一级资本:

实收资本 36,485 34,153

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 64,744 49,949

盈余公积 25,361 17,077

一般风险准备 56,351 49,344

未分配利润 116,826 90,019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6,821 6,594

其他 (1) 1,451 (400)

总核心一级资本 308,039 246,736

总核心一级资本 308,039 246,736

核心一级资本调整项目 (1,166) (1,050)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306,873 245,686

其他一级资本 487 299

一级资本净额 307,360 245,985

第 1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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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注 2015 年 2014 年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57,570 40,08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18,592 18,90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869 930

二级资本调整项目 - -

二级资本净额 77,031 59,912

资本净额 384,391 305,897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3,070,856 2,627,376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23,997 15,186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251,379 220,148

总风险加权资产 3,346,232 2,862,710

(1) 依据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 》的规定,其他为归属于其

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十五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估计是根据金融工具的特性和相关市场资料于某一特定时间做出,一般

是主观的。本集团根据以下层级确定及披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集团在估值当天可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 (未经调

整) 。该层级包括在交易所 (如伦敦证券交易所、法兰克福证券交易

所、纽约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股权和债务工具以及交易所交易的衍生

产品如股指期货 (基于 Nasdaq、S&P500 等指数) 等。

第 16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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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层级:输入变量为除了第一层级中的活跃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变量,通过

直接或者间接可观察。划分为第二层级的债券投资大部分为人民币债

券。这些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

结果确定,估值方法属于所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的

估值技术。此层级还包括大多数场外衍生工具合约,交易性贷款和发

行的结构型债务工具。常用的估值技术包括远期定价和掉期模型 (以

现值计算) ;输入参数 (如中债收益率曲线、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收益率

曲线或者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的来源是彭博和路透交易系统。

第三层级: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变量基于不可观察的变量。该层级包括一项或多项

重大输入为不可观察变量的股权和债权工具。所采用的估值模型为现

金流折现模型。该估值模型中涉及的不可观察假设包括折现率和市场

价格波动率。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采用包括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进行估值的金融

工具账面价值不重大,且采用其他合理的不可观察假设替换模型中原有的不可观

察假设对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影响也不重大。

该公允价值层级要求尽量利用可观察的公开市场数据,在进行估值时,尽量考虑

使用相关并可观察的市场价格。

第 16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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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136 24,032 - 24,168

- 权益投资 18 - - 18

- 投资基金 - 361 - 361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 2,062 - 2,062

- 投资基金 - - 350 350

衍生金融资产

- 利率衍生工具 - 456 - 456

- 货币衍生工具 - 3,445 - 3,445

- 其他 10 1,154 110 1,2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979 150,415 56 151,450

- 权益投资 715 973 3,715 5,403

合计 1,858 182,898 4,231 188,987

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利率衍生工具 - (447) - (447)

- 货币衍生工具 - (2,754) - (2,754)

- 其他 - (125) - (1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37) - - (337)

合计 (337) (3,326) - (3,663)

第 165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集团

2014 年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 25,705 - 25,705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 1,508 - 1,508

衍生金融资产

- 利率衍生工具 - 390 - 390

- 货币衍生工具 - 1,661 - 1,661

- 其他 - 1,180 - 1,1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 156,103 52 156,155

- 权益投资 - 3,422 - 3,422

合计 - 189,969 52 190,021

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利率衍生工具 - (345) - (345)

- 货币衍生工具 - (1,931) - (1,931)

- 其他 - (282) - (28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1) - (21)

合计 - (2,579) - (2,579)

第 166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71 24,032 - 24,103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 2,062 - 2,062

衍生金融资产

- 利率衍生工具 - 456 - 456

- 货币衍生工具 - 3,445 - 3,445

- 其他 - 1,154 - 1,15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979 149,325 56 150,360

- 权益投资 677 459 3,412 4,548

合计 1,727 180,933 3,468 186,128

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利率衍生工具 - (447) - (447)

- 货币衍生工具 - (2,754) - (2,754)

- 其他 - (125) - (1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37) - - (337)

合计 (337) (3,326) - (3,663)

第 167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4 年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 25,648 - 25,648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 1,508 - 1,508

衍生金融资产

- 利率衍生工具 - 390 - 390

- 货币衍生工具 - 1,661 - 1,661

- 其他 - 1,180 - 1,1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 155,103 52 155,155

- 权益投资 - 3,055 - 3,055

合计 - 188,545 52 188,597

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利率衍生工具 - (345) - (345)

