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417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德力日用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
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8.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3,600,0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969,1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7,630,900.00 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天职皖
QJ[2011]14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71 号文核
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5,155.0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
行数量 5,155.0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40 元,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36,127,2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8,693,350.7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17,433,929.3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8 月 9 日,通过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汇入公司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的 1282501021000499632 号账户,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60 号《验资报告》验证。
1、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201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
34001737508053005277 82,250,000.00 技改项目专项资金户
支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户)
徽商银行蚌埠分行淮上支行(募投 3.5 万吨高档玻璃生产线专项资
1282501021000356628 182,870,000.00
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户) 金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 超募资金户用于四期工程建设等
551903418410202 222,510,900.00
支行(超募资金存放户) 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 超募资金户(含存放于平安银行
7350110182600026117 100,106,984.50
道支行(超募资金存放户) 产生的利息收入:106,984.50 元)
合 计 587,737,884.50
(2)201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4
(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备 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690188000397240 66,554,700.00 年产 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
公司合肥分行
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意德丽塔”)年产三千万只晶
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 1282501021000499632 170,534,907.89
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含
利息收入 201,678.59 元)
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4001737508053008382 100,000,000.00 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
公司凤阳县支行
(二期)项目
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
20000085524610300000059 80,546,000.00
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 平台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7222056183 100,000,000.00 年产 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
凤阳支行
合 计 517,635,607.89
2、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开 户 银 行 2015 年初余额 备 注
收入金额 支付金额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肥西 6,257.63 21.74 6,279.37 收入金额 21.74 全部为利息收入。
路支行(超募资
金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
收入金额 77,535.42 元为定期存款
限公司合肥肥西
3,267,215.72 77,535.42 3,344,751.14 到期利息收入,余额 3,344,751.14
路支行(超募资
元为三个月定期存款。
金户)
收入金额中利息收入 3.92 元,现
中信银行股份有
金 存 入 5.5 元 。 支 付 金 额 中
限公司合肥徽州
4,385.11 9.42 4,394.53 4,388.94 元转入华夏银行募集资
大道支行(超募
金专户,5.59 元为现金存入转出及
资金户)
销户转出。
收入金额中含利息收入 1,147.59
元,中信银行调入资金 4,388.94
华夏银行合肥分 元 ,光大银行调入资金 1,132.91
3,435.52 6,669.44 9,963.33 141.63
行(超募资金户) 元。支付金额中 9,861.37 元为从
活期户转入定期户金额,101.96 元
为手续费。
5
收入金额 135,406.21 元为定期存
华夏银行合肥分 款到期利息收入,9,861.37 元为华
7,138,745.93 145,267.58 7,284,013.51
行(超募资金户) 夏银行活期户转入。余额
7,284,013.51 元为七天通知存款。
收入金额 1,132.91 元为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股
根 据 2015-049 号 公 告
份有限公司蚌埠
7,284,007.57 7,284,007.57 7,282,874.66 元为华夏银行合肥
分行(超募资金
分行调入。支出金额 7,284,007.57
户)
元调资转入华夏银行合肥分行。
收入金额 1,831,032.96 元为定期
存款利息收入,67,846,877.60 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 为定期存款到期转入,根据
份有限公司合肥 749,437.10 69,677,910.56 70,427,347.66 2015-049 号 公 告 支 付 金 额
分行 35,000,000.00 元为调资转入工商
银行凤阳支行,35,427,347.66 元
调资转入徽商银行淮上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 支 出 金 额 为 定 期 存 款
份有限公司合肥 67,846,877.60 67,846,877.60 67,846,877.60 元,到期转入活期
分行 存款账户。
收入金额中利息收入金额为
徽商银行蚌埠淮 5,242.22 元,支出金额 5,242.22 元
5,242.22 5,242.22
上支行 为根据 2014-108 号公告将募集资
金转自有资金账户,销户转出。
收入金额为利息收入 1,709.85 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
支出金额 2,227,339.69 元,为根
份有限公司凤阳 2,225,629.84 1,709.85 2,227,339.69
据 2014-108 号公告将募集资金转
县支行
自有资金账户。
收入金额 80,974,230.53 元,其中
含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584,230.53
元,80,390,000.00 元为定期存款
蚌埠农村商业银
到期转回,支出金额
行股份有限公司 57,791.01 80,974,230.53 81,032,021.54
81,032,021.54 元,其中手续费
吴小街支行
26.00 元,根据 2014-108 号公告将
募集资金转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为
81,031,995.54 元,该账户已销户。
蚌埠农村商业银 收入金额为自有资金转入的三个
行股份有限公司 80,390,000.00 80,390,000.00 月定期存款,支出金额转入活期
吴小街支行 户。
收入金额 18,721,627.00 元,其中
利息收入 317,119.00 元,保证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 到期转回 10,000,000.00 元,定期
6,184.93 18,721,627.00 18,255,853.03 471,958.90
限公司凤阳支行 户转入 8,404,508.00 元,支出金
额 18,255,853.03 元,其中手续费
3,908.6 元 , 支 付 设 备 款 项
6
18,251,944.43 元。
收入金额中 5,000,000.00 元为七
天通知存款,6,000,000.00 元为三
中国银行股份有
19,404,508.00 11,000,000.00 19,404,508.00 11,000,000.00 个 月 定期存款 ,支出金额
