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16)第 0000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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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1-2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二、潍柴重机公司 2015 年度涉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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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16)第 000008 号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潍柴重机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出具了和
信审字(2016)第 00002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潍柴重机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潍
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涉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
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潍柴重机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
与我们审计潍柴重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潍柴重
机公司实施 201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潍柴重
机公司 201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潍柴重机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送 2015 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
众查阅,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涉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花建平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桂凤
2016 年 3 月 29 日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附件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涉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的利息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及手续费
一、存放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 231,755,100.49 3,619,216,272.14 3,588,703,673.27 265,974,768.89 3,707,069.53
二、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 62,367,244.90 245,462,809.66 76,825,403.38 231,004,651.18
三、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3 14,099,151.97 14,266,047.61 21,842,774.32 6,522,425.26
四、向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4
五、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短期借款 5
六、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长期借款 6
法定代表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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