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天兴评报字(2016)第 0180 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公认原则,采用收益法对
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执行评估业务,对其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一、评估目的: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宁波南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为此目的,北京首旅酒店(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所涉及的宁波南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委托方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与负
债,截止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84,965.13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75,815.74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9,149.39 万元。
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六、评估方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经采用收益法对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60,340.00 万元。
本次评估是在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会按其假设持续下去,
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即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进行的。
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
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
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6 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