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
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阳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圣阳股份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1421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
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892,81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4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255,627,796.00 元。扣除累计发生的相关发行费用 10,82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4,807,796.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5JNA30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2 月到位,不存在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
况。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6,286,366.00 元,2015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477,838.47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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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6,286,366.00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净额为 477,838.47 元。
2015 年 3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
以 1.2 亿购买民生证券发行的“民生强”2 号保本固定收益凭证理财产品,起
息日 2015 年 4 月 23 日,产品期限 350 天,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理财
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8,999,268.47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
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
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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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8225306046 8,521,430.00 477,838.47 8,999,268.47
曲阜支行
合 计 8,521,430.00 477,838.47 8,999,26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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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480.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28.6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28.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项目
已变 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末投资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到预计 可行
更项 进度 态日期 效益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 否发
部分 (3)= 生重
变更) (2)/(1)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动车辆用动力电池和长寿命
20,480.78 20,480.78 2,628.64 2,628.64 12.8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储能电池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000 4,000 4,000.00 4,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480.78 24,480.78 6,628.64 6,628.64 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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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5 年 3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4000 万元募集资金偿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银行贷款项目。
2015 年 3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 1.2 亿元购买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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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
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圣阳电源公司上述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圣阳电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原始凭证、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每月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三会资料、募集资金项目的明
细账及相关款项支付凭证、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
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访谈,现场检查等,对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阳股份自资金到位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圣阳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王雪莲 范信龙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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