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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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黄金

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5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工程项目、业务外包、地探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生产管

理、投资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市

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

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从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角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了适用

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

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对于财报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错

报程度进行判定, 以本年度税前利润5%为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潜在错报金

额<税前利润的2.5%确定为一般缺陷;税前利润的2.5%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

润的5%确定为重要缺陷;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5% 确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潜在财务错报大小作为判断标准。不采取

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确定为一般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

报可能性不大确定为重要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大确定为

重大缺陷。当存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注以下

情况: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当期

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在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本年度税前利润5%为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非财报相关的内控

缺陷,通过对本年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经济损失程度,或偏离(消极偏离,

即未能实现)经营目标的程度进行判定。经济损失<税前利润的2.5%确定为一般

缺陷;税前利润的2.5%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的5%确定为重要缺陷;经济损失

≧税前利润的5% 确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经济损失可能性大小作为判断标准。不采

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小确定为一般缺

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不大确定为

重要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大

确定为重大缺陷。当存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

注以下情况: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且反舞弊政策程序不健全;关联交易控制程序不当;重

大投融资等非常规事项控制缺失;某个业务领域频繁地发生相似的重大诉讼案

件;弄虚作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

附表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税前利润的 2.5% ≤潜

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 潜在错报金额≧税

在错报金额<税前利

(影响程度) 利润的 2.5% 前利润的 5%

润的 5%

关系 或 且 且

3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

定性标准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致潜在错报可能性

(可能性) 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 潜在错报可能性不大

极大

附表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税前利润的2.5% ≤经

定量标准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 经济损失≧税前利

济损失<税前利润的

(影响程度) 的2.5% 润的5%

5%

关系 或 且 且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

定性标准

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 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目标无法实现的可

(可能性)

性极小 不大 能性极大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15年,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内控建设三年规划总体安排,紧紧围绕公

司战略目标、合规目标、经营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和报告目标,以风险为导向,

以全面风险管理为核心,深入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有效、

合规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正常有序经营、资产安全完整、会计信息真实准确

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一)开展专项和全面风险评估工作。一是对专项投资项目和外购原料验收

进行了专项风险评估,识别了重点投资项目及原料采购工作的风险点,并从内控

角度提出风险防范建议,降低公司风险。二是开展了全面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

公司201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对重大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了应对策略,

并提交公司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进一步加强了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二)持续开展内控专项调研工作。根据年度内控工作安排,公司开展了合

同管理、资金管理、工程管理、合同系统风险专项调研工作。根据制定的调研方

4

案,对业务模块的制度、流程、管理现状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查找业务模块的

内控缺陷,并提出整改建议,不断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三)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本年度共制定、修改、完善涉及生产经营等

方面 65 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

程,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四)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队伍建设。根据年度内控工作安排,于 2015 年 6

月组织开展了内部流程梳理、编制等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内控员掌握

了内控流程的梳理、编写、测试及优化的方法,提高了内控员的内控技能水平,

促进公司内控流程体系的不断健全完善和持续优化。

(五)扎实开展内控测试工作。2015年对辰州矿业、黄金洞矿业、新龙矿业

等单位进行内控执行测试。通过测试发现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内控手册》总体

运行情况良好,缺陷复发率较低,各重大风险领域得到重点关注,控制措施有效,

测试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

(六)组织修订风险控制矩阵。在2014年修订《内控手册》的基础上,2015

年对《风险控制矩阵》进行全面修订,重点对每个控制点重新复核、更新,并将

关键控制点纳入内控执行测试范围,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

(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公司审计法律事务部按照年初审计计划

对三家子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限范围内的审计。通过审计,发

现存在问题五十余项,提出审计整改建议一百三十余条,现场解决问题二十余个,

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独立的内部审计报告。为公司的规范管理、风险防范,整

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下设了日常工作机构-审计法律事务部,审计法律事务部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并对内部控制有效实施进行了监督与评价。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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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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