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3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
会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5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
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
桂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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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6年3月31日的《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5.5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3.07
亿元;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73.5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0.81
亿元。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0.81亿元,
201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23亿元。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
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的规定,因母公司2015年末无
可供分配利润,因而201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2015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合法合规。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2015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完
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控制度。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完整、客观,且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天衡事务所,该所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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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执业中表现出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
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
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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