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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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为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

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达鑫”、“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恒基达鑫

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73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00 元,共计募

集资金 48,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699.0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

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1500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5,562.97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70.08 万元;2015 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28.84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82.00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69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6,573.81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74.77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毕。

1

2、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恒基达鑫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1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 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44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2,32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788.6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31.4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335 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1,531.40 万元,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8.04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8.04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1、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

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0 年 11 月 26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交通银行珠海

分行、中国银行仪征化纤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2

单位:人名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 678257754746 192,090,449.45 - 已销户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 684757765277 - 定期存款账户,已销户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 627557765791 - 通知存款账户,已销户

交通银行珠海分行 444000091018170094608 100,000,000.00 - 已销户

交通银行珠海分行 444000091608510005384 - 定期存款账户,已销户

交通银行珠海分行 444000091608500005656 - 通知存款账户,已销户

中国银行仪征化纤支行 458558227760 100,000,000.00 -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分行 1117009929100006018 54,900,000.00 - 已销户

合计 446,990,449.45 - -

2、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

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三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名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 2002020929100215440 40,000,000.00 - 已销户

交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 444000091018170144950 77,300,000.00 - 已销户

中国银行珠海吉大支行 666565302506 100,000,000.00 - -

合计 217,300,000.00 - -

注:初始存放金额含应付未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198.60 万元。

3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5,562.97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70.08 万元;2015 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28.84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82.00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69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6,573.81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74.77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毕。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请见附表 1。

2、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1,531.40 万元,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8.04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8.04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请见附表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项

目实施后效益主要体现为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效

益。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情况。

4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全部完成,节余资金 482.00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

成,节余资金 8.04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0 年度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 币 446,990,449.45 元 ,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计 划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54,900,000.00 元,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292,090,449.45 元。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珠

海高栏港区仓储用地的议案》、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建设珠海三期仓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出承诺投资项目的募

集资金购买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作业区环岛中路东侧仓储用地(面积

84,153 平方米)和建设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程。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支付仓储用地款和工程项目款 22,400.03 万元。2012 年 6 月 12 日,根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 2,800.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2012 年 7 月 10 日,已将 2,800.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12 月 17 日,该项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2 年 6 月 29 日,根据

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

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 4,50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

目资金缺口(计划用于增资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补充募投项目扬州恒基达鑫库

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Ⅱ阶段)项目资金缺口)。2014 年 2 月 13 日,公司已向扬

州恒基达鑫增资 1,350 万元,201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已向扬州恒基达鑫增资 3,150

5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已全部执行完毕。

2013 年 3 月 5 日,根据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100.00 万元提前归还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贷款。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超募资金的情形。

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八、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恒基达鑫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附表 1: 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44,699.04 1,010.84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6,573.81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目(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向 资总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 用状态日期

更) 总额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

否 8,489.00 8,489.00 8,512.17 100.27 2012 年 4 月 1 日 206.53 否 否

扩建工程(Ⅰ阶段)项目

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

否 7,001.00 11,501.00 510.05 12,060.82 104.87 2015 年 4 月 29 日 278.77 否 否

扩建工程(Ⅱ阶段)项目

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性

- - 482.00 482.00 482.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490.00 20,472.00 992.05 21,054.9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

否 22,619.81 22,619.81 18.79 22,418.82 99.11 2013 年 7 月 31 日 -745.18 否 否

程一阶段项目

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 否 6,589.23 - - - - - - - -

7

程二阶段项目

归还银行贷款 - - 3,100.00 - 3,1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9,209.04 25,719.81 18.79 25,518.82 99.22 - -745.18

合计 - 44,699.04 46,191.81 1,010.84 46,573.81 - - - -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因土地规划原因未能达到计划进度,详见本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投资项目“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受到国际经济形势、周边石化仓储行业竞争进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一步加剧等因素综合影响,现阶段该项目的储罐出租价格未达到预期影响了预期收益的实现,本年度尚未达到预期收益。