- 货币衍生工具 - (1,931) - (1,931)

- 其他 - (282) - (282)

合计 - (2,558) - (2,558)

第 168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变动情况

第三公允价值层级本年年初至本年年末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指定以公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

衍生 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权益工具 资产合计

于1月1日 - - 52 - 52

- 损失 - - (18) - (18)

- 其他综合收益 - - 22 - 22

购入 110 350 - 303 763

新增 - - - 3,412 3,412

于 12 月 31 日 110 350 56 3,715 4,231

12 月 31 日持有的资产 /

负债中合计计入利润

表中的收益 - - 7 - 7

民生银行

2015 年

指定以公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

衍生 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权益工具 资产合计

于1月1日 - - 52 - 52

- 损失 - - (18) - (18)

- 其他综合收益 - - 22 - 22

新增 - - - 3,412 3,412

于 12 月 31 日 - - 56 3,412 3,468

12 月 31 日持有的资产 /

负债中合计计入利润

表中的收益 - - 7 - 7

第 169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集团和民生银行

2014 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权益工具 资产合计

于1月1日 117 - 117

- 损失 (1) - (1)

结算 (64) - (64)

于 12 月 31 日 52 - 52

12 月 31 日持有的资产 /

负债中合计计入利润表中

的收益 2 - 2

3. 层级之间转换

本年度,未发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一层级、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和负

债之间的转换。

4. 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a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长期应收

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买入回购

和卖出返售协议

由于以上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大部分的到期日均在一年以内或者均为浮动利率,

其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

b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按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其估计的公

允价值为预计未来收到的现金流按照当前市场利率的贴现值。

c 持有至到期投资及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及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通常以公开市场买

价或经纪人 / 交易商的报价为基础。如果无法获得相关的市场信息,则以市场对

具有相似特征 (如信用风险、到期日和收益率) 的证券产品报价为依据。

第 170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d 吸收存款

支票账户、储蓄账户和短期货币市场存款的公允价值为即期需支付给客户的应付

金额。没有市场报价的固定利率存款,以剩余到期期间相近的现行定期存款利率

作为贴现率按现金流贴现模型计算其公允价值。

e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市场报价计算。若没有市场报价,则以剩余到期期间相

近的类似债券的当前市场利率作为贴现率按现金流贴现模型计算其公允价值。

下表列示了未以公允价值反映或披露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投资、发放贷

款及垫款、应付债券以及吸收存款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以及公允价值层级的披

露: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 147 147 - - 147

应收款项投资 451,239 450,459 - 450,459 -

发放贷款及垫款 1,997,625 2,132,415 - 2,132,415 -

持有至到期投资 278,364 287,038 - 287,038 -

合计 2,727,375 2,870,059 - 2,869,912 147

金融负债

吸收存款 2,732,262 2,731,487 - 2,731,487 -

应付债券 181,233 187,839 - 187,839 -

合计 2,913,495 2,919,326 - 2,919,326 -

2014 年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 147 147 - 147 -

应收款项投资 234,393 234,324 - 234,324 -

发放贷款及垫款 1,774,159 1,861,912 - 1,861,912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6,834 178,616 - 178,616 -

合计 2,185,533 2,274,999 - 2,274,999 -

金融负债

吸收存款 2,433,810 2,526,851 - 2,526,851 -

应付债券 129,279 133,493 - 133,493 -

合计 2,563,089 2,660,344 - 2,660,344 -

第 171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民生银行

2015 年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 125 125 - - 125

应收款项投资 449,565 448,785 - 448,785 -

发放贷款及垫款 1,981,855 2,116,520 - 2,116,52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278,364 287,038 - 287,038 -

合计 2,709,909 2,852,468 - 2,852,343 125

金融负债

吸收存款 2,702,166 2,701,413 - 2,701,413 -

应付债券 181,232 187,839 - 187,839 -

合计 2,883,398 2,889,252 - 2,889,252 -

2014 年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 125 125 - 125 -

应收款项投资 228,946 228,877 - 228,877 -

发放贷款及垫款 1,759,094 1,774,159 - 1,774,159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6,834 178,616 - 178,616 -

合计 2,164,999 2,181,777 - 2,181,777 -

金融负债

吸收存款 2,406,308 2,498,423 - 2,498,423 -

应付债券 129,279 133,493 - 133,493 -

合计 2,535,587 2,631,916 - 2,631,916 -

十六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除提取盈余公积及股利分配外,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

