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0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6 年 3 月 29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 9 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
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〇一五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〇一五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林存吉先生、王贡勇先生、王蕊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
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5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四、董事会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5 年度财
务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五、董事会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本
公司(母公司)2015 年度净利润 224,046,246.25 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按照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2,404,624.62 元后,确定本公
司 2015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05,542,271.37 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以 2015 年末公司总股本 908,000,0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181,600,001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六、董事会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
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向各
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50 亿元,适用期限为 2016 年度至下一
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
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以 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消化公司下属热电子公司的电力、蒸汽生产能力,增加公司的效益,公司同意
下属子公司万仁热电向控股股东孚日控股所属子公司销售电力、蒸汽,年合同金额约
为 1300 万元;孚日控股之子公司孚日电机为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销售电机,预计
年合同金额不超过 1400 万元;孚日控股之子公司高源化工为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
原材料亚氯酸钠和氯酸钠,年合同金额约为 100 万元。上述交易总金额约为 2800 万
元,均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六名董事孙日贵、吴明凤、傅培林、李中尉、于从海、
张国华均为孚日控股的股东,故回避了本次表决。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临 2016-005)。
八、董事会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九、董事会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其在业内良好的声誉,并为公
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公司决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服
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
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董事会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
(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
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至六项、第九项、第十
项议案,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