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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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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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6)第 110ZA0202 号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首旅酒店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6)第 110ZA0201 号
标准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要求,首旅酒店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北京首旅酒店(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首旅酒店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首旅酒店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首旅酒店实施于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
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
更好地理解 2015 年度首旅酒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