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5 日开始停牌。现就公司停牌之前股票交易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特作以下说明:
公司自 2016 年 3 月 15 日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在披露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8.08
元/股,3 月 14 日之前第 20 个交易日(2016 年 2 月 16 日)收盘价为 9.53 元/股,
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累计跌幅 15.22%;同期,上证综指累计涨幅
0.81%,金属制品行业指数累计跌幅 4.74%,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
响后的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 20%。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中,也未出现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的情况。
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
关标准。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
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