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6-019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预计 2016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新新线缆有限公司(“下称新新线缆”)
与关联方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湘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将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
关联方一 关联交易类型 2016 年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的金额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电机用电磁
30,000 万 16,846.34 万
及其下属公司 线、其他电线电缆
合计 - 30,000 万 16,846.34 万
2、预计 2016 年公司与关联方湖南惟楚线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惟楚”)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方二 关联交易类型 2016 年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湖南惟楚线缆高分 PVC 电缆绝缘料、
7,000 万 4,862.06 万
子材料有限公司 护套料
合计 - 7,000 万 4,862.06 万
3、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范志宏对该
议案表决进行回避。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号:430300000000555
2、注册地址:湘潭市岳塘区电工北路 66 号
3、法定代表人:柳秀导
4、注册资本:96,000 万元
5、成立日期:1993 年 12 月 23 日
6、经营范围: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销售;
电梯的销售;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对外贸易;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设计及施工、代办电信业务、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电力、
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限分公司经营)。
7、关联关系:新新线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为:公司持股 54%、
湘电集团持股 46%,公司及新新线缆与湘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湘电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
障碍,坏账损失风险很小。
9、最近一期相关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总
资产 3,105,048.77 万元,净资产 480,158.94 万元,营业收入 1,136,867.63 万
元。(未经审计)
(二)湖南惟楚线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注册号:430193000065310
2、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408 号
3、法定代表人:熊佳
4、注册资本:800 万元
5、注册日期:2014 年 4 月 10 日
6、经营范围:电缆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电线电缆及附件、五金、机械电器
产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
文件方可经营)。
7、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范志宏先生为湖南凯西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西投资”)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60%;凯西投资
为湖南惟楚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70%。湖南惟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所属
分子公司与湖南惟楚的日常交易,构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湖南惟楚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
好的履约能力。
9、最近一期相关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湖南惟楚线缆高分子
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 2,380.98 万元,净资产 1,198.23 万元,营业收入 6,419.74
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一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新新线缆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向湘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电机用
电磁线、其他电线电缆等产品;交易原则客观、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2、协议签署情况
新新线缆出资协议约定:湘电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生产、建设需用线缆产品的
80%以上从新新线缆公司采购。根据协议约定、新新线缆生产实际以及湘电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需求情况,预计 2016 年新新线缆将向湘电集团及其所属企业销售
电机用电磁线、其他电线电缆 30,000 万元,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二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向湖南惟楚购入电缆高分子材料、租赁房
屋,交易原则客观、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2、协议签署情况
该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 2016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
上述关联方签订采购协议,预计采购金额 7,000 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公司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客观的了解,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可有效发挥公
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及子公司发展,且该等关联交易是按
照一般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
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其他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2016 年公司与关联方湖南惟楚线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湖南新新
线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湘电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
生产经营活动,可有效发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及子公
司发展,且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
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 2016 年公司与湖南惟楚线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湖南新
新线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湘电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开展相关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