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的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真阅读
了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报告及《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
保的专项审计说明》,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认真查验,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
关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
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不存
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辛茂荀 钱娟萍 蒋岳祥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