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发表以下意见:
经对照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
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已建立了基本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的相关要求。
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
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
的制度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
施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
李 波: 赵士谦: 蒋劲锋:
王劲东: 况春江: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