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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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电

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

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

实到 5 人,独立董事蔡学恩因公出差未能到会,委托独立董事长刘国武代行全部议案同意的表

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第八

节、第九节等相关章节中对于年度工作已进行充分说明。

二、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和 2016

年经营工作计划》。

三、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3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6-11;《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12。

五、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1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3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15;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六、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

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3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披

露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 2015 年度薪酬兑现的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

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 2015 年度薪酬兑现的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50,830,368.1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2,349,085.75 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 3,234,908.58 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 227,987,638.15 元,减去本年实施的 2014 年

度对股东利润分配 22,277,915.80 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4,823,899.52 元。

现提请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15 年年末总股本 891,116,63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0.35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31,189,082.12 元,未分配利润余

额 203,634,817.40 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

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 2016 年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99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

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十一、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九名董事组成,经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晓北、刘含树、常学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刘国武、金明伟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

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3 月 31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6-16。

十三、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条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

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

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 15.86 元/股,即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股票的数量

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12,000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

4

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限售期

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0,7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如下四个项目:

序 投资总额 建设期

项目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年)

1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 35,349 2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35,031 2

3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 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 49,923 2

4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60,427 2

合计 / 180,730 /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相对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存在不足,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

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

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5

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

日起十二个月。

同意以上1-10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五、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非公开发行主承销

商的议案》

同意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承销保荐机构。

十八、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鉴证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6

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

规划(2016-2018 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年)》。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如下:

1.按照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本次发

行的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有关事项;

2.按照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证监会及其他相

关政府部门核准/批准的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实施时机等相关事宜,按照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作、修

改、补充、签署、报送、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

上市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如遇国家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5.如公司在监管部门批准或要求的特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本次发行,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的

市场环境并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是否向监管部门递交延期申请并在递交延期申请

的情形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申报、反馈、备案等手续;

6.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会对本公司带来不利

的后果,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进

7

行具体安排或调整;

8.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9.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十三至二十二项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多项议案

将另行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为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8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晓北,男,41 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动力工程系辅导员,华中

科技大学电信系辅导员、系分团委书记,华中科技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总公司经理、办公室

主任、总经理助理,后勤集团办公室主任,接待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

监事。现任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

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含树,男,49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2014年4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曾任深圳市华工赛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武汉华工团结激光

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长,武汉化诚资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二届财务总监,第三

届、第四届、第五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

司第六届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常学武,男,43 岁,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华中理工大学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科长,

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武汉华工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经理、销售总监、

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武汉华工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华中科技大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

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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