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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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英洛华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杨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睿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015 年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1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主板上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情况;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的修订废止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无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无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无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履行承诺

决措施

1.公司对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66,126,168 股新股所做的 是 不适用

相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将遵循公

平、公正原则确定;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通过结

构化产品等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是 不适用

公司”)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1) 本公司促使并确保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横店东磁有限”)将其所持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全部股权在本承诺函生效

后十五日内委托给太原刚玉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

业有限公司管理,托管期限直至赣州东磁的生产经营资

产注入太原刚玉或出售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为止。

(2)在赣州东磁环保手续办理完毕,达到上市公司的

规范要求后,本公司将要求横店东磁有限按照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以公允的价格将赣州东磁的全部股权或生产经营相关

的全部资产出售给太原刚玉。如赣州东磁未能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各项环保手续,或虽已办理完

毕各项手续,但太原刚玉放弃优先购买权,则本公司承

诺确保横店东磁有限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赣州

东磁的全部股权或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资产出售给其

他无关联第三方。

3.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认购太 是 不适用

原刚玉非公开发行股份 16,530,000 股,自太原刚玉本次

非公开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4. 本次发行除横店控股外的其余 6 名发行对象承诺, 是 不适用

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自太原刚玉本次非公

开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意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韩杨 陈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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