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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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2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华电财务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

务。

2、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分

公司”) 和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金山”)采

购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州露天煤矿”)

生产的原煤作为燃料进行发电。

3、海州露天煤矿通过疏干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白音华金山提供

生产用水。

4、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为公司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性能试验及技术服务。

(二)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华电

技经中心”)为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

1

阜新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公司”)提供机组超低排

放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评审服务。

2、铁岭公司将向中国华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

物资”)购买翻车系统设备。

3、铁岭公司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

签订圆形煤仓及地道栈桥 EPC 总承包工程、输煤栈桥转运站 PC 总承

包工程及悬臂堆料机移位改造工程合同。

4、铁岭公司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

工”)有限公司签订#5、#6 机组脱硝工程增项补充工程合同。

5、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通过华电财务向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贷

款。

交易金额: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2016 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华电财务每日存款余额的上限为最近

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合并总资产的 5%,且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公司

的每日贷款余额。

2、2016 年预计煤业分公司和白音华金山将从海州露天煤矿采购

原煤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 9 亿元。

3、2016 年预计白音华金山将从海州露天煤矿采购疏干水全年交

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64 万元。

4、华电电科院为公司提供性能试验及技术服务项目不超过 3000

万元。

2

(二)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华电技经中心为铁岭公司及阜新公司提供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评审服务 300 万元。

2、铁岭公司将向华电物资购买翻车系统设备 1640 万元。

3、铁岭公司与华电重工签订圆形煤仓及地道栈桥 EPC 总承包工

程、输煤栈桥转运站 PC 总承包工程及悬臂堆料机移位改造工程合同

约 11242 万元。

4、铁岭公司与华电科工签订#5、#6 机组脱硝工程增项补充工程

合同 1960 万元。

5、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通过华电财务向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贷

款 8 亿元。

交易目的: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获得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减

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

2、为降低公司采购成本,进一步稳定供应渠道优化采购结构,

保证生产用煤,控制煤价。

3、为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保证生产用水。

4、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二)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铁岭公司及阜新公司与华电技经中心签订的评审服务合同;

铁岭公司与华电物资签订的购买合同;铁岭公司与华电重工签订工程

合同;铁岭公司与华电科工签订脱硝工程合同等相关合同,认真贯彻

落实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保证项目质量,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

3

促进技改项目安全、高效的完成。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项目质量,

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

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交易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为保证公

司生产正常运营、在建项目顺利实施而进行的。交易公平、合理,

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关联人回避事宜: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批准,公司关联董事金玉军先生、刘雷先生、

张利、周可为先生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对上

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了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华电财务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受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公司关系。

公司于 2010 年 3 月与华电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合

同规定,华电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借

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业务,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上海证券

4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业务已构成关联交易。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华电财务的存款余额为 45,824.24 万

元。

公司于 2016 年度仍将通过华电财务办理存款、结算、借款及其

他金融服务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贷款利

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结算业务收费将遵守中国

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指引及规定,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

所收取的费用。

2016 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华电财务每日存款余额的上限为最近一

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合并总资产的 5%,且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公司的

每日贷款余额。

2、煤业分公司和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购买海州露天煤矿生

产的原煤作为燃料进行发电。

预计 2016 年度,煤业分公司和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将从海

州露天煤矿分别采购原煤 300 万吨和 350 万吨,采购单价为市场价格,

全年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交

易属于关联交易。

3、海州露天煤矿通过疏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白音华公司提供生

产用水,按照锡林郭勒盟物价局批准的价格 4 元/吨收取,预计 2016

年约提供 91 万吨,全年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64 万元。

海州露天煤矿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白音华金山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该笔交易为关联交易。

5

4、华电电科院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性

能试验及技术服务项目服务,上述技术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 3000 万

元。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华电电科院是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下属华电工程直属企业,华电工程为中国华电集团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为金山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工程合同涉及关联交易。

(二)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铁岭公司、阜新公司根据 2016 年生产工作安排将与华电技经

济中心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评审项目,合同金额不超过为

300 万元。

2、铁岭公司根据 2016 年生产工作安排,将与华电物资执行翻车

车系统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 1640 万元。

3、铁岭公司 2016 年将与华电重工执行圆形煤仓及地道栈桥 EPC

总承包工程、输煤栈桥转运站 PC 总承包工程及悬臂堆料机移位改造

工程合同,合计约 11242 万元。

4、铁岭公司与华电科工有限公司签订#5、#6 机组脱硝工程增项

补充工程合同 1960 万元。

华电技经中心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直属企业;华电物资为中国

华电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为华电科工的子公司,华电科工

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为沈阳金山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合同涉及关

联交易。

5、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通过华电财务向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贷

6

款合计 8 亿元,其中铁岭公司申请委贷 4 亿元;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

公司申请委贷 4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五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

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金玉军先生、刘雷先生、张利先

生、周可为先生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

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议

案。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宇

注册资本:13.9 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中国华电大厦 B 座 10 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

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

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7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基本财务状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3,428,278.13 万元,净资产:711,826.4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20,154.05