项目) 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程一阶段项目全部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营,受到国际经济形势、周边石化仓储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等因素综合影响,现阶段

该项目的储罐出租价格未达到预期影响了预期收益的实现,本年度尚未达到预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珠海高栏港区仓储用地的议案》、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珠海三期仓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出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购买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作业区环岛中路东侧仓储用

地(面积 84,153 平方米)和建设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程。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支付仓储用地款和工程项目款 22,400.03 万元。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7 日收到珠海市港口管理局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粤珠)港经证(0173)号),许可珠海三期工程一阶段项目开展经营和 8

万吨级油船、化工品船靠泊。珠海三期仓储项目全部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营。

2012 年 6 月 12 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 2,800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7 月 10 日,已将 2,8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12 月 17 日,该项资金已归还至募集

使用进展情况 资金专户。

2012 年 6 月 29 日,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 4,5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计划用于增资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补充募投项目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Ⅱ阶段)项目资金缺口。

2013 年 2 月 25 日,根据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珠海三期仓储项目建设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暂缓建设

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程,珠海恒基达鑫库区三期工程二阶段项目不再作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2013 年 3 月 5 日,根据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100 万元提

前归还中国银行珠海分行贷款。

2010 年 1 月 20 日,扬州恒基达鑫与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下属企业-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扬州化学工业

园区土地出让协议》(下称“出让协议”),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出让位于“扬州港码头以东,沿江高等级公路以南,绿化隔离带以西,江堤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以北”的 120 亩土地,供扬州恒基达鑫规划建设石化仓储项目。

点变更情况 2010 年 12 月 13 日,扬州恒基达鑫接到管委会《关于暂缓履行有关土地出让协议的函》,来函称:“因仪征市总体规划修编的需要,原地块可能调整为

园区绿化带,目前暂无法按照《出让协议》约定时间出让该土地。管委会待仪征市总体规划获批后,将选择合适地块,继续履行出让土地的相关手续。”为

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

8

部分实施地点变更为原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工程的剩余 16,174 平方米地块实施,该项目为“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Ⅰ阶段)项目”。2012

年,该项目已建设完毕,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投入使用,已产生效益。

2012 年 1 月 18 日,扬州恒基达鑫收到管委会《关于暂缓履行有关土地出让协议的函》,该函称“因仪征市总规划修编的需要,目前已无法按照《出让

协议》约定的时间出让该土地,管委会同意退回扬州恒基达鑫已预付的全部土地款(共计 953.90 万元)。管委会将继续与仪征市政府协商调整产业规划环

评并报省环保厅审批。待新产业规划环评获批后,化工园区将再继续履行出让此地块的相关手续。”

为避免因上述变故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及内容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剩余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由原址变更为“扬州化学园区油港路以东、前进路以南、大连路以西、管廊以北的 123 亩工业

用地”,2012 年 6 月 26 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012 年 5 月 17 日,扬州恒基达鑫收到管委会《关于同意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进区建设的批复》,管委会同意扬州恒基达鑫

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Ⅱ阶段)项目进区建设。

2013 年 6 月 26 日,扬州恒基达鑫收到扬州市发展和改革管委会《扬州市发改委关于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扬州港仪征港区公共液体化

工码头一期工程库区续扩建(II)阶段项目重新审核的意见》,同意进行扬州恒基达鑫库区一期续扩建工程(II)阶段项目建设。待其他相关部门批准后,公

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先期建设 5.5 万立方米,预计建设周期在 16 个月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无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2012 年 6 月 12 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使用 2,8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7 月 10 日已将 2,800 万元

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12 月 17 日该项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9

附表 2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531.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539.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539.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大变化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21,531.40 21,531.40 21,531.40 21,531.4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

- 8.04 8.04 8.0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531.40 21,539.44 21,539.44 21,539.44 - - - - -

合 计 - 21,531.40 21,539.44 21,539.44 21,539.4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超募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1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朱则亮 章启龙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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