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 3 月 29 日下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深圳市福田区

滨河大道 5020 号证券大厦公司 21 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辛杰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

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本

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母公司 2015 年实现净利润 61,099,206.48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 61,099,206.48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

余公积金 6,109,920.6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2,641,933.28 元(已扣除分

配的 2014 股利),母公司 2015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7,631,219.11 元。

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如下:(1)现金股利: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855,561,0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现金

股利计 171,112,219.40 元。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2)

资本公积金转增: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股后,公司股本从目前的 855,561,097

股,增至 1,197,785,536 股。本预案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报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的议

案》

详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之“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从事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控审计工作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之“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2

该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专项报告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

金将用于天健科技大厦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天健科技大厦根据项目建设

进度分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优化公司负债

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

相关内容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向东亚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

及担保、抵押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南宁天健房地产公司向东亚银行南宁分行

申请5.3亿元西班牙小镇项目开发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3亿

元。以项目用地(土地证号:南宁国用(2014)第638053号)使用权及土地上的

附着物(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

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3

额度,预计不超过 244 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额度,

预计不超过 30 亿元。(2)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

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199 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个人住房

按揭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

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机构,支付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105 万元/年,内控审计

报酬为人民币 37 万元/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的公告。本议案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6 年度常年

法律顾问,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适时减持莱宝高科股票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持有“莱宝高科”股票7,096.72万股。

为聚焦主业发展,优化资产结构,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授

权管理层结合公司“十三五”规划及经营发展实际,依法合规、适时减持莱宝高

科股票。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由每人 8 万元/年调整为 10 万元/年(含

税)。本议案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本部组织机构优化调整的议案》

4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集团本部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1)集团本部成立工程

设计部,其职能为地产规划设计、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及全集团技术管

理工作;取消集团规划设计部,其职能并入工程设计部;技术中心业务由工程设

计部归口管理;(2)成本管理部更名为经营管理部,其职能为招标采购、成本

核算、建筑施工市场拓展管理等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制,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同意建立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了《信息披露

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委员会设委员 11 名,由以下人员组成:公司全体董

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总监和风险控制部总监;信息

披露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无任

期要求,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相应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

该职务新任职人员接任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还通报了《2015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的公告》,该报告同日登载

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健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