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本保荐机构”)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工科技”、“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工科技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包括审阅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查询大额交易付款凭证以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表、查阅
相关合同及发票、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等在内的审慎核查,并在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
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6]
010099 号)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1]640 号)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5 月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9,01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7,350,300.00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731,659,700.00 元。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1]04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当前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紫阳支行 77550188000088852 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41604010010015363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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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416040100200061113(注 2)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421864028018170098533 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紫阳支行 77550188000089664 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紫阳支行 77550181000041293(注 1)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421864028018170101312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421864028608500003944(注 1) 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416040100100160508 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416040100200068246(注 2) 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416040100200075563(注 2) 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416040100200090561(注 2) 0.00
合 计 0.00
注 1:该银行账户系与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联的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注 2:该银行账户系与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联的定期存款账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华工科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并修订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华工科技对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
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紫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本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5 年度,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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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
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拟对“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由 2015 年 5 月 31 日延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项目其他实施情况不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经 2014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增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14 年 6 月 5 日至 2015 年 6 月 5 日止),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 1.2 亿元资
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
换的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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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6] 010099 号)认为:华工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工科技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工科技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华工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
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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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165.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82.1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683.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 是 25,208.00 25,208.00 16,382.14 26,218.00 104.01% 2015-11-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208.00 25,208.00 16,382.14 26,218.00 104.01%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25,208.00 25,208.00 16,382.14 26,218.00 104.0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此种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
公司201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3年5月29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
“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实施地变更为:湖北省荆门市光电信息产业园,并将此项目的投资进度延期调整至2015
年5月31日。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的基本情况:本项目原计划在湖北省鄂州市葛店产业园内新建框架结构厂房35,000平方米
内建设实施。根据华工科技总体产业战略布局,公司拟将项目实施地变更为:湖北省荆门市光电信息产业园,并将此项目的投资进度
延期调整至2015年5月31日,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原因(1)原位于葛店产业园募投项目实施地的“三通一平”工作,由于受到客观因素的影
响,导致开工延迟,进而对募投项目的进程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华工图像主要客户为烟草行业,受市场环境影响,2012年行业
招标工作延迟,进而减缓了市场开拓进展;而且,该项目建设的主要核心设备靠进口,设备采购周期一般在一年以上,加上由于公开
招标延误等因素影响,导致工期延后,付款滞后;(3)荆门市教育资源丰富,拥有大学教育、职业教育等人才资源优势,加之化工
原料配套优势明显,而且,公司在荆门市拥有600亩土地储备,更有利于华工图像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的实施,使得公司优势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对“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未发生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 年 5 月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2,956.29 万元。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1 年 7 月 6 日至 8 月 4 日将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
年 12 月 2 日前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亿元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1 年 12
月 23 日将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6 月 7 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5 亿元归还存入非公
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2 年 7 月 9 日将闲置募集资金 2.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1 亿元募集资金中的 0.4 亿元提前归还存入非公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他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 1.7 亿元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1 月 5 日归还存入非公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 2013 年 5 月 30 日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27 日将上述 1.5 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5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已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公司未发生此种情况。
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