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尔 胜: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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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6-011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

拟与关联方控股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达成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8000万元。2015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33883.57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八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会全体9名董事中,董事蒋纬球、张越

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上控股股东法尔胜

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预计总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

额(万元)

(万元) 务比例

销售产品或商品 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28000 26625 20%

采购原材料 2500 1165.32 2%

租赁 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 2070.6084 2070.6084 85%

许可协议 592.56 592.56 100%

1

采购原材料 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2000 668.04 60%

购买原材料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 300 285.76 100%

制品分公司

租赁 158.81 158.81 6%

接受劳务 江苏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00 467.86 100%

接受劳务 江苏法尔胜新材料分析测试有限

300 314.27 100%

公司

其他 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 2000 1535.34 100%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102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1996 年 12 月 24 日

2)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刘翔

4) 住所: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

5) 主要经营范围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

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

6) 关联关系:法尔胜集团进出口公司系法尔胜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而法尔胜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所以该公司为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过去交易历史表明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且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

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6 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销售产品约 28000

万元,采购原材料约 2500 万元。

(二)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26 日

2) 注册资本:23380 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周震华

4) 住所:江阴市文化东路 1 号

2

5) 主要经营范围是:光导纤维、光纤预制棒、光纤器件的生产;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

6) 关联关系: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系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控股

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 19%股权,本公司控股

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 24.8%股

权,所以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

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6 年,本公司将部分机器设备租赁给该公司使用,

租赁费为 2070.6084 万元;将“低水峰光纤预制棒”专利技术许可给该

公司使用,使用费为 592.56 万元。

(三)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1995 年 11 月 30 日

2) 注册资本:1500 万美元

3) 法定代表人:周江

4) 住所:江阴市璜土镇澄常经济开发区

5) 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镀锌钢丝,钢绞线,钢丝绳及相关金属制品。

6) 关联关系: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

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系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

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故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江阴法尔胜

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为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

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需向江阴法尔胜钢

铁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原料钢绞线,2016 年,预计将向其采购钢绞线 2000

万元以内。

(四)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20 日

2) 负责人:刘翔

3) 营业场所:江阴市澄江街道山观蟠龙山路 28 号

4) 经营范围:不锈钢丝及制品、焊接材料、不锈钢标准件、碳钢制品的制

造、加工、销售。

5) 税 号:320281791059753

6) 关联关系:系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分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

3

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系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分公司,从其财

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6 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购买不锈钢丝、不锈

钢丝绳 300 万元以内。本公司将部分闲置机器设备租赁给江苏法尔胜泓

昇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使用,租赁费用为每年 1588086.4 元。

(五)江苏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14 日

2) 法定代表人:邓峰

3)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4) 营业场所:江阴市澄江中路 155 号

5)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

6) 关联关系:系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

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系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从其财

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6 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服务费 600 万元

以内。

(六)江苏法尔胜新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6 日

2) 法定代表人:刘礼华

3)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4) 营业场所:江阴市临港新城石庄华特西路 18 号

5)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相关原辅材料、非金属材料、新材料性

能的检测、分析、仲裁;工程探伤;工程检测、环境检测;综合检测方

法设计;检测人员岗位培训;材料工艺试验;经授权的产品抽检;出具

上述相关产品检测及检定报告;检测仪器设备及其配件的研究、开发、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 关联关系:系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

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系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其财

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6 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材料检测分析服

务费 300 万元以内。

4

(七)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

1) 公司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4 日

2) 法定代表人:董东

3)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人民币

4) 营业场所:江阴市临港新城璜土镇石庄华特西路 18 号

5)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塑料管道及配件、钢骨架增强塑料管道及配件;

承接本公司生产的管道安装施工业务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 关联关系:系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

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江苏

法尔胜新型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电费代缴。由于江阴市供电采

用“一户一表”政策,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需要的部分电力以江苏

法尔胜新型管有限公司的名义统一与江阴市供电局结算,其电费是由江苏法

尔胜新型管有限公司代缴的,江苏法尔胜新型管有限公司根据代缴的电费金

额再向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收取。该公司系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从其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看,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

问题。

8)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6 年,本公司预计支付电费 2000 万元以内。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钢丝绳:本公司的钢丝绳出口主要通过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进

行。本公司将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视作公司客户,按照市场原则来确定最

终的产品销售价格。具体方式是:本公司在接到每一个来自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

限公司的询价单时,公司将根据询价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包装、

运输和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结合本公司的成本、盈利预期、市场竞争状况等进

行报价,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交易;

2、采购原材料:本公司需通过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部分国外原材

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

价格;

3、设备租赁及专利技术许可: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

确定交易价格;

4、采购原材料光纤:江苏法尔胜光通有限公司需向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

购买原材料光纤,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需向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购买

原料钢绞线,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

5

确定交易价格。

6、本公司需向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购买不锈钢丝、不

锈钢丝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设备租赁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7、江苏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公用房和生产场

所的治安保卫工作,服务费用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8、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负责本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的有关金属

