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副董事长黄友星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宁先
生、许萍女士、吴玉姜女士共五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的独立董事许萍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0次,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职责,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1、2015年2月11日,召开了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2015年第一次联席
会议暨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1)听取《公司2014年总
经理工作报告》;(2)听取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简要说明及
审计工作安排》;(3)审阅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4)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2、2015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 2015 年第二次
联席会议暨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1)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见面沟通年报审计情况;(2)审阅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并形成决议;(3)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下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4)
审议《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6)审议《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制订<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8)
审议《关于提请豁免控股股东对公司在福能财务公司关联存款业务承诺的议案》;(9)
审议《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听取公司审计部门对 2014 年的工作总结和 2015 年的工作计划;(11)听取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形成商誉的计算及减值测试;(12)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2015年4月24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听取公司2015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2015年4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同时一致推选独立董事许萍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5、2015年6月2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福建省能源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服务的议案》。
6、2015年7月12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1)
审议《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关联交易)的议
案》;(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福建省能源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15年7月2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2015年8月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1)审
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
联方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神华(福建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2015年
发电指标转让替代交易结算协议>的议案》;(2)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福建省福能武夷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3)审议《关于修订<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
司在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的议案》;(4)审议《关于制
订<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9、2015年10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10、2015年12月1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与福建绿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聘任的2014年
度外部审计机构,其未在公司获取除法定审计费用外的任何利益,立信所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的成员与公司决
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立信所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
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各项工作,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所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业务服务费用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50万元。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
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所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交流。在
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立信所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严
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内审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按审计规范
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更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了年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就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
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直接
沟通审计工作的总体安排。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就审计情况与公司保持顺畅沟通,及时了
解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计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于
2015年3月23日召开年报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会,会议听
取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汇报,并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一致同意以此财务
会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年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对定期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4年年报、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均予以认真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
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监督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并落实
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并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5、负责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
面或其他沟通方式积极进行协调,力求达到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共同发挥监
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
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2016年,审计委员会将
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
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
的利益。
特此报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许萍、林金本、黄友星、李宁、吴玉姜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