限公司凤阳支行
19,404,508.00 为定期存款到期转
出。
收入金额为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
7,982.73 元 。 付 款 金 额
份有限公司凤阳
20,024,562.98 7,982.73 20,032,545.71 20,032,545.71 元为根据 2014-108
县支行(意德丽
号公告将募集资金转自有资金账
塔)
户金额。
收入金额为定期存款到期转回,其
中利息收入 314,820.49 元。付款
徽商银行蚌埠淮
金额 80,389,480.52 元中包含手续
上支行(意德丽 74,660.03 80,314,820.49 80,389,480.52
费 60.00 元,以及根据 2014-108
塔)
号公告将募集资金转自有资金账
户金额为 80,389,420.52 元。
徽商银行蚌埠淮
定期存款到期转入徽商银行蚌埠
上支行(意德丽 30,000,000.00 30,000,000.00
淮上支行活期户。
塔)
徽商银行蚌埠淮
定期存款到期转入徽商银行蚌埠
上支行(意德丽 50,000,000.00 50,000,000.00
淮上支行活期户。
塔)
根据 2015-049 号公告光大银行合
中国工商银行股 肥 分 行 调 资 转 入 35,000,000.00
份有限公司凤阳 35,142,742.84 30,000,000.00 5,142,742.84 元,利息收入 142,742.84 元,根
支行 据 2015-67 号 公 告 支 出
30,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 收入金额其中 30,000,000.00 元为
份有限公司凤阳 30,000,000.00 30,000,000.00 根据 2015-67 号公告购买理财产品
支行 金额。
根据 2015-049 号公告,光大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 合肥分行调资转入 35,427,347.66
限公司蚌埠分行 35,585,205.76 35,580,000.00 5,205.76 元,利息收入 157,858.1 元,支出
淮上支行 金额 35,580,000.00 元为三个月定
期存款转入定期户。
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蚌埠分行 35,580,000.00 35,580,000.00 三个月定期存款
淮上支行
合 计 281,199,691.40 393,524,983.15 581,889,581.4 92,835,093.15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
①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265,120,000.00 元;截止 2015 年 12
7
月 31 日累计利息收入:2,505,869.36 元;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267,625,869.36
元(含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82,459,361.62 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185,166,490.34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用于存放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账户已销户。
② 超募资金的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322,510,900.00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利息
收入:4,732,362.31 元;公司实际从超募资金转出的资金:316,608,076.66 元,其中用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0.00 元;用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投资 167,000,000.00 元;
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75,000,000.00 元;用于工业储备用地并建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支付
款项:19,608,076.66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用于存放超募资金的中信银行合肥徽州大
道支行已销户。
③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 10,635,185.65 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
①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517,433,929.30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利息收入:
20,798,719.62 元(含理财产品收益 9,110,904.11 元);公司实际从超募资金转出的资金:
456,032,741.42 元,其中用于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36,382,867.04 元(其中“意德丽
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置换前期
投入资金 18,060,000.00 元;“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置换前期投入
资金 2,128,545.88 元;“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
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16,194,321.16 元);支付“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3 万吨
高档玻璃器皿”项目进口设备款项、关税、运费合计:73,810,234.30 元;支付手续费 37,274.48
元(包含 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手续费 36,607.98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45,802,365.6
元(含利息收入)。
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 82,199,907.50 元。
3、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总余额 92,835,093.1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修改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8
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9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徽商银
行蚌埠分行淮上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
州大道支行,就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
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保荐机构变更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
人变更为方书品、汪艳。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
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同
时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新的超募资金专户,该专户为公司超募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在 2013 年 8 月 28 日分别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在 2013 年 9 月 5 日分别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小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就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5 年 9 月 23 日,
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淮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凤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徽
商银行蚌埠分行淮上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徽州大道支行、华夏银行合肥分行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
账户;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2 个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2 个账户)、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公司非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以上
十二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备 注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
34001737508053005277 82,250,000.00 技改项目专项资金户
支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户)
徽商银行蚌埠分行淮上支行(募投
1282501021000356628 182,870,000.00 3.5 万吨高档玻璃生产线专项资金户
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