材料及其制品、相关原辅材料、非金属材料、新材料性能的检测和分析,相关的

服务费用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

价格。

9、电力价格由江阴市供电局确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法尔胜新

型管有限公司均不参与价格制定,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亦不在江阴市供电局

制定的电价上加收任何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销售钢丝绳:本公司产品在海外有很好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大力开发海外

市场,不但能使本公司充分发挥生产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出口方面的地位,而

且同时能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是国内较早成立的金

属制品出口企业,有着丰富的海外市场开拓力量和成功经验,以及丰富的客户资

源,这正是本公司所不具备的。通过此项关联交易,本公司能充分利用对方的优

势,实现本公司的经营目标。由于本公司与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之间的交

易价格制定按照市场原则来进行,因此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

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采购原材料:本公司通过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的国外原材料数

量不大,只占同类交易的 20%,而且与其之间的交易价格制定按照市场原则来

进行,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

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设备租赁及专利技术许可:本公司将部分机器租赁给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

公司使用,以及“低水峰光纤预制棒”专利技术许可给该公司使用,双方签署了

《设备租赁协议》和《专利技术许可合同》。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

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利

用率,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采购原材料光纤:江苏法尔胜光通有限公司需向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

购买原材料光纤,双方之间的交易价格制定按照市场原则来进行,此项关联交易

6

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需向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原

料钢绞线,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

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6、本公司需向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购买不锈钢丝、不

锈钢丝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将部分闲置设备租赁给该公司使用,双方签署了《设备租赁协议》。

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丰富本公司产品种类,提高闲置设备的使用率,

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联

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7、江苏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公用房和生产场所

的治安保卫工作,董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未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本

公司生产经营以及设备资产的安全;

8、材料检测分析服务费: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负责本公司及相关下

属子公司的有关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相关原辅材料、非金属材料、新材料性能的

检测和分析,董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未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该关

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证本

公司相关生产原材料以及成品的性能和质量安全;

9、购买电力:电力是公司生产的主要能源,是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运

营必不可确的因素。本项关联交易的产生是由于江阴市供电局的规定而产生的,

对交易双方并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利益的转移行为。该关联交易不构

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与会全体 9 名董事

中,董事蒋纬球、张越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余 7 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

易。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关联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而言都是必要的,交易双

方依据市场原则制定交易价格,对交易双方而言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交易双方的

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7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外贸产品收购和原材料供应协议》:

该协议由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18 日签署,协议规定本公司向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以及原材料

供应的事项。双方确定按照交易发生时国际和国内的市场价格作为结算价格。本

协议有效期为 10 年,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

也可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产品出口。

2、《设备租赁协议》:

该协议由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28

日签署,协议规定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将部分机器租赁给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

司使用的事项。双方明确了租赁价格及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协议有效期为 10 年,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书面通知本公司可终止本合同。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该协议由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28

日签署,协议规定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低水峰光纤预制棒”专利技术许可给江

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使用的事项。双方明确了许可使用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协议有效期为 10 年,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

商一致,可变更合同期限或提前终止本合同。

4、《长期购销合同》:

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已经签署

了《长期购销合同》,协议规定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阴法尔胜钢

铁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原料钢绞线的事项。价格由双方在每月月初根据市场价格协

商议定,在订单中加以标明。本协议有效期为 3 年,合同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长期购销合同》:

本公司和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已经签署了《长期购销

合同》,协议规定本公司向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购买不锈

钢丝、不锈钢丝绳的事项。价格由双方在每月月初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议定,在订

单中加以标明。本协议有效期为 3 年,合同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6、《设备租赁协议》:

本公司和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签署了《设备租赁协

议》,协议规定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将部分闲置机器租赁给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

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使用的事项。双方明确了租赁价格及租赁费的支付方式。

协议有效期为 8 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书面通

知本公司可终止本合同。

8

7、《安全、治安服务合同书》:

本公司和江苏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签署了《安全、治安服务合同书》,

协议规定江苏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公用房和生产

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派驻本公司的保安队员服务费为每年每名队员 5 万人民

币,派驻的人数根据各公司实际需要情况而定。本协议有效期为 3 年,合同有效

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8、《委托检验协议书》:

本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已签署《委托检验协议书》,协

议规定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的有关

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相关原辅材料、非金属材料、新材料性能的检测和分析。双

方明确了检测分析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协议有效期为 3 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书面通知本公司可终止本合同。

9、《代缴协议》:

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已签署《代缴

协议》,协议明确由管业公司为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公司代缴电费给江阴市供电

局,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公司则根据实际使用电费支付相关费用。双方确定按照

交易发生时有效的江阴市供电局提供的国家电力价格作为结算价格。本协议有效

期为 3 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书面通知可部

分终止或终止本合同。

七、独立董事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

公司董事会就有关情况进行的介绍说明、以及向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

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对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

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八届第十四次董事会议决议》;

9

2、《外贸产品收购和原材料供应协议》;

3、《设备租赁协议》;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签署的

《长期购销合同》

6、本公司和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签署的《长期购销合

同》;

7、本公司和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分公司签署的《设备租赁协

议》;

8、本公司和江苏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安全、治安服务合同书》;

9、本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检验协议书》;

10、江阴法尔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签署的

《代缴协议》。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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