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由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限制,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将随着情况的变
化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充实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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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
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深化内部风险评估,加强监督检查,内部控制有效,能够适
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
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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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在年底的内部控制评价中,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组,公开招聘
中介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制定了详
细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评价工作组严格遵循基本规范及评
价指引的要求,以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等级为基础,综合内部
控制工作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
审议后对外披露。并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
控制进行独立审计。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滩公司)、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大
唐桂冠山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这些单位涵盖了公
司整体主营业务水电、火电和风电各种类型,既有盈利企业、又有微利或亏损企
业。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
82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
84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选择参评单位时,我们既考虑营业收入、也考虑资产总额等指标,同时满足
参评企业资产总额合计值应占企业合并资产总额 70%及以上的规定。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电量管理、工程项目、
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成本费用管理、税
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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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子公司管控、战略及投资管理、资金
管理、法律及税务、电量管理及预算考核。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有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增加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
定量标准,一般缺陷为10万元(含10万元)~2000万元;重要缺陷为2000万元(含
2000万元)~5000万元;重大缺陷为5000万元及以上(见下表):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 5000 万元及以上 2000 万元(含 2000 10 万元(含 10 万
失金额 万元)~5000 万元 元)~2000 万元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审核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的
其他具体认定标准,认为要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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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 潜在错报≥合并报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0.1% 潜在错报<合并报表
在错报 表资产总额的 0.5% ≤潜在错报 <0.5% 资产总额的 0.1%
税前利润潜 潜在错报≥合并报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1% 潜在错报< 合并报
在错报 表税前利润的 5% ≤潜在错报<5% 表税前利润的 1%
说明: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税前利润作为衡量指标。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错报。
以下情况的产生,可能表明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
重大缺陷 缺陷:
公司管理层存在舞弊现象;
财务报告发生严重错报或漏报;
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失效。
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生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
重要缺陷
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 2000 万元(含 2000 10 万元(含 10 万
5000 万元及以上
失金额 万元)~5000 万元 元)~2000 万元
说明:
① 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其他缺陷认定应综合考虑造成的直接财产损
失金额以及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
②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还需考虑由量变为质变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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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的定性标准,见下表: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一个或多个重要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 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
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没有尚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6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没有尚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没有尚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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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否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否
(1)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012 年 7 月,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2012 版)。至 2015 年,该
手册运行了近 3 年。由于 2015 年 1 月公司本部机构进行改革,责任部门由原来
的总经理工作部、计划经营部、安全生产部、规划发展部等 12 个部门调整为总
经理工作部、计划经营部、安全生产部等 9 个部门,致使原内控手册对应的部分
责任部门发生了变化。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工作,持续贯彻实施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决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2012 版)及运行
情况进行梳理。编制了包括风险清单、权限指引表、业务流程图和风险控制矩阵
等内容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2015 版)。
201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发行股份收购龙滩公司 100%的股权,龙滩公司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直接持有龙滩公司
100%股权,龙滩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滩公司进行了 2015 年度内控体
系建设工作。
目前,公司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大唐集团广西聚源电力有限公
司是三个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受一定影响。但随着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进一步对在桂资产的整合、重组,该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2)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在 2016 年,为保证内控制度的长期有效性和完备性,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按照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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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制度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有 √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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