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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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作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

将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及一名常任董事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

独立董事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六次工作会议,具体如下:

1、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就 2014 年度报表审计后的相关问题召开了沟通会,双方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按规定应予沟通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及报告摘要》、《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六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确认公

司关联人名单的议案》。

4、2015 年 8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度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的沟通

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华兴所就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重点进行了沟通。

二、履行职责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定期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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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华兴所执行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华兴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

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4 年度的审计工作,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 2014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15 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审计部认

真落实审计计划。公司审计部 2015 年度计划内工作任务除“东百 CD 楼拆迁补偿款税收清算审计”

因 CD 楼清算款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才支付完成,与该项工作相关的审计将延迟至 2016 年完成外,

其余工作事项均按年初拟定的计划完成。2015 年度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财务

审计、税务管理等工作,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专项、离任审计等各类审计报告共 26 份。我

们对审计部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完善。经审阅相关审计报告,

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的完善,督促并指导公司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及华兴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治

理制度,内控制度的制定与运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公司将于披露 2015 年年报的同时披露《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将根据内控规范和披露要求,继续督促公司修订和完善内

控制度、加强内控执行力度。

5、协调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就重大审计

事项进行沟通,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积

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

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总体评价

201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

各项工作,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建言献策,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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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积极贡献。2016 年,我们将本着谨慎、勤勉、尽责的原则,继续督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健

全及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最后,对在 2015 年度工作中给予我们支持与配合的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衷的

感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顾琍琍 洪波 朱红志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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