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提取盈余公积的具体情况见附注八、31(1),股利分配的

具体情况见附注八、33。

十七 上年比较数字

出于财务报表披露目的,本集团对部分比较数字进行了重分类调整。

第 172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计入其他综合

本年公允 收益的累计 本年

1月1日 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计提的减值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贵金属 - 960 - - 18,1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7,213 2,189 - - 26,959

衍生金融资产 3,231 1,944 - - 5,17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9,577 - 2,471 (379) 156,853

合计 190,021 5,093 2,471 (379) 207,174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1) 2 - - (337)

衍生金融负债 (2,558) (768) - - (3,326)

合计 (2,579) (766) - - (3,663)

注:本表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

第 173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计入其他综合

本年公允 收益的累计 本年

1月1日 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计提的减值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69 519 - - 1,210

衍生金融资产 509 680 - - 1,189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89) 86,15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31 - 38 (309) 2,780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7 - - - 284

应收款项类投资 - - - (51) 9,437

其他金融资产 - - - - 143,971

合计 2,276 1,199 38 (449) 245,027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662) (194) (856)

其他金融负债 - - - - (206,422)

合计 (662) (194) - - (207,278)

注: 本表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

(1) 其他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及应收利息等金融资产。

(2) 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

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吸收存款及应付债券

等金融负债。

第 174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 》的规定,本集团的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民生银行集团

民生银行集团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外收入

其中:税款返还 385 573

其他营业外收入 279 277

营业外支出

其中:捐赠支出 (65) (469)

其他营业外支出 (75) (67)

营业外收支净额 524 31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24 314

减:以上各项对所得税的影响额 (148) (88)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 376 226

其中:影响母公司净利润的

非经常性损益 263 50

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的

非经常性损益 113 176

注: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和受托

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

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第1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6.98% 20.41% 1.30 1.31 1.27 1.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6.89% 20.39% 1.29 1.31 1.26 1.24

三 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本行对年度总额变动比率超过 30%的项目的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变动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 比率(%) 变动原因

合并资产负债表

存放同业及其他

101,428 75,462 25,966 34.41% 存放同业业务规模增长

金融机构款项

衍生金融资产 5,175 3,231 1,944 60.17% 货币掉期交易规模增长

资产业务结构调整,投资业务

持有至到期投资 278,364 176,834 101,530 57.42%

规模增加

资产业务结构调整,投资业务

应收款项类投资 451,239 234,393 216,846 92.51%

规模增长

当期未抵扣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63 11,764 4,099 34.84%

增加

待结算和清算款项以及抵债资产

其他资产 81,130 58,726 22,404 38.15%

增长

拆入资金 70,395 43,048 27,347 63.53% 同业拆入业务的增长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337 21 316 1,504.76% 交易性贵金属业务增长较快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3,326 2,558 768 30.02% 货币掉期交易规模增长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49,129 83,291 (34,162) (41.02%) 卖出回购业务规模下降

应交税费 9,008 6,078 2,930 48.21% 应交企业所得税增长

应付债券 181,233 129,279 51,954 40.19% 发行二级资本债及同业存单

其他综合收益 1,451 (400) 1,851 (462.7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盈余公积 25,361 17,077 8,284 48.51% 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第2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变动

2015 年 2014 年 金额 比率(%) 变动原因

合并利润表

代理、银行卡和托管及其他受托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5,107 42,293 12,814 30.30%

业务收入增长

投资收益 4,264 1,737 2,527 145.48% 票据买卖价差收入增长

汇兑收益 237 685 (448) (65.40%) 市场汇率波动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贵金属租赁业务收入及子公司

其他业务收入 3,104 1,414 1,690 119.52%

经营租赁业务收入增长

资产减值损失 34,801 21,132 13,669 64.68% 贷款减值准备支出增长

其他业务成本 1,198 776 422 54.38% 租赁公司经营租赁成本增长

营业外支出 140 536 (396) (73.88%) 捐赠支出下降

四 流动性覆盖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性覆盖率 (%) 88.21%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523,381

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的期末数值 593,367

以上流动性覆盖率比例为根据银监会公布的相关规定及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

务信息计算。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试行) (2015 修订) 》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

性覆盖率应当在 2018 年底前达到 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 2014 年底、2015

年底、2016 年底及 2017 年底前分别达到 60%、70%、80%、90%。

五 监管资本

关于本集团和本行监管资本的详细信息,参见本行网站 (www.cmbc.com.cn) “投

资者关系——信息披露——监管资本”栏目。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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