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作为山东日
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化学”、“公司”)的保荐人, 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日科化学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2011年1月
3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5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7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509,066.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4,490,934.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1年5月6日全部到账,已经山东天恒信有
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恒信验报字【2011】第310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6,9516.6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697.46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963.44万元(包括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265.9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1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昌乐县利民街支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昌乐县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昌乐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营
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化支行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城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
协议的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类型
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 4101014210005955 479,908.05 专用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 702254097 6,134,379.56 定期三个月
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 702631773 1,011,406.88 定期三个月
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 703168459 2,008,750.00 定期三个月
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 703171166 10,000,000.00 定期三个月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9,634,444.49
2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449.0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516.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更项目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含部分 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2)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25,000 吨塑料改性剂
否 9,928.00 9,928.00 10,507.39 105.84% 2013.08 是 否
(ACR)项目 4,797.91
2.年产 15,000 吨塑料改性剂
否 7,564.00 7,564.00 7,479.24 98.88% 2012.06 是 否
(AMB)项目 1,132.11
3.年产 10,000 吨塑料改性剂
否 4,172.00 8,672.00 8,625.48 99.46% 2012.02 是 否
(ACM)项目【注 1】 1,957.89
4.塑料改性剂研发中心项目 否 2,680.00 4,180.00 2,482.54 59.39% 2013.06 不适用 否
-
5.项目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71.69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344.00 30,344.00 - - - -
3
- 29,666.34 7,887.91
超募资金投向
1.产成品储运中心项目 否 1,300.00 1,300.00 81.75% 2013.07 不适用 否
1,062.80 -
2.投资日科橡塑公司年产 50,000
否 11,400.00 11,400.00 100.98% 2012.08 否 否
吨塑料改性剂(ACM)项目 11,511.55 2,557.39
3.年产 70,000 吨共挤色母料
否 9,600.00 9,600.00 13.06% 2013.10 否 是
(ASA)项目 1,253.92 -
4.归还银行贷款 否 8,800.00 8,800.00 - - - -
8,800.00
5.补充流动资金 否 - - - -
17,222.01
6.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否
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39,850.28 2,557.39
合计 - - - -
- 69,516.62 10,445.30
1、塑料改性剂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研发楼及主要设备已投入使用,还有部分研发设备尚在研
究考察中,使资金使用进度过缓;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进一步改善了公司研发设施,提升了
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项目的效益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日科橡塑年产 50000 吨 ACM 项目:该项目由于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情况与期初
设计时发生变化,虽然该产品销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折旧、摊销等期间费用
较上年同期上升等各项综合因素的变化对项目效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4
3、年产 7 万吨共挤色母料(ASA)项目:在公司的对相关市场调研及产品推广过程中,发现“年
产 7 万吨共挤色母料(ASA)项目”可行性发生了变化,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和下
游行业的影响,PVC 行业的整体效益存在下行的情况;共挤色母粒系新产品,下游企业接受该
产品的进程较预想的要慢;因此,共挤色母粒的预计市场需求量较之前发生了变化。根据目前所
处行业现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提高资金投资回报,本着谨慎的原则,公司采取稳健
的投资策略,201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年产 7 万吨共
挤色母料(ASA)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年产 7 万吨共挤色母料(ASA)项目”,剩余
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已建成的厂房供其他合适的项目使用。2014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年产 7 万吨共挤色母料(ASA)项目”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该项目剩余超募资金 8,551.57 万元(含
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年产 7 万吨共挤色母料(ASA)项目:在公司的对相关市场调研及产品推广过程中,发现“年产
7 万吨共挤色母料(ASA)项目”可行性发生了变化,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和下游
行业的影响,PVC 行业的整体效益存在下行的情况;共挤色母粒系新产品,下游企业接受该产
品的进程较预想的要慢;因此,共挤色母粒的预计市场需求量较之前发生了变化。根据目前所处
行业现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提高资金投资回报,本着谨慎的原则,公司采取稳健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投资策略,201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年产 7 万吨共挤
色母料(ASA)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年产 7 万吨共挤色母料(ASA)项目”,剩余资
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已建成的厂房供其他合适的项目使用。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
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年产 7 万吨共挤色母料(ASA)项目”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该项目剩余超募资金 8,551.57 万元(含
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2011 年 5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8,800 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已于 2011 年 5 月
底完成。
5
2、2011 年 10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1,400
万元对日科橡塑公司进行增资,已于 2011 年 12 月完成。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实
际使用超募资金 11,511.55 万元,超额部分为超募资金中的利息收入及自有资金。
3、2011 年 12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产成
品储运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300 万元投资“产成品储运中心项目”,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062.80 万元。
4、2011 年 12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年产 10,000 吨塑料改性剂(ACM)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对“塑料改性剂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70,000
吨共挤色母料(ASA)项目”的议案》。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产 10,000 吨塑料改性剂
(ACM)项目”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4,453.48 万元,“年产 70,000 吨共挤色母料(ASA)项目”实际
使用超募资金 1,253.92 万元,“塑料改性剂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超募资金。
5、2012 年 2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4,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 4,000 万
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12 年 8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8,410.53 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 405.43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012 年 12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已将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
8、2013 年 6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已将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2013 年 12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已
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2014 年 6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已
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1、2014 年 12 月,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年产 7 万吨共挤
色母料(ASA)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年产 7 万吨共挤色母料(ASA)项目剩
余超募资金 8,551.57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产成品储运中心项目节余资金 259.91 万元(含利息
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年产 25,000 吨塑料改性剂(ACR)项目、年产 15,000 吨塑料
改性剂(AMB)项目和年产 10,000 吨塑料改性剂(ACM)项目,截至 2011 年 5 月 20 日,以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6,672.66 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672.66 万元。
7
1、2012 年 12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已将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3 年 6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已将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2013 年 12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已
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4 年 6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已将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 10,000 吨塑料改性剂(ACM)项目”、“ 年产 15,000 吨塑料
改性剂(AMB)项目”,超募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产成品储运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个项目节余金额分别为 426.02 万元、145.67 万元、259.91 万元。项目结余的原因如下:
1、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多供方采购制度及项目招投标方式,较好地控制了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成本;
2、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工
程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总开支;
3、公司充分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结合现有设备配置,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募集
资金所投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8
2012 年 7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571.69 万元(含利息
收入 141.3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 12 月,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产成品储运中心项目节余资金 259.91 万元(含
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临时调配产能,“年产 10,000 吨塑料改性剂(ACM)项目”的效益来源于其生产塑料改性剂 ACR 系列产品。
9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16)第000093号《关于山东日科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日科化学的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日科化
学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日科化学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
括:查阅了日科化学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日科化学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日科化学中高层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日科化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
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日科化学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保荐人对日科化学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10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建斌 刘丽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