551903418410202 222,510,900.00 超募资金户用于四期工程建设等项目
支行(超募资金存放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 超募资金户(含存放于平安银行产生的利
7350110182600026117 100,106,984.50
道支行(超募资金存放户) 息收入:106,984.50 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
76690188000397240 66,554,700.00 年产 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
行
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
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 1282501021000499632 170,534,907.89 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
期)项目(含利息收入 201,678.59 元)
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
34001737508053008382 100,000,000.00 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
支行
期)项目
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 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
20000085524610300000059 80,546,000.00
小街支行 台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187222056183 100,000,000.00 年产 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
合 计 1,105,373,492.39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 银行账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超募资金存放户) 551903418410202 3,351,030.51
华夏银行合肥分行(超募资金存放户) 14750000000402040 7,284,155.1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76690188000397240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 34001737508053008382 0.00
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 20000085524610300000059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187222056183 11,471,958.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意德丽塔) 34001737508053007770-0002 0.00
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意德丽塔) 1282501021000562300 0.00
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 1282501021000605908 35,585,205.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1313072129300189056 35,142,742.84
合 计 92,835,093.15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 1,00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00%之间确定)的,
10
上述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总余额为 92,835,093.15 元(包括利息收入)。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
额 0.00 元,超募资金余额 10,635,185.65 元,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82,199,907.50
元,将用于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经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终止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
目及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并决定将上述项目除已使用资金外的剩余
资金 34,338.01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用资金账户 34,580.24 万元(包括利息
收入)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0,506.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5.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838.0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819.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4.24%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是否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更 项 目 调整后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含部分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4)= 现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2) 态日期
变更) (3)=(2)-(1) (2)/(1) 效益 化
年产3.5万吨高档 否*详
否 18,287.00 18,287.00 18,287.00 0.00 18,536.47 249.47 101.36 2012.07 627.31 否
玻璃器皿生产线 见1
玻璃器皿生产线技 否*详
否 8,225.00 8,225.00 8,225.00 0.00 8,260.47 35.47 100.43 2012.10 否
术改造项目 见2
年 产 2.3 万 吨 高
否 16,655.47 16,655.47 16,655.47 1,825.59 9,004.12 -7651.35 54.06 2016.03 否
档玻璃器皿项目
意德丽塔(滁州)
水晶玻璃有限公
司年产三千万只
是 28,902.74 28,902.74 1,806.06 -27,096.68 6.25 2015.02 是
晶质高档玻璃酒
具生产线(二期)
项目
上海施歌实业有
限公司联采商超 是 8,054.60 8,054.60 212.86 -7,841.74 2.64 2015.02 是
营销平台项目
合计 80,124.81 80,124.81 43,167.47 1,825.59 37,819.98 -42,304.83 627.3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情 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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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110,506.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5.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838.0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819.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4.2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 3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 4
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详见 5
用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的情况 详见 6
用超募资金进行仓储基地建设的情况 详见 7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情 8
13
注:1.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5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于 2012 年 7 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收益未能达到公司预期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①模具投入,由于该项目的产品为公司产品的升级,产品生产所需的模具具有不可替代
性, 2015年度该项目涉及的模具投入金额为268.4万元;而我公司采用的模具摊销方法为一
次摊销法,致使当期成本费用较高;
②设备折旧,该项目的设备大多为进口设备,设备原值较高;由于公司的生产特性,设
备长期处于高温、震动、强酸碱腐蚀已经超强度使用,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
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玻璃熔炉、退火炉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折旧;当期设备的
折旧额为1,666.95万元,致使当期成本费用较高;
③产品完善,该项目作为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的项目,产品系列周期性,公司为了利用
