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21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04 号)(全文附后)。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
司提交的《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
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0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