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1:08: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75,779.11万元,(含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75,779.11万元担保)。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对象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审

批程序符合证监发[ 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况,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对外

担保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额

度和期限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公司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 马乐其、郭劲松、胡宏伟、高耀松、童宏怀

2016 年 3 月 29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海越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