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华电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公

司的子公司。

2、内蒙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海立鑫

注册地点:西乌旗巴拉噶尔高勒镇

注册资本:58,834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疏干水综合利用,

污水处理,零星材料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 2015 年底总资产 610,483.41 万元,净资产

168,880.33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 21.06 万元。(未经审计)

3、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彭桂云

经营范围:发电工程调试、试验及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动力工程

装置、化学及材料工程、电气及自动化系统、环保及节能节水技术、

新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水利工程、电力工程、起重

8

及工程机械、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承包及技术咨询服务,电

力设备检测,工程及设备监理,培训服务,会务服务,《发电与空调》

期刊的发型(详见《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财务状况:2015 年年底净资产:60,942 万元,2015 年度净

利润:9968 万元。

5、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 B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等咨询业务

经营情况:2015 年末净资产 4211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 1103

万元。

6、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超前路 9 号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黄少雄

经营范围:电力成套设备及配件、机械电子、金属材料、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汽车(不含小轿车)、计算机及软

件、办公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配件、针纺织品、农副产品(粮、棉

除外)、文教用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劳保用品的销售;进

出口业务;技术与经济咨询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设备

成套、设备监理;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的租赁;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9

电子商务。

经营情况:2015 年末净资产 36,370.78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

14,986.09 万元。

7、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项目投资;大、中型火电、水电、输变电电力工程的总承包;工

程项目管理;工程系统设计;销售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物业管

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

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情况:2014 年末净资产 730,172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 88,652

万元。

8、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9 号 2 号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

经营范围:设计、安装、调试及委托生产大、中型火电、水电、

风电及核电、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港口、交通、市政、冶金、

建材、粮食行业的重工装备、散装物料输送系统、管道系统、空冷系

统、施工机械、起重机械和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

10

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

经营情况:2015 年末净资产 356,482.15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

36,369.1 万元。

6、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奎

经营范围:实体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

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

程的建设与监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

招标工程等业务。

经营情况:2015 年末净资产 14,030,895.92 万元,2015 年度净利

润 1,891,686.46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2016 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华电财务每日存款余额的上限为最近

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合并总资产的 5%,且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公司

的每日贷款余额。

2、2016 年预计煤业分公司和白音华金山将从海州露天煤矿采购

原煤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 9 亿元。

3、2016 年预计白音华金山将从海州露天煤矿采购疏干水全年交

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6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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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华电电科院为公司提供性能试验及技术服务项目不超过 3000

万元。

(二)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华电技经中心为铁岭公司及阜新公司提供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评审服务 300 万元。

2、铁岭公司将向华电物资购买翻车系统设备 1640 万元。

3、铁岭公司与华电重工签订圆形煤仓及地道栈桥 EPC 总承包工

程、输煤栈桥转运站 PC 总承包工程及悬臂堆料机移位改造工程合同

约 11242 万元。

4、铁岭公司与华电科工签订#5、#6 机组脱硝工程增项补充工程

合同 1960 万元。

5、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通过华电财务向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贷

款 8 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华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之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及

附属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获得便捷高效

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

本和费用。

2、煤业分公司和白音华金山从海州露天煤矿采购原煤,这种燃

料集中采购方式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和相关专业公司优势,降低采购

成本,保障电煤供应。

12

3、海州露天煤矿通过疏干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白音华金山提供

生产用水,可以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稳定的水源供应。

4、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二)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铁岭公司及阜新公司与华电技经中心签订的评审服务合同;

铁岭公司与华电物资签订的购买合同;铁岭公司与华电重工签订工程

合同;铁岭公司与华电科工签订脱硝工程合同等相关合同,认真贯彻

落实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保证项目质量,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

促进技改项目安全、高效的完成。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项目质量,

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

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及实施在建项目的实际需要,

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而进行的,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交

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林刚先生、程国彬先生、王世权先生认为:

1、华电财务根据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借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业务,该关联

交易事项可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及附属公司可通过华电财

13

务公司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所属煤业分公司和白音华金山购买海州露天煤矿生产的

原煤进行发电,可以借助集中大宗采购的优势,进一步稳定供应渠道

和优化采购结构,保证生产用煤的供应,控制煤价,从而有效控制生

产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参股子公司海州露天煤矿通过疏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子

公司白音华金山提供生产用水,系因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为子公司

正常的业务往来,协议定价依据锡林郭勒盟物价局批准的价格,协议

价格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性能试验

及技术服务、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根据工作安排

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评审、铁岭公司

根据 2016 年生产工作安排将与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执行翻车

车系统设备买卖合同、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圆形煤仓及地道

栈桥 EPC 总承包工程、输煤栈桥转运站 PC 总承包工程及悬臂堆料机

移位改造工程合同及与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5、#6 机

组脱硝工程增项补充工程合同等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为有效控制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是必

要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

政策执行,平等地保护了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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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关联交易,委托贷款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支持,没有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

要。

6、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及实施在建项目的实际需

要,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而进行的,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

交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保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7、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

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

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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