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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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2015年12月11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

重大事项,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12月18日,公司确认前述筹划

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

年1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在停牌期

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6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以

下简称“《预案》”)等议案,并于2016年3月17日对外公告并披露(详细情况

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与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

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

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规定,公司在直通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

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在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预计停牌时间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披露之日(即2016年3月17日)起不超

过10个交易日。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

第24号《关于对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

函》”)。目前公司正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

一进行落实和回复。

由于各中介机构需对标的资产方相关情况进行收集和完善,所涉及的数据较

多,工作量较大,公司难以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与信息披露

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决定延迟《问询函》的回复与披露时间,

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31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尽早

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工作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公告。

二、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

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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