原有销售渠道的基础上拓展商超等市场,并为保持市场份额,由于经济下滑及餐饮业消费低
迷对产品销售价格的制约,做了部分产品促销,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2. 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12年10月底全部完工,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前期
收益未能达到公司预期的主要原因为受市场环境低迷的影响,以及随着人工成本、原料成本
的上升以及为保持市场份额,在经济下滑及餐饮业消费低迷对产品销售价格的制约,做了部
分产品促销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原募集资金投资的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后期已陆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大修理,
项目状态又发生变化,故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效益无法进行有效分析。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皖天职 ZH【2011】164 号鉴证报告,截止 2011 年 4 月 12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累计金额为 8,245.94 万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意
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245.94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①年产 3.5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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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5.20 万元。
②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
4,270.74 万元。
(2)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 2013 年 9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天职业字[2013]608 号鉴证报告,截止 2013 年 9 月 15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为 3,638.29 万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
关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638.29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①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 1,619.44 万元;
②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
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 1,806.00 万元;
③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自有资金 212.85 万元。
4.经 2011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已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使用超募资金 5,5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经 2011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已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 7,500.00 万元银行贷款。
6. 经 2011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
设立全资子公司--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2013 年 8 月 12 日更名为“意德丽塔(滁州)
水晶玻璃有限公司”)。该子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完成工商登记;经 2012 年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对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经 2014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通过,使用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向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增资 10,000.00 万元;该子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子公司注册资总额为
15
23,000.00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 万元,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11 月投产,2015 年全年度亏损金
额 16,656,984.54 元。
经 2013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 3700 万元
对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的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700 万元。
7.经 2011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500.00 万元进
行工业储备用地并建设仓储基地建设。经 2012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
工业储备用地并建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 4,500.00 万元变更为 2,500.00 万元。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1,960.80 万元,完成进度为 78.43%,尚余尾款及
工程质保金尚未支付,该仓储基地已投入使用。
8.经 2014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
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及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并决定将上述
项目除已使用资金外的剩余资金 34,338.01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
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用资
金账户 34,580.24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作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9.公司“年产 2.3 万的高档玻璃器皿项目”截止 2016 年 1 月 10 日已经点火成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2,500.00万元成立浙江全资子公司,用于水晶玻璃器皿的研发和生产。经2011年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承诺投资额由2,500.00万元变更为1,500.00万元。2013年12月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因与之前洽谈的合作方在设备租赁等方面没有达成共
识,且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终止该项目投入。
经2012年2月27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2,000.00万元
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凤阳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目前由于公司对上游资源进行整合的战略进行了调整,公司终止该项目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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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13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前次超募资金 3,700.00 万元,对
全资子公司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为 6,700.00 万元;截止 2014 年 1 月 23 日,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
经 2014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
线(二期)项目及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并决定将上述项目除已使
用资金外的剩余资金 34,338.01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经有 34,580.24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
用作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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